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懷

偏鄉教育不能等|嘉義縣梅山鄉偏鄉博學多聞贈書暨輪書活動

  https://youtu.be/GvgK2ZpEF9c?si=SWNzyNEBVzW2g4Ll 社團法人天恩慈善會,多年來對偏鄉教育的關懷不遺餘力,透過每年的圖書交換,讓學童接觸多元書籍。 2026年5月22日來到嘉義縣梅山鄉的大南國小,舉辦一年一度的輪書活動暨成果展演。 活動匯集了梅山鄉內四所國小(梅北、梅圳、大南、梅山國小),透過音樂、舞蹈、簡報等多元方式分享閱讀心得,呈現出透過閱讀所獲得的自信與活力。 天恩慈善會仍會持續投入偏鄉教育的關懷,期待孩子們透過閱讀,可以喜愛閱讀,在閱讀的習慣中拓展自己的視野,追逐自己未來的夢想。 讓閱讀也是悅讀~

【專文】我們的故事未完─鄒幸彤獄中信/寫於六四37周年前夕

  文/鄒幸彤(前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副主席) 5.19那天,我在法庭做完結陳詞回到監獄,看到新聞報導說,韓國星巴克因為以46年前的屠殺作宣傳噱頭,惹起公憤,集團會長急忙道歉,連行政總裁也被免職。然而,在平行時空的我城,不僅燭光有罪,更年年有人公然在屠城的忌日、悼念的場所,辦市集、裝喜慶、不羞不慚,沒有後果,還能得到政府的大額資助。 這就是文明與野蠻的分別吧! 一個失去了言論自由的社會,從來不只是失去了幾篇文章、幾場活動,而是往往會連靈魂也丟失,因為倫理生於人心,死於權力;生於選擇,死於唯一;生於質疑,死於服從。 權力使人腐化是句老掉牙的話,所以當權力意志滲透一切,成為人們行事決策的最高準則,社會的墮落也就無可避免。但反過來說,要反抗權力的滲透,甚至想將權力關回籠子裏的話,就得從守住做人的底線開始,一步一步地,從權力手中奪回人性。 打這場官司,就是這麼一個嘗試,是在要求自己不說不相信的話,不作不該做的事,而不去計較什麼成敗得失。 難嗎?但這都不過是普通的人性呀——有誰天生喜歡說違心話,做違心事呢?做最真實的自己,本該是最自然、最容易的事。 我沒什麼大志,想像中的烏托邦,其實也不過是這麼一個人人都能活得舒暢自在,生活真實一點、容易一點的地方。但過份集中的權力,從來就是最扭曲人性的哈哈鏡。所以,制衡權力結束專政,無可退讓,無從迴避。 守護六四的記憶,其實也就是在守護同一條人性的底線。當我們能按照自己良心所向,多走一步,權力的領地便也就少了一分。 在六四這一天,請繼續: 去紀念、去記錄、去分擔、去同行、去做那個更好的、也更自然的自己吧。 在六四這件大是大非的事情上,能站穩腳跟,我們就能鍛練出抵禦權力腐蝕的抗體,而這種能力,方是打破專政輪迴,終結權力崇拜最可靠的倚仗。 今年六四屠城37週年,我繼續在獄中進行37小時絕食。 請不要忘記:在權力與獨裁的光環背後,隱藏著普通人的血與破碎的夢。遺忘正是民主走向衰亡、走向終告的根源。 支記(香港支聯會)的故事我哋已經講完。   希望大家能接力講落去。   在記憶與改寫記憶的抗爭......   我們的故事,~未~完~!

高雄市區監理所守護學童安全 大型車視野死角及內輪差體驗

記者鍾和風/高雄報導 為深化校園交通安全觀念,高雄市區監理所於5月27日在高雄市立中正高級中學辦理「視野死角與內輪差」交通安全教育,並結合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辦理「酒駕模擬眼鏡」體驗活動,透過實境互動方式,提升學生防禦用路觀念。 活動現場於校園操場劃設「內輪差危險區」,並安排學生輪流登上大型車駕駛室,從駕駛視角觀察車外環境。同學們下車後紛紛驚呼:「坐上去才發現,車旁的同學竟然完全看不到,死角真的很危險!」隨後現場進行大型車轉彎示範,大車內側後輪瞬間輾壓危險區內的三角錐,震撼畫面讓師生深刻感受到內輪差的危險性,也更加理解與大型車保持安全距離的重要。 本次宣導特別結合苓雅分局交通安全宣導活動,由苓雅分局員警帶領學生配戴「3D酒駕模擬眼鏡」,體驗酒精影響下的視線模糊與空間感失。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學生上下課通勤路上難以避免靠近車流。透過從「行人」轉變為「駕駛」的換位體驗,能有效提升學生的警覺心。未來將持續與各分局合作,擴大校園巡迴宣導,織密交通安全防護網。

【專欄】為義受苦的人有福了

文/陳永興(屏東基督教醫院榮譽院長、前立法委員) (編輯按:本文是陳永興醫師,在嘉義中會講道內容) 敬愛的主內兄弟姐妹,以及熱愛台灣的前輩朋友: 大家平安。 我們先來讀一段聖經的話語,《馬太福音》第 5 章第10 節:「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這是耶穌在《登山寶訓》中宣告的第八福,也安慰所有堅持正義、忠於真理,卻因此遭受壓迫與毀謗的人。 今天,我們聚集在此,共同紀念 519 詹益樺受難日,也一同追思戴振耀、黃昭凱、詹三原、陳婉真、林樹枝……等多位為義受苦、受逼迫的前輩。 除了懷念他們,我們也要一起思想生命與死亡的真正意義。在基督信仰中,生命是上帝所創造的,是每一個人從上帝領受最珍貴的恩典。生存的權利既然來自上帝,就不應被任何人任意剝奪。我們也相信,人死後仍有永生。因此,死亡不是生命的終點,而是另一段生命旅程的開始,是回到上帝國度、得享永恆平安與喜樂的時刻。 因此,真正的基督徒不應懼怕死亡。面對死亡時,也不必被恐懼綑綁,而是能以平安與喜樂的心,相信上帝的旨意與安排。然而,一般人仍然常常害怕死亡,不願面對死亡的威脅,甚至想盡辦法逃避它的來臨。這是因為,人和動物一樣,都有求生的本能。動物會逃避危險、追求溫飽、繁衍生命,也追逐物質上的滿足。如果一個人沒有超越本能的信仰、理想與價值觀,那麼生命便容易停留在動物性的層次,缺乏靈性的追求與精神的提升。動物沒有是非善惡的判斷,也沒有對真、善、美的追求;牠們沒有理想,也沒有信仰。但人不同。人除了本能之外,還擁有更高層次的思想、信仰、價值與理想。因此,人有時會選擇走上一條艱難甚至危險的道路,願意為了信仰與理想犧牲自己寶貴的生命,成為為義受苦的殉道者。這正是人類靈魂最可貴之處,也是上帝賜給人自由選擇的尊嚴與價值。真正明白自己所追求理想的人,就不會畏懼死亡;有信仰的人,也知道永生國度中真正的平安與喜樂。 今天,我們所紀念的這些為義受逼迫的朋友,正是有信仰、有理想、有價值觀的志士與義人。他們是蒙上帝祝福、進入天國、享受永生平安與喜樂的殉道者;他們也是上帝所揀選的門徒。 在聖經中,當耶穌即將為世人的罪背負十字架、走向受死之路時,祂曾說:「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把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給你們的,不像世人所給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我去了,還要再回到你們這裡來。」 《約翰福音》第 14 章 27 至 28 節。《約翰福音》第 16 章33 節,耶穌又說:「我把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 願聖經的話語安慰在座每一位前輩朋友與兄弟姐妹的心,也賜給我們平安、信心與勇氣,使我們在台灣仍然面對苦難與挑戰的時代裡,繼續選擇那條屬於台灣人理想與良知的道路。

