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倪安

周倪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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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人。台聯黨主席。曾任台聯黨秘書長、立法委員、李登輝民主協會理事、電台主持人,曾任立法委員、立法院台聯黨團幹事長、金融機構研究員。台大學士、元智管研所碩士、李登輝學校畢業。主張台灣優先、親美日歐遠中國、支持升級傳統產業、保護農業及弱勢,堅決反服貿,2013年反服貿全台宣講超過800場。

【專欄】勞動部別再用「澄清」之名規避全民的質疑

  文/周倪安(台聯黨主席) 從五月初全台雇主上街抗爭以來,導致台灣治安、產業、社會保險等問題的外勞政策,終於受到社會大眾高度關注與討論!但是面對這些質疑,勞動部長洪申翰跟次長李健鴻,始終用閃爍和避重就輕的方式面對全民的疑問,使得民怨越燒越大!但燒得好,也該是時候了! 近日,李健鴻次長表示,所謂「外勞零付費」政策,並不及於看護外勞,所以網路上的質疑是謠言。這樣的言論實在相當不負責任!因為「外勞零付費」的政策,就工商業的角度來說,早就在台灣逐步落實了;現在的外勞只要落地台灣,本來就不再需要負擔太多費用,無論是薪資、就安費、交通費、勞健保、食宿等成本,大多由雇主承擔。 但是勞動部現在的政策,居然進一步主張外勞在自己母國所產生的仲介費、訓練費、機票、證件費等費用,也要算在台灣雇主身上。台灣的雇主根本無從了解與查證,外勞的受訓證書是真是假?仲介費如何計算?收費是否合理?怎麼可以要求台灣雇主概括承擔這些境外產生的費用? 這樣的費用,大約八萬到十來萬元不等,對於員工人數一百人以下的傳統產業、中小企業以及漁業來說,都是不小的負擔。自筆者返鄉澎湖以來,長期關心並傾聽在地民意,也經常聽聞基層漁民對勞動部刻意把漁民與看護雇主區分開來的做法感到憤怒與不解。這種把不同雇主群體切割開來的說法,不但無助於解決問題,反而只是在製造更多對立。 「外勞零付費」的另一層問題,就是可能促成逃逸與洗工現象。未來若雇主必須全額負擔外勞在母國的相關費用,而台灣對失聯外勞問題又遲遲無法有效改善,在部分外勞取得工作機會、甚至由雇主代為負擔相關費用之後,是否可能增加提前解約或失聯的誘因?這難道不是政府應該正面評估的風險? 更現實的是,現在已經出現部分外勞以家庭看護工名義來台,之後藉故解約,再透過制度轉往其他工作場所就業的情況。未來如果看護外勞沒有零付費,而工廠、漁業外勞享有零付費待遇,是否反而會進一步提高洗工誘因?對許多失能家庭而言,遇到這種情況本來就已經是一大折磨。勞動部若未妥善處理制度漏洞,卻持續推動可能擴大問題的政策,又如何能說與看護雇主毫無關係? 現在勞動部每一次所謂的「澄清」,都讓人感覺不是在回應問題,而是在迴避問題。不但沒有真正傾聽民意,反而持續累積社會的不滿。所謂「外勞零付費」,費用不會憑空消失,只是由誰負擔的問題而已。如今勞動部的政策方向,本質上就是把更多成本轉嫁到台灣雇主身上。面對這樣不合理的政策,我們當然反對到底!

