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失能失智照護論壇報

〈專文〉長照漫漫,遊子歸鄉

  文/張瓊齡(台灣國際志工協會理事長・長照新鮮人) 和竹奇學長/弟(註一)初次會面在二○二三年的夏天,當時他有興趣在大台北地區的社區大學(註二)開課,我也盡一己所能,提供個人所知的一切,期能助他做出適當的規劃。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我們再次於淡水獨立書店「無論如河」會面,也是我們首度針對「長照母親、親子共老」這個議題,同台分享個人經驗。在實際的長照路上,已返鄉近一年、和母親長相左右的竹奇兄再次成為我的學長,他除了比我更早進入長照狀態,學長的母親也長我母親八歲,失智的級數也略高我母親一些,而學長實際待在家中和母親相處的時間,也遠超過我,儘管我號稱每週約有六天住在母親家,然而我白天還是有許多行程,只是晚上盡可能早點回母親家,真正全天候和母親相處,每週大概就一天吧!況且,我家是三姊弟組成神隊友,竹奇學長則是獨生子,他所需要承擔、決定的事項,遠超過我的範圍。 學長與我,原本就是長期從事文字相關工作、有書寫習慣的人,在長照母親的過程中,也自然會留下文字,只是我習於隨手在社群媒體留下一些生活點滴或趣事,並未將之作為創作素材,也暫無以長照為題正式出書的打算;竹奇學長則已把長照融入文學創作,並認為書寫與創作,正是他在長照路上不可或缺的良伴。他並將過往已書寫、以及近期作品,和母親相關或母親口述故事所寫成的篇章,集結成《竹奇的母親之書》這本書。 《竹奇的母親之書》,有詩、有散文、有從長篇小說截取的部分段落,並不是單一體例的著作,而除了用第一人稱寫作、指名道姓的散文可確認當事人為學長母子本人,作為讀者的我們,無需在詩或小說中去補風捉影、揣測哪些人物是何人,創作者既然選詩與小說的型式,就已經是希望透過抽象、虛擬的方式來傳達,原型為何人,並非關鍵。 我個人曾將自己用九年的時間、持續帶母親旅行以化解母女情結的歷程寫下,集結成書出版,在寫作這本書的過程中,我並未刻意訪談母親,此書也完全不是母親的自傳,事實上,這是一本我自己如何跟自己和解的書。竹奇學長雖以母親的經驗、口述故事為素材進行創作,個人認為,那也只是學長進行創作、爬梳史料的起點而已,真正的創作結果,遠大過於材料本身,且有不可預測的成分。長照也是,長照的過程,本身也導向了某種創造性與思維的突破。 舉例來說,對於讀哲學的人,薛西弗斯的典故再熟悉不過,而在我長照母親不久,便福至心靈地想著,若薛西弗斯後來失智了,那麼不斷地週而復始推石上山、又捲土重來的行為,便不再成為其困擾、也構不成懲罰了吧!? 為了多元刺激母親的認知能力,我買了啟蒙幼兒的教材,其中也包括再簡單不過、兩片式的拼圖,讓居服員陪著母親做。剛開始,我發現母親居然連左右拼起來就完成的拼圖,也可以「竹篙湊菜刀」把香蕉和楊桃、或香蕉和玉米拼在一起,而感到傻眼。過了幾天,卻又想著,若跳開「正確答案」這個框架,轉用失智者的角度來理解呢?或許兩片式拼圖,可以成為我失智母親想像力大爆發的起點,也說不定。 五月二十四日在淡水的分享會,我們事前溝通決定聚焦在照顧者的支持系統,而竹奇學長當場神來一筆地說道:「事實上,被照顧者本身也是支持系統的一環,照顧者從對方開心、安定的反應,得到了立即的回饋,也同時得到了安慰與支持。」這樣的發現,恐怕是很多家庭照顧者、專門從事長照服務的專業者,有可能在照顧現場曾經體會過、卻從來也沒注意到的事實,我將學長之言稱為「金句」。而我在稍早三月分的分享會,也得到的另一個金句是:「父母的失智失能,讓遊子找到回家的路。」則被我用來做為和竹奇學長對談這場次的主標題。 竹奇學長與我,都因求學開始離家,數十年來把原生家庭當做客寓之地,確實是因為母親的失智、失能,讓遊子如我們,從離散者成為定居者。 長照漫漫,有苦有樂,莫忘被照顧者也共同構成了互相支持的系統,他們並不是局外人。 註一:文學創作者陳竹奇,是我合唱團學姊向新榕的先生,論輩分,是我的「學姊夫」,他也是政治大學社會系早我幾屆畢業的「學長」。二○二三年,擁有社會科學博士學位、已在大學兼課多年的他,為從事台灣文學創作,又讀了台師大台灣語文學系碩士班,成為我的「學弟」!面對這種有點錯綜複雜的關係,我使用了「學長/弟」這個複合性的稱謂,畢竟「政大學長」的歷史事實在先,「台師大學弟」的現況在後。 註二:我個人自一九九八年接觸台灣第一所社區大學至今,和社區大學有著不解之緣,歷任學員、教師、行政主管、校務顧問、評鑑委員,並立志在成為法定老人前,將全國九十所社區大學至少各選過一門課。目前已達成二十六所。

拋磚愛心社中秋節前夕捐助3萬元 照顧植物人安養經費

  記者 何明弘/基隆報導 基隆市「拋磚愛心社」自創世基隆院成立以來,已逾20年持續捐助。今年中秋佳節前夕,由林坤山社長帶領10位社員,再度送上愛心捐款3萬元,親手交予院長李淑婷,表達長期守護植物人的承諾。 林坤山社長表示,基隆市拋磚愛心社創立42年以來,秉持「拋磚引玉」的精神,號召社員與善心人士行善濟弱,從未間斷支持創世。值此闔家團圓時刻,更盼院內無法返家的植物人院民,也能感受社會的關懷與溫暖。 創世基隆院院長李淑婷表示,照護植物人是一刻不能中斷的工作,無論外部環境如何艱難,創世始終堅定守護植物人。基隆院目前安養46位院民,安養經費需求龐大,期待各界善士每月定期小額300元支持,細水長流,讓植物人受到良好照顧,並助其家人生活回到正軌。」愛心專線: (02)2421-4738        