《妹妹溺水記》~生死劫難關頭

  文/王至劭(台聯政策顧問、台灣教授協會會員) 這個事情應該是發生在一九六四年七月,那時候爸爸剛剛當兵回來,我兩歲五個月,妹妹一歲兩個月,剛會走路,正呀呀學語,剛會叫「爸爸」、「媽媽」、「奶奶」。 有一天,爸爸跟媽媽說要帶我和妹妹去看他種田,媽媽跟他說:「現在田溝水那麼滿,而且我在院子裡面,那一排灯仔花(朱槿)擋住視線,看不到小孩,這樣子很不好。」媽媽手比著那一排燈仔花講了好幾次,我印象十分深刻。但爸爸是十分執拗的人,硬是把我和妹妹帶去看他種田。 到了田邊溝渠旁,爸爸叫我站在岸的這邊,就是離我家比較近的這邊,他看一看覺得這邊妹妹沒有地方可以坐,就抱妹妹到水溝那邊的田埂上,然後下田忙了。他下田約五分鐘後就慢慢移到田的中央去,越走越遠,接著,我看妹妹坐得不太穩、不太舒服,她身體動了幾下,然後就滑到水溝裡面去了。 當時田溝的水很滿,現在回想起來,估計深度大約八十至九十公分左右。妹妹掉下去因爲重力加速度就完全沒頂了,看不到人,我只看到該處有一些氣泡冒上來,心裡非常焦急、緊張,妹妹不見了,大概三秒鐘後(長大後回想),妹妹又浮上來,但沒有完全浮出水面,只露出大約三分之一的頭,她頭微上揚,鼻子並沒有完全出水面,我看到有些氣泡從她鼻子裡面跑出來,她似乎試圖呼吸,但水灌進她的嘴和鼻,接著又沉下去,又稍微上來。 我當時只有兩歲五個月,在我的語言裡面還沒有「危險」、「死亡」這些字彙。從妹妹掉到水中,我總計觀察、思考了大約六秒鐘,我想「這到底是怎麼回事?」當時我的直覺認知–這是不好的事。接著,我拔腿狂奔,一開始跑腦子裡面就立即構思–我要怎麼跟媽媽說?大概跑了兩、三秒鐘之後,我就想好了,要講「妹妹跳下去洗澡(我當時字彙很少)」跑回去的路途總計大約二十公尺,我必須繞過大門才能到達前院,大約跑了十秒鐘再多一點,媽媽還在前院,我非常緊張地告訴媽媽:「妹妹跳下去洗澡!」當時我小,覺得媽媽很高大,仰頭看媽媽的表情,她竟然會心微笑,她聽不懂我的意思,我非常著急,趕緊再講一次:「妹妹跳下去洗澡!」此時,我腦子裡面在想,可能必須講第三次、第四次......,一直講到媽媽聽得懂爲止。還好,我講第二次,她臉色一變,馬上往田那邊衝了過去,繞過大門的時候邊跑邊呼喊奶奶快來,聲音激動而恐怖,她理解到問題的嚴重性,我跟在媽媽後面跑回原地。 這只是示意圖,事實上,我轉身跑回家的時候的時候,妹妹已經掉入水中,幾乎看不到了。水田割完稻子的稻子頭比這樣還密兩、三倍,太密不好畫,這裏只是示意。 (王至劭繪製) 當我們跑到妹妹落水的地點,爸爸同時也跑回來了。媽媽這邊因爲路面比較高,她要跳到水裡面沒那麼容易,她原地來回踱了兩、三步,爸爸已經跨過田埂,跳下去把妹妹撈了上來了,現在回想起來,妹妹總計在水裡面大約五十至六十秒。接著,他把妹妹抱在手上,轉身眼睛往水面快速左右左右搜尋,哽咽地問道:「阿德咧?阿德咧?(我的乳名)」這時奶奶也到了,我就在媽媽和奶奶的後面,媽媽和奶奶跟爸爸講說:「阿德在後面啦。」我那時候身材很小,躲在兩個大人後面是不容易看到的,爸爸看到我才放了心,開始對妹妹進行急救。 當時父親當老師(花蓮師範特師科),他書念得不算好,但懂得正確的急救方式。他讓妹妹臉朝下,接著把她的腹部放在他右腳的大腿上,不斷拍妹妹的背部,右腳也不斷地稍微抖一抖,妹妹從口鼻吐出好多水,大概前面四、五次,吐了不少的水,每次都比前面一次少一些,父親繼續拍她的背部,大概拍了兩分鐘左右,後面她又吐了十幾次,不過水很少了,就是一些痰和口水。接著,媽媽跟他說:「好了啦!應該都拍出來了。」爸爸就把妹妹抱起來,接著妹妹一陣極激烈咳嗽,並放聲大哭,哭得極端淒厲,哭到一塌糊塗。 妹妹整個臉脹紅、非常紅,一直大哭,也持續咳嗽,這時,爸爸已經從北邊小木板橋走過來了,把妹妹交給媽媽抱。我一直希望她趕快恢復平靜,我從來沒看過有人臉紅到那個樣子、哭成那個樣子、吐成那個樣子、咳成那個樣子,心裡很不忍。奶奶很快回去拿了一條乾毛巾,以及妹妹乾淨的衣服,在家前院迅速換乾衣服,我們在外面呆了約二十幾分鐘,妹妹哭到渾身乏力、癱軟,接著看她昏昏欲睡。父親表示,他怎麼一轉頭兩個小孩子都不見了,所以他趕快跑了回來。當時是剛割完稻子,田裡面有水但沒有稻子,所以比較好跑。 大約半小時之後(事後回想估計),妹妹已經哭到完全沒有力氣了,臉還是很紅,雖然沒有剛開始那麼紅。接著媽媽和奶奶都在說:「抱回去睡覺啦。」媽媽把妹妹放在牀上睡,然後就回到客廳這邊,一放到牀上,妹妹很快就睡著了。他們每隔一、二十分鐘就進去看妹妹一次,我也跟著進去看,我看妹妹正常的在呼吸,心裡想說她應該不會有事,妹妹總計大概睡了一個半小時(事後回想估計)。 妹妹睡醒之後依然滿臉驚懼,臉還是紅紅的,雖然沒有剛發生事情時那麼紅。隔天,我看她的臉的表情,還是滿臉驚恐,一句話都不說。她驚恐的表情大約持續四、五天,這當中一句話都沒有說,奶奶著急了,常當著爸爸、媽媽的面講說:「不知會不會嚇成啞巴。」爸爸老是跟她講說:「不會啦,稍微嚇到而已啦,過幾天就好了!」過了十天左右,妹妹驚恐的眼神比較不明顯了,不過,表情還是相當呆滯,而且一直完全不吭聲,奶奶還是不斷念著那句話,父親老是回應:「過幾天就好了啦!」母親沒說什麼,但她應該也在擔心,一直到好像一個月左右或接近一個月,妹妹的表情完全緩和下來了,有天在前院,她突然對著媽媽叫了一句「媽媽」,奶奶有點吃驚,非常高興,不斷地叫著:「會講話了,會講話了,沒有變啞巴啦。」爸爸、媽媽也都非常高興,爸爸講了一句:「我說嘛,幾天就好了。」這件事情總算完全過去了。 溺水當時妹妹雖然已經被撈上來了,但她整個鼻孔、氣管,甚至於肺部上半部,可能全部都是水,如果沒有把那些水拍出來,只要再一分鐘,妹妹還是會死。母親讀書時雖然成績極其優異(台中師範),但急救這些事情她是完全不懂的。長大後和妹妹再談及此事,她也說了句:「幸虧你有跑回去說,讓爸爸一回頭兩個都不見了,所以他跑回來了。」否則後果不堪設想。這事並不是意外,妹妹落水是大概率會發生的事。爸爸將妹妹放在田溝邊田埂上,底下就是一小斜坡(約三十公分長),斜坡下就是汪汪水面,她那麼小,身體稍微動一下就下去了。爸爸把妹妹放在那裡坐,還沒掉下去時,我就在看那斜面,不久妹妹就開始動身體,當時我一個未滿三歲的小孩都看得懂,爸爸卻看不懂。父親過世十年了,回顧過去,父親一生不斷犯類似的錯誤。 世上很多問題都是自己惹來的,天災沒有那麼多,即使是天災,不懂得正確的因應方式,使得災難更嚴重,甚至帶來更多災難,也算是人禍的一種。生命無比巧合、珍貴、也無比美好,希望大家好好愛惜自己也愛惜別人,也希望上文可給兒童認知心理學(Cognitive Psychology)研究者參考,探索心智的成長與奧秘。    