【專欄】我們同心 珍愛美麗Formosa

  執政的重要工作,是讓台灣人民認識真實的台灣100年苦難近代史,進而感動而珍惜,難以勉強。權力來自人民,落實真正民主,建立正常國家為目標。重點不是執政多長,而是公義能否彰顯。 1895-1945,台灣被日本統治,是清國直接割讓台灣,不是台灣人的選擇。日本嚴厲,但真實帶領台灣走向現代化國家,短時間做到東亞重要地位,是相當有心才能完成。這部分許多台灣人除了有父母身教者,多數台灣人早被國民黨洗腦成抗日心態。更遑論中國來的軍人與眷屬。 1945-至今,台灣被部分認同「中華民國」的人佔領,不認同或擠不上船的,就留在秋海棠當「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多數投降者早被槍斃或送去打戰。台灣人被冠上中國人名稱,也不是台灣人的選擇。母親台灣有超過38年是被戒嚴、社會被控制、國際被切斷的。本土台灣人是十分苦悶與無助的:他們疑惑怎麼做一個堂正的中國人比當外族日本人還沒尊嚴沒水準,連母語都被禁、當公職的考試都萬分不對等……太多不公平了。話要說清楚眼淚流不止。 特殊行業要有特定省籍,才能進入,透過媒體傳播貶低台語客語等本土語言文化,那些人賺飽飽卻對台灣一無所知,他們幾代人誤以為自己的好日子是來自國民黨給的奶水:過好生活、受好教育、住好房子! 在台灣,每個人愛台灣覺醒的時間都不同。常常越早覺醒的,結果不一定越好,甚至可說是墊在地上讓人踩踏上去的辛苦的前輩。但我更尊敬他們,尤其是至離世一輩子都未改其志為台灣的運動者。 台灣人執政,若能多將那些不屈不撓的前輩找出來為台灣做事,不管他們在海內外,至少能多向他們請益,而不是找一些騎牆派當官擺樣子,相信會為台灣後輩帶來更強大的信心!台灣加油!台灣優先!我們會繼續努力找回失去的Formosa,保護她,珍惜她的。    

【專欄】死刑是彰顯公理 兩公約國際委員不該站在人權的對立面

文/周倪安(台聯黨主席) 在上週 5/11-5/15 兩公約 第四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最後一天的新聞發佈會上,有國際委員納悶,怎麼在台灣沒有陳抗團體就人權議題,來向他們告洋狀?這發言讓人感到滑稽,因為眾所周知,早在第一天就有很多台灣本土社團在門口召開記者會,對兩公約審查會議發表抗議意見,難道這些國際委員都沒看到嗎? 其實這些國際委員當然是有看到的,但是他們更希望看到的是自己成為救苦救難國際委員大菩薩,給台灣受壓迫的人「聞聲救苦」。在這些左派委員的視角中,在門外抗議兩公約的人,才是「壓迫者」,而不是可憐人,所以他們才當作不存在。 很諷刺的是在5/11當天,外面有很多身為凶殺案的死者家屬,大聲疾呼反對廢除死刑。就是因為早就預料到兩公約的審查,必然會基於人權的理由,提出要求台灣要廢死的意見,所以他們才站出來抗議的。 然而,經一個禮拜的「審查」,毫不意外的,台灣人民滿腔的怒火,仍不受到被行政院以個人身分邀請來台作為審查學者的重視。在審查會議的結論報告中,繼續要求台灣應該廢除死刑。 但是,翻開兩公約的公政公約裡面,所要求的是死刑應當「受到司法審判」,而死刑所懲治的對象應當是「罪大惡極之徒」這兩個條件,而不是廢除死刑。在國際公約中,廢除死刑的內容是在廢死公約(全稱為公政公約第二項任擇議定書)裡,台灣並沒有簽署及通過這份公約。 顯然中央政府找來的國際委員已濫用職權,對台灣法律擴張解釋。明明台灣就沒有通過廢死公約,他們卻拿廢死公約的內容指控台灣不夠人權。作為主辦單位的法務部看到這種品質極為惡劣的報告,第一時間就該提出抗議,未來也都該對這些委員點名做記號,不該每四年就花一千多萬邀請他們來台,應列入不續聘名單,怎麼反而在為這些人拍手叫好? 台灣當然有很多人權問題的陳抗,例如本黨多年關心的「蕭明岳案」,就是至今仍被串通謀害的黑牢。但是為什麽國際委員會納悶怎麼都沒有人去跟他們「告洋狀」陳情?當然就是因為國際委員無論在死刑、性別、產業的觀點上,都站在台灣人民觀念的對立面,可以說根本是人權開倒車的一群人!這樣的兩公約審查,不但毫無意義,更是被本國人民唾棄為假人權!