9/21國際失智症日 創世守護失智臥床者給予關懷

  記者 何明弘/基隆報導 根據創世統計,疾病為植物人主要肇因,佔53%,以心血管與腦血管疾病最為常見。而失智症隨著病程惡化,患者認知、語言、肢體功能逐漸退化,常導致患者臥床,甚至成為植物人狀態,在創世服務中近一成。因應社會需求增加,創世持續擴大服務,陪伴更多失智、失能家庭走過長照的艱辛。每年9月21日為「國際失智症日」,也盼社會各界一起攜手,打造失智友善的環境。 世界衛生組織(WHO)報告指出,全球每年新增約990萬名失智症患者,平均每3秒就有1人罹病。根據衛福部調查,台灣65歲以上失智人口約35萬人,盛行率近8%,預估2041年將達68萬人,對醫療資源與人力將帶來嚴峻挑戰。 每位失智者背後,都有一個承受長期照顧壓力的家庭。基隆62歲的黎先生,有家族性遺傳早發性失智,在16年前發病後,漸漸地從失智到失能臥床狀態,妻子不離不棄在身邊守護照顧,創世於5年前介入到宅服務,透過原床泡澡,大幅改善皮膚問題,護理師定期到宅衛教,成為照顧者的堅強後盾,讓妻子從無所適從到獲得協助及心理支持。 儘管失智症目前無法治癒,但研究顯示,若能從日常生活中改善風險因子,將有助於預防或延緩失智症發生。隨著台灣邁入超高齡社會,創世強調:「守護健康,不能等到老了才開始。」因此除提供照護服務,也積極推動預防觀念,走入社區、校園、企業,免費推動「樂活宣導」,分享從生活、飲食、運動、社會參與等方面維持健康,盼降低疾病導致失能的風險。歡迎向創世申請「樂活宣導」,共同攜手守護健康。 洽詢專線:(02)2421-4738。    

〈專文〉家總預估數據失準13倍! 政策背後的數據迷霧與學術責任

  文/格桑(失智症照顧者聯盟召集人、基隆市) 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簡稱家總)每年拿了不少勞動部、衛福部的補助款,做專案、做研究。家總歷屆理監事,一字排開幾乎都是大學教授,研究成果大力支援勞動部政策的數據。但數據會講話,沒有在決策層,只能事後諸葛來看官方公布的二手數據與每次家總替政策背書時提出的預告,有多大的差異! 以目前80歲長者免評巴氏量表申請外籍看護聘僱的資料顯示,家總反對巴氏量表免評,聲稱申請數量會超過10萬! 也就是家總預估平均一個月會有8,500個八旬長者申請。目前勞動部釋出的資訊顯示,在巴氏量表免評新政策開辦後的11天(8/1-8/11),只有615個年滿80歲以上付身分證明文件透過台灣就業通平台申請,而透過各縣市長照中心,70歲以上罹患癌症2、3期申請人數8人、70歲以上罹患血液淋巴腫瘤者0人、不分齡罹患癌症第四期以上者34人。換言之,巴氏量表免評方案中,就算勞動部嚴正以待祭出「輕重症分流」,10天650人,一個月可能申請的人數也不到2,000人。 對照拿著勞動部與衛福部經費研究的家總提出的數據,縱使開辦之初數據尚未穩定,預估一個月8500的申請人次,是實際數據的13倍! 這樣的誤差範圍,任何研究都不允許! 就算是社會科學,這還是人命關天的數據推測,不容許這麼大的誤差,來影響決策,造成長輩無法減少聘僱外籍看護的勞苦奔波,還被扣上搶走重症照護人力的大帽子! 以誤差範圍如此大的研究結果,甚至沒有數據與理論支持的說法來制定政策,跟小孩抓周來決定未來職業一樣,完全沒有參考價值。代價就是,產生一個比貪汙還可怕的錯誤政策! 對於80歲長者免評的預估數字,家總沒有利益迴避,以至於數據失準。但看看其他民間團體及學者專家的預估數據,準確許多卻不被採納! 例如,仲介公會提出年增二萬;其他民團如失能雇主協會提出供需必須平衡且因免評非免費不會有這麼大量人數申請,應回歸市場機制。也多次建議聘僱外籍看護需求應以家庭經濟收入(負擔得起外看一月四萬開銷,其中又涉及台灣經濟發展)、城鄉資源差異(社區營造,老人大學長青學院、共餐、醫療、交通等變數)、老人獨居、健康老人聘僱意願等各種符合人口學、社會學的變項去推估,才能精確去估算出增加的需求市場。多個群組如失智症照顧者聯盟、看護虐待受害者聯盟、身障者聯盟、蒲公英運動聯盟等的調查,估計出來的80歲長者聘僱外籍看護聘僱意願約是家總提出的10%~30%。然而這些不同家總的計算基礎,卻被家總輕飄飄一句「如果後來申請人數遠低於預估,我會很開心」帶過! 沒有真實數據,也沒有理論基礎,甚至沒有普查,就斷然高估數據,背書政策,然後事後都可以雲淡風輕的一句話讓全民一起承擔嚴重後果。包括,不要被孝順綁架等金句,也都是家總提出。研究不立基於台灣的文化、人口學、社會學、城鄉差異資源分配,卻遠道去北歐取經,錯誤數據帶出錯誤政策的,付出慘痛代價的還是離不開這個小小多山國家的台灣人民。 本來危機就是轉機,如何精確預估需求市場數字的討論,就在勞動部、衛福部、家總總是以強勢媒體優勢,斷絕對話、討論、修正的機會!家總一句「很開心」不能卸責作為勞動部數據提供的智庫角色責任!家總對於偏誤數據造成民眾恐慌,至少要有社會責任告訴大眾:為什麼在多名大學教授擔任理監事的硬學術背景下,還犯下如此低階學術信效度問題!我們更該要求政府公告家總過去研究案、委託案的全文,讓全民檢視家總的專業! 否則,勞動部今後提出政策的數據基礎,大家都可以一笑置之、不以為意!影響將會更鉅,請決策者慎思、慎言、慎行!    

