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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對敵人慈悲就是對自己殘忍

  「恐攻」內政部警政署在2015年定義是,指個人或組織基於政治、宗教、種族、思想或其他特定之信念,意圖使公眾心生畏懼,而從事計畫性或組織性之重大犯罪行為。也就是說,恐攻不只看「手段是否駭人」,更看「背後是否存在可辨識的意識形態或特定信念」,以及「是否呈現組織性或至少具備指向明確的政治社會目的」。 因此,警政署對「北捷恐攻」張文一案,是放在「預謀式無差別攻擊」框架內,採取較保守且符合上述定義的解釋說法。因此張文「手段是否駭人」無關,而是需要具有背後可辨識的意識形態或特定信念,例如政治、宗教因素等等才是「恐怖攻擊」。 警政署20日召開「1219北捷隨機襲擊事件」專案報告,在這一背景之下顯然張文一案只能淡化為「預謀式無差別攻擊」,無以放在「台灣第五縱隊」陰謀行動來調查。警政署認為在動機證據未到位前,用錯分類讓社會陷入更深層恐慌? 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今也澄清「不是恐攻」,並希望不實訊息不要再持續流傳?中華民國「陸委會」也發聲駁斥,嚴正譴責少數有心人士藉社會不幸事件,刻意激化對立衝突?很明顯從地方到中央一致企圖淡化政治因素,製造事件的斷點--「到此結束」!?死者已矣!台灣社會重新覆蓋在不曾發生過的虛假太平之下? 「何不食肉糜」的蔣萬安說「張文畏罪自殺」?那是國民黨統派立場的叵測也就算了;陸委會竟然也一再澄清,網絡上出現謠傳嫌犯張文為中國籍新住民二代的貼文,擔心之後是否會變成「政治操作」而消音? 張文「畏罪自殺」嗎?半年前早已縝密的釐定恐攻計畫書,再不斷探勘、演練攻擊次序、路線;在主攻線上外加縱火削弱警方人力,再到M8施放煙幕彈之後要點燃汽油。再回住宿旅社換裝到誠品南西店做第二波攻擊。 這種人格特質會畏罪自殺嗎?對張文而言或許是一次單兵作戰的神聖任務,跳樓不論是逃跑與否,是完滿的計畫完成,也是很好的斷點,台灣社會必然陷入另一次的對立、動盪、不安而雪上加霜;然後會有下一波更為緊湊、更為驚恐的接續恐攻!? 當然,當每一次的擊殺都是孤狼的獨立作戰,警政署還會「意志堅強」的說這不是恐攻!它沒有符合2015年警政署的定義範圍;用錯分類會讓社會陷入更深層恐慌? 據此半年前,5月19日78歲駕駛余文正三峽恐怖車禍,事故造成總共4死11傷,全案疑點重重?余文正行經學成國慶路口時,先自撞分隔島,再倒退撞後車,直衝北大國小前造成悲劇。檢警調查發現,余文正曾開車在三峽市區繞路,而且事故路口並非返家的正常路線,背後是否有其他原因或動機?甚至在余文正急救之後一度恢復意識,還想出院返家之時,結果病情急轉直下,死因撲朔迷離依然無解?受害者家屬至今則尚未得到道歉或說法。這是不是另一種恐攻!? 張文恐攻事件,行政院長卓榮泰通令鐵公路、捷運、航空站等重要地點,比照「恐怖攻擊」等級高度戒備。昨天搭乘捷運已看到有荷槍的員警站崗,希望民進黨要徹底、持續執行;不要浪費警力躲在暗處偷拍違規、超速的搶錢大戲! 紅藍白聯合亂台已經昭然若揭,甚至越趨緊迫白熱化。「恐怖攻擊」是個案,但是一系列亂台個案隨著2026、2028頻率會越來越緊密、慘烈。握有行政權的民進黨責無旁貸,對敵人慈悲就是對自己殘忍!      