行腳祈福高雄區全台行腳弘法 萬佛三壇大戒戒子感動萬眾

記者鍾和風/高雄報導 佛光山「2026年傳授國際萬佛三壇大戒」行腳托缽,歷經8天全台弘法祈福行程,於(5/10)日最終站返回佛光山總回向。得戒阿闍黎心保和尚主法並開示,此行感謝眾多因緣成就,讓道心、道業得以成就,勉大眾莊嚴起來就能讓佛教興盛,這是一條「成佛之道、菩提之路」。 三壇大戒行腳托缽自5月3日自佛光山大雄寶殿啟程,北上宜蘭,再一路南下祈福弘法,行經宜蘭、台北、桃園、新竹、台中、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及屏東,沿途11個縣市、15個鄉鎮。民眾攜老扶幼恭迎,祈福隊伍在莊嚴佛號聲中緩步前行,所到之處皆受到信眾熱情護持與結緣,許多殊勝感人的畫面令人難忘。 今天下午,托缽行程於普門中學集合,由戒常住都監慧傳法師主法啟程祝禱。他向大眾開示,為期8天的行腳托缽,在北部因為晴雨不定,天氣冷熱交加,讓行程充滿挑戰。寓意就如同開山祖師在創建佛光山,所面臨的困難阻險一樣,在修行路就是要安住既定的步伐,勇往前行。 下午的南台灣烈日高照,僧眾與新戒頭戴斗笠,從普中起走,綿延數公里的祈福隊伍穿越社區街道,信眾設香案祈福,虔誠祝禱,民眾也把握難得因緣布施植福、祈求平安吉祥;其中更有拄著枴杖、坐著輪椅的長輩歡喜供養,讓整條行腳路線瀰漫著溫馨、祥和的氛圍。適逢母親節,不少子女特地陪伴母親與長輩投缽布施。陳姓民眾表示,能在母親節陪媽媽與阿嬤布施植福,是最溫暖也最有意義的祝福。全家茹素的張婉表示,陪伴母親與家人到佛光山禮佛,能加入布施結緣的行列,內心感到十分攝受,格外珍惜這分殊勝的佛緣。 從普門中學啟程行腳近兩小時的路程,當隊伍返回佛光山的路上,信眾夾道歡迎,開堂和尚慧思法師、戒常住都監慧傳法師分領兩路祈福隊伍,緩步上山,信眾熱情投缽,還有年輕父母抱著襁褓的幼兒歡喜結緣植福,感謝法師祝福。 綿延數公里長的行腳戒子循著頭山門、不二門,穿越朝山會舘,拾階登上華藏玄門,信眾布施結緣,熱情不減,其中還有多名年逾90的長者,乘坐輪椅布施植福,種下了和佛相映的善因,畫面令人感動。為期8天,三壇大戒行腳托缽戒子順利返回佛光山大雄寶殿,由得戒阿闍黎心保和尚主法總回向,大眾誦經祈福,讚頌功德。 心保和尚開示,行腳托缽行程將佛教的慈悲智慧帶進街道的巷弄之間,也是弘揚人間佛教的體現。一路上受到很多單位協助、信眾護持,還有學校、宮廟、員警、醫療等單位的護法等,尤其人間福報及人間衛視記者隨行,快速真實的傳遞訊息;眾緣和合正呼應星雲大師所說的「生命由五蘊積聚而成」的意涵。他說,此次的行腳托缽是教化,能讓信眾福慧增長、甚至能解脫生死輪迴,也成就道心、道業,盼大眾莊嚴自己,為教爭光、為己爭榮,共同讓佛教興盛起來。 三壇大戒祈福弘法行腳圓滿落幕,教授阿闍黎心培和尚、心保和尚、中華傳統宗教總會祕書長陳和順、佛光山長老慈容法師、慈善院院長依來法師及功德主與250名戒子、短期出家眾等於成佛大道上合影,為活動畫下圓滿的句點。

原民會曾智勇主委出席屏東來義白鷺文化健康站揭牌

記者鍾和風/高雄報導  原民會曾智勇Ljaucu‧Zingrur主任委員於(8)日出席屏東縣來義鄉白鷺文健站揭牌典禮儀式,原民會今年共補助屏東縣設置78個文健站,核定總經費2億3,137萬餘元,提供轄內文健站長者多元且在地化的健康促進與照護服務,以維護長者身心健康與生活品質;白鷺文健站的成立,也讓在地原住民族長者能在熟悉環境中安心活動與交流,持續延續並傳承原住民族文化。 原民會為落實賴清德總統原住民族政見-「強化原住民族健康服務」政策,115年全國布建532個文健站,受照顧長者1萬8千多位,提供族人擔任照顧服務員計1,380人,包含屏東縣78站約2,850位長者,接受224位文健站照服員服務,目的就是要滿足原住民族長者照顧需求,提供可近性、連續性及符合文化安全等的照顧服務,促進、維護及恢復長者健康。 曾主委表示,每次看到文健站的長者都很開心,感受到長輩參與文健站活動時的快樂與活力,相信我們的大哥哥大姊姊被照顧的很好,加與其他部會合作的政策,所以我們原住民族的平均餘命從98年(70.08歲)到113年(73.25歲)增加了3.17歲,與全國的差距亦逐漸縮短,表示原住民族整體照顧環境,已邁向原住民族健康法所強調的具有文化安全的健康與照顧。未來原民會將努力落實健康促進、疾病預防及文化復振與傳承的使命,提升原住民族的健康與幸福。