【專欄】從「巴氏量表」修法看全面檢討外勞政策

  文/周倪安(台聯黨主席) 近期立法院通過了《就業服務法》,未來八十歲以上的長輩可以免用「巴氏量表」尋找看護。台聯黨長久以來,對這個議題相當關注,這個修法的方向是值得肯定,但是仍不足。 在修法前後,民進黨仍不斷宣稱看護人力不足、會發生搶工潮等等言論。政策改變一定會面臨一些挑戰,民眾需要看護的人力,但是整個市場的勞動力不足是必須去面對和解決的。 基本上,「巴氏量表」修正,在行政部門裡所影響的部會,大致有勞動部、衛福部與內政部移民署三個。對移民署而言,現在有將近九萬個逃逸外勞流竄全台,社會安全方面他們為台灣帶來不定時的風險。因此可能產生抗拒更多外籍勞工進入台灣的政策。 既然官僚體系中有人反對擴大開放家事外勞,就會在制度上採取管制,於是,衛福部才那麼固守標準相當落後的巴氏量表。以此回應移民署在追緝逃逸外勞時,已感到抓不勝抓的呼聲。 然而,系統性問題的始作俑者,就是目前台勞外勞不分的勞動政策。在日、韓和新加坡等先進國家,非法外勞及為其提供服務的仲介,都有相對的責任,一旦逃逸會被究責,罰則很重,在新加坡逃逸長時間的外勞甚至會被鞭刑。但在台灣,許多單位包括勞動部等,打著人權之名,讓外勞可以自由選擇雇主,從雇主處逃逸了也沒有辦法處理,幾乎沒有應有處罰的制度,非常自由,非常人權。這使得外勞逃逸的案例才會越來越多,即使基本薪資不斷提高。 總而言之,這一官僚系統的連鎖反應就是: 1.勞動法規所要負的責任,讓外勞認為從工作處逃逸去其他地方打黑工有利。 2.逃逸外勞太多,讓移民署和警察抓不勝抓,因而希望限制數量。 3.衛福部因而藉由「巴氏量表」作為限制人民申請家事外勞的門檻。 其實,「巴氏量表」是相當落後的評量標準。先進國家早就不使用了。事實上,就連反對國民黨修法的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也認為由醫生這個非照護專業的角色,來決定開立「巴氏量表」與否是非常不妥的。(另註:他們雖然主張廢除「巴氏量表」,但是以長照單軌評估2.0版本作為替代方案)。而衛福部之所以到今天還以「巴氏量表」作為聘請外勞的標準,無疑就是官僚心態作祟。 現在立法院已經廢除了八十歲以上長者必須經過「巴氏量表」評量才能聘僱家事外勞的限制。筆者也誠心建議,民進黨政府應該重新全面的檢討台灣的外勞政策,為什麼會有那麼多逃逸外勞,比例高達11%,為什麼外勞在台灣工作的實質所得已經比日、韓、香港、新加坡或中東國家都來得高,逃逸外勞還在天天增加?為什麼台灣政府顧及外勞權益更勝於台灣勞工權益?本外勞一視同仁,難道台灣人從出生開始所付出的義務、繳的稅及所受的教育,都歸零嗎?期待賴總統全面改革外勞政策,提升台灣的產能及經濟。    

臺東大學與臺東馬偕紀念醫院簽署合作備忘錄 攜手推動偏鄉健康照護與護理人才培育

國立臺東大學與臺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醫療財團法人臺東馬偕紀念醫院,於113年12月9日舉行隆重的合作簽約儀式,共同討論設立大學護理系一事,宣告雙方攜手共同推動偏鄉健康照護及培育長期照顧人才。此次合作旨在透過資源共享與專業整合,提升偏鄉醫療服務品質,並培育更多優秀護理專才。此次臺東大學與馬偕紀念醫院簽約,亦獲得中央相關部門極大的關注;立法委員莊瑞雄、陳瑩、黃建賓;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洪宗楷執行長、臺東診所協會朱建銘理事長等,都蒞臨出席,齊心為臺東培育護理人力發聲。 臺東護理人力的提升,是地方極為關心的大事,自112年12月起雙方就不斷討論護理系的設立;113年11月17日,陳瑩立委和莊瑞雄立委,即邀集了行政院東辦洪宗楷執行長、衛福部蔡淑鳳司長、臺東衛生局孫國平局長等人,望能培養在地人才投入護理工作,為臺東護理人力注入新血的座談會。今日正式簽約由國立臺東大學鄭憲宗校長率領一級主管參與;馬偕紀念醫院則由臺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醫療財團法人蕭聰穎董事長、馬偕紀念醫院總院院長張文瀚、臺東馬偕紀念醫院王光德院長等核心領導出席。 臺東大學與馬偕紀念醫院此次合作內容,包括籌設護理學系的規劃與落實,雙方成立專責工作小組,專注於課程設計、設施設備建置、師資推薦及實習機會提供等多面向合作。未來馬偕醫院將全力支援護理學系師資及學生實習場域,並提供設置護理教室等設備3年共3,000萬元,每年更將資助10-15名獎助學生各12萬元,以協助學生,尤其是在經濟困難者,可以完成四年學業並在地服務鄉里。臺東大學護理學系的設置,在於希望在地子弟能夠留下來照顧部落長輩,所以會加入原住民文化相關課程,以及對於長照醫療的認識。 立法委員莊瑞雄回顧在立法院審議馬偕醫院評審的經驗,指出臺東醫療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需積極改善,而此次合作是解決臺灣醫療人才缺乏的關鍵策略。還有陳瑩立委以「好山好水好醫療」為願景,讚揚此次合作是地方與中央共同努力的成果,期許能吸引更多在地學子投身醫護工作。同為立委的黃建賓以校友身分表示,相信透過這次合作將為臺東醫療注入新活力。 臺東大學鄭憲宗校長分享於美國參加Meta(Facebook)總部時,看到一幅隨會改變全球用戶數量即時變化而明亮的世界地圖,有感「今日貴賓雲集,若此刻從太空俯視臺灣,臺東大學必定是最明亮的地方」。這次的合作與鄭校長提出的「鯨豚理論」不謀而合,強調教育資源的精準配置與全面發展,其中扶弱如頭部,著重於幫助學生找到適合的位置並激發潛能;挺中間則如腹部,則引導具備能力的學生跨域發展;而拔尖如尾部,更能推動整體向前邁進。為支持學子安心就學,臺東大學於11月底舉辦的獎助學金頒獎典禮中,總金額達469萬餘元,是建校近80年來最大規模的獎助金發放紀錄;其中財團法人亞德客有美公益基金會允諾自113年至122年止的捐贈總額高達1億4千萬元,更是創校以來最大手筆的捐贈。還有今日臺東縣診所協會承諾提供的獎助學金,為學生提供「一臂之力」。在公部門方面,教育部上週特別表示將有2000萬元的結餘補助款注入校務支出。學校未來將持續尋求更多合作夥伴,推動教育與醫療的深度融合,為臺灣地區培養更多優秀的醫護人才。 臺東馬偕紀念醫院王光德院長也強調:「透過這次合作,我們期望能為臺灣偏鄉醫療事業注入更多資源與創新,進一步實現健康平等的理念。」蕭聰穎董事長及張文瀚總院院長此次特別從臺北遠道而來參加簽約儀式,他們揭櫫馬偕紀念醫院的願景便是:「成為最受弱勢族群信賴的醫學中心;成為投入最多資源從事偏遠地區醫療傳道工作之基督教醫院。」此次與臺東大學的簽約,就是為了實踐對弱勢族群與偏鄉醫療的承諾,希望透過護理學系的成立,讓臺東地區的所有族群都能夠受到更好的醫療照顧。 本次簽約也獲得總統府的高度重視,蕭美琴副總統以賀電對雙方的合作表達了高度的肯定與祝賀。賀電中殷殷期許:「至盼藉由此項盛事,精進醫療照護職能,完善區域服務網絡,深化產學合作鍵結,維護國人健康福祉,惠益桑梓。」 臺東大學與臺東馬偕紀念醫院合作合約的簽署,不僅彰顯了產學合作的重要性,也為地方醫療與教育開啟了新篇章。未來,臺東大學與臺東馬偕紀念醫院將攜手深化合作,為偏鄉健康福祉做出更多貢獻。

