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建元

曾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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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博士、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兼任副教授、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暨華人民主書院理事長、台灣獨家傳媒智庫執行長。

【專欄】普世歡騰──聖誕節的故事

  文/曾建元(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博士、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客語與客家文化學分學程兼任副教授、臺北世紀合唱團團長) 在臺北搞丟《聖誕老人的故事》 我小時候,很喜歡張劍鳴譯的一本國語日報社叢書,海倫.西特瑞(Helen Siiteri)的《聖誕老人的故事》(The Adventures of Nicholas Or The Wonderful Life and Complete Account of that Famous Toymaker and Children’ s Friend, Nicholas, Better Known as...

【專欄】把防狼噴霧對向法官 反思司法體系不受控、不受理的體制性霸凌

  文/曾建元(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博士、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客語與客家文化學分學程兼任副教授) 司法救濟走向死局 民國115年3月11日,臺灣高等法院就我於2月2日代理提出的臺灣苗栗地方法院霸凌少年及家事庭前法官周靜妮申訴案發文,答覆以本案已經115年第1次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會議審議,決議不予受理。3月30日,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做成《115年度懲上字第2號》判決,駁回周靜妮就《111年度懲字第1、8、10、14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之上訴,維持一審撤職之決定。 我們霸凌申訴和上訴理由的交集,為苗院時任院長陳雅玲濫權的不當監督對周靜妮造成了霸凌及因此而加重的身心職業傷害,前者涉及人格尊嚴與勞動權問題;後者與健康權關聯。 陳雅玲院長的濫權監督以及臺灣高院和司法院對陳雅玲的支持,於周靜妮整體法官人格的最後圖像,具有直接的破壞作用,因而應當承擔與有過失的責任,乃不可全部歸責於周靜妮,而對她施以最嚴厲的處罰。然而令人萬分遺憾的是,從法官自律、法官評鑑、監察彈劾到懲戒審判,這悠悠漫長的五年歲月中經歷的所有程序,皆未就周靜妮的身心健康與法官人格圖像與工作表現斷崖式下墜間的關係進行醫學上的正式鑑定調查,評鑑委員、法官和監察委員的職權認定取代了醫師關於健康因素與職權行使關聯性的專業判斷,這誠然是證據法則的濫用;更者,苗院陳院長的不當行政管理與監督是自始至終被完全排除在其與有過失責任的調查審理範圍之外,院長正常的監督行為對法官造成的身心壓力自然不能率斷為霸凌,我們亦未如此主張,但高院和懲院卻能如此為《鏡週刊》法記者劉志原譽為司法鐵娘子的陳雅玲迴護,而對我們所指的監督權力的濫用和霸凌處分的問題視而不見、避而不談。本人於去年12月23日早有〈司法鐵娘子的法院霸凌責任就這麼轉嫁了嗎?〉批評懲院一審判決,二審故我,這是選擇性的司法,標準的官官相護。 霸凌是一個新興的法律概念,民國114年7月立法院修正之《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9條始有規定:「職場霸凌,指本機關人員於職務上假借權勢或機會,逾越職務上必要合理範圍,持續以威脅、冒犯、歧視、侮辱、孤立言行或其他方式,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不友善工作環境,致公務人員身心健康遭受危害。但情節重大者,不以持續發生為必要。」本條於115年1月9日施行生效,但臺灣高院則更早已於民國112年3月依修正前《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9條及《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第3條頒布有《臺灣高等法院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處理要點》,在觀念和制度建構上乃優先於立法院、考試院與行政院,114年7月立法院修正《公務人員保障法》,11月高院即依考試院114年6月頒布之《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第39條修正頒布了現行的《臺灣高等法院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該一行政規則於第3點第2項對職場霸凌之定義:「係指在工作場所中發生,藉由權力(利)濫用與不公平處罰所造成之持續性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沈重之身心壓力。」 懲院與高院:霸凌下仍要自律與自我管理 我們向高院申訴的標的主要為苗院前院長陳雅玲110年1月25日至111年1月29日期間以所謂緊急預防危安措施名義針對周靜妮所做至少五波的連續行政處分與相關措施。在上述期間,霸凌法制還未完備,陳雅玲院長或許得因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而可免除責任之追究,但高院和懲院審理周靜妮案件期間,霸凌法制已經建立,周靜妮在被移送懲戒的104年4月至111年3月17日的違失行為,因所受霸凌的不友善工作環境的影響,陷於事實上的特別艱難處境,依一般社會觀念難以期待可以有合乎義務規範之行為,因此期待可能性原則應受到懲院職務法庭的正視而納入懲戒裁處的考慮,而承認其違失行為有阻卻責任之事由,對周靜妮之裁處做出寬恕的減免,此亦為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的援引,而可證之於《行政罰法》第5條規定:「行為後法律或自治條例有變更者,適用裁處時之法律或自治條例。但裁處前之法律或自治條例有利於受處罰者,適用最有利於受處罰者之規定。」以及《法官法》第101條之1第2項規定:「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二十八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繫屬於職務法庭之案件尚未終結者,……其懲戒種類及其他實體規定,依修正施行前之規定。但修正施行後之規定有利於被付懲戒法官、檢察官者,依最有利於被付懲戒法官、檢察官之規定」。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於裁罰處分的延伸適用,即為新舊法競合的從輕從有利原則,而新舊法的競合,並不只限於裁罰處分的種類,也應包括關於其行為可非難性程度的阻卻違法事由的增減。112年3月後新增的司法霸凌法制,係因霸凌為社會各界與司法界所重視而訂定,故而懲院的認事用法,不能迴避或輕忽周靜妮所指控的霸凌問題,而應當要此一基礎上,判斷周靜妮是否還有基於自律義務而承擔「自我管理的完全責任」的社會期待可能性。 預防危安措施形成敵意環境 陳雅玲院長針對周靜妮,自110年1月25日起,即向苗院全院發布緊急預 防危安措施並通報高院和司法院,至111年6月周靜妮辭職,總共至少通報5次。 陳雅玲院長明知周靜妮身心健康不佳,並早有休假之請求,卻未依民國94年即 已頒布之《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第17條第6款規定之精神:「公務人 員遭受心理、精神方面之侵害時,視情況協助轉介專業機構進行諮商輔導或治療 照護」,積極協助進行諮商輔導或治療照護,而毫無輔導作為,如將之調職或給 予留職停薪。如此密集的危安通報,卻將周靜妮及其家屬蒙在鼓裡,造成周靜妮在苗院孤立無援之狀態,形同對周靜妮的霸凌,而且是體制性的集體霸凌。 其霸凌事證如下:(參:臺灣苗栗地方法院預防危害或破壞事件及協助處理陳情 請願事項通報表,苗院政字第1100000011號、第1100000023號、第1100000066 號) 1.110年1月25日,109年度法官職務評定會議後,周靜妮在法官職務宿舍 精神異常情緒失控,夫婿曾建元為避免意外,請求法警協助以及自請救護車在法 院院區內宿舍樓下待命送醫,而後因周靜妮情緒緩和,乃將救護車與警車請回。 當晚本人緊急請求法警通報陳院長,盼她協助家屬安撫周靜妮,法警回報陳院長 下班後不處理公務,未留聯絡電話,本人山窮水盡之際,只能設法找到前苗院院 長時任司法院副院長蔡炯墩,請其以簡訊鼓勵內人。次日1月26日上午,周靜 妮由母親蔡銀妹與夫婿曾建元陪同請見陳院長,為前晚風波致歉。當日陳院長即 命政風室主任林昀靜向高院和司法院為第一次預防危害通報。 陳院長將此事送交法官評鑑,指摘周靜妮「無端呼叫救護車、勤務中心,浪 費緊急救護資源之行為,無論係受評鑑法官授意或放縱其家屬任性而為均屬不當 」(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決議書《110年度評字第3號》),對周靜妮及其家庭面 臨之緊急危難毫無知覺與同理心,令人齒冷心寒,難道救護車要用上才算物盡其 用嗎?所幸法評會未接受陳院長此之指控; 2. 110年2月1日至5日,周靜妮因情緒異常由母親與夫婿陪同或單獨一人 連日求見陳院長,陳院長於2月5日命苗院政風室主任林昀靜做第二度預防危害 通報,當中指摘周靜妮「無視院長有緊急公務或科室主管研議院務,遲遲不願離 去,所言反覆,言詞偏激尖銳,並以其憂鬱症發作會輕生、找立法委員開記者會 等言語要脅恐嚇,嚴重影響院長處理公務」。實則係周靜妮家人擔憂意外,而請 求陳院長協助安撫周靜妮情緒,並非故意要打擾妨害陳院長處理公務。法評會評 鑑決議書《110年度評字第3號》就此駁回陳院長指控,而指周靜妮「病況嚴重, 其言語過於偏激雖有可議之處,然尚難認此部分有何違反《法官倫理規範》之情 事」。由上再次可證陳院長對於周靜妮處境之危急毫不理解與體諒,對於領導情 境之建立全無觀念,不知如何樹立院內同仁對陳院長領導之信任、信心與尊敬; 3. 3月17日,苗院110年度第一次法官自律會議,決議移送評鑑,周靜妮 當日情緒失控,陳院長命政風室主任林昀靜於次日做成第三度預防危害通報, 並與書記官長劉秋雯共同做成指示,在苗院辦理緊急預防危安措施如下: 一、 法警室值班警及政風室人員密切使用監視錄影設備及門禁刷卡紀錄, 留意通報周法官院內動態。 二、 由總務科將院區辦公大樓、少家庭大樓及法官職務宿舍各樓頂出口先 行關鎖,以防意外。 三、由政風室提供少家庭同仁備用防身噴霧並提醒各法官辦公室緊急壓扣 位置。 四、周法官門禁管制卡權限暫予調整,僅保留少家庭辦公區、宿舍區為地下停車場通行權。 五、少家庭同仁、工友於周法官在辦公室時隨時保持警覺,如察覺異狀,立刻通報。 六、緊鄰周法官宿舍之其他法官住戶,如察覺異狀,立刻通報。 上該措施完全對周靜妮保密,卻導致周靜妮自此在院內進出完全受到監控 ,進入院區辦公大樓完全受到法警奉陳院長命令實施攔阻,圖書室和休閒運動 設施之使用權利,與本院同仁之互動往來遭到完全斷阻,少家庭大樓員工由法 院發給防身噴霧提防周靜妮,亦造成人人心懷戒懼,避免與周靜妮接觸,以致 周靜妮在未經告知情況下陷入人際完全孤立、冷落與受到歧視、侮辱的狀態, 人身自由受到體制性的嚴重限制,人格尊嚴在人後的議論中更受到踐踏。周靜 妮本即對於人際關係相當敏感,作為一個人,也應當擁有正常的社交活動以維 護身心平衡,苗院之處置,已使苗院全院上下同仁不得不對周靜妮有所戒備或 保持距離,而形成對周靜妮具有敵意性或冒犯性之不友善工作環境,導致周靜 妮的身心健康問題無從在由友善的人際關係所奠立的友善工作環境得到修復改 善的機會。周靜妮心中感到有異,似乎遭到排擠,因而怯於進出法院,工作情 緒低落,法院內人際關係支持系統形同瓦解,工作成就動機喪失,績效表現更 形走樣。司法院與高院容許苗院以此一霸凌措施對待周靜妮,復針對性地加強 對於周靜妮在遭受體制性霸凌情形下的職務監督與管理考核,以行政資源投入 蒐集周靜妮違失情事,自然可以達到迫使周靜妮離開法官職務的目的。 4. 8月19日,苗院110年度第2次法官會議,周靜妮事前自昔日國立政治 大學法律學系同班同學湯國杰法官處聽聞少家庭長李麗萍擬提案將少家庭不適 宜法官強制調離,苗院中又有此一作為係出自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長謝靜慧建 議之耳語。蓋法官適任與否乃法評會等程序有權認定,況周靜妮案件已繫屬法 評會,法官會議僅為行政會議,無權對法官個人做道德審判或職務評等,周靜 妮因而感到針對性極強,不願面對霸凌場面,遂請假未出席,而提出書面之陳 述書說明立場。