世代共融千歲團進校園 南服中心攜手警政單位守護少年遠離毒品、詐騙與霸凌

記者鍾和風/高雄報導      面對詐騙與毒品逐步滲透校園,由阿公、阿嬤志工組成的「千歲團」走進校園,以戲劇取代傳統說教,引發學生熱烈回響。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於5月7日前進里港國中辦理拒毒、防詐及反霸凌宣導,吸引逾520名師生參與。本次活動由南服中心整合地方資源,攜手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少年隊、屏東縣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里港分局、洗錢防制辦公室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共同推動,結合警政與校園輔導力量。 執行長許乃文表示,政府非常重視校園安全議題,這些問題可能就發生在你我身邊,青少年更要提高警覺,若遇疑似詐騙情形,應立即向師長反映或撥打165專線。他也提醒,毒品與幫派透過各種方式滲透校園,切勿因一時好奇而接觸毒品。若身邊有人遭受霸凌,應主動關心協助,或撥打1953專線尋求協助。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長甘炎民表示,藉由跨域聯盟合力辦理宣導,展現政府對於校園治安的高度重視,未來也將持續強化與學校的合作,斷絕任何犯罪勢力接近校園的機會,共同營造支持性環境,陪伴青少年穩健成長。本次活動最受矚目的屏東少年隊「千歲團」由高齡志工組成,此次演出全新戲劇主題「撐不住的青少年」,透過生動戲劇讓反毒識詐教育跳脫傳統說教框架,貼近青少年生活經驗,提升學生拒毒與識詐意識,強化避免遭利用從事詐欺犯罪的警覺性。活動也同步倡導友善校園環境,落實通報與輔導機制,建立校園反霸凌意識。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少年隊指出,近年查緝毒品案件時,發現部分學生有藥物濫用情形。為了讓反毒教育向下扎根,警方特別於里港國中辦理宣導,希望藉此提升學生拒毒與識詐能力,避免因缺乏社會經驗而淪為詐欺幫手。活動中亦安排有獎徵答環節,透過互動方式加深學習印象,現場氣氛熱絡。 南服中心表示,透過跨世代合作與多元宣導方式,讓法治教育更貼近學生生活。未來將持續攜手警政和校園單位,將拒毒、識詐、反霸凌扎根校園,營造安全友善的學習環境,守護青少年健康成長。

正聲廣播走進紅心字會、廣慈日照中心 以音樂互動促進長者參與

隨著台灣邁入超高齡社會,長者照顧與社會支持系統面臨挑戰,讓熟齡族群持續參與社會、維持自我認同成為重要課題。結合品牌成立76周年,正聲廣播公司舉辦「講人生 唱歲月」公益講唱會系列活動,走出錄音間,深入社區與日照場域,降低長者藝術參與門檻。今年4月至5月間,正聲邀請資深藝人紀露霞、吳靜嫻暨《我為你歌唱》節目團隊、葉蔻、李明德及楊燕妮,前往保安里孔廟劇院、民輝里校園內演藝廳、廈安里里民活動中心及紅心字會、廣慈老人日間照顧中心,透過音樂與生命故事分享,傳遞正能量。 日間照顧中心是現今重要的社區支持據點,協助家庭分擔照顧壓力,讓長者在熟悉環境中獲得專業照護。紅心字會、廣慈老人日間照顧中心提供失智、失能長者日常生活照顧與身心活化活動,促進其功能維持與社會互動。本次以資源共享為理念,邀請與正聲廣播淵源深厚的資深藝人,結合談話與歌唱,為日照服務注入更多元的情感陪伴,擴展照顧服務的內涵。 本系列活動最終場於5月5日在紅心字會、廣慈老人日間照顧中心舉行,當天邀請正聲廣播FM104.1《我為你歌唱》節目班底楊燕妮擔任演出嘉賓。楊燕妮長期投入社區關懷與公益演出,舞台經驗豐富,與長者互動自然親切。當天帶來〈甜蜜蜜〉、〈祝你幸福〉等經典歌曲,熟悉旋律一響起,現場長者隨之拍手、哼唱,氣氛逐漸熱絡。她也走入座位間與長者近距離互動,關心長輩日常生活,鼓勵大家多開口唱歌,現場笑聲與掌聲不斷,展現音樂連結情感的力量。 「講人生・唱歲月」公益講唱會系列活動由正聲廣播主辦,並由財團法人漢儒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華儒青年關懷基金會贊助支持,未來也將持續結合企業資源,深化公益參與。