為什麼這次憲法判決很重要? 一份給所有台灣人的說明書

  為什麼這次憲法判決很重要? 一份給所有台灣人的說明書 一、這件事到底發生了什麼? 2025 年 12 月,台灣的 憲法法庭 作出一個非常重要的判決。 簡單說就是:立法院修了一部法律,讓憲法法庭幾乎「不能正常開會、不能作出判決」。 憲法法庭說:這樣做,不可以,違憲。 這不是政黨輸贏的問題,而是國家制度能不能繼續運作的問題。 二、為什麼修一部「程序法」,會變成憲法問題? 有些人會說:「那只是程序規定而已,又不是廢掉法院。」 但問題在於—— 🔴 如果程序設計到「怎麼樣都開不了會」,那跟廢掉法院有什麼不同? 就像這個例子: 你說學校沒有關門 但你規定「要全校老師到齊才能上課」 結果明明知道永遠到不了齊 ➡️ 學校在名義上存在,實際上卻停擺 憲法法庭就是在說:不能用「合法的程序」,做出「實質上讓制度死掉」的事情。 三、這個判決在保護誰? 不是在保護某些大法官 不是在幫某個政黨 是在保護「你不被多數隨便決定一切」 在民主制度裡,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則:就算是多數,也不能為所欲為。 所以才需要: 法院 憲法 憲法法庭 它們的工作不是討好選民,而是在必要時踩煞車。 這次判決真正想保護的是: 當政治吵到失控 當國會變成全面對抗 至少還有一個地方,能讓憲法繼續活著 四、什麼是「民主自殺」?為什麼會發生? 「民主自殺」不是政變、不是軍事接管。 它通常長這樣: 民主選出來的國會 用合法投票通過法律 一條一條削弱法院、監督機制 最後 沒有人能阻止權力 結果是: 看起來還有選舉 實際上沒有制衡 憲法法庭這次說的很清楚:民主不能用民主的程序,把自己殺掉。 五、這個判決對立法院說了什麼? 對 立法院 來說,這個判決不是羞辱,而是一個提醒: 👉 你有很大的權力,但你也有很大的責任。 立法院可以: 不同意人事 表達政治立場 反對某些大法官 但是 不能做到這一步: ❌ 讓整個憲法機關無法運作 ❌ 讓國家陷入「沒有裁判」的狀態 六、那行政院跟司法院呢? 行政院的角色是什麼? 行政院 的責任是: 不偏袒任何一邊 確保國家機器不要停擺 當衝突太大時,出來降溫 它不是旁觀者,而是制度的穩定器。 司法院和大法官要注意什麼? 司法院 與大法官,也不是「想怎麼解釋就怎麼解釋」。 這次判決給了他們更大的責任: 只能在「制度快壞掉」時出手 不能變成日常政治玩家 必須說清楚、講明白,讓人民看得懂 👉 權力越大,越要克制 七、這件事,跟一般人民有什麼關係? 你可能會想:「我又不是大法官,也不是立委,關我什麼事?」 但如果沒有憲法法庭正常運作,會發生什麼? 法律被亂修,沒地方申訴 多數說了算,少數只能忍 政治對抗沒有終點 這次判決確保的是:不論你支持哪個政黨,國家至少還有一個底線。 八、一句話總結這個判決 這不是法院對抗國會, 而是憲法提醒所有掌權的人: 「你不能為了贏,讓制度死掉。」 九、給公民的一個重要提醒 民主不是只靠選票維持的。 它還需要: 有人守規則 有人願意踩煞車 有人在不受歡迎時,說「不可以」 這次憲法判決,就是這樣的一次煞車。

科技守護生命、愛心溫暖社會 華生株式會社舉辦冬至膳食公益園遊會

記者游宜橙/台南報導 秉持「科技守護生命,愛心溫暖社會」的企業使命,華生株式會社與仙聖之星友善莊園,今(21)日於桃園龍潭共同舉辦「冬至膳食公益園遊會」,透過37個單位的聯合實際行動關懷弱勢族群,將科技企業的溫度落實於社會基層,為寒冬注入一股溫暖力量。 華生株式會社指出,企業的價值不僅體現在研發成果與技術突破,更體現在對社會的責任與對生命的尊重。公益並非一時之舉,而是一項需要長期投入、持續實踐的志業。此次公益活動,號召全台300多位華生志工夥伴一起為公益發聲、這些正是源自對生命的共情與關懷,希望透過行動傳遞「每一個生命都值得被守護」的信念。 華生株式會社為一家專注高端醫療研發的企業,主要研發領域涵蓋幹細胞提取技術、AI+醫療應用(如遠距醫療、醫療資料分析系統)、醫療器材及創新藥物,並以技術輸出與專利授權為主要營運模式,服務對象遍及醫院、診所、藥廠、醫療與健康管理相關產業。除擁有自有實驗室外,華生亦積極與全球多所知名醫學院與研究機構合作,致力推動醫療科技發展。   在全球布局上,華生以日本東京為起點,放眼亞洲、邁向國際。台灣擁有成熟且完整的醫療體系,被視為華生拓展海外市場的首要據點。華生表示,在正式落地之前,選擇以「公益先行」的方式,讓社會大眾先認識企業的理念與格局,建立信任與情感連結。 活動透過膳食分享、公益互動與關懷行動,讓弱勢家庭、獨居長者感受到實質支持與社會溫暖。華生亦呼籲更多企業與民眾共同投入公益行列,關注健康平權與生命價值,讓善意在社會中持續擴散。 未來,華生株式會社將持續以科技為後盾、以愛心為方向,在創新與公益並行的道路上不忘初心,讓科技成為守護生命的力量,讓愛心成為社會最溫暖的光。  