【專欄】談兩公約被濫用:以廢除死刑和免術換證為例

  文/周倪安(台聯黨主席) 「兩公約施行法」現在已經成為台灣法律修惡的根源了。在本文截稿當下,「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正在台北透過行政院單位召開。多年來,這樣的審查會議,已經成為左派團體借題發揮的的假人權伸展台。難道像筆者這樣的右派就不重視人權嗎?當然不!我們認為,如果不先省思人權的有沒有被濫用,貿然談人權只是在糟蹋人而已! 就死刑為例,兩公約中公政公約第六條僅提到,「非犯情節最重大之罪……非依管轄法院終局判決,不得執行(死刑)」。可見此條文,用意是死刑應當在「依法判決」和「罪大惡極」下才能執行,這可說是多數人都同意的原則了。但很多假人權團體,藉由節外生枝表示兩公約就要「廢死」。我們可以看到,替殺人兇手辯解的廢死NGO團體,就是常藉由此條法律,為兇手護航,而讓很多兇手得以逃死。台灣人民現在對司法最大的不信任,就是罪行最重大的兇手,沒有得到等價的處理,這就是兩公約被濫用的直接案例。 左派「人權團體」不只在死刑議題上,濫用兩公約。也經常使用兩公約,想要硬塞離譜的性別政策進入法制,混亂各國的社會文化。例如在兩公約裡面,根本沒有提到所謂「免術換證」是什麼人權。僅有的擦邊球部分,在社會文化公約中提到「本公約締約國承允保證人人行使本公約所載之各種權利,不因種族、 膚色、性別……其他身分等等而受歧視」。只因為有「性別」兩字,居然就讓所謂跨性別人士,用來宣稱自己被社會所歧視,進而要讓法制為他們量身定做名義上是讓他們「免受歧視」,其實是讓他們得到特權的紅利。 死刑和性別問題就是濫用兩公約就是導致人權大倒退的案例!對於前者來說,現在判決死刑的門檻提高到難以執行,每當又有一個罪大惡極的兇手,因裝做有精神疾病逃過法網,對於受害者家屬都是折磨。而就後者來說,性別的原意就是保障女性的弱勢,結果在政府縱放法制又修法之下增加更多破口,已經有數十例「免術換證」的案例出現,縱放男人合法的進入女性私密空間,這就是在迫害女性的人權! 一個重視兇手的人權比弱勢的被害者還重的公約;一個為了跨性別的人權,而強逼弱勢的女性必須妥協的公約,對台灣的民主自由人權發展到底能有什麼益處?!在各種議題上節外生枝、環環相扣的推動,不勝枚舉地被左派團體拿來濫用於禍國殃民的法案,包括壓縮女性隱私空間的性別混合空間、要人閉嘴的「反歧視法」、在台猖獗的逃逸外勞亂象,都是左派利用或是進入政府的勢力,損害當國人民的權益,所造成的各種問題。 筆者認為,民進黨政府如果真要落實兩公約,筆者建議應該先從「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第壹編第一條第一句話來落實起,也就是「所有民族均享有自決權」。如果說台灣要遵守兩公約,輕重緩急來說,不就先該處理台灣民族的自決建國的問題嗎?當我們第一句話就沒做到了,談到後面去豈不是荒謬?

