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海峽兩岸兩個冤獄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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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至劭(台聯政策顧問、台灣教授協會會員)

1996年8月5名中國無辜青年蒙冤入獄,被關了21年才得以無罪釋放,有高額的賠償,但數人拒收賠償金,只要求嚴懲亂判法官。高院法庭宣布無罪的當天,五個人跪地抱頭痛哭,現場場面動容又混亂。判定無罪是因證據矛盾、定罪證據嚴重不足。

安徽高院在2018年4月11日敲響的法槌,終結了他們背負21年的冤獄。這個爭議源自於媒體曝光真相,也得益於退休教師陶慶自費奔走取證,調查整理資料數年,法院逐個詢問當年的辦案人員,嚴謹取證,確保不再遺漏任何細節。從五個人被帶走那一刻起,周繼坤等人便不停喊冤,獄中申訴從未間斷,十幾次遞狀要求重審,但所有努力全部徒勞無功,每一份遞交的申訴材料都被悉數駁回,當年逼供的刑具殘忍得讓人難以想像。

這起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的冤案是中國司法史上的「安徽渦陽五人冤案」,足足21年的冤獄。

警方口中的兇器、血衣從來沒有找到,指紋和五名年輕人沒有任何一人匹配得上,即使沒有任何證據,1999年法院依舊做出殘酷判決,早在1998年多名證人就已經當庭翻供。五名年輕人展示身上密密麻麻的用刑痕跡,他們的家人也一同墜入深淵,承受無盡的苦難與煎熬。

周繼坤的母親直至臨終也沒能再見兒子一面;周正國家中一貧如洗,女兒自殺,老婆精神分裂,爾後餓死;周家華女兒死亡,老婆精神分裂;也有人家中分地,親人直接將他除名。

而台灣的蕭明岳冤案,關心的人已經耳熟能詳了,無比荒唐離譜,指紋驗出是宋雲華的,竟然會導出蕭明岳因此犯案;真正主嫌梁嘉麟答應拿三十萬給宋雲華聘請律師,前面這樣寫,中間竟然突然變成蕭明岳答應這樣做。我們就在此做個比較:

  蕭明岳 周繼坤等5人
發生時間: 2010年5月 1996年8月
現況: 未平反 已平反
證據:  完全沒有  完全沒有
救援: 退休老師陶慶全力相救  邱顯智律師、王至劭老師全力相救
指紋: 完全不符 完全不符
法院: 法官不願認錯  高等法院已糾正錯誤
媒體: 曝光真相 曝光真相
提出再審: 兩次  十幾次
他們家人: 一同墜入深淵 一同墜入深淵
老婆:  忍耐七年離去 周正國老婆和孩子非正常死亡
賄賂狀況: 司法人員可能有接受200萬賄賂  沒有賄賂
證人: 二審時三名證人翻供  二年後多名證人翻供
賠償: 未賠償  已經賠償(但有些人拒收)。

 

希望社會關注此一離譜冤案,讓蕭家悲劇早日落幕,為蕭家埋怨不平的社會大眾得以被安撫,台灣司法能改革、進步。

 

本文僅代表作者立場,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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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至劭
王至劭
台中人,畢業於高雄師大物理系,英國約克大學量子力學碩士,彰化師大物理博士候選人。 曾任教於高中、大學,後從事建築事業,業餘並在補習班兼課,物理、數學、英文、史地都教,是有名的多方面專長老師。 還專長於美術,多次參加個展、聯展,並於台中縣美展、全國美展獲得名次。熱愛寫作,對於環保、文化、歷史、教育、國防戰備各方面,多所建言和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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