該會議最終因劉奕榔法官提案,以事實不明,建議俟法評會決 議後再為適當之因應措施而擱置李麗萍提案。周靜妮因不滿陳院長主持會議, 未將其所準備之書類送請會眾閱覽並於會後不退還,心有不平,於8月20日晚 間與湯國杰談話後返研究室情緒再度失控,25日,苗院政風處由主任黃薇如第 四度通報高院政風室; 5.111年1月29日,除夕年假期間,周靜妮遭禁止進入少家庭大樓加班, 理由未說明,我幫忙從宿舍搬運卷證到法院而不得其門而入,再把卷證搬回宿 舍,因數量龐大,只能分批走樓梯搬上3樓,未及搬運者先置於樓梯間,適逢 湯國杰庭長路過,以為是周靜妮棄置,驚駭之餘通知法警迅速取走,我再下樓 時,已不見卷證。周靜妮因之喪失了最後利用假期自行加班追趕案件審理進度 的機會。在年假結束後,終於遭到停職。 苗院政風處依陳院長命令而據法務部廉政署頒佈之《政風機構預防危害或破 壞本機關事件作業要點》呈報高院與司法院而經其雙雙支持之前開5次通報,特別是第3次通報的6項安全措施,高院防護委員會聲稱:「係法院內部發 生危安狀況之必要作為」,復稱:「其通報客體為危安事件而非針對特定個人,此 為機關權限之正常運作」,此實為矯飾之詞,苗院當然不會承認以霸凌之目的而 展開上述安全措施,但因前後5次危安通報的對象都是周靜妮,而且刻意不令身 為當事人的周靜妮及其家屬知悉,當然是針對防範周靜妮一人而來,而縱使下命之始意純係為預防危害,難道高院和司法院都對於霸凌的外溢效果毫無專業評估甚至一無所知嗎?試問,當苗院經高院和司法院同意,向院內同仁通報周靜妮為危險分子,並且命令法警監控與限制其自由進出本院,針對周靜妮而發給法院同仁防狼噴霧與指導各法官關於其個別辦公室內警報器壓扣之使用,最後為禁止周靜妮進入自己的辦公室加班,一副如臨大敵的陣仗,不會使法院同仁對於與周靜妮互動往來有所警戒、顧忌和寧可走避與保持安全距離嗎?周靜妮當時曾數度告訴家人,感到苗院同仁上下不大願與她在公事外互動,走在路上許多人會繞道避開或者不與她照面,我們家人以為是她與人交往期待落差而生的幻覺,只能一昧地安慰和鼓勵她,直到懲戒訴訟閱卷看到苗院通報公文,始知不是幻覺,她在苗院被集體孤立的霸凌敵意環境,不是因為人緣不好,根本原因是院方的措施導致人人明哲保身,無異為體制性之集體霸凌,高院與司法院之行政處置,至為失當,形同助長陳雅玲以苗院院長名義對周靜妮人格權如名譽權、人身自由、工作權、健康權等基本人權之侵陵。 周靜妮果如苗院認定具有危險性而有預防危害通報和措施採行之必要,則如何仍讓周靜妮繼續執行審判業務,而更對其濫權移送懲戒,而全然未給予周靜妮及其家屬以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上之輔導。此一懲戒前後共三次移送法官自律、評鑑而進入懲戒、一次移送司法院人事審議轉送監察院成立彈劾再移送懲戒,最後合併為《111年懲字第1、8、10、14號》一案在懲院職務法庭審理。陳院長動用苗院大量行政資源對周靜妮一人進行懲戒移送調查,導致周靜妮陷入行政追懲之重重網羅,身心俱疲,卻不願運用安全防護輔導措施幫助周靜妮解決職業生涯困境和療治身心健康上之職業傷害,而啟動司法官僚國家機器,形成以法官懲戒為集中表現之對周靜妮之體制性集體霸凌,實乃周靜妮個案問題解決路徑選擇的嚴重錯誤。但我人實在不忍怪罪陳院長,司法體系上上下下,苗院的相關主管,因欠缺對於霸凌和健康管理措施的觀念,是一致支持陳院長的作為的,而認為這是在整飭官箴而沾沾自喜。 苗院大量移送限期就審,是製造新事端、陷人入罪的開始 另一個帶有霸凌效果的行政監督作為,就是苗院陳院長的濫權移送,將周靜妮推入危難情狀,面臨法益衝突的避難抉擇,再指控其以私害公,違反義務而加以移送,懲院二審判決即作如此認定,但這其實是司法官僚刀筆製造的冤案。 這就是110年3月17日陳院長向苗院法官自律委員會一次移送周靜妮22案後再追加為25案的自律案,而僅給一週就審答辯準備期間。這22案時間橫跨5年,法官日理萬機,業務如山,周靜妮要回顧省視25案案情,需要調卷和準備答辯。本人於去年114年6月24日在《銳傳媒》有〈影印照人心──周靜妮懲戒案件中的調卷與印卷問題〉一文提醒此事,無奈言者諄諄,聽者藐藐。本人早就指出,關於就審期間,就一般訴訟經驗,刑事訴訟為5-7天、民事與行政訴訟皆為10天,除非有急迫之情形。但那通常都是單一案件的答辯準備,周靜妮有22-25件。如果照此比例,我們如何想像合理的準備期間該需要幾個10天?而苗院陳院長在周靜妮甚至下跪請求下,仍只同意給予7天就審,這就是人為地讓周靜妮法官陷入一個危難,在任何一案都可能導致她受懲去職的情況下,她行使正當法律程序上的防禦權已經在客觀上遭到準備期間上極大的限制,她要如何準備這繁重的25案的答辯?她從事了以下的應變行為:   1.她於3月19日週五請求配屬真股書記官施盈宇協助調取卷證和影印。施盈宇為此請示書記官長劉秋雯。劉官長答以:「如果手邊事情沒有很忙的話,就幫她印吧。」施書記官幫忙印了一些,下班時間一到就放下離開了。懲院二審判決則認定周靜妮請施書記官幫忙調印卷宗為:「倚仗職務要求所轄書記官為其處理個人事務」。法評會《110年度評字第3號》評鑑決議書則稱周靜妮為「公器私用」。事實是施書記官用的是公餘空檔時間協助周靜妮,她既未耽誤個人工作,更未耽誤個人回家時間;而若周靜妮因公涉訟被認定為私務,那麼她利用院內公有影印機印卷,不也是公器私用?但她要去哪裡找影印機印卷? 2.周靜妮因院內影印機不堪大量工作而故障,無法在院內完成印卷,不得不請我於週末假期自臺北南下苗栗進院協助,懲院判決認定周靜妮容許我將借調卷證攜出法院外影印,乃違反《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法院調卷處理要點》不公開與保密規定,構成涉密風險。請問,周靜妮為答辯準備必須影印卷證,在院內機器故障的情況下,要等到下週一上班日總務科有人上班前來修繕還需兩天,而下週三即為自律審議期日,我不為她承擔洩密風險外出影印,以讓她有時間閱卷和準備答辯,那還能怎麼辦?   3.周靜妮因答辯準備時間不及,不得已推遲了週一的審判庭期,懲院二審認為係「為處理私務或無故恣意取消庭期,影響當事人權益」。周靜妮因公涉訟,是要處理法院院長對其審判工作適任性的指控,不是一般的私務,陳院長故意不給予充分的就審答辯準備期間,等同於設局套殺,陷人於罪,是對周靜妮司法上防禦權的侵害,就是司法迫害。周靜妮不是在堆積如山的移送案卷前束手就範,她若不服而掙扎,勢必動輒得咎,好像被絞殺結(Strangling Knot)綑綁,越想掙脫纏得越緊,越令人窒息。   周靜妮的命運在陳院長大量移送卻只給一週答辯的決策中已經注定。她在危難狀態下的法益選擇問題,是阻卻違法的避難行為,司法體系怎可以此指控她未能自我承擔和自我犧牲而罔顧法官倫理尊嚴?苗院陳雅玲院長濫權監督,嚴重侵害法官自律正當法律程序權利的行為,竟自始至終都未受到糾正檢討。 陳雅玲院長或許勇於任事,急於翦除她心中認為的不適任法官,但處事操切,急功近利,110年12月16日,苗栗縣110年度苗院、苗栗縣政府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暨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苗栗縣政府社會處聯繫會議上,苗栗縣政府社會處就14件當事人查詢案件進度紀錄事提醒苗院。陳院長即命少家庭長湯國杰積極聯繫縣府社會處長楊文志查報周靜妮案件情形。周靜妮案件拖延情形尚在可控制範圍之內,楊文志乃表達不大願意介入周靜妮之事。事實上,在同一年1月,周靜妮曾因開庭問案太久拖過18時30分晚餐時間,為苗栗縣社會處保護服務科社會工作員胡舒婷向苗院院長信箱反映改善,周靜妮知悉後即致電縣府社會處致歉,由社工督導林佳俞受理電話。陳院長重視本案,乃致意縣府要親自對胡舒婷表達關懷並調查真相,為縣府社會處所婉謝。《鏡週刊》記者劉志原配合報導,稱周靜妮對社工員恐嚇施壓,致胡舒婷工作權受損。實際上胡舒婷工作如常。陳院長以為縣府社會處於胡案必有隱情,所以不讓胡舒婷出面,便將本案移送法官自律和評鑑程序調查,所幸查無實據,最後證明周靜妮清白。年底12月苗縣社會處保護服務科長許淑華回覆苗院湯庭長,起初答覆周靜妮無延遲案件,經再次催促,查出通常保護令及其抗告逾期8件,暫時保護令及其抗告逾期2件,12月28日結算,家事案件未結207件、家暴保護令案未結55件,懲院未就案件審理是否逾期一一為檢視,便斷言此為「無故延滯大量案件未進行審理」。 不健康的司法 108年11月司法院公告大法官《釋字第785號解釋》,確立健康權為《憲法》第22條保障之新興人權,故而關於法官之懲戒,除了《公務員懲戒法》第10條應行審酌作為處分輕重的事項外,健康狀況亦應納入審酌。健康狀況之審酌涉及醫學上的專業認定,自不容許司法人員越俎代庖、擅加斷定。 陳院長認為周靜妮職務行使已出現異常情形,而欲加以監督與懲戒時,從未有關於健康權的思考。110年12月23日湯庭長提交給陳院長的職務報告,即就其協助周靜妮於109年12月5日請假兩週至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精神科身心整合病房住院就醫治療失眠與藥癮的經過提出說明,湯庭長指主治醫師蕭銘鴻是在周靜妮的勉強下才受理周靜妮的住院請求的,湯庭長的說法忽略周靜妮確實生病,而蕭醫師也是基於專業判斷做成決定的,而強化了陳院長的懷疑。111年6月28日,監察院監察委員葉大華、王美玉約詢陳雅玲,陳院長答稱關於周靜妮生病的處理機制必須先證據蒐集,但她又不信任周靜妮的病歷,她說:「我接觸的周法官,我並不認為她是生病了。她對我全面圍攻的技巧,真的比我還精明。」接著她也坦承:「雖然我不是醫生,無法判定她有沒有生病」。陳院長在監委之前毫不保留地揭露她的心證,恰恰證明了她對於處置周靜妮自始便充滿了權力的傲慢,而無視於周靜妮厚厚一疊的歷年病歷,自以為是地取代醫師的地位,而偏執地認為周靜妮沒病。周靜妮的身心狀況,被她認為是應對職務要求的策略,所以陳院長也就不以病人看待和處置周靜妮,而不存在同情與支持,然這是不是負責法院審判業務之行政服務與支援的行政領導者該有的素養和本分呢? 陳院長的判斷和決策存在著違憲性的重大錯誤,令人遺憾的是,在周靜妮經歷移送懲戒的漫長過程中,不只陳院長,整個司法體系都瀰漫著同樣的組織氛圍,醫學鑑定程序從未應被付懲戒的當事人的請求而啟動過。現行訂定於民國102年的《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1條,就民間事業中勞工的健康權早有規定,勞工如經健康檢查發現有異常情形者,應由醫護人員提供其健康指導,如經醫師健康評估,不能適應原有工作者,雇主「應參採醫師之建議,變更其作業場所、更換工作或縮短工作時間,並採取健康管理措施。」但對於公務員如司法人員,國家卻未如《職業安全衛生法》提供健康權的明文保障。周靜妮在民國111年2月16日為司法院下令停職,《法官法》第43條第1項第6款規定法官停職,應經司法院邀請相關專科醫師及學者專家組成小組認定有不能執行職務之客觀事實,司法院是否踐行《法官法》之停職程序而召集專家小組,我們不得而知,因為周靜妮從未收到過任何告知。 以愛修復司法 周靜妮的霸凌申訴為高院防護委員會議決不受理,很大原因出在關於霸凌的定義,如《臺灣高等法院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第3點第2項的規定,霸凌須出於「藉由權力(利)濫用與不公平處罰」所造成的結果,母法《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9條第2項規定,要「假借權勢或機會」,在認定上傾向個人故意利用權勢壓迫個人的情形,對於高院和司法院所支持的陳雅玲院長這種孤立被視為危險份子的特定法官的所謂安全措施,即體制上的集體作為或不作為所造成的霸凌結果,對個人身心的傷害,是一付義正詞嚴而毫無自覺與反省餘地的面孔。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特聘教授黃俊杰曾評論本案而特別指出,法院針對特定同仁在院內配置防狼噴霧的行政指示,不僅不符醫療專業判斷,甚至可能構成制度性歧視與違法行政行為。 這與法律學界對於溫暖而富有人性的司法的長久呼籲與期待,有如天壤之別。前中央警官學校校長梅可望曾對警察工作有過如此感慨:「期之如聖賢、趨之如牛馬、防之如盜賊、棄之如敝屣」,最高行政法院退休法官林文舟將之用之於形容法官處境,更為傳神。林文舟最早於100年8月29日在司法院副院長召開的法官人事改革成效評估委員會上,曾呼籲司法當局應比照教育體系建立對法官的輔導、關懷與支持機制,而非一味透過懲戒方式「淘汰異類」,真是有如空谷跫音的肺腑之言。 周靜妮因不堪司法審判工作之勞心傷身,兼以遭受霸凌無法在苗院工作,不得不於111年6月30日辭去法官職務。四年來在家療傷止痛,我與她並肩持續對抗司法體系的官僚主義和本位主義所加諸的體制性集體霸凌,主張周靜妮長期的憂鬱症是否為職業傷害從而影響及其職權行為,以及霸凌的職場環境,是否也會對於周靜妮的職務行為造成嚴重干擾,乃應受司法上之專業醫學鑑定,這不只是為個人爭一個公道,也希望以個人的憔悴為警惕,呼籲司法院和法務部從維護法官獨立審判能力的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著手,就健康權和法官地位的保障,全面與深度檢討司法人員勞動條件與處遇之相關制度與思維,並重建各級法院主管行政管理與服務觀念,勿教司法霸凌之悲劇再次發生。 我們希望周靜妮的犧牲能換來司法院對於法官健康管理問題的重視,而有一完整的制度建構。我們也會繼續努力,不要讓周靜妮的法律生涯就這樣被司法官僚的鐵的牢籠拘禁終身,而還有新生的機會。 民國115年5月6日晚7時 新北板橋喬崴萊芬園  