【專欄】把防狼噴霧對向法官 反思司法體系不受控、不受理的體制性霸凌

  文/曾建元(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博士、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客語與客家文化學分學程兼任副教授) 司法救濟走向死局 民國115年3月11日,臺灣高等法院就我於2月2日代理提出的臺灣苗栗地方法院霸凌少年及家事庭前法官周靜妮申訴案發文,答覆以本案已經115年第1次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會議審議,決議不予受理。3月30日,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做成《115年度懲上字第2號》判決,駁回周靜妮就《111年度懲字第1、8、10、14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之上訴,維持一審撤職之決定。 我們霸凌申訴和上訴理由的交集,為苗院時任院長陳雅玲濫權的不當監督對周靜妮造成了霸凌及因此而加重的身心職業傷害,前者涉及人格尊嚴與勞動權問題;後者與健康權關聯。 陳雅玲院長的濫權監督以及臺灣高院和司法院對陳雅玲的支持,於周靜妮整體法官人格的最後圖像,具有直接的破壞作用,因而應當承擔與有過失的責任,乃不可全部歸責於周靜妮,而對她施以最嚴厲的處罰。然而令人萬分遺憾的是,從法官自律、法官評鑑、監察彈劾到懲戒審判,這悠悠漫長的五年歲月中經歷的所有程序,皆未就周靜妮的身心健康與法官人格圖像與工作表現斷崖式下墜間的關係進行醫學上的正式鑑定調查,評鑑委員、法官和監察委員的職權認定取代了醫師關於健康因素與職權行使關聯性的專業判斷,這誠然是證據法則的濫用;更者,苗院陳院長的不當行政管理與監督是自始至終被完全排除在其與有過失責任的調查審理範圍之外,院長正常的監督行為對法官造成的身心壓力自然不能率斷為霸凌,我們亦未如此主張,但高院和懲院卻能如此為《鏡週刊》法記者劉志原譽為司法鐵娘子的陳雅玲迴護,而對我們所指的監督權力的濫用和霸凌處分的問題視而不見、避而不談。本人於去年12月23日早有〈司法鐵娘子的法院霸凌責任就這麼轉嫁了嗎?〉批評懲院一審判決,二審故我,這是選擇性的司法,標準的官官相護。 霸凌是一個新興的法律概念,民國114年7月立法院修正之《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9條始有規定:「職場霸凌,指本機關人員於職務上假借權勢或機會,逾越職務上必要合理範圍,持續以威脅、冒犯、歧視、侮辱、孤立言行或其他方式,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不友善工作環境,致公務人員身心健康遭受危害。但情節重大者,不以持續發生為必要。」本條於115年1月9日施行生效,但臺灣高院則更早已於民國112年3月依修正前《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9條及《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第3條頒布有《臺灣高等法院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處理要點》,在觀念和制度建構上乃優先於立法院、考試院與行政院,114年7月立法院修正《公務人員保障法》,11月高院即依考試院114年6月頒布之《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第39條修正頒布了現行的《臺灣高等法院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該一行政規則於第3點第2項對職場霸凌之定義:「係指在工作場所中發生,藉由權力(利)濫用與不公平處罰所造成之持續性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沈重之身心壓力。」 懲院與高院:霸凌下仍要自律與自我管理 我們向高院申訴的標的主要為苗院前院長陳雅玲110年1月25日至111年1月29日期間以所謂緊急預防危安措施名義針對周靜妮所做至少五波的連續行政處分與相關措施。在上述期間,霸凌法制還未完備,陳雅玲院長或許得因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而可免除責任之追究,但高院和懲院審理周靜妮案件期間,霸凌法制已經建立,周靜妮在被移送懲戒的104年4月至111年3月17日的違失行為,因所受霸凌的不友善工作環境的影響,陷於事實上的特別艱難處境,依一般社會觀念難以期待可以有合乎義務規範之行為,因此期待可能性原則應受到懲院職務法庭的正視而納入懲戒裁處的考慮,而承認其違失行為有阻卻責任之事由,對周靜妮之裁處做出寬恕的減免,此亦為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的援引,而可證之於《行政罰法》第5條規定:「行為後法律或自治條例有變更者,適用裁處時之法律或自治條例。但裁處前之法律或自治條例有利於受處罰者,適用最有利於受處罰者之規定。」以及《法官法》第101條之1第2項規定:「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二十八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繫屬於職務法庭之案件尚未終結者,……其懲戒種類及其他實體規定,依修正施行前之規定。但修正施行後之規定有利於被付懲戒法官、檢察官者,依最有利於被付懲戒法官、檢察官之規定」。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於裁罰處分的延伸適用,即為新舊法競合的從輕從有利原則,而新舊法的競合,並不只限於裁罰處分的種類,也應包括關於其行為可非難性程度的阻卻違法事由的增減。112年3月後新增的司法霸凌法制,係因霸凌為社會各界與司法界所重視而訂定,故而懲院的認事用法,不能迴避或輕忽周靜妮所指控的霸凌問題,而應當要此一基礎上,判斷周靜妮是否還有基於自律義務而承擔「自我管理的完全責任」的社會期待可能性。 預防危安措施形成敵意環境 陳雅玲院長針對周靜妮,自110年1月25日起,即向苗院全院發布緊急預 防危安措施並通報高院和司法院,至111年6月周靜妮辭職,總共至少通報5次。 陳雅玲院長明知周靜妮身心健康不佳,並早有休假之請求,卻未依民國94年即 已頒布之《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第17條第6款規定之精神:「公務人 員遭受心理、精神方面之侵害時,視情況協助轉介專業機構進行諮商輔導或治療 照護」,積極協助進行諮商輔導或治療照護,而毫無輔導作為,如將之調職或給 予留職停薪。如此密集的危安通報,卻將周靜妮及其家屬蒙在鼓裡,造成周靜妮在苗院孤立無援之狀態,形同對周靜妮的霸凌,而且是體制性的集體霸凌。 其霸凌事證如下:(參:臺灣苗栗地方法院預防危害或破壞事件及協助處理陳情 請願事項通報表,苗院政字第1100000011號、第1100000023號、第1100000066 號) 1.110年1月25日,109年度法官職務評定會議後,周靜妮在法官職務宿舍 精神異常情緒失控,夫婿曾建元為避免意外,請求法警協助以及自請救護車在法 院院區內宿舍樓下待命送醫,而後因周靜妮情緒緩和,乃將救護車與警車請回。 當晚本人緊急請求法警通報陳院長,盼她協助家屬安撫周靜妮,法警回報陳院長 下班後不處理公務,未留聯絡電話,本人山窮水盡之際,只能設法找到前苗院院 長時任司法院副院長蔡炯墩,請其以簡訊鼓勵內人。次日1月26日上午,周靜 妮由母親蔡銀妹與夫婿曾建元陪同請見陳院長,為前晚風波致歉。當日陳院長即 命政風室主任林昀靜向高院和司法院為第一次預防危害通報。 陳院長將此事送交法官評鑑,指摘周靜妮「無端呼叫救護車、勤務中心,浪 費緊急救護資源之行為,無論係受評鑑法官授意或放縱其家屬任性而為均屬不當 」(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決議書《110年度評字第3號》),對周靜妮及其家庭面 臨之緊急危難毫無知覺與同理心,令人齒冷心寒,難道救護車要用上才算物盡其 用嗎?所幸法評會未接受陳院長此之指控; 2. 