憲政防衛作為司法職權的例外基礎

憲政防衛作為司法職權的例外基礎 ——以 2025 年台灣憲法法庭《憲法訴訟法》違憲判決為中心 摘要 2025 年 12 月,憲法法庭 就《憲法訴訟法》修正案作出違憲判決,理由在於該修正透過程序性門檻設計,實質導致憲法審查功能之制度性癱瘓。本文主張,該判決不宜僅被理解為程序違憲或司法擴權之爭,而應定位為一種「憲政防衛型判決」。本文透過司法審查理論、權力分立之功能保障觀,以及德國與美國比較憲法法制,論證在民主可能透過合法程序走向自我掏空的情境下,司法介入不僅具有正當性,甚至構成維持憲法秩序存續的例外性義務。本文並進一步主張,台灣有必要採取有限度、條件式的防衛性民主理解,而非完全不明文化或全面制度化。 一、問題提出:當民主制度走向制度性癱瘓 本案起因於立法權透過修正《憲法訴訟法》,提高憲法法庭評議之出席與表決門檻,使其在大法官人數未補足的狀態下,難以作出任何實質裁判。該修正形式上屬於程序立法,實質上卻使憲法審查機制陷於長期失能。 由此引發的根本問題並非單一條文是否合理,而是:立法權是否得以透過程序設計,實質否定憲法所保障之司法審查功能? 此一問題,觸及民主憲政體制的存續條件,而非單純權限衝突。 二、司法審查的正當性:不是反民主,而是民主前提 傳統對司法審查的質疑,常集中於其「反多數決」性質。然而,本文主張,司法審查的正當性並非來自民意,而是來自憲法的優位性。民主之所以得以成立,並非僅因多數決,而在於民主程序本身受憲法所約束。 當多數透過合法程序,逐步削弱保障自由與制衡的制度條件,民主即可能走向所謂「民主自殺」。在此情境下,司法若完全保持自制,實質上等同於放棄其作為憲法守護者的角色。 因此,司法審查並非民主的例外,而是民主不致自我否定的制度前提。 三、權力分立的再詮釋:從形式配置到功能保障 本文進一步指出,傳統權力分立理論若僅理解為權限邊界的靜態配置,將不足以回應制度性癱瘓問題。現代憲法更應關注的是:各憲法權力是否實際上能夠行使其核心職能。 若某一權力部門,透過其形式上合法的權限行使,導致另一憲法權力長期無法運作,則該行為已違反權力分立的目的本身。換言之,權力分立的目的不是限制權力,而是防止權力失能。 在本案中,立法權若得以藉由程序立法,使司法審查功能實質消失,則分立體制本身即遭到掏空。司法介入,反而成為維持分立結構的必要條件。 四、比較法觀察:德國與美國的不同回應模式 比較法上,德國憲法體系明確承認「防衛性民主」,允許在必要時對破壞民主秩序的行為進行制度性防衛,其核心在於保障憲法機關的實際運作能力。相對而言,美國憲法傳統對此持高度警惕,強調司法自制,僅透過個案審查與權限界線間接防止制度失能。 然而,美國模式在高度政治極化下,對慢性制度癱瘓的回應能力有限;德國模式則高度依賴司法中立文化,存在被濫用的風險。 台灣本案判決所展現的,並非全面移植德國模式,而是一種介於兩者之間的「條件式憲政防衛」:僅在憲法機關即將失能、政治部門無法自我修復時,司法才得介入。 五、防衛性民主的反對說與回應 針對防衛性民主,常見反對意見包括司法擴權、程序正義被目的論取代,以及司法政治化風險。本文認為,這些批評多建立在將防衛性民主理解為常態權力擴張的前提之上。 實際上,防衛性民主若被界定為例外性、暫時性、最低限度的制度維修手段,反而能對司法形成約束。不明文化的狀態,才是最容易導致司法即時判斷被指控為恣意的根源。 六、是否需要明文化防衛性民主? 本文不主張在台灣全面制度化德國式防衛性民主,但主張至少在理論與準憲法層次,明確承認以下原則: 憲法機關不得被制度性癱瘓 防衛性介入僅得作為最後手段 其目的僅在維持憲法最低運作條件 制度修復後,司法必須退場 此種低密度、條件式的明文化,有助於提升可預測性,並降低司法政治化風險。 七、結論:成熟民主的真正考驗 本文最終主張:成熟民主的標誌,不在於權力永遠自制,而在於制度是否具備防止自我毀壞的能力。 2025 年《憲法訴訟法》違憲判決所展現的,並非司法對立法的勝利,而是憲法秩序在臨界點上的自我防衛。真正的危險,不是司法在危機時說了「不可以」,而是當制度被逐步掏空時,再也沒有人能夠說出這句話。