【專欄】陪蔡媽媽思念學良 向勇敢的媽媽致敬

  文/周倪安(台聯黨主席 ) (註:本文是周倪安主席在5/8聲援蔡媽媽記者會的發言稿) 各位關心蔡學良案的朋友、各位媒體先進、現場聲援的鄉親,大家好。 再二天就是母親節了!今天,我們站在這裡,不只是為了一個已經離開18年的年輕人發聲,更是要替所有曾經把孩子送進軍中、卻擔心孩子能不能平安回家的父母發聲。 因為,對任何一個家庭來說,把孩子送去當兵,是把最珍貴的人交給國家。國家就有責任,讓他平安退伍、平安回家。 可是,蔡學良沒有。一個年輕的大男孩,帶著青春與人生走進軍營,最後卻只換來一張死亡通知。沒有真相、沒有交代、沒有兇手。我認為這不是一個民主國家應該出現的事情。多年來,中華民國軍中發生過太多軍冤案件。出了事情,第一時間不是追查真相,而是急著定調、急著壓案、急著把責任推給死者。 而在蔡學良案裡,最令人痛心的是,這明明疑點重重,社會卻被迫接受一句「自殺」就結案。可是大家想想,一個人如果真的是自殺,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不合理之處?為什麼家屬多年來始終無法接受?為什麼直到今天,社會仍然有這麼多人認為這根本不是單純自殺?因為人民不是瞎子!人民看得出來,這裡面有太多說不通的地方。連,賴總統也認為有疑點。 更令人害怕的是,如果今天一個年輕人在軍中死亡,可以只有死者、沒有兇手;只有結案、沒有真相;只有命令、沒有責任。那麼明天,誰敢放心把自己的孩子送進軍隊?所以今天,我站在這裡,不只是難過,我更感到害怕。害怕的是,一個國家如果連年輕人的生命都無法保障,甚至連死因都查不清楚,那人民要如何相信國家的制度? 蔡媽媽跟我談起這段冤屈的時候,我真的感受到一個母親的痛。那不是一天兩天的痛,而是幾十年都放不下的痛。而且她跟我提到,那一天學良還打電話回家,要幫媽媽和阿嬤過母親節,餐廳任阿嬤選,他負責請客。而這通如此溫暖的電話,竟成了蔡媽媽和孩子的最後一通。一個母親,失去了孩子,最基本的要求不過就是:「告訴我真相。」這個要求,很過分嗎?一點都不過分。真正過分的,是這麼多年來,有人始終不願意把真相說清楚。現在,監察院已經做成報告,社會也重新關注這個案件。政府就不應該再逃避,而是必須正式重啟調查。 真心希望那不是做做樣子的調查,也不是官官相護的調查,而是真正徹底、公開、公正的調查。當年在場的人、相關長官、所有參與者,都應該重新接受調查。如果蔡學良真的是遭到殺害,那麼不管經過多少年,相關責任人都應該被追究。如果當年的靶場上,有人參與掩蓋真相,有人集體沉默,有人共同包庇,那麼這些人就不是旁觀者,而是共犯。 台灣已經是一個民主社會。民主,不只是選舉而已。民主更重要的是,人民的生命必須被尊重。國家不能讓人民死得不明不白。 尤其軍隊,是保家衛國的地方,不應該變成人權黑洞。我們支持國軍改革,也支持提升國防力量。但真正強大的軍隊,不只是武器強大,更是制度必須讓人民信任。如果軍中出了人命,卻永遠查不到真相,那會傷害的不只是蔡家,更是整個社會對軍隊的信任。 今天,我在這裡,要代表台聯黨,向蔡媽媽表達最深的敬意。因為這麼多年來,她沒有放棄,她仍然勇敢!她不是只為了自己的孩子而戰,她其實也是在替所有台灣家庭爭一個公道。我們也要向政府喊話: 不要再用「年代久遠」當藉口! 不要再用「早已結案」當理由。 更不要再用一句「自殺」就想堵住人民的嘴。 真相,也許會遲到。但真相,不應該永遠缺席。 今天我們站在這裡,就是要告訴所有受害者家屬:你們並不孤單。也要告訴政府:人民不會忘記。我們會繼續追真相、追責任、追公道。直到蔡學良案真正水落石出,直到台灣再也沒有下一個「被自殺」的年輕人。

【專欄】勞動部不要拿洗地文唬弄台灣公民!