〈專文〉《近現代中國思潮史話》(三):再思孫中山的民族主義

  曾建元(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博士、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客語與客家文化學分學程兼任副教授、華人民主書院協會暨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常務理事)   本文原為2026年4月4日播出之中央廣播電台溫大同主持《兩岸新聞導報》節目專訪,由李佳翰整理文字。 漢族主義到大漢族主義的問題 溫大同: 前兩次介紹了孫中山先生三民主義的時代背景與特色,接下來是民族主義。我們知道民族主義是三民主義的第一個主義,孫中山先生在民國13年1月27日做了《三民主義》演講的第一講到第六講,都是講民族主義,可見孫中山先生是將民族主義放在非常基本的位置上。 事實上,民族主義也是中國近現代思潮中,一個非常非常大的課題,包含所謂的民族屈辱,甚至要從滿清殖民的處境下建立一個共和國,而且是在全世界的思潮都談到民族自決等相當複雜的動盪時代。在這樣的時代下,孫中山先生把中國當時的處境,以及他對於什麼是民族、為什麼要提倡民族主義,乃至於民族主義與世界主義之間的關聯,做了很多學理的思考與提示。 其實一直到今天,這個問題都還沒有徹底解決,不管是兩岸關係也好,乃至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今年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改變了過去的民族區域自治這樣的想法,而要用國家政治力來統合民族,事實上是一個非常大的轉變,因此民族主義的問題,確實是很值得我們再重新探討。第一,先了解孫中山在講什麼;第二,是不是可以與他有一些對話? 曾建元: 孫中山講民族主義,其實應該有兩個明顯不同的前期與後期的觀念。前期就是三民主義當初發展的時代背景,在興中會時期,他談的是驅除韃虜,也就是梁啟超講的小民族主義,以漢族為中心,要建立一個漢族的民族國家,而其他的民族呢?孫中山當時是把他們當成異族驅逐。 可是中華民國建立以後,孫中山的這個想法,當然基於一些現實考量,等於投向了梁啟超的大民族主義;所以五族共和的概念,原本並不是孫中山的主張,反而是保皇黨這個系統的主張。現在看來,後來中華民國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談的「中華民族」概念,其實更接近梁啟超的說法。只是「中華民族」這樣的概念,在當時是一個新的概念,它的內涵是什麼?我認為孫中山的理解可能會有些問題,因為他說到要以漢族文化為中心,同化其他民族。 溫大同: 這就是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看法。 曾建元: 孫中山晚期講的民族主義,談的就是這個。他主張的民族自決,是以漢族意識或漢族主義為中心去同化其他民族,所形成以中華民族為基礎的自決。這與當代的民族自決或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談的民族自決裡「people」的概念,有很大的差距。我們現在談民族自決或者人民自決,是只要有一個共同體意識的人群,就構成所謂的民族或人民自決的權利主體。因此,如果是以現在臺灣來講,阿美族可以自決,達悟族也可以自決。可是在孫中山當時的觀念裡,是要同化於漢族之後再來談自決問題,我認為這個必須要點出來。 溫大同: 在孫中山先生的《三民主義》演講中,關於民族主義的六講,很多觀念其實是自相矛盾的。譬如說,他認為民族與國家是不一樣的,民族的形成是自然的力量,也就沒有強迫,可是國家是政治意志,有強迫的建構性暴力。他傳達一種意思,就是民族與國家其實不是同一種概念,這個觀念是對的,但他接著又說,在中國是可以統合的。他說,中國的民族總數是四萬萬人,可以說完全是漢人,同一血統,同一語言,同一文字,同一宗教,同一風俗習慣,完全是一個民族。這個說法當然不符合事實。中國其實是一個多民族、多信仰、多語言,各地都有不同的風俗習慣的國家。所以孫中山這個判斷,說過分一點,其實是睜眼說瞎話,我覺得他的民族主義有很大的問題。 個人自由,國家才會真正自由 曾建元: 當然。這還要搭配他另一個觀念來批評。他談到民權主義時在第二講有句名言:「個人不可太過自由,國家要得完全自由。到了國家能夠行動自由,中國便是強盛的國家。要這樣做去便要大家犧牲自由。」這是他一個很重要的觀點,把國家自由與個人自由對立,國家有了自由,個人再來談自由,這個就有問題了。 我們都知道,西方或孫中山的民權主義,都講到天賦人權──先有個人才有國家;但他又說「國家有自由,個人才有自由」。兩種論述同時出現在孫中山的演講中,是相互矛盾的。但就他們當時的心境,當然可以理解,因為清朝被列強欺凌,所以中國人喪失民族自信心,因此國家的現代化、個人的尊嚴等等,幾乎都被打趴在地上。要重振民族精神,建構一個現代化的國家,必須有一個精神基礎力量,以及共同追求或信仰的目標,這也是他發展三民主義理論很強的動機。 當時中國的知識分子普遍在談救亡圖存、富國強兵,中國的未來是他們最關切的問題。從革命黨、孫中山的角度來看,救亡圖存最好的方法,就是要走憲政民主共和路線,這是很清楚的。談到如何實現這個目標,就出現了黨國體制,這邊又有一些問題。 溫大同: 對,我讀孫中山先生的民族主義演講,也確實感受到非常強烈的救亡圖存焦慮感。他講到中國為什麼缺乏民族主義,是因為中國過去其實是世界主義,而現在局勢改變,西方列強對這個國家施加各式各樣的壓迫,包含政治、經濟乃至於人數的壓迫,都讓他覺得中國有亡國滅種之虞。 他在演講中很強烈地表達出,自己之所以要提民族主義,是希望當時的中國人要理解己的民族碰到了很大的危機,如果還不注意民族主義,會有亡國滅種之虞。因此可以說,他在思考民族主義時。客觀的學理對他來說並不是很重要,反倒是那一種不要亡國滅種的焦慮感更加重要。 因此我認為,他在思考問題時,就會有一些牽強的、甚至自相矛盾的地方,特別是他分析民族形成的原因,例如血統、文化和風俗習慣,而且還講到說就是我們四萬萬人都是漢人。這個講法真的蠻武斷的。而且他還有很多很奇怪的策略,他認為我們還是要講世界主義,他用了「挑夫中大獎丟扁擔」的寓言來說明,意思是說,如果國家強了以後,我們就可以講世界主義,可是現在國家弱的時候,就要講民族主義。你可以看到他講什麼主義其實是策略性的,讓人莫衷一是。 曾建元: 他是革命家,不是哲學家,但是他關心的問題,我們要將它釐清出來,了解他為什麼這樣講,他的脈絡、動機、目的;如果能搞清楚,就可以重組他的說法。你看他談到中國當時在列強的侵略之下,比半殖民地的地位更低,因為他看到英國的殖民地香港還有一定的法治,但是列強到中國來,讓他感覺是目無法紀,沒有尊重中國既有的法律秩序,而享有領事裁判權。他當時看到中國的狀況,因為他有在各國居住、旅行的經驗,所以在這一點上,他應該是非常痛心的。 可是我要特別指出,為什麼列強可以這樣對待當時的清朝,當中有很大的原因,是列強認為清朝是不文明的,還沒有資格被列入當時的國際法秩序中的國家之列,所以他們不會把它當成平等交往的主權國家來對待。要知道當時的國際法體系是來自1648年歐洲《西伐利亞和約》(Peace of Westphalia),建立了主權國家的概念。你不在這個體系中,就不算是國際法秩序中的成員,不算是個國家。 因此,當時的清朝也算未開化之地。所以你看英國人、法國人、西班牙人,他們的船帶著國旗,走到哪裡往地上一插就說這是我的,有點征服的味道,把插旗的地方納入治理範圍,而當地人可能還搞不清楚是什麼狀況,西方人是玩這一套。西方的國力終究比較強大,工業革命就是在它那邊發生的,所以中國面對西方的國際法秩序觀念,你不符合這個條件,西方也不會用這套遊戲規則來對待你。 西方人為什麼在中國要有治外法權?我們小時候受教育說那是不平等條約,中國人被矮化。但是看看現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如果沒有治外法權,就要用中國大陸那套法律,就沒有人權,與普世價值是背反的。 溫大同: 記得當時英、法與清朝訂定《天津條約》時,其中都各有一條是要求清朝要好好對待自己的人民。《中英天津條約》第8款規定:「耶穌聖教暨天主教原係為善之道,待人知己。自後凡有傳授習學者,一體保護,其安分無過,中國官毫不得刻待禁阻」;《中法天津條約》第13款則規定:「凡中國人願信崇天主教而循規蹈矩者,毫無查禁,皆免懲治」。基本上是這樣的精神,但是是從保護中國教徒的角度出發。可是我覺得一般中國人應該是看不太懂這是什麼意思,而只覺得國家尊嚴受到傷害。 曾建元: 對,當時北京的京師同文館就翻譯了很多西方典籍,例如影響臺灣最深的,就是總教席丁韙良(W. A. P. Martin)翻譯的國際法著作惠頓(Henry Wheaton)的《萬國公法》(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當時邱逢甲、唐景崧就是拿著《萬國公法》,說人民自決才是最終決定領土主權歸屬的權力,今天臺灣人不服《中日馬關條約》割讓的決定,臺灣人不要成為日本人,就是拿國際公法來主張,所以臺灣民主國就是在那個基礎之下成立的。臺灣民主國如何得到西方國家的承認?就必須按照現代國家的方式來建構,要有議會、總統、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保障人權,這樣的觀念進來,才有辦法建立立足於當下國際法秩序的新國家。 溫大同: 我們也可以這樣理解為什麼光緒皇帝,他們也是要建立議院。戊戌變法談到議院的問題,也是同樣受這個民主立憲思潮的影響。 珍惜中國民本主義,推進憲政民主國家 曾建元: 這就是說,知識分子或是開明的皇帝和官員都看到關係中國復興重建的這點,可是中國很大,一般老百姓或一般政府官員、士紳覺得中國被外國人欺負得很屈辱,但其實中國人欺負中國人更厲害。 溫大同: 關於這點我覺得也挺有意思的,孫中山先生在民族主義的演講中說到,西方人真正強的,其實是他們的科學物質文明,而講到道德、政治智慧,中國的傳統還是比較厲害,所以他說關於政治或道德,西方人要向中國人學習。我認為至少在他去世之前一年的這些演講中,他的觀念還是認定中國政治制度是有好的一面。 曾建元: 不是,我覺得這就是他的策略。他要讓中國老百姓接受三民主義的國家現代化藍圖是好的,不會與中國的傳統文化及歷史精神衝突。 溫大同: 所以說他這個演講其實有些很機巧的地方,因為他有講到,恢復固有的道德、智能等等後,還需要學習西方。他的演講是在安撫,希望中國人還是要有文化的自信心,但不能僅止於此,還要進步。他還提到日本,說日本最近幾年來開始專一地學習西方,幾十年就成為列強之一。他看到中國在文化上、制度上必須更新,雖然他講固有道德的忠孝仁愛信義和平,還說中國的政治哲學是格物致知正心誠意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他覺得這一套道德政治論述實在太完美了。 曾建元: 這倒是很好,這是在講民本主義,但不是民主制度,所以孫中山並不是只談民本主義,他還要進一步建立民主制度,所以這點是他有別於當時一般人的眼光,必須要肯定他。只是,為什麼中國當時需要建立一個現代化國家、一個主權國家?這個主權國家,中國人民有一個信念,即這個國家內涵是什麼?要把它找出來。 溫大同: 您讓我注意到,孫中山先生有講到一個非常重要的重點。他說,過去列強為什麼一直欺負中國?我們為什麼要革命?他說,因為我們革命以後,西方列強就不會欺負我們了。所以我認為他這點很重要,就是要真的建立一個…… 曾建元: 讓人家可以看得起、能夠尊敬的現代化國家,尊重人權才會有主權。舉個例子來說,比如說我姓曾,小時候我家裡有《曾文正公家書選集》,那時不懂,讀的時候就覺得:哇!好感動,真了不起,連蔣中正總統也喜歡談曾文正公。然而,曾國藩打敗太平天國,圍攻天京/南京時,他是屠城的,被叫做曾剃頭,他殺的人比日本南京大屠殺還要多,這樣的人怎麼會被說是道德高尚呢? 溫大同: 對,而且他還說:「風俗之厚薄奚自乎?自乎一二人之心之所嚮而已」。 曾建元: 他這樣對待中國的人民,卻又有另外一副道德形象。這不是很矛盾嗎? 溫大同: 對,孫中山說中國人是世界上最愛好和平的民族,中國人的仁愛是非常了不起的。他還說我們的革命殺的人並不多,但武昌起義之後殺的人其實蠻多的。 曾建元: 武昌起義之後革命軍在武昌和各地種族清洗、屠殺滿洲人,完全沒有人權觀念。 我的祖先是在同治2年到3年陸續移民到臺灣來。同治4年(1865年)太平軍康王汪海洋的部隊扶朝天軍跑到梅州(嘉應州)來,先占領鎮平(蕉嶺),再下梅城,左宗棠的湘軍尾隨其後跟到梅州屠殺客家人,是為乙丑之亂,當地地方誌都有記載。我的祖先原在鎮平縣,戰後鎮平縣的知縣傅廷蕙找了很多糧食出來布施,要救災濟貧,在縣衙門前站立許久,最後哭出來,因為沒有人來,活的人不多,也大多走不動了。清朝是這樣對待自己人民的,那個戰爭完全不合乎當時的國際法和戰爭法。這就是當年的中國,憑什麼要成為主權獨立的國家? 追求建立多元文化主義的民主國家 溫大同: 然後抹煞這些事實,又說中國人不打中國人,其實正好相反。我覺得孫中山在民族主義的演講裡,也有這類粉飾太平的話,也是沒有面對現實的。 不過我覺得孫中山的民族主義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原理,就是說像老師提到的,他覺得民權主義與民族主義是一體的,讓國家的憲政建立起來,也是民族能夠在世界各民族中立足的重要基礎,這個觀念與我們現代──特別是在臺灣──發展出來的國家、民族觀念,也相當符合。所以今天的民族主義或國族的觀念,事實上對孫中山先生的民族主義。已經有所修正,對不對? 曾建元: 是,在民國86年第四次修憲之後,我們在《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1 項規定:...