只顧挺移工的監察院,不顧人權也聽不見民怨

文:社團法人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 社團法人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簡稱雇主協會),長期以來爭取因為有照護需求,而必須聘僱外籍看護的弱勢、重症、失能、失智者的權益。而在維權的過程中,雇主協會觀察到監察院對移工權益的主動爭取,以及對移工權益過度保障,反而嚴重影響到台灣弱勢雇主的人權,以及仲介業者的工作權。 最近國民黨與民眾黨,提案廢除考試院及監察院,而監察院院長陳菊也表示「支持修憲程序廢掉監察院」。雇主協會發文表示,對繳交就業安定費聘僱外籍看護的雇主而言,監察院只是個一年花掉11億公帑,且寫出一個採訪33個逃逸外勞而編派出一系列「移工為什麼要逃跑」的機構。認為這本只訪問逃逸外勞,卻沒訪問這些逃逸外勞的原雇主及非法雇主,全盤了解台灣黑工存在的全貌,即結論出台灣雇主給低薪又不當對待,所以才會導致台灣有將近9萬的逃逸外勞存在。 雇主協會近年來常接受媒體採訪移工制度的見解,也提到在520總統就職前,勞動部就在監察院的「糾舉」下,被要求要提出「移工婦幼權益保障指引」。日前其粉專文章指出,監察院無視20餘萬聘僱外籍看護的失能家庭的人權、受照護權毫無保障,也不揪舉勞動部30年來的失責,讓安置中心沒人管理、就業安定基金成為小金庫、各行各業缺工嚴重吸引合法外勞逃逸到非法市場、強制規定雇主支付薪資讓移工參加「入境一站式服務」、破壞勞資和諧等亂象。監察院更沒揪舉移民署沒效益卻執行多年的「擴大自首方案」,以及坐視逾期停居留外國人人數逐年增加的情形。 《一群在台灣沒有身分的人-移工為什麼要失聯》由監察院院長陳菊出版,王美玉、趙永清、王幼鈴、紀惠容監委位列為作者。雇主協會認為此訪談逃逸移工外勞而撰寫的報告書,由公帑印製,由監委編寫,既不公允,也不公平。拿人民納稅錢,出了一本未盡聘僱外籍看護雇主聘僱狀況的書,如同離事實太遠的科幻小說。 雇主協會認為,如果監察院的存在,只剩下爭取外國人的人權而不保障國人的人權,尤其使失能、失智、重症、身障者的人權,任由外籍看護來台照顧病人動輒逃逸,未見監察院對勞動部、衛福部、內政部移民署、交通部行使調查、糾正、彈劾、糾舉等值全,任由逃逸外勞上看9萬,違背工作契約造成台灣雇主的損失,甚至讓全台大街小巷都常見路上坑坑洞洞、充滿路障無法行走。更因照護人力的不穩定,以及社會安全網的不足,讓台灣三天兩頭奏起長照悲歌。雇主協會直指,這樣的監察院,廢掉剛好而已,且希望盡快廢掉!畢竟沒了監察院,雇主們認為最少可以少了抹黑不得已聘僱外籍看護照顧的重症失能家庭的監察委員。 每年花了11億公帑的監察院,目前最大的貢獻,就是挺移工的人權,罔顧外籍看護逃逸或違背工作契約,對失能家庭造成的痛苦。呼籲讓國會改革之際,廢除監察院,恢復三權分立,不要再讓皇帝有御史台。 <童文薰的童溫層> 廢掉監察院,剛好而已!

看護與受照護者不該是零和賽局 才能走出穩定的照護路

文/社團法人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 移工與雇主,只能你死我活、永遠處在一個非合作的零和遊戲裡?根據定義,零和賽局(Zero-sum game)表示所有賽局方的利益之和為零,即「一方有所得,其他方必有所失」。而零和賽局的例子,常見有賭博、期貨和選舉等。難道在台灣走了30多年後的外勞制度,只能贏家全拿?外勞拿、仲介拿、雇主拿,或是就業安定基金拿? 雇主協會理事長與執行長出了一本「長照照護手冊」,從家庭照護的需求上,延伸到長照、外籍看護等議題。其中也有章節提到目前台灣將近9萬名的逃逸外勞中,其中40%原來是家庭看護,也就是聘僱外籍看護的家庭,遇到「外籍看護逃逸」的機會很高。而每一個逃逸外勞造成的「照護空窗」,常是「照護悲歌」的前奏曲。 有趣的是,最近也出現幾本討論「外勞逃逸」的書。其中有一本是中華民國監察院監察委員王美玉、王幼玲、紀惠容與趙永清「共同調查」、訪問33名逃逸外勞後寫的「一群在台灣沒有身分的人—移工為什麼要失聯?」監委們從台灣引進外勞的歷史談起,理出幾個移工失聯的脈絡,但都沒有訪問被移工丟下的受照護者、看護工老闆,甚至產業老闆的經驗跟觀點,談談怎麼會有聘僱的勞工用逃跑的方式曠職(還不是辭職)。這本由監察院出版、陳菊院長監製的書籍其中一節,監委們寫出「黑工市場活躍是移工失聯的重要拉力」、「經常求助無門,迫使移工影響失聯的自我救濟」、「仲介比雇主更有主導性和影響力」等。 另一本由新聞記者撰寫的「移工築起的地下社會:跨國勞動在臺灣」是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台灣書寫專案」首屆補助作品,最近與許多勞工系所辦起講座,「觀察跨國移工勞動現場」。全書用地下社會、危險之島、異鄉家人、人權大浪描述台灣外勞政策和勞動制度的狀況。 這三本書,探討很多一樣的問題,但為什麼寫出來的結論差距甚遠?端看寫作者是從誰的「視角」看問題。研究者帶著「理論視角」很正常,但從移工角度或是家庭看護雇主角度出發看事情,試圖解決什麼樣的問題,定位清楚很重要。三本書中,「活出兩倍的人生」要解決台灣人、老年化又少子化的照護問題;而另外兩本書,要解決「外勞在台灣」的問題。都沒有錯,但很多外勞在台灣的「問題」是台灣缺工、制度、文化差異造成的,更多情況是「勞動力輸出國」(比如印尼、越南、菲律賓、泰國,以及即將來的印度)要考慮及解決的,不是台灣本身。 外勞與台灣,不該在撕裂下變成零和賽局。雇主協會理事長與執行長執筆的「活出兩倍的人生」繼續秉持協會以家庭照護者、家庭看護工雇主的視角,寫出「人生沒有絕對的好事也沒有絕對的壞事」、「活著,到底為了什麼」、「活著的意義或許是經歷那些人生低谷」、「求而不得也未必是遺憾」、「給健康的你,說愛要及時」等五大章節,期能漫漫「長」路、舉燈「照」亮。 「活出兩倍的人生」不是個探討地下社會或為何逃跑的書,而是跟大家分享「死亡的告別不容易,但我們終究會相見」的照護故事。五月份從澎湖開始,童律師跟張教授,將走入長照據點、醫療院所、教會,陪伴眾多已經在照護泥濘中打滾,以及預備自己及長輩未來的朋友們。相信,好的制度,不會是零和博弈!