  文/周倪安(台聯黨主席) 台聯黨近期針對目前不公不義的外勞政策,提出「台灣優先」這個國人都非常認同的原則。並要求勞動部應當立即啟動檢討勞動政策,並向國人謝罪。就在前幾日,躺平很久的勞動部終於出面,但卻是發了篇不知反省或是早已準備好的新聞稿! 針對懷孕的外勞,一天就可以從就業安定基金抽走500元這樣不公平的問題,勞動部居然用「拿到錢的對象是開設安置中心的團體,不是外勞本人」,藉此表示國人的質疑是假消息。這種傲慢的官腔,更讓國人感到憤怒!其實,早就出現外勞到台灣工作沒幾天就向雇主要求轉出,準備去備孕的荒唐情形。正因為台灣在醫療與補助上,都對外勞非常慷慨,所以她們一傳十十傳百「吃好逗相報」,搶著要來台灣。而開設安置機搆的勞權團體,更是藉此從就業安定基金中獲取暴利!勞動部是否把台灣人民當傻子,傲慢的自以為在「闢謠」,其實根本是在「證實」國人對外勞安置政策的質疑與不公是真的。 台灣有需要聘僱外勞的雇主,是代表有需要而不是表示家境狀況很好。雇主若無法讓外勞邊工作邊待產,就可以留職留薪去安置中心住。這樣合理嗎?筆者認為,若非被性侵而懷孕,則懷孕的看護外勞就應該回到母國待產,如此原則,才是符合在媽媽肚子裡的小孩的最佳利益。對雇主而言,也方便趕快找新的看護來交接工作,這是符合契約精神,不是歧視。 舉例新加坡,他們引進的是家事工,就是在家裡分擔家事的人,不區分看護或幫傭。這讓新加坡人可以安心工作,光是大學畢業者月薪就已超過10萬元;引進外籍產業工比如建築工人是以日薪20美元(台幣620元)計算,有工作才有收入。新加坡的人力部主要工作是提供各行業需要的人力,使其不至於缺工而無法營運;同時,有一定額度接受外勞申請居留綠卡及公民。在新加坡的外勞不會有新加坡人的勞健保,若懷孕在14天內必須遣返、入境健檢若有國際法定傳染病、愛滋病或懷孕也是直接遣返,沒像來到台灣,外勞一下機就有勞健保,外勞馬上就地治療。 從新加坡看台灣,無論是美國或是聯合國,有去找新加坡麻煩?有要制裁新加坡?有要求「移工零付費」嗎?都沒有!我們不禁想問,我國政府關於勞動力的談判代表,許多人好奇是不是派了勞權蟑螂、開設安置中心領補助的人去跟美國開會?那些人是特別歧視雇主,用幾個特殊案例就代表台灣全體現狀,心態上是去告洋狀而非為台灣談判得到好的結果,他們一向跟政府伸手要求經費,總喜看台灣被制裁,看雇主受處罰,那些人有資格代表台灣勞工發言嗎? 現在人民的感受是「政府不用心,國民放一邊」。數千人站上凱道後,勞動部還繼續用洗地文來將國人當成傻子騙。建議勞動部,現在人民已是熊熊烈火,非常不滿政府的左膠路線了!為了台灣,即使筆者被暴力恐嚇,我們還是會持續為公義發聲,我們會堅定守護台灣人權益為優先。

【專欄】外勞問題民怨沖天!洪申翰還在睡嗎?