〈專文〉《當代簡明中國民主史話》(二)兩次國共合作與新三民主義、新民主主義

    文/曾建元(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博士、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客語與客家文化學分學程兼任副教授、華人民主書院協會暨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常務理事) 1922年,中國共產黨將其建黨後參加中國民主建國進程的總路線,稱為新民主主義。中共認為中國國民黨在實施聯俄、容共、扶助工農三大政策後,三民主義的內容增加了社會主義的成分,而可稱之為新三民主義;新三民主義下的民權主義,則為新民主主義。中共認為,國民政府在1927年清黨分共和於1931年實施訓政後,就背叛了新三民主義,成為資產階級的一黨專政政權。 1936年西安事變後,國共第二次合作,中共取消中華蘇維埃人民共和國,宣布共赴國難,而提出戰時民主主張,並在其所統治的陝甘寧邊區實施以人民代表制為憲政體制選擇的新民主主義憲政。 1945年抗戰勝利後,中共參與政治協商會議,提出《和平建國綱領》,與中國民主同盟合作,支持張君勱修正式內閣制的中華民國憲法草案修正方案,最終拒絕參與制憲國民大會,以軍事力量將中華民國逐出中國大陸。 溫大同: 上次在本單元中談到中國共產黨創黨的陳獨秀先生,接下來的第二個主題是新民主主義與新三民主義。 這段期間是兩次國共合作與其間中國國民黨清黨分共的過程。中國共產黨是在北洋政府時期創立,初始是由陳獨秀與李大釗等人領導組織,在1920年6月草創,當時稱作社會共產黨,後採李大釗意見,定名為「共產黨」,10月李大釗主持共產黨小組在國立北京大學成立。到了1921年7月底到8月初,與當時各地方和旅日的共產黨早期組織正式組建了中國共產黨。第二年的1922年加入共產國際接受指導與援助,並受其指揮與國民黨合作。差不多與此同時,時任非常大總統的孫中山在廣州碰到陳炯明粵軍叛變,之後離開廣州到了上海。在孫中山遭遇這個挫折時,他接受了共產國際與中國共產黨對他的支持,然後雙方會晤談到國共合作。就在這個情況下,孫中山決定實施聯俄容共,邀請共產黨協助改組國民黨。在上次的節目中,曾老師也跟我們介紹過,陳獨秀要求孫中山不能再主張所有國民黨黨員都要向孫中山個人效忠,所以事實上也是一個很重要的民主發展。您怎麼看這段歷史? 曾建元: 陳獨秀創立共產黨後,更協助國民黨進行改組,同時也協助孫中山重新草擬中國國民黨基於三民主義的黨綱以及《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在這當中都可以看到陳獨秀非常積極的投入,我覺得從那個時代來看,有很深刻的意義。一方面,是國際形勢的判斷:當時在國際間願意支持孫中山國民革命的國家,就是看似對中國非常友善的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蘇俄,當時蘇俄由代理外交人民委員加拉罕(Lev Mikhailovich Karakhan)發表《加拉罕宣言》(《俄國政府致中國南北政府各界書》),要放棄從清朝以來所有不平等條約、歸還土地之類的,──但到現在都還沒看到完全實現;另一方面,就國內形勢來說,民國初年北洋政府國會的仕紳政治,無法真正喚起人民的感動,以及整個社會對民主或社會改革的完整認識。陳獨秀組織中國共產黨,更積極投入工人運動,表示他不只是一個坐而言的讀書人,他起而行帶領當時中國的勞動階級認識什麼是人權、什麼是勞動權,如何爭取平等的地位。 關於選舉,馬克思(Karl Marx)曾經說過,真正的民主制是普選制,因為中國的民主發展是後發,所以在孫中山他們建立中華民國之後,可以看到《鄂州臨時約法》、《臨時約法》等等都放入關於選舉權的規定,辛亥革命時的廣東省臨時省議會首先有女性議員,國民政府北伐後於1931年頒布《訓政時期約法》,明定男女平權,較之民主先進國家,美國在1920年《憲法第19修正案》實施後才賦予女性選舉權,英國到1928年始有《人民代表(平等投票權)法》(Representation of the People (Equal Franchise) Act)跟上,法國則要到自由法國流亡政府頒布《1944年4月21日法令》(l’ordonnance du 21 avril 1944)才接受女性參政權。比之當時的美、英、法在公民權的保障上,乃不遑多讓。但這都只是存在概念上。如果要讓工農群眾不但有觀念而且還要有能力、有餘裕投入民主政治,經營公共生活,參與公共事務,就要給他們比較好的社會地位及社會待遇,因此陳獨秀等等共產黨人,關於三民主義或他們提出的新民主主義,最核心的理念就在「平等」這個地方,與當時多數西方國家只有男性和有一定資力者才能享有的所謂資產階級民主,就有所分別。而這正是俄國無產階級革命的貢獻,在觀念上真正突破,讓所謂的「人民民主」概念應運而生。然而如何落實是另外一個問題,這需要一個漫長的社會改革過程,而中國的國民革命,也就如同俄羅斯一般有後發的優勢,一開始就是普遍的民主概念,只是當時的社會條件還不夠,需要革命者來進行社會啟蒙,所以它也必然帶有菁英由上而下的領導色彩,並不完全像傳統中國的農民革命由下而上,結果又是皇帝上臺的治亂循環。這就是中國國民革命和新民主主義革命和西方資產階級民主因為時代觀念不同所形成的極大分野,所以我們強調人民民主或者無產階級民主,用共產黨的語言,又叫做無產階級專政,其實以人民民主,能更精確地描述普選的精神。 溫大同: 孫中山做出聯俄、容共、扶助工農等三大政策,也改造了國民黨。事實上,像興中會、中國革命同盟會或是中華革命黨,或許可以理解為比較有個人色彩或中國古代地下會黨的味道,改造之後,我們一般人都稱國民黨同共產黨一樣都是為列寧式(Leninist)政黨,是不是在國共合作之後,事實上也將國民黨的體質做了改變? 曾建元: 當然可以這樣理解,因為國共合作之後的國民黨,雖然還是以孫中山為最高領袖,但他的角色基本上已經和過去中國的會黨如各種效忠個人的哥老會、三合會、洪門的大哥大大不同,因為黨國體系有意識型態、有思想、有黨的組織領導和紀律,也就是說,哪怕是終身制的領袖,也會有權力繼承的問題,而權力繼承的正當性就在意識型態,這就使得革命黨和傳統中國地下組織會黨或農民的英雄革命,在性質上有很大的不同。因此,為什麼它變得很有戰力?就像孫中山常講的,思想產生信仰,產生力量。 溫大同; 我們也知道,國共合作接下來所做的,其實就是繼續辛亥革命未完成的國民革命。孫中山在廣東黃埔建立了中國國民黨陸軍軍官學校,打造黨的軍事力量,甚至以《國民政府建國大綱》擘劃了軍政、訓政然後憲政等階段的革命進程。他說出為什麼要從事武裝推翻北洋政府的整個規劃,因此國共合作事實上也包含內戰的準備與開始。而且也是因為如您所說,這兩個黨結合之後戰力很強大,擁有宣傳及軍事力量,又加上蘇俄提供步槍及軍事訓練等援助,北伐可以說是所向披靡,一下子就勝利了,而統一了中國。可是,國共兩黨也在這個過程中,產生了很大的矛盾,乃至於有國民政府的清黨,而在清黨之後,中共有南昌暴動,接下來1922年又跑去江西省瑞金井岡山成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有憲法、選舉,挺有意思的。您怎麼看這段過程?如果從民主的角度,您如何評價? 曾建元: 我覺得問題還是出在黨國體制。因為孫中山過世之後,權力的轉移並不是那麼順暢,誰能夠宣稱他繼承了孫中山交辦的任務,在思想上繼承孫中山?從當時的形勢看起來,應當是在北京伴隨著孫中山,並且幫他起草遺囑的汪精衛。可是,國民黨內部的不同派系是不服的,像孫中山這樣具有charisma神奇魅力的領袖,在國民黨內一時沒有出現,所以就開始了黨內的權力鬥爭,例如西山會議派的出走、寧漢分裂之類的。 共產黨表面上是以個人名義參加國民黨,其實它還是國民黨內的一個重要派系,而且它有民主集中制的紀律,所以它也是一個黨的體制,所以它並沒有真正解散,以個人融入國民黨。因此在國民黨黨內的權力競爭中,它變成一個非常強而有力的勢力,特別是有蘇俄在背後支持,它要麼就跟某個派系合作,要麼就是成為與人敵對的派系。在那個階段,因為共產黨是一個民主集中制的政黨,然後又加入另外一個更大的民主集中制政黨國民黨。國共一有裂縫,那你要效忠誰?共產黨的忠誠最早就引起西山會議派的質疑,所以他們就在北京另立黨中央,然後我們看到當時國民黨的左派是汪精衛,中間派的蔣中正其實是中間偏左,是因為他是黃埔軍校的校長,而軍校接受俄國的軍事援助及軍事訓練,所以共產黨基本上比較信任他,而且他還把兒子蔣經國送到俄羅斯留學,一方面也當人質跟蘇俄交心。當時蔣中正的力量也遙遙呼應西山會議派,因為西山會議派裡有一個他很好的朋友叫戴季陶,戴季陶也是共產黨最早的創黨黨員之一。 戴季陶是那個時代對各種新思潮非常好奇且熱衷學習的代表性人物,當然最後戴季陶的觀念還是回歸到中國的文化傳統,戴季陶主義的孫文主義哲學論述或話語,中國人就比較聽得懂。孫中山在宣揚三民主義時,老講一些盧梭(Rousseau)、孟德斯鳩(Montesquieu),當時的中國人可能很多不知道他在講什麼,而講孟子、民為貴等等大家就聽得懂。所以我們看到,在孫中山過世之後,國民黨裡像戴季陶之類的崇古派,讓孫中山的面貌又改變了,他們要讓孫中山脫離共產黨的影響,然後把他改造成中國道統的繼承者。 溫大同; 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子然後孫中山,我們以前讀三民主義就這麼說的。 曾建元: 1921年共產國際代表馬林(Maring)到中國來和孫中山見面,孫中山跟他講我的思想基礎就是中國的道統,這是戴季陶的書《孫文主義哲學的基礎》裡記載的。事實上,這是一個孤證,戴季陶等於是編了這段謊話,因為在馬林的傳記裡沒有這個說法,他只是問孫文與中國傳統的關係,但在戴季陶的文章裡就變成這樣,成為國民黨的三民主義版本,尤其是他們塑造的孫中山形象。國民黨就此與共產黨完全分開,開始指責共產黨是外國西方勢力、外國帝國主義勢力,接著就爆發清黨。 