重症失能失智者被看護挑選 被棄如敝屣的弱勢卻被當營利事業雇主在防

張姮燕 ( Heidi Chang) 義守大學國際傳媒與娛樂管理學系助理教授 /社團法人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理事長 台灣開放引進移工至今已30餘年,也從1988年以14項重要建設工程需要人力而採專案方式合法引進第一批「暫時的補充性勞動力」,逐漸轉變成目前的「常態性補充性人力」,而1992年制訂的「就業服務法」,成為聘僱與管理外籍移工的基本法源。最新的勞動部資料(2024年2月)顯示目前台灣已有近76萬人,其中產業移工以越南籍占最多數,占產業移工總人數的45%,其次依序為菲律賓、印尼及泰國;社福移工則以印尼籍為最多,占社福移工總人數的76%,其次依序為越南、菲律賓。 台灣給外籍勞工的薪資,是亞洲前幾名,加上給外籍勞工的健保等福利,在亞洲引進外籍勞工市場上是有競爭力的。但目前台灣的現在制度以保護外勞、不保障雇主為主軸。再加上勞動部把家庭看護工雇主與廠工雇主不做區分,忽略外籍看護工雇主聘僱移工的唯一理由是要穩定的照護人力,而非降低人力成本來增加企業獲利。因此勞動部要求雇主只要聘僱移工,就得要付完全的責任,且把管理移工的責任完全加諸在重症、失能、失智的家庭,以使這些家庭在照護壓力外,有著更多的聘僱、管理移工的困擾與痛苦。尤其台灣因為各行各業缺工,外籍看護逃逸的狀況頻傳,而只要家裡有重症及重度失能、失智到能聘僱外籍看護者,面對看護逃逸或是躲到安置中心去接受安置卻不算逃逸,都造成整個家庭頓時失去照護人力。 因此本文主要論述重點在於如何「避免重症成跳板」,縮短任何原因造成的照護空窗期,期能將家庭看護納入衛福部長照制度的訓練及聘僱規範內,保障失能、失智、身障者的受照護權及基本人權。受照護者為「失能」、「失智」、「身障」病人或老人,其本人或家屬因台籍看護薪資高於一般家庭平均所得所能負擔,因此合法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簽訂工作契約卻沒有獲得保障,看護工常因「怠工」、「轉換雇主」、「違背工作契約」、「逃逸」等現象,造成家有「身心障礙者」的家庭嚴重失能。 新冠疫情前,逃逸外勞中一半都是家庭看護工,但台灣各行各業缺工狀況嚴重後,目前逃逸外勞最大宗已是薪資較看護工高的廠工,代表黑工問題更嚴重。目前台灣逃逸的外勞在黑工市場工作人數多達8.6萬,其中34%,原為家庭看護工,連本來甚少逃逸的漁工也達3% (移民署,2024)。目前上看9萬人次的逃逸外勞,不僅是「國家安全」問題,無法追蹤逃逸外勞去處,也造成逃逸歪風無法遏止,造成合法雇主、合法仲介、合法移工,受到非法市場的嚴重影響。建議在修改其他規定前,必須正視台灣缺工問題,全面開放產業及家庭類移工,透過消除因缺工及聘僱移工不易所造成的黑工市場,恢復正常外籍勞動力的供需。目前的重症且重度失能的受照護者,在面試外籍看護的過程,已經是被挑選的那方,越重症的、越沒人要顧,而仲介也只能配合外籍看護挑三揀四,以免自己也被移工淘汰。綜觀目前外籍看護及移工制度,已過度保障移工權利卻不保障被照顧者的生存權及人權,加上毫無下降趨勢的逃逸外勞數量及勞資爭議,筆者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嚴逞逃逸外勞:最新新聞報導資料顯示,2024年台灣「失聯移工在台人數」已近9萬人,再加上逾期停居留的外籍人士,包括拿觀光簽證入境的,許多都透過在台灣的親友與裙帶關係,在台灣非法工作並不用繳稅,約共11萬人。應積極取締逃逸外勞,在尋獲或其自首後,使非法工作之失聯移工面臨罰款、勞務或甚至參考日本以刑責處理失聯移工。 照護零空窗:不可歸責於雇主之外籍看護失聯或轉換雇主所造成的照護空窗,會讓重度失能者面臨缺乏穩定照護人力造成的問題,且長照無法拖住臨時發生的照護空窗。 停止移民署執行之「擴大自首方案」以及任何形式之特赦逃逸外勞之作為,因其有違公平正義原則、加劇社會不公,也對合法移工不公允。將近9萬名的非法移工,不應以特赦方式讓非法就地合法。權責單位應跨部門通盤檢討移工政策,積極查緝且嚴懲。 加強取締地下換匯:非法工作之移工皆須透過違法《銀行法》之地下匯兌將錢匯出台灣,以加強取締東南亞小吃店、雜貨店的匯兌,以及要求便利商店匯款出境必須檢查外國人之有效證件,可間接取締非法移工,並可增列外勞出境時將「不明財產」沒收。 採取「全面開放移工」以提供充足的勞動力,補足因缺工所造成的黑工市場,輔以嚴重黑工問題證明「一進一出」失靈,應「全面開放移工」,讓黑工市場消失,也能抑制移工因物以稀為貴而要求薪資調漲的問題。其中包括開放家庭幫傭,提高婦女勞動參與率。 積極開發新的勞動力引進國:在放寬申請家庭看護的條件以及增加開放其他移工工種的同時,必須增加新的勞動力來源國,尤其必須要優先引進外籍看護,解決台灣老齡化快速的問題,而即將引進的印度移工,必須要包括家庭類移工。 本勞與外勞薪資脫鉤:引用的聯合國規章,沒有這樣的規定,且台灣不在聯合國之列,無須遵守,不需作繭自縛。 建立外籍看護工履歷及評鑑制度:透過建立雇主回饋外籍勞工表現系統評鑑制度,能夠評估看護工的能力、是否具備入境資格及適合哪些需求家庭,雇主得停聘不合格之外籍勞工並將其遣送回國。 由雇主參與仲介評鑑:目前的仲介評鑑過程是勞動部以公開評選方式委託廠商(執行單位)執行,此方式容易沉溺於私人利益,應該開放給雇主參與評鑑,讓雇主更了解仲介的能力與表現,進而有更多的選擇與條件上的保障。 各縣市政府主動且免費提供家庭看護工雇主法律諮詢:聘僱外籍看護的雇主,每個月繳交2000,移工服務多有使用此基金者,但在雇主端,甚少用此基金提供服務,各縣市政府應提供家庭看護工雇主法律諮詢,提供合法的資訊及協助,避免雇主因為聘用時的問題而導致恐慌,保障雇主與看護工的雙方權益。 廢除家庭看護入境一站式服務並在看護執行照護工作前,不得支薪:外勞在進入台灣前,必須通過一站式入境服務的審核,這項服務旨在方便僱主和勞工,但實際上經由這個「非法」強迫雇主簽署同意書的一站式入境服務,要求轉換雇主的狀況明顯增加,製造勞資爭議,使雇主成為弱勢群體中的「最弱勢」,若勞動部將一站式服務是為亞洲第一的政績而不予廢除,則必須:(1)增加訓練內容中對遵守勞動契約、(2)移工受訓期間移工不得支薪、(3)一站式服務擴及所有移工工種(不該只針對家庭類移工)。 將巴氏量表成為決議政府補助照顧重症家庭的看護工的標準,將重症程度分級,作為衛服部長照司補助重症居家照護的標的。使用長照服務的家庭,因其為社會福利,不管是入住機構,或是接受居家照護,都得由長照體制補助。聘僱外籍看護的家庭,不僅無法補助,也無法抵稅,甚至有不得使用居服員的居家服務,而只能用喘息的規定,依同樣有照護需求,甚至因為重症而更需要較長時間的照護,反而無法得到支持與補助的狀況,宜跨部會全面檢討與改進。 聘僱外籍看護之重症家庭免繳就業安定費:聘僱外籍看護者不應該以「低收」為標準,因為聘僱外籍看護的家庭沒有影響國人就業機會。再聘僱外籍看護前,都已先在國內招募,無人應徵後才聘僱外籍看護。 修改就業服務法,將產業移工及社福移工作差別管理,並提高引進外國勞動力的管理水準,包括語言能力、專業技能等。並將原《就業服務法》中有關家庭看護移工及幫傭的相關條文,移至《長期照顧服務法》,並且在進用管理上,強調專業擇才,其他與專業無關部分,則大幅鬆綁。 建立直聘平台並簡化直接流程,直接聘僱目前只對移工有利,減少仲介對雇主或移工管理費的收取,但直聘的流程複雜,且讓直接聘僱外籍移工的雇主必須負擔絕對責任及不符合規定時的嚴峻罰責。缺乏直聘平台(人力資料庫),無法讓雇主從國外直接引進。 建立移工履歷資訊查詢平台並限制外籍看護轉出次數,雇主每聘僱或更換一次聘僱之移工,人力仲介即收取不同名目之費用。移工轉換原因及次數可建立平台供雇主參考,並藉此制定不良移工的淘汰機制。 上一個立法院會期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第58條修正案,將產業移工遞補等待期縮短為3個月、家事移工縮短為1個月,但對重症家庭的照護人力上仍有不足。明明知道有一隻無法離開水超過24小時的魚,卻硬要讓他沒有水1個月,看著他生命消逝,人類尚且覺得心疼且不安。為何對著自己重症的國人,卻依舊認定照護人力可以有一個月以上的空窗? 上述16條不是救命仙丹,但繼續不處理有問題的外籍看護制度,會越來越多沒有生活品質、沒有人權的老弱病殘。失能者家庭期待這一期的立法委員們及相關部會,能夠把已經不符合移工引進及台灣就業勞動力現況的《就業服務法》做修正,因為台灣老齡化、少子化,只會越來越嚴重,不是短期可逆的。