  文/周倪安(台聯黨黨主席) 因為勞動政策的失誤,導致很多外勞逃逸,已經是成為在台灣國內,嚴重的治安威脅。逃逸外勞累積至今已經將近十萬之數;如果加上藉由用旅遊簽、學生簽、觀光簽等方式進來台灣,卻從事無關其申請目的之工作的人,這宛如無底洞般的數字,恐怕更多。這些外勞所對台灣人造成的治安威脅正在升級,每發生一件犯罪事件,民怨也就越加嚴重。追根究底,是台灣的法制出了問題。昏庸的勞動官員,在制定和執行政策時,側耳只聽左派假勞權的謊言,才讓政策發展到像今天那麼離譜。 不只如此,很多假「人權」之名的蟑螂團體,更是大規模的護航這些可惡的非法外勞。動輒將仲介費太貴、雇主錢給太少來為外勞的罪行合理化。但事實上,「逃逸」本身就是非法,他們在沒有工作證的情況下,外勞流入工地、田園、漁村等地方,都在進行可能危害台灣人的事。 現在在台灣,已經有相當多逃逸外勞造成嚴重交通事故。包括撞死人、撞到半身癱瘓的事件。但更可怕的是,很多台灣人的受害者,根本拿不到理賠! 因為逃逸外勞開的車,都是黑市弄來的贓車,都沒有保強制險。所以逃逸外勞在交通事故發生後,無論駕駛或乘客,不像台灣人會在原地等警察,馬上都逃之夭夭,讓受害者找不到人。 就算找到了肇事的逃逸外勞,他們就說自己在台灣沒有置產賠不出錢來。然後等著政府買機票遣返。讓台灣這些被撞死或是終身癱瘓的受害者只能認命 。 我們進一步要問的問題,為什麼逃逸外勞要開車到處跑?其實在回答這問題前,應該要先設想,他們會去搭計程車嗎?不會,因為逃逸外勞怕被車上的秘錄器錄到,反而會讓他們的行蹤被發現,所以他們會透過與其他經營白牌車的逃逸同鄉聯絡,在台灣各地到處從事非法工作。現在有很多高風險、沒有職業駕駛的逃逸外勞在開白牌車在路上走!難怪這幾年出現那麼多交通事故 ! 洪申翰部長到現在,還以為國人糾結的是「印度外勞」的問題。其實,這根本是假議題,如果台灣的外勞政策,讓外勞感到當合法外勞簡直是冤大頭,逃逸出去當詐騙車手、賣淫販毒可以賺更多,那印度外勞進來台灣後,會不會跟進像現在逃逸外勞的作為?這才是人民真正擔心的問題。 是以,重點是台灣社會對於外勞造成的治安問題感到不安全,以及對待本外勞的不公平,而不是外勞來自哪一國的問題。洪申翰如果還不明白,筆者邀請大家,5/1、5/2,走到街上,來參加分別有由「反空窗期聯盟」在教育部前面以及「台灣雇主協會」在凱達格蘭大道所辦的集會活動,一起來喚醒已經淪為「外勞部」的勞動部。全台人民站出來,喚醒睡著的洪申翰!

【專欄】失能的外勞政策,害慘澎湖漁業!