1927年的清黨最早發動是在上海,國民革命軍利用上海的青幫杜月笙、黃金榮等人的力量,對上海的共產黨組織與工人組織在事實上進行了屠殺,表面上則是用立法和司法法制的名義,因為當時武漢和南京國民政府先後通過了。我記得以前在讀中國法制史時讀到這個反革命罪時,讓我非常震驚的一點,就是反革命罪的認定方式。國民黨各地黨部對反革命罪第一審判決有上訴權,反革命罪採陪審制,陪審員限25歲以上的國民黨黨員,換言之,國民黨成為被告言行是否該當反革命罪的認定者,反革命可以處死刑,而且可以斬立決,甚至很多人沒有經過審判程序就被殺害了。 溫大同: 就像中世紀的宗教裁判所,在中國可叫政治裁判所。 曾建元: 對,所以那是一個非常殘酷的屠殺,最後也逼得沒有兵力的汪精衛宣告分共,把共產黨也趕出國民黨左派力量掌握的武漢國民政府之外。共產黨跟與國民黨在清黨事件後就分道揚鑣,而且是勢不兩立的血海深仇。清黨可以是這樣殺人的嗎? 溫大同: 我覺得國共的鬥爭是非常非常殘酷的,兩個黨都非常非常凶殘。 清黨之後,可以看到當時的國民政府與共產黨都有黃埔軍校的力量,也就是軍事力量。國民黨事實上是一個有軍隊的黨,而被分出來的這些人當中也許多是受過軍事訓練的。所以清黨之後,就爆發了南昌暴動,共產黨叫做南昌起義,南昌起義後就上了井岡山,在1931年成立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也有憲法《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而且有選舉。您提到陳獨秀講普選,可是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實施的是蘇俄的制度,它有階級敵人,而階級敵人是沒有選舉權的。軍閥、官僚,地主豪紳、資本家、富農,僧侶及一切剝削人的人,和反革命的分子,都沒有選舉權,有選舉權的就是工人、農民、紅色戰士及一切勞苦民眾。您怎麼看這個情形? 曾建元:  這是蘇俄的傳統,就是列寧建國之後,有一個階段叫無產階級專政,他要先鏟除過去壓迫人民的統治階級,也就是國家敵人、階級敵人。這個鏟除不一定是肉體的消滅,事實上是讓他們無法成為新的共和國的公民。 溫大同; 不是公民就變成賤民了。 曾建元; 對。說實在,這是共產革命很大的問題所在。也就是說,你既然講人權的普世性是虛偽意識,當然要透過社會改革,賦予所有過去不在公民概念內的無產階級以人權,要讓他們有實踐人權的能力及地位保障。這並不意味著一定要剝奪資產階級的人權或生命,因為目的是在追求平等,當無產階級上來之後,原本共產黨理論講的階級敵人也消滅了,因為他們財產被沒收等等,也變成無產階級。 手段到這樣就算了,不需要殺人。但是共產黨一方面被國民黨迫害,另一方面他們在井岡山、在瑞金的土地改革也是非常殘忍,毫無法治人權觀念,遂行打土豪,把富農豪紳揪出來批鬥,甚至一家人通通活活打死。所以我認為,當時中國人在引進馬克思列寧主義時,因為中國本來就沒有人權觀念,所以都以為這是最進步的民權觀念,孫中山在《三民主義.民權主義》就是這樣稱讚列寧革命,說是建立了世界上最進步的人民獨裁政體,孫中山還有關於革命民權的說法見於《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說:「國民黨之民權主義,與所謂『天賦人權』者殊科,而唯求所以適合於現在中國革命之需要。蓋民國之民權,唯民國之國民乃能享之,必不輕授此權於反對民國之人,使得藉以破壞民國。 詳言之,則凡真正反對帝國主義之個人及團體,均得享有一切自由及權利;而凡賣國罔民以效忠於帝國主義及軍閥者,無論其為團體或個人,皆不得享有此等自由及權利。」即不把人權賦予那些反革命分子。很多人說這就是什麼防衛性民主,其實不然,這是反民主,因為只要是人,他就有人權,是不可以被剝奪的。民主防衛措施係針對破壞民主的行為而依比例原則限制之,而不是針對特定的人與團體,而限制或剝奪其所有的基本權利。 溫大同: 而且你不能把一部分民眾當成國家的敵人、政權的敵人,那是非常非常可怕的。 曾建元; 這太可怕了。誰來認定反革命分子呢?國民政府的《反革命案件陪審暫行法》規定,反革命案件陪審團的陪審員只能由國民黨黨員擔任,陪審員名單則由各高等法院和分院所在地最高級的國民黨黨部送交各該法院,國民黨員就有反革命案件的陪審評議能力?標準的黨同伐異,黨國不分,司法也沒有獨立。日後,共產黨也學這套,只是共產黨還不見得有國民政府當時所建立的基本法律程序,覺得你是階級敵人,就把你處理掉了。那實在是個白色恐怖與紅色恐怖的時代。 溫大同; 所以我們能否說,在國民革命軍北伐成功後,國民政府開始實施訓政,而訓政實際上就是黨國體制。共產黨批評國民政府背叛了新三民主義,但它自己所成立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其實也是軍事統治和黨國體制。這兩個黨國體制各擁軍隊,透過內戰,不斷互鬥,直到抗戰。我們可以說,事實上,北伐打開了一個潘朵拉的盒子,就是「以暴力奪取政權」,從此之後中國大地上就是這兩個黨不斷地鬥爭,而且包含了軍事鬥爭。 曾建元: 對,變成崇拜暴力。我一方面跟你談判,跟你講一大堆冠冕堂皇的語言,但背後都準備好了槍炮彈藥,準備在我實力夠強時,隨時把你幹掉。那是一個歷史的無奈悲劇,我想當時像陳獨秀、李大釗沒有想到、也不會期待之後共產黨和國民黨的鬥爭變成這個樣子。若是如此,他們當初何必辛辛苦苦加入國民黨,然後參與新三民主義的翻修,那麼累幹嘛呢? 溫大同: 我們知道到井岡山之後,事實上真正領導中國共產黨的,就是朱德、毛澤東這些人,陳獨秀甚至被開除出黨。接下來我們還要談另一個國共合作,就是中共透過所謂的長征,到達陝北的延安,而在西安事變之後進行的第二次國共合作。這個時候的毛澤東、共產黨所提出來的政治主張,就是新民主主義。非常有趣的是,抗戰勝利後,因為孫中山的《建國大綱》講到軍政、訓政的目的是為了實施憲政,而在這個時期,一方面共產黨的軍事力量非常強大,國共的競爭不能走向內戰;另一方面已經實施訓政這麼久了,好像沒有理由再繼續而不實施憲政。在制憲的過程中,中國是有機會走向民主的。這一段歷史對中國的民主發展也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曾建元: 對,那真是一個非常曲折的過程。共產黨不斷地在國內宣傳它是孫中山真正的繼承者,所以孫中山講的軍政、訓政、憲政這套理論,它首先必須證明是擁護的。所以毛澤東去重慶參加國民參政會時,也是宣誓擁護三民主義,但他的理解可能跟蔣中正不一樣了。他認為他自己才是孫中山路線的真正繼承者,所以關於憲政,雙方都主張要訂立憲法,要制憲。我們可以看得出來當時共產黨非常地靈活,這也因為它在野。 笑蜀編了一本《歷史的先聲》,收錄當時《新華日報》的社論,結果這本書被查禁,書裡都在講民主、人權,如何對付黨國體制專制及個人崇拜、獨裁,以及對言論自由的壓迫等等。當時共產黨在中國公開發行的報紙、雜誌,充斥著鼓吹新民主主義和憲政民主的言論,像是狂熱的民權主義者。甚至在抗戰時期,毛澤東還在國民參政會說戰爭的時期要實施戰時民主。可是共產黨建國之後的說法是,無論戰爭時期或和平時期,國家都要由共產黨來領導無產階級專政,就是它在野時說抗戰時要實施民主,批評國民黨的訓政是獨裁;而它自己掌政時,就理直氣壯地搞一黨專政。這當中充滿非常多的虛偽性,但可能因為當時共產黨有軍事力量,也是比較有能力對抗國民黨的反對力量,又有自己形同割據的邊區政府,所以可能讓很多民主黨派或知識分子認為,如果要讓國民黨履行憲政承諾,可能共產黨是比較好的一個支點,因為它可以逼迫國民黨接受一些事情。 因此,當時像張君勱等人,在很多抗戰後的和平建國議題上,都是和共產黨合作,看起來似乎是國民黨的蔣中正非常保守,哪怕是要實施憲政,他還是要維持黨國體制的精神,所以備受批評。可是共產黨呢?在政治協商會議裡,在修改《五五憲草》的憲法草案的折衝中,共產黨都是支持所謂無形國大,也就是國民大會不需要有像人民代表大會那樣的建制,直接公民投票就好。然後共產黨也支持總統民選、議會內閣制,也支持省縣地方自治、民族區域自治,制定省憲法,主張人身自由、言論自由、社會福利。 溫大同: 建立一個類似美國這樣的聯邦制國家。 曾建元: 共產黨抗戰時控制延安,在抗戰勝利後馬上就進入到東北,然後是內蒙古,戡亂戰起,華北不戰而降,所以它講地方自治或民族區域自治振振有詞,因為它有自己的地盤。因此,很多人的期待就是,國民黨做不到的,你共產黨總有機會做到吧,因為這都是你的主張。歷史很弔詭,共產黨靠著講這套語言上來之後,執政比國民黨還糟糕。 溫大同: 實際上,即使是在陝北延安時,在共產黨的統治之下,對內的控制也是非常凶殘的,例如整風之類的。 曾建元: 1940年代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在延安發動整風運動/搶救失足者運動,整頓「三風」,包括「反對主觀主義以整頓學風,反對宗派主義以整頓黨風,反對黨八股以整頓文風」,目標在樹立以他個人為中心的黨的一元化領導,中央研究院編譯王實味因為質疑中共的等級制度和官僚化趨向,被定性為「反革命托派奸細分子」,1947年3月在解送到山西省興縣後,被秘密處決,說是亂刀砍死的。延安整風反內奸死了將近1萬人,毛澤東就是以這種紅色恐怖方式,清除異議者,把政敵幹掉。 溫大同: 所以如果講到國共合作這段歷史,就國民黨的立場,其實是根據孫中山所說的軍政、訓政、憲政三程序建國的過程。當然黨國體制確實是某種程度的法西斯,而且在過程中有諸如藍衣社這種非常專制的蔣介石個人崇拜秘密組織,再加上打擊共產黨確實不遺餘力,手段也極為凶殘,共產黨在這種情況下居於弱勢,它越弱的時候就越虛偽,話講得越漂亮,看起來好民主,可是實際上它的內在控制也是非常嚴格, 曾建元: 對,可能當時資訊封閉,外界很多人不太了解,所以美國有多少人絡繹不絕到延安去看共產社會,例如斯諾(Edgar Snow)、賽珍珠(Pearl Comfort Sydenstricker),看完出來說:「哇!這個很棒」,都是資訊不足產生的誤解。 溫大同: 今天談的是新三民主義、新民主主義和國共合作,我們看到當時民主運動的歷史樣貌,其實是相當複雜的。 中央廣播電臺溫大同主持《兩岸新聞導報》節目 2025年2月22日播出 李佳翰文字整理