用人權擦脂抹粉維護的移工權益 已優先遺棄台灣自己的弱勢公民

文:格桑 (照顧者聯盟、失智症代表讀書會發起人) 人權(英語:Human Rights;亦稱基本權、自然權利及人類基本權利)指「個人或群體作為人類而與生俱有之權利」。人權的許多價值以強化人的能動性,並以普世(或曰普適)原則要求所有人應享有此天賦權利。但是,台灣雖自詡成為人權國家,卻優先遺棄自己的公民! 近幾年來,在許多扛著人權旗幟的非營利組織的運作下,在台灣的移工懷孕,無論合法移工或逃逸(非法)外勞,都有許多安置中心或各縣市勞工局委託的單位,提供免費的食宿與安置。因此,移工不管是生病還是懷孕,不管是她照顧的是多麼重症跟失能的老人或病人,逃逸到安置中心(如桃園群眾協會、TIWA國際勞工協會、越南移工移民辦公室、移民及移工服務中心、希望職工中心、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辦事處、彰化縣國際勞工關懷協會等處)接受安置,卻只要做到每日跟僱主發訊息(手機訊息、LINE、whatsapp),即便沒有出現在職場工作,根據規定都不算曠職!換句話說,外籍勞工,只要沒有符合「連續曠職3日且失去聯繫」,就都是在職的狀況。但反觀台灣籍的勞工(本勞),只要該工作的時間沒有出現,不管曠職期間有沒有跟僱主聯繫,只要三天沒到職場提供勞務,就是曠職,老闆隨時可以找人替代!這種對本勞及外勞的雙重標準,正是許多靠著勞資爭議、安置移工營利的組織賺取大筆安置費用及利用民眾善心同情外勞募款的漏洞所在。 台灣勞工低薪、血汗,新世代不敢買房、不敢生養下一代,以至於台灣人口快速老化、出生率極低。但面對這樣的困境,不管執政黨還是NGO都不敢正面解決問題,遲遲不敢盤點臺灣在有限的資源下,如何按照世界慣例「以國家公民優先作爲資源分配法則」,反而沽名釣譽,以「人權」議題包裝,為藏在偽人權背後的利益結構產業背書! 移工人權不該被發展成為「一條龍」的營利產業,然後再用學者、NGO團體、人權律師擦脂抹粉,成為環環相扣請領就業安定費的附屬結構!安置一個外勞,一天可以請領五百塊台幣,安置一個外勞的小孩,一天可以請領七百塊台幣,安置一對母子,安置中心一天就納入一千二,而這一天一千二的開銷,早已遠高於台勞養育字女的費用。安置中心必須自己募款,維持營運,而不應靠跟政府申請聘僱外籍看護的雇主所繳交的就業安定費來支應有勞資爭議、違背工作契約等問題的外籍勞工。 人權既是普世價值,那麼移工就該和台灣勞工享有同樣人權,並且和臺灣公民遵守同樣法律!勞動部更不應該訂出外籍勞工曠職必須符合同時曠職又失聯的狀況,享有比本國勞工更寬鬆的曠職標準。勞動部能忍耐自己的專員,每天都不來上班,但每天傳早安、晚安等LINE圖給部長,然後繼續請領薪水嗎? 如果不行,為什麼對自己國家的公民,還是公僕,沒有這麼大方? 外籍移工找工作期間,仍享有前僱主提供的免費食宿與健保費,而被照顧者住院期間,若外籍看護在家,根據規定,不能作與病人無關的事情,那就是什麼事情都不用作卻可以支領薪資,這合理嗎? 更遑論外籍看護在工作時間滑手機、戴耳機聊天種種怠工或虐待身障者的契約關係中的虐待,常被結構性忽視。 主管機關行政責罰只罰外籍看護僱主,不敢罰外籍看護,推託司法定獻,但是同樣無罪推定的人權,卻不適用移工安置啊!只要移工單方面指控,勞動部就可以「先安置後調查」,即便調查後「不可歸責僱主」、還僱主清白,但仍然剝奪安置時間被照顧身障者得到外籍看護照護的健康人權!許多被照顧者、僱主被外籍看護為了「換僱主」而被誣蔑成性騷擾以及各種離譜罪名!移工說謊誣蔑統統沒事啊!但被照顧者僱主的傷害已成,誰又在乎過? 台灣移工人權在意識形態不加思辯的脈絡下,只剩下「移工是弱勢」的粗暴結論,忽略在壟斷市場下,弱勢是沒有選擇權的僱主;而照護關係中,弱勢是無法自救無法替自己發聲的失能失智身障者! 外籍看護的工時計算,將看護的非工作內容(滑手機、聊天、經營副業賣便當、網拍、醫美等兼差)算成工作時間;不肯學習甚至連聽懂被照顧者的照護需求的基本語言能力都沒有;按圖操作的sop都擅自修改成阿公、阿嬤又沒死的方便操作;一再的醫囑教導敵不過外籍看護間口耳相傳的便宜行事...這些存在外籍看護間傷害失能失智被照顧者的看護品質問題,一直存在且進化著,可是勞動部衛福部永遠裝聾作亞,問A答B,悠忽著重症家庭! 於是台灣不再是希望的城市,而是被執政者放棄,以移工氾濫特權脅迫的悲哀世界! 不可能撼動國家機器,還有粗暴壓迫式的移工人權論述,台灣,成長成暗黑版的沈重的身障者地獄,未來沒有光明,只有無盡無力與壓迫致死⋯對執政而言,受害者死亡就意味被壓迫歷史關上發言權,誰在乎沒有權力沒有發言權的受害者? 