110年2月1日至5日,周靜妮因情緒異常由母親與夫婿陪同或單獨一人 連日求見陳院長,陳院長於2月5日命苗院政風室主任林昀靜做第二度預防危害 通報,當中指摘周靜妮「無視院長有緊急公務或科室主管研議院務,遲遲不願離 去,所言反覆,言詞偏激尖銳,並以其憂鬱症發作會輕生、找立法委員開記者會 等言語要脅恐嚇,嚴重影響院長處理公務」。實則係周靜妮家人擔憂意外,而請 求陳院長協助安撫周靜妮情緒,並非故意要打擾妨害陳院長處理公務。法評會評 鑑決議書《110年度評字第3號》就此駁回陳院長指控,而指周靜妮「病況嚴重, 其言語過於偏激雖有可議之處,然尚難認此部分有何違反《法官倫理規範》之情 事」。由上再次可證陳院長對於周靜妮處境之危急毫不理解與體諒,對於領導情 境之建立全無觀念,不知如何樹立院內同仁對陳院長領導之信任、信心與尊敬; 3. 3月17日,苗院110年度第一次法官自律會議,決議移送評鑑,周靜妮 當日情緒失控,陳院長命政風室主任林昀靜於次日做成第三度預防危害通報, 並與書記官長劉秋雯共同做成指示,在苗院辦理緊急預防危安措施如下: 一、 法警室值班警及政風室人員密切使用監視錄影設備及門禁刷卡紀錄, 留意通報周法官院內動態。 二、 由總務科將院區辦公大樓、少家庭大樓及法官職務宿舍各樓頂出口先 行關鎖,以防意外。 三、由政風室提供少家庭同仁備用防身噴霧並提醒各法官辦公室緊急壓扣 位置。 四、周法官門禁管制卡權限暫予調整,僅保留少家庭辦公區、宿舍區為地下停車場通行權。 五、少家庭同仁、工友於周法官在辦公室時隨時保持警覺,如察覺異狀,立刻通報。 六、緊鄰周法官宿舍之其他法官住戶,如察覺異狀,立刻通報。 上該措施完全對周靜妮保密,卻導致周靜妮自此在院內進出完全受到監控 ,進入院區辦公大樓完全受到法警奉陳院長命令實施攔阻,圖書室和休閒運動 設施之使用權利,與本院同仁之互動往來遭到完全斷阻,少家庭大樓員工由法 院發給防身噴霧提防周靜妮,亦造成人人心懷戒懼,避免與周靜妮接觸,以致 周靜妮在未經告知情況下陷入人際完全孤立、冷落與受到歧視、侮辱的狀態, 人身自由受到體制性的嚴重限制,人格尊嚴在人後的議論中更受到踐踏。周靜 妮本即對於人際關係相當敏感,作為一個人,也應當擁有正常的社交活動以維 護身心平衡,苗院之處置,已使苗院全院上下同仁不得不對周靜妮有所戒備或 保持距離,而形成對周靜妮具有敵意性或冒犯性之不友善工作環境,導致周靜 妮的身心健康問題無從在由友善的人際關係所奠立的友善工作環境得到修復改 善的機會。周靜妮心中感到有異,似乎遭到排擠,因而怯於進出法院,工作情 緒低落,法院內人際關係支持系統形同瓦解,工作成就動機喪失,績效表現更 形走樣。司法院與高院容許苗院以此一霸凌措施對待周靜妮,復針對性地加強 對於周靜妮在遭受體制性霸凌情形下的職務監督與管理考核,以行政資源投入 蒐集周靜妮違失情事,自然可以達到迫使周靜妮離開法官職務的目的。 4. 8月19日,苗院110年度第2次法官會議,周靜妮事前自昔日國立政治 大學法律學系同班同學湯國杰法官處聽聞少家庭長李麗萍擬提案將少家庭不適 宜法官強制調離,苗院中又有此一作為係出自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長謝靜慧建 議之耳語。蓋法官適任與否乃法評會等程序有權認定,況周靜妮案件已繫屬法 評會,法官會議僅為行政會議,無權對法官個人做道德審判或職務評等,周靜 妮因而感到針對性極強,不願面對霸凌場面,遂請假未出席,而提出書面之陳 述書說明立場。該會議最終因劉奕榔法官提案,以事實不明,建議俟法評會決 議後再為適當之因應措施而擱置李麗萍提案。周靜妮因不滿陳院長主持會議, 未將其所準備之書類送請會眾閱覽並於會後不退還,心有不平,於8月20日晚 間與湯國杰談話後返研究室情緒再度失控,25日,苗院政風處由主任黃薇如第 四度通報高院政風室; 5.111年1月29日,除夕年假期間,周靜妮遭禁止進入少家庭大樓加班, 理由未說明,我幫忙從宿舍搬運卷證到法院而不得其門而入,再把卷證搬回宿 舍,因數量龐大,只能分批走樓梯搬上3樓,未及搬運者先置於樓梯間,適逢 湯國杰庭長路過,以為是周靜妮棄置,驚駭之餘通知法警迅速取走,我再下樓 時,已不見卷證。周靜妮因之喪失了最後利用假期自行加班追趕案件審理進度 的機會。在年假結束後,終於遭到停職。 苗院政風處依陳院長命令而據法務部廉政署頒佈之《政風機構預防危害或破 壞本機關事件作業要點》呈報高院與司法院而經其雙雙支持之前開5次通報,特別是第3次通報的6項安全措施,高院防護委員會聲稱:「係法院內部發 生危安狀況之必要作為」,復稱:「其通報客體為危安事件而非針對特定個人,此 為機關權限之正常運作」,此實為矯飾之詞,苗院當然不會承認以霸凌之目的而 展開上述安全措施,但因前後5次危安通報的對象都是周靜妮,而且刻意不令身 為當事人的周靜妮及其家屬知悉,當然是針對防範周靜妮一人而來,而縱使下命之始意純係為預防危害,難道高院和司法院都對於霸凌的外溢效果毫無專業評估甚至一無所知嗎?試問,當苗院經高院和司法院同意,向院內同仁通報周靜妮為危險分子,並且命令法警監控與限制其自由進出本院,針對周靜妮而發給法院同仁防狼噴霧與指導各法官關於其個別辦公室內警報器壓扣之使用,最後為禁止周靜妮進入自己的辦公室加班,一副如臨大敵的陣仗,不會使法院同仁對於與周靜妮互動往來有所警戒、顧忌和寧可走避與保持安全距離嗎?周靜妮當時曾數度告訴家人,感到苗院同仁上下不大願與她在公事外互動,走在路上許多人會繞道避開或者不與她照面,我們家人以為是她與人交往期待落差而生的幻覺,只能一昧地安慰和鼓勵她,直到懲戒訴訟閱卷看到苗院通報公文,始知不是幻覺,她在苗院被集體孤立的霸凌敵意環境,不是因為人緣不好,根本原因是院方的措施導致人人明哲保身,無異為體制性之集體霸凌,高院與司法院之行政處置,至為失當,形同助長陳雅玲以苗院院長名義對周靜妮人格權如名譽權、人身自由、工作權、健康權等基本人權之侵陵。 周靜妮果如苗院認定具有危險性而有預防危害通報和措施採行之必要,則如何仍讓周靜妮繼續執行審判業務,而更對其濫權移送懲戒,而全然未給予周靜妮及其家屬以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上之輔導。此一懲戒前後共三次移送法官自律、評鑑而進入懲戒、一次移送司法院人事審議轉送監察院成立彈劾再移送懲戒,最後合併為《111年懲字第1、8、10、14號》一案在懲院職務法庭審理。陳院長動用苗院大量行政資源對周靜妮一人進行懲戒移送調查,導致周靜妮陷入行政追懲之重重網羅,身心俱疲,卻不願運用安全防護輔導措施幫助周靜妮解決職業生涯困境和療治身心健康上之職業傷害,而啟動司法官僚國家機器,形成以法官懲戒為集中表現之對周靜妮之體制性集體霸凌,實乃周靜妮個案問題解決路徑選擇的嚴重錯誤。但我人實在不忍怪罪陳院長,司法體系上上下下,苗院的相關主管,因欠缺對於霸凌和健康管理措施的觀念,是一致支持陳院長的作為的,而認為這是在整飭官箴而沾沾自喜。 苗院大量移送限期就審,是製造新事端、陷人入罪的開始 另一個帶有霸凌效果的行政監督作為,就是苗院陳院長的濫權移送,將周靜妮推入危難情狀,面臨法益衝突的避難抉擇,再指控其以私害公,違反義務而加以移送,懲院二審判決即作如此認定,但這其實是司法官僚刀筆製造的冤案。 這就是110年3月17日陳院長向苗院法官自律委員會一次移送周靜妮22案後再追加為25案的自律案,而僅給一週就審答辯準備期間。這22案時間橫跨5年,法官日理萬機,業務如山,周靜妮要回顧省視25案案情,需要調卷和準備答辯。本人於去年114年6月24日在《銳傳媒》有〈影印照人心──周靜妮懲戒案件中的調卷與印卷問題〉一文提醒此事,無奈言者諄諄,聽者藐藐。本人早就指出,關於就審期間,就一般訴訟經驗,刑事訴訟為5-7天、民事與行政訴訟皆為10天,除非有急迫之情形。但那通常都是單一案件的答辯準備,周靜妮有22-25件。如果照此比例,我們如何想像合理的準備期間該需要幾個10天?而苗院陳院長在周靜妮甚至下跪請求下,仍只同意給予7天就審,這就是人為地讓周靜妮法官陷入一個危難,在任何一案都可能導致她受懲去職的情況下,她行使正當法律程序上的防禦權已經在客觀上遭到準備期間上極大的限制,她要如何準備這繁重的25案的答辯?她從事了以下的應變行為:   1.她於3月19日週五請求配屬真股書記官施盈宇協助調取卷證和影印。施盈宇為此請示書記官長劉秋雯。劉官長答以:「如果手邊事情沒有很忙的話,就幫她印吧。」施書記官幫忙印了一些,下班時間一到就放下離開了。懲院二審判決則認定周靜妮請施書記官幫忙調印卷宗為:「倚仗職務要求所轄書記官為其處理個人事務」。法評會《110年度評字第3號》評鑑決議書則稱周靜妮為「公器私用」。事實是施書記官用的是公餘空檔時間協助周靜妮,她既未耽誤個人工作,更未耽誤個人回家時間;而若周靜妮因公涉訟被認定為私務,那麼她利用院內公有影印機印卷,不也是公器私用?但她要去哪裡找影印機印卷? 2.