【專欄】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的學運世代新時代

. 文/曾建元(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博士、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客語與客家文化學分學程兼任副教授、獨立中文筆會副會長) 2026年2月4日,第11屆立法院第9會期開議當天,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宣布辭去黨團職務,24日黨團改組,由前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出任總召集人,莊瑞雄擔任幹事長,范雲擔任書記長,沈伯洋任副幹事長,吳沛憶與黃捷任副書記長。民進黨黨團新七長成形,柯建銘擔任總召25年,終於交棒。 黨團幹部以總召、幹事長、書記長為領導核心,向稱為三長。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從第8屆立法院起特別設立「黨團幹部評鑑」,針對立法院的各個黨團三長進行專業監督,重點在於其議事運作、政策協調、黨紀維護及對外溝通能力,即在立法院正副院長之外,再將黨團幹部與一般立委評鑑區別開來,此因黨團幹部肩負政黨政策執行與紀律,工作繁重,以一般立委要求並評比其問政表現,顯失公平。三長之工作,總召負責與各黨協商、配合總統府和行政院政策;幹事長負責對外傳訊及各黨團聯繫;書記長負責黨內溝通整合。黨團工作涉及政黨間溝通與黨內協調整合,表現要好非常困難,而社會大眾關心的是一般立委的評鑑績效,兼任三長往往會影響其一般立委評鑑中的表現,所以公督盟容許三長可在黨團幹部評鑑和一般立委評鑑中擇一參加,企圖心強的立委,通常會選擇一般立委評鑑,尋求好的評鑑成績以便被選民看到,這一現象在小黨更是明顯,過去在第10屆立法院之前,時代力量黨和臺灣民眾黨的黨團幹部便通通放棄黨團幹部評鑑,轉而在一般立委評鑑中力求表現,民進黨雖為國會大黨,民進黨黨團幹部的表現亦相當積極,以本屆第3會期為例,司法法制委員會優秀立委吳思瑤、莊瑞雄,前者兼幹事長、後者兼書記長,著實難能可貴。 《民主進黨立法院黨團組織規程》規定,黨團總召之選舉,擔任三屆以上之立委為當然候選人,這是尊重資深委員的表現,所以柯建銘能夠一當25年。蔡其昌五任立委並曾任立法院副院長,立委資歷與黨團互動經驗,無人出其右,他對《立法院議事規則》更相當熟稔,他可望是繼柯建銘之後民進黨新一代的國會領袖。 民進黨黨團三長蔡其昌、莊瑞雄、范雲就位,民進黨作為執政黨,能否突破席次的劣勢,特別是針對本應在去年11月30日完成審議的《民國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尚未審議通過、甚至立法院程序委員會迄未將之排審而導致國家施政遭受嚴重阻礙的當務之急,就要看黨團新三長如何迎接這一艱鉅的挑戰了。以下本文則就新三長的從政經歷與公督盟歷年國會評鑑表現做一簡短介紹,提供關心國會政治的讀者作為參考。 蔡其昌 蔡其昌,1969年生,臺中市清水區人,東海大學歷史學士、歷史學碩士、國立中興大學高階經理人碩士班財務金融組碩士,財務金融學系博士班肄業。碩士論文為《戰後(1945-1959)臺灣文學發展與國家角色》和《退休基金監理與誘因設計──以勞退基金為例 蔡姓為清水大姓,清水地名原為牛罵頭(Gomach),是平埔族拍瀑拉族(Papora)的部落,乾隆年間福建省泉州府晉江縣蔡姓族人陸續移民本地,清水地名即為紀念清朝同治年間興築當地水利的蔡清水。蔡其昌家在清水區中心的鰲峰里,祖父蔡六年輕時家境困苦,以拉馬車和撿碎銀度日,而後積攢資金,經營生產內衣與童裝的小成衣廠,家境方好轉,而擔任里長達30年,祖母擔任臺中縣清水鎮婦女會理事長,祖父母都活躍於地方,熱心公益。父親蔡銘霖在清水經營成衣工廠及「象象」嬰幼兒用品,而後一度設廠於中國大陸。外祖父為祖籍廣東省潮州府饒平縣的苗栗縣卓蘭鎮跨日臺時代的客家藥劑師詩人詹益川(詹冰),卓蘭當地設有詹冰文學故事館暨饒平客語園區,蔡其昌父母兩族的家風,造就了蔡其昌急功好義和溫暖體貼的個性。 蔡其昌大學就讀於東海大學歷史學系,在校參加了辯論社,擔任社長,鍛鍊出敏銳的思維和口才,又參加了學生運動,參與創辦了人間工作坊。蔡其昌的東海大學學生時代正好是處在解除戒嚴到終止動員戡亂之間,學運在全國南北串連,扮演了清理校園內外威權遺緒的時代角色。東海大學的學運除了致力於學生自治、學術自由、學生權益以及校園文化景觀,突破黨國體制網羅以及維護東海創校的書院人文精神,另一特點就是關心校園與社區關係,在環境、社區營造和階級議題有突出表現,人間工作坊甚至浪漫到共同經營悲情城市牛排館,以經營利潤來支持運動。1990年三月野百合學運爆發,人間工作坊與東海各社團積極動員學生北上國立中正紀念堂現場支援,在人數上僅次於臺北市在地的國立臺灣大學。運動的啟蒙與洗禮,使蔡其昌的歷史學訓練充滿了現實意識,他和社團裡的許多同學進一步攻讀碩士,延伸自身在學運中的影響,也更多隨著個人的成長,將知識的證成和學運的實踐帶向啟動民主轉型進程的臺灣社會。三月學運後,李登輝總統終止動員戡亂,國民大會代表和立委全面改選,許多學生投入助選與政黨,蔡其昌一方面考進碩士班深造,研究臺灣文學史與國家的關係;一方面投入政治,協助東海生命科學系教授林俊義先後參選立委與國代。他的東海學運社團夥伴有許多類似的生命歷程而現活躍於政壇者,像是民進黨籍立委沈發惠、文化部次長王時思、臺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史哲等。 蔡其昌碩士畢業後,即到靜宜大學中國文學系兼任講師,也在民進黨籍國代楊嘉猷和立委田再庭辦公室擔任助理。1997年為民進黨新潮流系廖永來助選而贏得臺中縣長,蔡其昌便為廖永來延攬擔任縣長秘書兼工業策進會總幹事,30歲那年出任民政局長。廖永來連任失敗,蔡其昌再為曾任廖永來縣長機要秘書的立委邱太三邀請到臺北擔任其國會辦公室主任,在邱太三出任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兼發言人後,蔡其昌於2003年出任由廖永來創辦而邱太三時任董事長的春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協邱太三創辦春雨臺灣青年領袖營,培養青年政治人才,現任交通部長陳世凱,便是春雨和新潮流長期培養的後起之秀。蔡其昌也是在春雨與夫人黃玉廷展開交往而在當選立委後成婚。 在新潮流的安排下,蔡其昌於2004年出任臺中縣陳水扁之友會總幹事,在臺中縣總統助選成功後,也在年底將自己送進了立法院,當選第6屆立委,與蔡英文同在財政委員會。因感到財務金融專業知識不足,公餘特別到國立中興大學進修財務金融碩士。2006年總統陳水扁爆發弊案,蔡其昌與沈發惠等人發起黨是會議,主張強化立院黨團相對於黨中央的自主性。2008年第7屆立委因由複數選區改為單一選區制,蔡其昌布局參選臺中縣第一選區(大甲、大安、外埔、清水、梧棲)連任失敗,敗選後正好也有時間,再到興大進修財務金融學博士,也為新任黨主席蔡英文邀請擔任民進黨發言人,蔡其昌的口才竟因此而全國聞名,他未關閉在臺中的服務處,竟因這一次的落選深蹲,在4年後的2012年捲土重來,在大臺中市第一選區當選第8屆立委,而連任5屆至今。 由於家中曾設廠於中國大陸,所以蔡其昌對中國大陸有一定的熟悉,2012年他在馬英九總統任內,於《微博》開設帳號,成為第一位在中國大陸網際網路社會交往平臺開帳號的民進黨人,黨人許多跟進,一度蔚為風氣。當時兩岸旅遊觀光交流熱絡,帶動整個臺灣觀光產業,蔡其昌立足臺中,當時擔任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召集委員,乃積極推動臺中清泉崗機場升級為國際機場,簡化中國大陸遊客來臺申請手續、擴大吸引東南亞觀光客、清真認證等,並因為推動臺灣泰國兩地觀光獲得清邁府泰國國立湄州大學(Maejo University)頒贈觀光發展榮譽博士學位,更有四個會期獲得公督盟優秀立委的評價。 2016年蔡英文當選總統後,因拒絕一個中國原則下的九二共識,兩岸關係急轉直下,蔡其昌獲邀與蘇嘉全連袂競選第9屆立法院正副院長而當選,這是民進黨人首度主持立法院,蔡其昌此後便無暇經營《微博》了。2019年9月,蔡其昌為參與民進黨總統初選的賴清德提出之務實臺獨論辯護,基於民進黨《臺灣前途決議文》的立場,表示「臺灣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名字叫中華民國」,因而沒有另外宣布臺灣獨立的必要,稱「這是維持現狀的內涵」,也是「臺灣的最大公約數」。2020年2月,蔡其昌以全國第二高得票率連任立委,同時再連任第10屆立法院副院長,但也因支持蔡英文總統「中華民國臺灣」的國家定位論述,繼立法院長游錫堃之後遭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的點名批評。2022年8月2-3日,美國國會眾議院議長裴洛西(Nancy Pelosi)訪問臺灣,蔡其昌代表院長游錫堃迎見,並公開反對國民黨副主席夏立言於對岸導彈的威脅情況下登陸訪問,16日,遭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臺灣工作辦公室點名批判為臺獨頑固份子,列入懲戒清單,本人和家屬不得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允許與大陸組織合作做生意。蔡其昌淡然稱之為民主勳章。蔡其昌於年底受民進黨徵召參加臺中市長選舉,敗給了國民黨的盧秀燕。公督盟曾因此建議他辭去立法院副院長,以免影響院務,結果是影響了選舉。不過蔡其昌因為在第9、10兩屆立法院成功推動國會頻道和全國定頻在有線電視的123、124頻道,公督盟特別頒發了開放國會貢獻獎加以表揚。 2024年蔡其昌5度連任立委,但因民進黨失去國會多數,使其無法再蟬連立法院副院長。但以其資歷,在黨主席賴清德希望立法院黨團世代交替的情況下,蔡其昌繼柯建銘後接任黨團總召集人。    