啟動最高等級維安工作 陳其邁視察高雄車站強化警力維安確保民眾安全

鍾和風/高雄報導 臺北市昨(19)日發生隨機傷人事件,高雄市自昨晚起全面提升維安警力的強度與密度,於大眾運輸系統加強警力佈署。市長陳其邁今(20)日一早視察高雄火車站警備狀況與維安部署時強調,維護民眾安全為第一要務,已下令警察機關強力執法,排除任何危及人身安全的狀況,並提醒執勤人員務必注意自身安全。 陳其邁市長表示,臺北市發生無差別攻擊事件後,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市府已要求全面提升見警率,啟動最高等級維安工作;對於任何可疑行為或危及治安、人身安全的狀況,均下令即刻強力執法,運用優勢警力迅速排除,務必確保市民朋友的安全。 陳其邁市長進一步指出,車站、重要交通樞紐及人潮密集處,皆為維安與執法重點。目前已動員234名警力,高雄火車站則派遣34名優勢警力進駐,維安工作維持最高警戒狀態。他也感謝所有維安員警及相關人員的辛勞付出,並再次提醒執勤時務必注意自身人身安全。 市府同時已加強各交通運輸樞紐及場站的聯防機制,包含臺鐵、高鐵、捷運公司與轄區分局,並與捷運警察、鐵路警察等單位密切聯繫與協同警備,部署快速打擊部隊,以利第一時間提供優勢警力支援。陳其邁強調,確保公共安全、讓民眾安心,是市府最重要的責任;針對可能存在的風險因素,將逐一盤點並加以排除,並要求捷運公司、臺鐵及高鐵同步強化場站監視系統與監控密度,全面守護市民安全。 因應北部攻擊事件及接續年末各項活動,陳其邁表示,市府將全面提升維安強度、警力部署與巡查密度,整體警力派遣與優先順序皆同步提高。針對大型活動,也將要求警察局及主辦單位於事前完成相關演練作業,務必確保參與活動市民的安全。

北市隨機襲擊事件傳有傷者感染愛滋 衛褔部説明預防作為

  衛生福利部石崇良部長於今(20)日說明,昨(19)日臺北市隨機襲擊事件,據醫院及衛生局掌握,其中一名遭襲擊受傷之民眾為已通報並服藥穩定控制之HIV感染者,因該事件有其他可能因凶器或現場血液噴濺而遭受血液暴觸到傷口或黏膜之民眾,疾管署已成立此事件之暴露後諮詢和公費投藥專案,並與臺北市衛生局共同協助受影響民眾。 疾病管制署羅一鈞署長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黃建華局長說明: 一、如有事件發生時正在誠品生活南西店之民眾且遭砍傷或有血液暴觸到傷口或黏膜(例如:眼睛)而尚未就醫者,請撥24小時全年無休1922防疫專線,將由專人協助轉介感染專科醫師,評估是否進行預防性投藥,如經評估確認後需要投藥,將及時轉介至醫院急診或門診於暴露後72小時內完成投藥,以降低感染風險。 二、針對目前住院傷患,臺北市衛生局已請收治醫院評估暴露風險,如經評估確認後需要投藥,亦將以此公費專案於暴露後72小時內完成投藥,以降低感染風險。 三、疾管署表示,因血液暴觸感染HIV機率極低,估計可能低於萬分之一,預防投藥安全有效,投藥完成後可再降低感染機率至零,請受影響民眾毋須過度擔心,也請社會勿肉搜傷者以免增加心理調適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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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中國觀察系列 4 — 中美的博弈下,台灣投資中國的戰略