時間漫漫壓迫無期,等待下一個重症家庭在心力交瘁後,一曲又一曲的長照悲歌。一個計程車司機,悲傷的分享他已60好幾,還是必須天天出來載客人,因為她的母親生病需要聘看護,而母親住院期間,越南看護要求一天要加薪五百元,因此他一個月光是聘外籍看護的開銷,就已經是三萬五。他從父親生病到母親生病,他一輩子辛苦開車,就只是為了負得起外籍看護的薪水,左手進、右手出。這樣一個司機,已經退休年齡還在工作,符合勞動部要的二度就業,但這樣的就業不是因為興趣,也不是因為專長,更不是因為熱愛工作,而是為了付得起外籍看護薪水的「不得不」。家裡有病人、老人的公民,儼然成為錯誤政策下的絕對弱勢,在自己的國家無法安身立命,看不見「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的長照未來,如何以人權立國,值得決策制定者深思。

看護不做誰之錯? 來台前不檢驗癌症、肺結核、妊娠,入境後無法負荷照護工作問題多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近幾個月來積極宣導「移工定期檢康檢查不合格,可以留在台灣治療」,在官方文宣中,指明移工健康檢查確診結核病或結核性肋膜炎(肺結核)以及漢生病(俗稱痲瘋病),經過治療及複檢後仍可繼續在台工作。唯有經診斷為多重抗藥性結核病個案,依現行規定將廢止其聘僱許可。勞發署的文宣另指明,若移工檢查罹患阿米巴性痢疾及梅毒,依規定完成治療,並取得醫療院所核發之完成志良證明,只需辦理備查,仍可留在台灣工作。 社團法人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雇主協會)在臉書發文,指出外勞問題已是台灣各個角落重大問題,不應該以「外勞事務水很深」、「利益結構盤根錯節」、「個案不是通案」、「要追求多數人的共識」等看見問題卻消極面對的態度冷處理。 雇主協會認為,保護外勞已經到了讓台灣承擔後果,嚴重影響聘僱看護的重症、失能家庭!其中包括屬於「全民福利」的「全民健康保險」被濫用、盜用,外籍人士知道台灣健保的好用,再加上自己國人濫用,都與最近甚至要增加掛號費相關。協會粉專也引用外籍勞工在社群媒體教導同鄉如何借用健保卡看病,教導逃逸外勞如何拿他人健保卡就醫。雇主協會文章指出,外籍人士不是「民」,不應該享用「全民健保」,而應要求外籍人士購買「私人保險」來支付其醫療開銷。而外籍勞工台前「不用」驗愛滋病、肺結核、妊娠檢查或其他慢性病,已出現很多雇主反映,所聘僱之外籍看護來台就是為了使用全民健保,造成重症、失能、失智、身障等聘僱外籍看護是為了要穩定的照護人力的家庭,不但成了外籍看護來台轉換工作或就醫的「跳板」,甚至因為廢聘而遇到一些勞團教唆移工控訴雇主的干擾。   雇主協會分享幾位雇主的案例。第一例雇主:「我們聘僱的外籍看護檢驗出肺結核跟癌症,上週已經解聘,現在外籍看護被移工團體安置,還要申訴我讓肺結核變成職業災害,讓他可以在台灣治病不用走,我還要負責食物跟住宿費用,我該怎麼辦」?   第二例雇主:「我家印尼看護跟他在台灣當廠工的印尼老公,抱定主意要在台灣生小孩!一直請假,一個月請四天過夜假努力睡覺。我跟他討論懷孕無法照顧阿公,外勞說她可以在台灣待產、生產、育嬰,她朋友都這樣!我跟他說阿公沒人照顧不行,她就摔門回房間,已經很多天叫不動、擺臭臉,該怎麼處理」?   第三例雇主:「我家看護糖尿病嚴重,幾乎無法工作,我們在詢問勞動部後已廢聘處理,還沒出境,外勞就逃逸無蹤聯繫不上。幾天後安置中心打來說外勞在他們那裡,要求我們不要通報逃逸,讓他們可以收容外勞。但我們一切按照規定辦理,很關心也很感謝外勞,但他已經被廢聘卻還是失聯多天讓我們擔心,突然出現卻是桃園的非營利組織要求我們撤掉通報逃逸。請問我們有做錯嗎?可以不要撤掉逃逸嗎?安置中心有這樣的權限教外勞怎麼做然後要求我們撤掉通報逃逸外勞嗎」?   雇主協會以雇主的心聲及問題作為實務上的案例,建議主管機關包括勞動部與衛生福利部,要求外籍看護來台前要完成詳盡的身體健康檢查,尤其是肺結核、淋病、愛滋病等會影響近距離接觸、朝夕相處的受照護者的疾病,以免影響到照護的老弱病殘。而來台前的妊娠檢測、慢性疾病檢測,也可以確認外籍看護來台工作時,身體狀況足以負荷家庭看護之工作。僱主協會進一步建議調查健保及勞保,把因健康狀況、懷孕、職災、身故等事實而要求轉換雇主、申請補助的數據調出來,檢視制度是否已出現漏洞。