2021年1月,蔡其昌接任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會長。他成功推動了《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 26 條之 2的修正,使企業捐助運動產業可享有150%的抵稅額度,強化企業參與誘因,促進職業與業餘運動並進,奠定運動產業永續發展基礎,更在國家隊制度、訓練資源、賽事情報、場館改善等方面積極推動改革,充分展現立委在政策引導與跨部會協調上的關鍵角色。2024年11月,中華臺北在第3屆世界12強棒球賽冠軍戰擊敗日本,舉國歡騰,蔡其昌因善用立委職務角色對運動產業做出巨大貢獻,於2025年4月獲公督盟頒發第11屆第2會期特殊貢獻獎。 2025年柯建銘提出大罷免,獲得公民團體響應而遍地烽火。大罷免重挫,導致朝野對立更加嚴重。國會的表現大不如前,臺灣民主治理亦停滯不前。蔡其昌作為執政黨的國會領袖,如何達成民進黨政府在立法和國政預算上的目標,使賴清德總統和卓榮泰內閣能有一份不錯的成績單,蔡其昌可謂任重而道遠。 莊瑞雄 莊瑞雄,1963年生,屏東縣里港鄉人,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進修部學士、國立臺北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碩士在職專班暨臺大農業經濟學系碩士、臺大生物產業傳播暨發展學系博士,碩士論文《北高兩市市立綜合醫院之經營績效評估》、《貓空地區觀光茶業發展之研究》,博士論文為《智慧科技應用於農業產消實務之量化分析》。 莊瑞雄自小是鄉里間讀書比較好的學生,上了初級中學之後,即為父母安排到外地姑姑家中寄養,他年少氣盛,重情義,不幸生在戒嚴時期,學校管束較嚴,所以就讀的高雄市立前鎮高級中學沒能畢業。他自嘲是「毋成囝」,意指不良少年。當年學校為保護學生安全而要求專心向學,對學生有許多的嚴厲的校規要求,因為每天上午要騎機車幫不良於行的父親載菜送貨到市場。一天上學遲到,莊瑞雄直接把機車騎去上學,給教官逮個正著,又因坦承日後還是會騎車,但沒說家裡的狀況,被認為不知悔改,記一大過;校外打撞球,記一大過;抽菸雖沒被抓到,但身上留有菸味被記過;最後一根稻草是同學吳忠恩畫裸女圖在班上傳閱,最後傳到班長莊瑞雄位子被導師看到,導師指莊瑞雄畫裸女圖妨礙風化,影響上課秩序,要記大過,國文、英文老師幫忙求情,去問了美術老師,美術老師一眼看穿,說,莊瑞雄沒有那種才氣畫出這麼好的畫,只有吳忠恩畫得出來。但莊瑞雄想自己已經記過記滿了,不願供出同學,願意自己扛責,本來只要留校察看,卻耍帥回應:「毋免,我要走了」。以同等學歷考大學,沒想到落榜。現在校園開放,前鎮高中都還有撞球社,而畫裸女的吳忠恩,現任崇右影藝科技大學數位媒體設計系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 莊瑞雄大學落榜不是壞事,他隨即入伍,在空軍陸戰隊防砲部隊服役三年,派駐在金門縣金湖鎮西村,他把當兵當成是自己轉大人的成年禮,退伍之後,彷若脫胎換骨,個性更加沉穩獨立。他歷經一年苦讀後,考取臺大法律系夜間部,由於年齡稍長於一般學生,莊瑞雄珍惜學習的時間,並不如許多日間部學生積極投入到社團或學生運動,莊瑞雄臺大畢業後,仰慕立委謝長廷重視文化議題的從政風格,開始留心政治,考取律師後,到謝長廷的服務處擔任義務律師和臺北市北區服務處主任,協助謝長廷參選1996年副總統,開展了政治的視野。其後他則長年在電視臺或廣播電臺評論時政,在綠色和平電臺主持節目。因一次採訪臺北大商學院長黃營杉,大為傾服,乃投入門下進修企管碩士。     2006年,謝長廷參選臺北市長失利,但莊瑞雄則在長期耕耘的第一選區(北投、士林)當選第10屆臺北市議員,2008年謝長廷參選總統助選,2010年高票連任臺北市議員,出任民進黨臺北市黨部主任委員。2012年,考取臺大農經系碩士班,攻讀第二個碩士,2014年再進入臺大生傳系博士班深造,2015年回到屏東縣參加第8屆立委補選當選,第9屆順利連任,第10與第11屆皆因列名不分區而連任。2020年,莊瑞雄通過臺大博士論文口試。2024年,莊瑞雄為臺灣職業籃球大聯盟推舉為會長。 莊瑞雄在政壇的表現相當耀眼,他在臺北市和屏東縣都獲得選民肯定,而在公督盟的歷年評鑑中,他自第8屆至第11屆,每屆都至少兩個會期獲得優秀立委評選,而在這期間他甚至完成了臺大博士學位,專業跨越法學、管理學、農業經濟學和傳播學,真非當年前鎮高中的吳下阿蒙。 柯文哲參選臺北市長,是2014年時任民進黨臺北市黨部主委的莊瑞雄向民進黨中央推薦徵召的。今後如何領導黨團與國眾兩黨互動,是莊瑞雄政治事業的學位考試。 范雲 范雲,1968年生於臺北縣淡水鎮(今新北市淡水區),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學士、碩士、美國耶魯大學(Yale University)社會學博士。碩士論文《民主進步黨地方黨部的組織與動員網絡的分析》,博士論文Activists in a Changing Political Environment: A Micro-Foundations Approach to Social Movements(《變動中政治環境裡的行動者:社會運動的微觀基礎途徑》)。 范雲為江蘇省南通市外省第二代,母親出身雲林縣北港鎮農家,家裡開雜貨店,范雲自小需要和三個姊姊幫忙家務和店務,但她仍保持在校成績優異,臺北市立第一女子中學畢業考上臺大,課餘參加大陸社,出任社長,後參選第二任臺大學生會會長而當選,因選修蕭新煌教授課程的報告自認不理想而放棄學分,導致學期成績總平均不及格,不合乎學生會長當選資格,只能以學生會代表名義與校方周旋。1990年3月臺北野百合學運爆發,范雲領導臺大學生會投入,擔任學運決策小組成員及總指揮,校方才對范雲改用「學生會長」頭銜。 范雲大學畢業後繼續在臺大深造取得碩士,再赴美國耶魯大學攻讀博士。學成歸國後先在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擔任助理研究員,再回到臺大社會系任教。 范雲因為溯自大學的淵源,與性別社會運動界、民進黨中人保持許多往來,2000年臺灣首次政黨輪替後,范雲活躍於女性議題,歷任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女學會理事、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委員、臺北市婦女權益促進會委員等職。2004年陳水扁連任總統後曾徵詢其出任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主委意願,范雲未答應,游錫堃內閣而後邀鄭麗君出任該職位。2006年7月陳水扁爆發貪污醜聞,范雲發起親綠學者聲明《民主政治和臺灣認同的道德危機:我們對總統、執政黨和臺灣公民的呼籲》,呼籲陳水扁辭去總統下臺。 2007年,臺灣促進和平基金會提出「和平獨立」和「民主統一」的主張,范雲時任董事,她因深知外省人社群的心態,而試圖為臺灣的國家認同分歧找出解方。 2008年第7屆立委選舉,范雲以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身分推薦綠黨,並且以個人方式支持第三社會黨。 2014年3月,范雲與黃國昌等人合組公民組合,任理事長,不久太陽花學運爆發,2015年3月,范雲組織之社會民主黨成立,范雲代表社民黨參選臺北市第六選舉區大安區的區域立委,並與綠黨合組綠黨社會民主黨聯盟。2016年1月立委投票結果,范雲與綠社盟皆敗選。社民黨在總統選舉中支持民進黨的蔡英文,綠黨保留,政黨定位不同,恐也因此種下敗因。2017年6月,范雲為蔡英文總統聘為無任所大使,主要負責「婦女賦權」與「性別平等」等領域的國際外交工作,任期兩年。 2020年第10屆立委選舉,范雲受民進黨邀請列名不分區名單而當選,2024年連任。7月臺灣成為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會員國,范雲和民眾黨立委陳昭姿代表臺灣出任共同主席。她兩任立委至今,僅有一個會期未當選優秀立委,問政認真而表現突出,在教育體制、性別平權議題和國會外交貢獻卓著。 學運世代時代悄然來臨 1980年代是臺灣自由化的階段,新興社會運動受到世界第三波民主潮的激盪而風起雲湧,學生運動是當中重要的社會代言者。那一代的臺灣大學生在社會運動中的氛圍中思考問題、學習知識和勇於實踐,形成一個特殊的世代集體意識,他們的臺灣意識是在反抗國民黨的意識形態教化和對1989年共產黨鎮壓六四的徹底心死與覺醒中鍛鍊出來的,對於中國文化和左派思想毫不陌生。因為時代的因素,學運世代和民進黨和社會運動界有著相當的革命感情,同一世代的國民黨人,則大多都是政治世家、外省族群、軍公教家庭的出身者,欠缺批判性、反省力和社會行動力,民眾黨的群眾基礎,主要為自許超越藍綠的力量,但政治光環集中於原本的政治素人柯文哲和時代力量黨前主席黃國昌,政治支持的社會基礎更加淺薄脆弱。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新三長都非政治世家,年齡都屬學運世代,學生時代即具有相當理想性格,治學認真嚴謹,國會問政專業和勤勉,倏忽之間,被推上了歷史的浪頭。他們都是職業的政治工作者,擁有鮮明的個人形象和支持群眾,參加學運的年紀曾經以推翻國民黨黨國體制、建立公平社會為職志,現在面對的政治對手,主要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傾向對其扈從的國民黨,遠比昔日的國民黨黨國更難挑戰。國民黨偕同民眾黨挾國會多數席次癱瘓議事,造成癱瘓政府的效果。無論其動機如何,這一問題不解決國家永無寧日。賴清德就任總統兩年以來,與國會多數聯盟的僵局難解,民進黨新三長駐守在國會第一線,怎麼讓國會恢復民主審議的正常功能,也讓國家機器成功運轉,是擺在眼前的結構性問題。而這正也是時代在等待新三長解決的課題。