文/周倪安(台聯黨主席、前立法委員) 漁業本來就是澎湖菊島的「起家厝」,早在宋元時代,澎湖就已經有漁業。直到今天,海上的捕魚、或是漁獲加工成副食品等,都是澎湖地方產業的經濟支柱。但自從勞動部提出三年內「外勞零付費」政策以後,即引發民間各方反撲的怒火。上週在澎湖,澎湖區漁會已經發聲表態,這錯誤的政策,就是變相要消滅澎湖數百年的漁業! 筆者在近日的倡議中,反覆地強調,外勞零付費,就是船長、船東要全負擔!事實上,外勞在他們印尼、菲律賓,與當地仲介業者所進行的仲介媒合服務,仲介費在十到二十萬不等,都是在他們國家中進行的。而既然這是他們母國的交易行為,我們澎湖的船長,為何要為這筆帳買單? 日前,我更是接到一則漁民的陳情,表示現在勞動部對漁工外勞的工作,必須限制在船上。這種定義真是令人不可思議,站在陸地就稱為「許可外工作」,船東就要被罰錢,一再罰錢高達百萬。雇主問政府難道捕魚回來的魚都不需要回到陸地整理,都放在船上放在那邊給它爛?!為何政府規定外國漁工只能在船上工作不能在陸地上,台灣的船員也不能在陸地上工作嗎?從這樣的案例來看,勞動部的那些規範是不是離台灣社會太遠,才會推出那麼多離譜的政策?! 台聯黨是根繫本土,力主台灣優先。當政府照顧國民先於外人,照顧外勞優於本勞,這已經背離一個國家的常識。勞動部應該趕快收回「外勞零付費」,並真正傾聽民意,檢討各種消滅漁民的錯誤政策吧!

【專欄】台灣的外勞制度讓國民感到被剝奪與不公平

  最近的「泰博工會事件」,原本只是一起勞資爭議,卻一路升高成社會對立。本勞、雇主、移工團體彼此拉扯,甚至在網路上形成情緒對撞。很多人其實不是只在談這一個事件,而是在表達一種累積已久的不滿:台灣的外勞政策,是不是出了問題? 台灣開放外勞已經三十年了,制度早就不是當初的樣子,但很多配套卻沒有跟上現實。現在的情況是,雇主要負擔的不只是薪資,還包括吃住、勞健保、職災保險及就業安定費等各種成本。每一次基本工資調漲,看起來是對勞工有利,但不少中小企業其實壓力很大,也讓部分本國勞工產生一種感覺:薪水停滯,但生活負擔卻一直在增加。 很多雇主會說,請外勞有時候像在開盲盒。遇到好的,當然幫助很大;但如果不適應或產生問題,雇主往往要自己承擔後果,還要獨自面對繁瑣的行政程序,而外勞還有就業安定金可以協助其生活或打官司。原本應該是解決台灣人力缺乏問題的制度,現在反而讓部分企業覺得風險更高! 在家庭照護方面,也有不少真實的壓力。有些家庭是因為家人重病,不得不請外籍看護,但制度設計不夠貼近實務,一旦出現突發狀況,往往是家庭自己在撐。這些聲音,不應該被簡單地貼上都是雇主不對的標籤,而是應該被聽見,共謀解決之道。 另一方面,外勞的人數持續增加,目前已經超過八十萬人,而逃逸外勞的問題卻也越來越嚴重。這不只是管理問題,也牽涉到地下勞動市場、產業秩序,甚至社會安全。當制度無法有效運作時,影響的不只是某一方,而是整個社會。 事實上,外勞來台灣,是以契約方式工作,不是申請移民。他們對台灣的經濟確實有貢獻,我們也不應該剝削或不公平對待。但同時,有些權利是建立在公民身分之上,例如完整的政治參與、組織動員的權利,不是公民,未負擔義務,本來就不是所有法令一體適用。換句話說,有些權利不是普世適用,而是國家基於義務與責任所給予的安排。 看看新加坡,該國同樣大量依賴外籍勞工,但制度設計上有清楚的分層與管理。台灣未必需要照單全收,但至少可以思考:我們的制度,是不是過於混亂或是偏頗?外國人的界線為何?政府在引進時有沒有說清楚?現在最大的問題,是本勞覺得被壓縮,雇主覺得被剝奪,有心外勞還刻意製造問題,讓彼此對立擴大,傷害台灣經濟。建議政府儘速改善:第一:重新檢討產業外勞引進的數量與產業需求;第二,統一稱呼「家事工」,不讓名稱造成勞資糾紛;第三:驅除逃逸外勞,建立基本秩序;第四:就業安定費由外勞支付。 外勞政策真正的目標其實很簡單:讓台灣成為一個本國勞工與外國勞工,都能安心工作、各取其所的美好國度。