只偏重外籍移工權益的制度,已讓移工所照顧的老弱病殘及家庭陷入痛苦深淵

文:陸念祖、主要家庭照護者 現在的外籍移工(外勞)在偏頗的政策與制度下,已經無法管理,總是有親朋好友、街訪鄰居談論外勞動輒以老闆不好要求加薪、不給加薪就要逃逸、照顧老人事情多要加薪、在台灣可以生小孩而接受安置、重大疾病必須看病而請假、以性騷擾為由換雇主等等的故事。台灣雇主如果遇到好的外勞,的確可以讓雇主獲得勞動力跟生產力,遇到不好的,卻會讓雇主很痛苦,這跟國籍無關,但外勞特別難以管理,卻都拜政府所賜。 台灣政府對台灣的雇主都幾乎沒有照顧及體恤,反而都在幫這些外國人「欺負」台灣人,不只主動規定雇主要給外籍看護加薪,還給予特別照顧。逃逸的懲處本該加重對那些有逃逸及非法工作的外勞,但現在卻是外勞逃逸,連帶懲罰空窗期不能聘外勞! 這是什麼政府?什麼邏輯下的規定? 令聘僱外籍看護的雇主痛苦又百思不得其解! 造成外籍看護逃逸的,不是雇主­,而是填不滿的黑工市場! 雇請外籍看護是「不得已」的事,因為台灣的看護人力不夠,就算有也很貴,一般市井小民聘不起。政府高官,也會有老化需要人照顧的一天,請多多聽聽台灣外籍看護雇主的血淚心聲,不要讓人民花錢還必須看外國人的臉色。若官員、民意代表真的愛台灣,應以照顧台灣人(雇主)為要,而非一面倒的只顧外國人、外籍移工。 對於逃逸及非法的外勞,相對還有法可管,只是不積極地抓,也不給逃逸外勞重罰。但對合法但「不適任」的外勞,沒有淘汰機制,以實際聘僱外籍看護雇主的立場看來,外勞幾乎已到了無法可管的地步,只能任其予以予求。對來台越多次越久的,應予以限制及約束,例如來台次數及年限;而對不適任及不好的外籍移工,經由超過一位的雇主舉報及陳情,公布其姓名及國籍,讓人查詢。讓不好的外籍移工在廢聘後必須離境回其母國,並予以規定不適任者不得再來台工作,這樣才能做好外勞的轉換與管理。讓好的留下,不好的剔除。對台灣的仲介也是一樣,必須要有有效可信的評鑑機制,汰惡楊善才行。 另外也必須簡化外籍看護轉換的時間及程序,縮短雇主轉換等待的空窗期,照顧弱勢、重症、失能、失智、身障的台灣雇主。畢竟台灣人口漸入老化時代,年輕人口減少,未來外籍移工問題必定成為台灣最大問題之一。現金在街頭巷尾都已聽得到關於外勞不好管理、越來越囂張的「民怨」,希望朝野政黨放下身段,不要只為己利,而不顧人民,共同讓台灣更好。筆者提出以下建議: 1、  保障外籍看護(多為照顧,身負照顧壓力者)及被照顧者的權益。 2、  設立專責管理外籍勞動力及人力仲介的管理機關,不要再由勞動部下轄,並確認外籍移工加班、請假、過夜休假、生產、就醫等情事時,雇主的權益維護。 3、  對於逃逸、非法外勞經舉報及查證屬實後,予以公佈其性別、國籍,並予以遣送回國,禁止其來台工作,永不錄用。除不得再以任何藉口及理由(包含改換姓名及偽造)入境觀光,更不應該以「擴大自首方案」讓其得以再次來台工作。 4、  對於合法但「不適任」的外勞經超過一次的舉報查證,予以遣送回其母國,並公布其性別、國籍,限制其來台工作的可能性,避免影響台灣雇主的權益。 5、  設立可以查詢外勞履歷及轉換雇主原因的網站及窗口,讓3及4兩項除公布外,並讓有需要的人可以有所查詢,甚至作為直聘的招募管道之一。 6、  規定外勞在台工作期間應自付的款項,例如每月之仲介服務費及部分健保,不得轉嫁給雇主。政府既有規定職災保險,商業保險則可由雇主視其需要與否、金額保費自行決定。 7、  規範外勞及雇主應遵守勞動契約,而對於仲介現行的收費制度、項目應再予審查及規定收費標準,並規定要開立發票來管理對雇主及外勞的收費項目。 9、  除了足以證明其工作能力(如語言、照護技能、證照等)之外籍勞工,對於其來台的次數、工作內容及工作年限,應加強審核機制,予以控管。 10、 簡化雇主轉換外籍看護的手續及流程,避免空窗期(沒有看護的時間)過長。 筆者希望拋磚引玉,並呼籲台灣政府必須顧及台灣雇主多為照顧,身負照顧壓力且在乎家人的國人,因此善良且背負照護責任的國人應該要有好的制度托住,而已經重症、失能到必須被照顧的老弱病殘的人權與生存權,更需要制度、資源來支撐。不應該只顧外籍移工及外國人的人權與工作權,而忽視台灣雇主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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