周靜妮因院內影印機不堪大量工作而故障,無法在院內完成印卷,不得不請我於週末假期自臺北南下苗栗進院協助,懲院判決認定周靜妮容許我將借調卷證攜出法院外影印,乃違反《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法院調卷處理要點》不公開與保密規定,構成涉密風險。請問,周靜妮為答辯準備必須影印卷證,在院內機器故障的情況下,要等到下週一上班日總務科有人上班前來修繕還需兩天,而下週三即為自律審議期日,我不為她承擔洩密風險外出影印,以讓她有時間閱卷和準備答辯,那還能怎麼辦?   3.周靜妮因答辯準備時間不及,不得已推遲了週一的審判庭期,懲院二審認為係「為處理私務或無故恣意取消庭期,影響當事人權益」。周靜妮因公涉訟,是要處理法院院長對其審判工作適任性的指控,不是一般的私務,陳院長故意不給予充分的就審答辯準備期間,等同於設局套殺,陷人於罪,是對周靜妮司法上防禦權的侵害,就是司法迫害。周靜妮不是在堆積如山的移送案卷前束手就範,她若不服而掙扎,勢必動輒得咎,好像被絞殺結(Strangling Knot)綑綁,越想掙脫纏得越緊,越令人窒息。   周靜妮的命運在陳院長大量移送卻只給一週答辯的決策中已經注定。她在危難狀態下的法益選擇問題,是阻卻違法的避難行為,司法體系怎可以此指控她未能自我承擔和自我犧牲而罔顧法官倫理尊嚴?苗院陳雅玲院長濫權監督,嚴重侵害法官自律正當法律程序權利的行為,竟自始至終都未受到糾正檢討。 陳雅玲院長或許勇於任事,急於翦除她心中認為的不適任法官,但處事操切,急功近利,110年12月16日,苗栗縣110年度苗院、苗栗縣政府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暨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苗栗縣政府社會處聯繫會議上,苗栗縣政府社會處就14件當事人查詢案件進度紀錄事提醒苗院。陳院長即命少家庭長湯國杰積極聯繫縣府社會處長楊文志查報周靜妮案件情形。周靜妮案件拖延情形尚在可控制範圍之內,楊文志乃表達不大願意介入周靜妮之事。事實上,在同一年1月,周靜妮曾因開庭問案太久拖過18時30分晚餐時間,為苗栗縣社會處保護服務科社會工作員胡舒婷向苗院院長信箱反映改善,周靜妮知悉後即致電縣府社會處致歉,由社工督導林佳俞受理電話。陳院長重視本案,乃致意縣府要親自對胡舒婷表達關懷並調查真相,為縣府社會處所婉謝。《鏡週刊》記者劉志原配合報導,稱周靜妮對社工員恐嚇施壓,致胡舒婷工作權受損。實際上胡舒婷工作如常。陳院長以為縣府社會處於胡案必有隱情,所以不讓胡舒婷出面,便將本案移送法官自律和評鑑程序調查,所幸查無實據,最後證明周靜妮清白。年底12月苗縣社會處保護服務科長許淑華回覆苗院湯庭長,起初答覆周靜妮無延遲案件,經再次催促,查出通常保護令及其抗告逾期8件,暫時保護令及其抗告逾期2件,12月28日結算,家事案件未結207件、家暴保護令案未結55件,懲院未就案件審理是否逾期一一為檢視,便斷言此為「無故延滯大量案件未進行審理」。 不健康的司法 108年11月司法院公告大法官《釋字第785號解釋》,確立健康權為《憲法》第22條保障之新興人權,故而關於法官之懲戒,除了《公務員懲戒法》第10條應行審酌作為處分輕重的事項外,健康狀況亦應納入審酌。健康狀況之審酌涉及醫學上的專業認定,自不容許司法人員越俎代庖、擅加斷定。 陳院長認為周靜妮職務行使已出現異常情形,而欲加以監督與懲戒時,從未有關於健康權的思考。110年12月23日湯庭長提交給陳院長的職務報告,即就其協助周靜妮於109年12月5日請假兩週至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精神科身心整合病房住院就醫治療失眠與藥癮的經過提出說明,湯庭長指主治醫師蕭銘鴻是在周靜妮的勉強下才受理周靜妮的住院請求的,湯庭長的說法忽略周靜妮確實生病,而蕭醫師也是基於專業判斷做成決定的,而強化了陳院長的懷疑。111年6月28日,監察院監察委員葉大華、王美玉約詢陳雅玲,陳院長答稱關於周靜妮生病的處理機制必須先證據蒐集,但她又不信任周靜妮的病歷,她說:「我接觸的周法官,我並不認為她是生病了。她對我全面圍攻的技巧,真的比我還精明。」接著她也坦承:「雖然我不是醫生,無法判定她有沒有生病」。陳院長在監委之前毫不保留地揭露她的心證,恰恰證明了她對於處置周靜妮自始便充滿了權力的傲慢,而無視於周靜妮厚厚一疊的歷年病歷,自以為是地取代醫師的地位,而偏執地認為周靜妮沒病。周靜妮的身心狀況,被她認為是應對職務要求的策略,所以陳院長也就不以病人看待和處置周靜妮,而不存在同情與支持,然這是不是負責法院審判業務之行政服務與支援的行政領導者該有的素養和本分呢? 陳院長的判斷和決策存在著違憲性的重大錯誤,令人遺憾的是,在周靜妮經歷移送懲戒的漫長過程中,不只陳院長,整個司法體系都瀰漫著同樣的組織氛圍,醫學鑑定程序從未應被付懲戒的當事人的請求而啟動過。現行訂定於民國102年的《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1條,就民間事業中勞工的健康權早有規定,勞工如經健康檢查發現有異常情形者,應由醫護人員提供其健康指導,如經醫師健康評估,不能適應原有工作者,雇主「應參採醫師之建議,變更其作業場所、更換工作或縮短工作時間,並採取健康管理措施。」但對於公務員如司法人員,國家卻未如《職業安全衛生法》提供健康權的明文保障。周靜妮在民國111年2月16日為司法院下令停職,《法官法》第43條第1項第6款規定法官停職,應經司法院邀請相關專科醫師及學者專家組成小組認定有不能執行職務之客觀事實,司法院是否踐行《法官法》之停職程序而召集專家小組,我們不得而知,因為周靜妮從未收到過任何告知。 以愛修復司法 周靜妮的霸凌申訴為高院防護委員會議決不受理,很大原因出在關於霸凌的定義,如《臺灣高等法院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第3點第2項的規定,霸凌須出於「藉由權力(利)濫用與不公平處罰」所造成的結果,母法《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9條第2項規定,要「假借權勢或機會」,在認定上傾向個人故意利用權勢壓迫個人的情形,對於高院和司法院所支持的陳雅玲院長這種孤立被視為危險份子的特定法官的所謂安全措施,即體制上的集體作為或不作為所造成的霸凌結果,對個人身心的傷害,是一付義正詞嚴而毫無自覺與反省餘地的面孔。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特聘教授黃俊杰曾評論本案而特別指出,法院針對特定同仁在院內配置防狼噴霧的行政指示,不僅不符醫療專業判斷,甚至可能構成制度性歧視與違法行政行為。 這與法律學界對於溫暖而富有人性的司法的長久呼籲與期待,有如天壤之別。前中央警官學校校長梅可望曾對警察工作有過如此感慨:「期之如聖賢、趨之如牛馬、防之如盜賊、棄之如敝屣」,最高行政法院退休法官林文舟將之用之於形容法官處境,更為傳神。林文舟最早於100年8月29日在司法院副院長召開的法官人事改革成效評估委員會上,曾呼籲司法當局應比照教育體系建立對法官的輔導、關懷與支持機制,而非一味透過懲戒方式「淘汰異類」,真是有如空谷跫音的肺腑之言。 周靜妮因不堪司法審判工作之勞心傷身,兼以遭受霸凌無法在苗院工作,不得不於111年6月30日辭去法官職務。四年來在家療傷止痛,我與她並肩持續對抗司法體系的官僚主義和本位主義所加諸的體制性集體霸凌,主張周靜妮長期的憂鬱症是否為職業傷害從而影響及其職權行為,以及霸凌的職場環境,是否也會對於周靜妮的職務行為造成嚴重干擾,乃應受司法上之專業醫學鑑定,這不只是為個人爭一個公道,也希望以個人的憔悴為警惕,呼籲司法院和法務部從維護法官獨立審判能力的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著手,就健康權和法官地位的保障,全面與深度檢討司法人員勞動條件與處遇之相關制度與思維,並重建各級法院主管行政管理與服務觀念,勿教司法霸凌之悲劇再次發生。 我們希望周靜妮的犧牲能換來司法院對於法官健康管理問題的重視,而有一完整的制度建構。我們也會繼續努力,不要讓周靜妮的法律生涯就這樣被司法官僚的鐵的牢籠拘禁終身,而還有新生的機會。 民國115年5月6日晚7時 新北板橋喬崴萊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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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咒語的意思

