台灣、中國真的不一樣!從七一新法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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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跟中國,真的很不一樣。

7 月 1 日,同時有兩部法律在不同的地方上路。一個是中國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一個是台灣《職業安全衛生法》新增的「職場霸凌防治專章」。一個是威權政府為了把權力集中到極致、對國際公開恐嚇;一個是民主國家努力守護人權、改善每一個人的職場環境。

同一天,兩種制度,照出兩個完全不同的世界。

先說中國這一部。

《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今年 3 月在中國全國人大通過,7 月 1 日正式上路,全篇 7 章 65 條,還是中國第一部設有序言的法律。它表面上談的是「民族團結」,但真正讓國際社會繃緊神經的,是它把手伸到了國境之外。

其中第 63 條明文規定:中國境外的組織和個人,只要被認定「破壞民族團結、製造民族分裂」,都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翻成白話就是:你只要曾經在網路上批評習近平、批評中共,或是主張台灣獨立,哪怕你人在台灣、在日本、在世界的任何一個角落,中共都自認為有權力追究你。台大的學者就直接警告,這樣的人未來只要踏進和中國有引渡合作的第三國,就可能被拘留、被送進中國。連日本的國會議員都出面投書,說未來支持台灣的言論,不排除遭到中共制裁。

這無關保護哪一個民族。這是用一部法律在恐嚇全世界,把言論自由直接當成犯罪。

再看台灣這一部。

同樣是 7 月 1 日,台灣職安法的「職場霸凌防治專章」正式施行,這是 2013 年職安法大修以來最重要的一次調整。它第一次在法律裡明確定義什麼叫職場霸凌:只要有人利用職務或權勢,超出合理範圍,持續用冒犯、威脅、孤立、侮辱的言行,傷害到勞工的身心健康,就構成霸凌,情節嚴重的話,就算只發生一次,也可能成立。

它同時要求 30 人以上的企業,必須訂出防治與申訴機制、設立申訴處理單位,違反的雇主最高可以罰到 450 萬元。

一部法律,把國家的權力伸向海外,去追究那些說真話的人;另一部法律,把制度的保護,交還給每一個在辦公室、在工廠、在醫院裡默默承受壓力的普通人。這就是威權與民主之間,最根本的差別。

我也想跟大家分享,這部霸凌專章的通過,得來非常不易。

從 2024 年勞動部公務員的輕生,到今年經貿辦顏慧欣的離開,是一條又一條的人命,才換來社會對「職場霸凌」的正視。我一直很關心勞動權益,因為我自己就是走過來的人。當住院醫師的時候,我親身經歷過近似職場霸凌的處境;後來投入籌組醫師工會,就是希望沒有人要再獨自靠意志力硬撐,把受傷當成理所當然的本分。

所以看到這部法今天上路,我是真心感到欣慰。它當然還不完美,認定、執行、後續的懲處都還要緊盯實施,但至少,台灣選擇了把人的尊嚴寫進法律,選擇把每一個勞工的身心健康,當成國家該扛起來的責任。

這也是我今天最想跟大家說的話。

我們常常把「捍衛民主」掛在嘴邊,但民主的意義,遠遠不只投票那一天。當中國用一部法律,想把它的恐懼和服從輸出到全世界的時候,我們守護民主最踏實的方式,就是把「人權」這兩個字,真正落實在每一個人的日常裡:包括你在職場不必忍受霸凌的權利,也包括你在網路上自由發言、不必擔心因為一句話就被跨海追究的權利。

捍衛民主,就是捍衛每一個具體的人。願意守護民主的朋友,請和我一起,把捍衛人權這件事,認真地扛在肩上。

因為今天這兩部法,讓我們看得很清楚:我們怎麼對待無權無勢的人,決定了我們到底是什麼樣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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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欣岱
吳欣岱
吳欣岱,心臟外科醫師、兩個孩子的母親,長期關注台灣醫療體系與公共健康發展。身處第一線臨床,她看見制度如何影響生命,也在育兒過程中,更深刻體會政策對下一代的長遠影響,因而投入公共事務,致力將專業轉化為社會行動的力量。

認同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主張台灣主體性與民主價值,關注國家安全、公共政策與社會公平。她相信,唯有建立在自由與尊嚴之上的制度,才能真正守護人民與孩子的未來。

除醫療工作外,亦透過寫作與社區參與,關注兒少健康、性別平權與公共安全等議題,期盼以理性而堅定的方式,連結專業與公民社會,為台灣打造更安全、有韌性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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