【專欄】檢討外勞制度迫在眉睫 

. 文/周倪安(台聯黨主席) 今天我們要談的,不只是一個勞動政策,而是台灣未來經濟結構與社會公平的關鍵問題—那就是,我們的外籍勞動制度,已經到了非改不可的時候。台灣開放外勞三十多年,當年是為了「補充人力不足」。但少子化嚴重的今天,我們必須誠實面對一個事實:外勞已經從當年的補充變成必須。 本國勞工的薪資長期停滯三十年來,月薪漲了大約一萬元,台灣年輕人不願投入特定而必要的產業;企業不得不從國外引進勞工。但是相對新加坡引進勞工,增進他們的經濟,新加坡人中位薪資是新台幣十三萬元左右,而台灣僅三萬八千元。一直往左傾的外勞政策,政府訂定了外勞也適用台灣的勞基法,起薪也跟台灣人一樣,也就是本外勞一致,看似勞工平權,實則是剝削台灣雇主和台灣人,給予短期在台灣工作的外國人更多國民待遇與薪資。 根據調查,台灣是外勞最想要工作的國家,號稱「外勞的天堂」。從數據顯示,外勞所發生的勞資爭議,是本勞的數倍以上。引進八十多萬外勞中,逃逸的將近十萬人,相對於新加坡引進一百九十多萬外勞,僅有一千人左右逃逸,這樣的數字有給予我們的官員任何啟發嗎?來到台灣的外勞比較糟糕比較難管理嗎?實際上是台灣管理外勞的制度出了大問題。 而就業安定基金,自1992年以來,累積收入超過四千億元,但現在基金剩下不到五百億,每年還可收大約三百億元。就業安定基金本來就是因應外勞的引進,為了安定本勞而收取的費用,但是從勞動部的報告看來,許多錢未花在台灣人卻花在外勞身上,包括他們在台灣生下棄養的黑戶寶寶安置費、外勞孕婦產前安置費、一站式一年花費四億元、1955外勞專線…等,非必要的開銷。 台灣的外勞制度應該效法新加坡,學習它的核心精神—有成本、有管理、有秩序,讓台灣經濟更好: 第一,我們要建立「配額制度與人頭稅」。 引進外勞人數是根據產業需求,每年盤點各行業需求,調整合理比例。人頭稅(就安費)由外勞支出。例如,家有十二歲以下、六十五歲以上及重症者,就安費降低;各行業也會依照本勞短缺的情況調整人頭稅。 第二,重整成本與財政制度。 就業安定費必須用在台灣人,專款專用、全面公開,並接受監督。取消外勞加入勞保制度和健保制度,那是台灣人長期在台灣工作,在年老時政府給予的保障;健保制度是台灣人的社會福利,外勞需要可加入商業保險模式。 第三,從「入口」開始管理。 在機場設立「外籍勞工入境管理中心」,功能是完成報到、資格審查與健康檢查。雇主需繳交保證金,確保責任。檢查未通過者立即遣返,通過者才核發工作許可才能進入工作。現在台灣的機場管理中心,功能是發予外勞電話卡、宣導單、教外勞可以打電話去哪申訴…,這根本不是管理。 第四,重新定義名稱。 正名為「外籍家庭工」,整合看護與幫傭的功能,成為家庭的幫手,回到支持家庭的本質,避免製造勞資困擾與糾紛。 三十多年來,政府增進的就是一再提升外勞跟本勞一致,結果造成:本勞持續低薪、產業停滯缺工、外勞成為社會不定時炸彈。現在的外勞制度,已經到了必須立刻改革的時刻。政府應該結合學者、雇主、仲介和勞工一起檢討,向新加坡看齊,建立一個讓政府有稅收、本勞有提升、外勞有工作、企業能定根在台灣的國家。

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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