  ※咒語的意思 咒語是指在宗教、巫術或神話故事中,被認為具有特殊神祕力量、可以產生奇妙效用的語詞或語句。  基本定義與名稱 真言:梵文音譯或對應詞,代表真實不虛的言語。 陀羅尼:佛教用語,意指「總持」,即以一句話總攝一切真實力量或教法。 祕密語:因含意深奧或具有特殊音聲,常被視為神佛或靈界的溝通密碼。  常見功能與用途 宗教修行:用來收攝心念、幫助修行者進入安定專注的狀態。 祈福與感通:表達對神佛的憶念,以求獲得庇佑或加持。 法術驅邪:在民間傳說或傳統習俗中,用來驅逐鬼怪、祈福或治療疾病。    ※咒語是否是宇宙之聲?諸佛菩薩秘密聲響。 在許多佛教(特別是密宗)與靈修的觀點中,是的,咒語確實被視為宇宙的根本頻率與諸佛菩薩的祕密聲響。 宇宙的根本頻率 音聲本源:密宗認為,宇宙萬物的本質都是震動與能量。 法界自性:咒語(如阿字本不生)是宇宙法界自然流露的原始聲音,並非凡夫創造的語言。 神聖共振:誦咒是透過特定音頻,讓凡夫的肉身、意念與整個宇宙的能量產生共鳴。 諸佛菩薩的祕密聲響 心靈密碼:咒語是諸佛菩薩在禪定中所發出的祕密語,如同與特定本尊溝通的「電話號碼」或「密碼」。 總持法門:一個咒音就總括了該位菩薩所有的願力、功德與智慧,字字句句都帶有極高頻的加持力。 離言絕慮:這類聲響超越了世俗語言的邏輯與字面意義,直接作用於人的深層意識。 ※從現代聲學或量子力學的共振觀點,如何看待咒語對身心的影響。 從現代聲學與量子力學的共振觀點來看,持咒(唸誦咒語)不再只是宗教儀式,而是透過物理波频轉化身心狀態的精密能量機制。  以下為您解析這兩個科學領域如何看待咒語對身心的影響: 一、 現代聲學與生物物理學的觀點:制控聲波與身體共振 從聲學角度來看,咒語是一種具有特定結構的「制控聲波」,透過物理振動直接影響生理指標:  大腦波動夾帶(Brainwave Entrainment):持咒時規律、重複的低頻音聲(如 Om 或 Hum),在物理學上會引發「同調共振」。科學實驗發現,這能引導大腦從焦慮的β(Beta)波,快速轉化為放鬆、專注的α(Alpha)波與深層禪定的θ(Theta)波。  神經與內分泌調節:特定咒音的骨傳導與空氣振動會刺激迷走神經,引發副交感神經興奮,進而調降壓力荷爾蒙(皮質醇)、降低心率,並刺激一氧化碳(NO)等神經傳導物質釋放,達到安神與改善微循環的效果。  細胞的水共振與幾何重組:人體約 70% 由水組成,聲學中的「克拉尼圖形(Cymatics)」證實音頻能重組物質結構。咒語的和諧頻率(如接近宇宙舒曼波或自然和諧頻率),能讓體液與細胞膜產生規律共振,使受損或失序的細胞振幅回復到健康的波動模式。  二、 量子力學與意識能量的觀點:波粒二象性與微觀糾纏 雖然量子力學主要描述微觀粒子,但其核心概念常被現代身心靈科學與量子醫學用來詮釋持咒的深層機制: 物質皆為波動(萬物皆振弦):量子力學指出物質的本質是能量與波動(波粒二象性)。當人唸誦或「默想」咒語時,大腦會產生相對應的腦磁圖與意識波。這種「心念波」就像發射特定頻率的電磁信號,與宇宙萬物整體的量子能量場進行資訊與能量的交換。  觀察者效應與疊加態坍縮:在量子力學中,觀察者的意念會影響粒子的狀態。咒語(如諸佛菩薩的本願)在量子領域可視為一種「高純度、高同調性」的信息場。持咒者的專注意念,就像是將原本混亂、多變的身心「疊加態」,精準地「坍縮」凝聚在佛菩薩所代表的智慧與慈悲量子態上。  微觀的量子糾纏(Quantum Entanglement):當持咒者調整自己的頻率至與佛菩薩的「祕密聲響」共振時,在意識層面便建立起一種超越時空的幽靈般聯繫。這解釋了為什麼即使跨越時空、無需文字理解,只要透過特定音聲密碼的共鳴,修持者就能下載並接收到宇宙本源的加持與能量。  三、 聲學與量子的綜合對照 觀察維度 現代聲學機制 (宏觀生理) 量子力學/波動詮釋 (微觀意識) 機制核心 聲波實體振動、空氣與骨傳導 意識波與能量場、非局域性干涉 主要媒介 體液(水分子)、大腦神經元、迷走神經 微觀粒子、微管(Microtubules)、量子疊加態 身心轉化 大腦皮質活化、抑制杏仁核(去焦慮)、誘發θ波 意念波與宇宙能量共振(天人合一)、重組微觀能量矩陣 簡而言之,科學視角的咒語並非迷信,而是一把利用「聲音頻率」與「意念波動」調頻身心的物理鑰匙。    ※密宗修行中如何透過三密相應(身、口、意)來契合諸佛境界。 在密宗修行中,「三密相應」是將凡夫的「身、口、意」三業,轉化並契合為諸佛菩薩的「身、口、意」三密,從而達到「即身成佛」或天人合一境界的核心法門。 以下是透過三密相應契合諸佛境界的具體實踐方式: 一、 身密(結手印):肉身與宇宙能量的對接 身密是指身體的姿勢與手勢,核心在於「結手印」。 物理與能量網絡:手部擁有豐富的神經末梢與經絡。結特定的手印能鎖定體內能量,打通特定經脈,調整體內的生物電磁場。 佛尊的具體象徵:每一個手印都代表特定諸佛菩薩的特殊功德(如阿彌陀佛的定印代表禪定、觀音菩薩的蓮花印代表慈悲)。 契合境界:當修行者結起佛的手印時,等於用自己的肉身作為接收器,直接模擬、調頻並承接該尊佛菩薩的身體能量狀態。 二、 口密(持咒語):音聲與宇宙頻率的共振 口密是指口誦諸佛菩薩的「真言咒語」。 音頻調頻:如前所述,咒語是諸佛菩薩在禪定中流露的宇宙根本聲響。誦咒不是為了讓佛菩薩「聽見」,而是為了讓修行者自身的發音器官、大腦與細胞產生特定的物理共振。 淨化與轉化:規律且專注地持咒,能洗滌凡夫口業的雜亂思緒,將粗糙的日常言語轉化為具有高度同調性的神聖音頻。 契合境界:修行者的口中之聲與佛菩薩的祕密聲響完全重疊。此時,持咒者與佛菩薩在「波動頻率」上達成了無二無別的交融。 三、 意密(觀想):心念與諸佛本質的量子交纏 意密是三密中最重要的靈魂,核心在於「觀想」佛尊的面相、身色、種子字或法器。 意識的坍縮與重組:凡夫的心念平常是混亂、散漫的。觀想是將全部的專注力聚焦於一個極度純淨、完美的佛尊心象上。 空性與光明的交織:密宗強調觀想的佛尊並非實體,而是「幻化而有、本質為空」的光明。這能打破修行者對物質肉身的執著,直接契入佛法的「空性」智慧。 契合境界:修行者觀想自己就是佛,佛就是自己(自他成片)。當心念完全被佛的慈悲與智慧充滿時,主客體的界線消失,凡夫的心意識便直接坍縮、融入諸佛的法身境界。   三密相應的運作機制 在實際修持中,這三者絕非分離,而是同時發生、三位一體的: 身結印(如天線定錨) → 穩定生理結構與能量。 口誦咒(如無線電發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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