  中美的博弈下,台灣投資中國的戰略 進入2026年,台灣面臨一個高度撕裂的「雙軌現實」: 一方面,台灣在中美晶片大戰與全球AI算力(如NVIDIA GB300、Vera Rubin平台)爆發下,科技業正享受歷史性的高成長;但另一方面,台灣過去三十年「西進」所累積的龐大台商資本、供應鏈與居留中國的人口,面對中國產業「內捲」與美國川普政府強力施加的「互惠關稅與產能外移壓力」,面臨著極難抽身的「沉沒成本」。 面對這場長期博弈,台灣不能寄望於兩岸關係的重回過去,也不能被動接受美國對東亞產能的「抽心」。台灣唯一的活路,是將自身的「矽盾」轉化為「全球不可或缺的節點」,並透過內部的結構性轉型,打造一個「長期可控、具備抗震能力」的經濟韌性防線。 以下從四大戰略維度,為台灣規劃長期可控的經濟生存方略: 一、 對中資產的「去風險化(De-risking)」與「台商雙軌化」戰略 要台灣與中國市場全面、一刀切的「脫鉤」是不切實際的,特別是傳統產業與中低階電子零組件。台灣中長期的對中策略應是「資產安全化、產能分流化」: 「中國+N」的兩手策略(雙軌化): 留存在中國的台商,其產能應全面轉型為「在地化內循環供應鏈」,純粹供應中國本土市場(In China, For China),放棄將中國作為外銷歐美的基地。而針對歐美日市場的產能,則必須堅決外移。 資金與技術的「單向防火牆」: 政府應透過政策,嚴格控管高階關鍵技術(如先進封裝、光子晶片、關鍵特用化學)向中國的轉移;同時,對於在陸台商的獲利回流、資產處分,提供租稅特赦與引導機制,協助其將資本向東協、印度或回流台灣本土,把「台灣人在陸的資產風險」降至最低。 居留人口的「智力回流」: 隨著中國經濟步入結構性放緩,台灣應主動推出「海外高階台籍人才回流計畫」,將過去西進的傳統製造、供應鏈管理、跨國貿易人才引導回台灣,投入台灣本土傳產的轉型。 二、 高科技外溢效應:以「AI 產業化、產業 AI 化」重塑傳統產業 台灣科技業的「K型發展」(科技業獨秀、傳產承壓)是社會穩定的隱憂。2026年台灣經濟的核心任務,是將半導體與AI的紅利,透過「技術與外溢利潤」強力灌溉到傳統產業,這正是台灣長期可控經濟的骨架。                     【台灣 AI 紅利外溢傳產轉型模型】 智慧機械與工具機:從「賣硬體」到「賣工業AI解決方案」 台灣機械與工具機業正受到中國產能內捲與美國關稅的雙重夾擊。解方在於利用台灣本土的AI晶片與軟體實力,為傳統工具機裝上「大腦」。引導傳產轉型為提供「智慧全自動化生產線」的系統整合商。 特用化學與石化業:切入半導體黃金供應鏈 傳統石化業正面臨碳費(CBAM)的巨大壓力。台灣應利用高階半導體廠區就在本土的地理優勢,推動石化業轉型研發半導體製程所需的特殊氣體、特用化學品(如光阻劑原料、晶圓清洗液)。這不僅能幫傳產找到高毛利出路,更能強化台灣半導體的供應鏈自主性,免受外國(如日本)斷料風險。 金屬機殼、散熱與電力裝備:對接AI資料中心基建 AI伺服器(如新一代液冷技術)需要極高精密的散熱模組、銅箔基板與特殊金屬機殼。台灣傳統的沖壓、鍛造、黑手產業,應透過與科技巨頭的策略結盟,將產能升級為AI資料中心的底層硬體供應商。 三、 面對川普2026新政:建構台美「跨境對等貿易協定(ART)」與跨國節點 美國川普總統一再宣稱「台灣拿走美國晶片產業」,並祭出課稅壓力,逼迫台灣在美進行大規模投資(2026年台灣已承諾大規模對美投資與信用保證)。台灣在對美戰略上,必須從被動的「讓利」轉為主動的「戰略編織」: 「台美ART協議」的雙向互補: 台灣應以此巨額投資為籌碼,與美國深化「台美跨境對等貿易協定」,確保「台灣在美製造(晶圓、封裝),美商在台研發(AI設計、新創)」的互補模式。透過讓台美利益深度綑綁,讓川普政府意識到:重創台灣經濟,就是重創美國AI產業的發動機。 「總部在台、全球節點」的控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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