【專欄】感恩之旅─陳竹奇著《夢迴熱蘭遮》序

  文/曾建元(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博士、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客語與客家文化學分學程兼任副教授、獨立中文筆會副會長) 陳竹奇歷史小說的問題意識與知識結構 陳竹奇的歷史小說取材,總是關聯於他對於臺灣和世界關係的現實關懷,而欲在歷史的脈絡中尋找分析的線索和智慧的靈光,而定位出個人或群體在這一客觀結構中生命出路的解決方案。從社會學、歷史學到政治經濟學,陳竹奇用嚴謹的社會科學研究精神描述和解釋客觀的世界現象,但證據不到的地方,就只能退而求次用人類普遍經驗來合理化,然而,普遍經驗是常人的經驗,歷史的創造卻往往需要非常的決斷,甚至是上帝的應許。在經驗無法完全合理化的地方,陳竹奇則放棄了學術的邏輯,任由想像力在他筆下翱翔,護送故事主角完成上帝/小說作者交付的大使命。 陳竹奇的寫作不可能縱橫古今,無邊無際,天馬行空。雖然他曾經是1980年代臺灣學生運動中國立政治大學的領袖人物,以公民社會的一員和青年學生身分,參與了臺灣當代憲政民主的鍛造,但真實的陳竹奇人格圖像,卻不是那種只有大我而無小我的冷酷英雄類型,他對世界的感覺,是從身邊周遭的親人和腳下的土地出發的,他的家族親屬關係和家的形成,是他的精神宇宙創世紀大爆炸的社會學起點,接著是人與土地關係的歷史學考掘,人與生活的政治經濟學探索,最後則以文學的想像,回歸到他對生命的熱愛。小說以夢境的情節,重組了作者的現實經驗。 如果說《阿拔泉之霧》是陳竹奇對臺灣和母親張忍交織的母愛的感恩之旅,那麼,《夢迴熱蘭遮》就堪稱是陳竹奇對另一個母親西拉雅(Siraya)和岳母劉美娟(李美子)的感恩之旅。 翻開臺灣史的西拉雅 西拉雅是臺灣本地從史前時代走入信史的見證者。「臺灣」一詞,源自西拉雅語Tavo-an,原意為交會之地,即指臺南古代曾文溪出海口之臺江潟湖區,該地正是海陸交會之地。明萬曆30年(1603年),福州人陳第隨浯嶼欽依把總沈有容所率24軍艦出征盤據東番(臺灣)的日本海盜,另有東番酋長大彌勒前來歸降。陳第隨軍駐紮大員二十餘天,回國後將見聞寫成〈東番記〉一文,「大員」即是Tavo-an所見最早的中文譯名。1622年(明天啟2年)7月27日,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Dutch East India Company)商務官兼艦隊司令雷爾松(Cornelis Reijerszoon)由佔領的澎湖風櫃尾蛇頭山,請澎湖漁人引路,親自到臺灣探勘,在大員登陸,荷文寫作Tayouan,而決定在此建立殖民據點,1624年,接任雷爾松的宋克(Maarten Sonck)與明朝福建南路副總兵官俞咨皋談判,退出澎湖,轉進臺灣,出任第一任福爾摩莎長官。宋克搭乘熱蘭遮號(Zeelandia)軍艦首途臺灣,在大員一鯤鯓(今臺南市安平區王城里)建立城寨,命名奧蘭治城(Fort Oranje),即今之安平古堡,用以紀念領導荷蘭脫離西班牙獨立的國父荷蘭聯省共和國首任執政奧蘭治親王威廉一世(Willem I)。因大員一地不敷使用,為安置前來貿易的日本人和中國人,宋克於1625年親訪西拉雅新港社(Sinckan)(今臺南市新市區社內里),以15匹花布取得赤崁(Sakam)(今臺南市中西區赤崁里),而在當地建普羅民遮城(Fort Provintia),地在今之赤崁樓,其意為省城,係以之紀念尼德蘭七省聯省聯盟(Zeven Verenigde Provinciën der Nederlanden)脫離西班牙獨立。1626年,東印度公司總部命奧蘭治城改名熱蘭遮城,熱蘭遮即為荷蘭澤蘭省,原意為海上陸地,宋克抵臺的座艦即以此命名。 西拉雅族為母系社會,存在走婚習俗,女性在36-37歲始可生育,所以墮胎自由。其宗教信仰為萬物有靈論,祭司稱為尪姨(Inibs),由女性擔任,可知女性在西拉雅社會的地位。西拉雅相信靈魂不滅和死後獎懲,這一觀念和基督教復活與死後審判教理相通,成為該族改信基督教的觀念通道。西拉雅族各社中,新港社與荷蘭接觸最早,荷蘭基督新教改革宗(Continental Reformed Christianity)宣教師甘治士(George Candidius)滿懷熱情與抱負到新港社宣教,也藉由荷蘭軍力保護新港社不受大武壠族(Taivoan)麻豆社(Mattauw)(今臺南市麻豆區)侵擾來展現上帝耶和華的大能,堅定新港社人的信心。甘治士為了宣教和教化,以羅馬拼音為新港社人創造文字新港文書,再以新港文書編寫了《西拉雅語詞典》,翻譯了《祈禱文》(The Lord’s Prayer)、《教理問答》(Heidelberg Catechism)。新港文書的使用,使新港社人取得歷史紀錄和知識傳承的工具,走出史前的黑暗蒙昧。《新約聖經》的《馬太福音》(Gospel of Matthew)、《馬可福音》(Gospel of...

孫中山建構三民主義與當時歐美先進思潮之間的關係─近現代中國思潮史話(二)

  文/曾建元(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博士、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暨國臺灣師範大學客語與客家文化學分學程兼任副教授、華人民主書院協會常務理事) ─本文為中央廣播電臺溫大同主持《兩岸新聞導報》2026年專題企劃《近現代中國思潮史話》2月28日播出的專訪。 倫敦蒙難後,滯英考察世界思潮 溫大同: 在上一講中,曾老師談到三民主義的民族、民權、民生,是在西方啟蒙運動之後,在政治的民主化,在經濟方面的社會主義思潮,以及民族國家成立的民族主義風潮,形成了三大思想方面的支柱。孫中山是這樣一位聰明又好學的年輕人,在滿清末年的他,有實踐力,非常年輕時就與志同道合的朋友們組織了興中會,甚至開始走暴力革命路線,要推翻舊體制,他也不斷地讀書、思辨、辦報、倡議。這樣一個人,之所以能成為對中國近現代有非常大影響的人,看來也並不奇怪。 而您也談到,這樣的思想,不能只是屬於孫中山個人的教條主義而已,它應當是全世界的共同思潮。因此,我們還是應該回頭思考如何看待三民主義,以及它在全世界思潮當中的地位是如何。 曾建元: 我認為,孫中山在那個時代,能夠將當時的世界思潮歸納整理出所謂的三大思潮,然後用中文翻譯成三民主義,他的眼光是很獨到的。他個人革命生涯中,在各國流亡或旅行的時候,皮箱裡滿滿都是書。 上次談到,他在甲午戰爭後成立興中會,開始策劃革命,而後被清朝政府通緝,1896 年在倫敦蒙難,被清朝長臂管轄、海外執法,關到中國駐英大使館。孫中山在倫敦被他在香港西醫書院(現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讀書時的老師康德黎(James Cantlie)解救,之後停留英國的期間,每天都到大英圖書館去看書讀報,因此他自己曾說,三民主義的思想,最早就是倫敦蒙難後,在大英圖書館遍覽群籍得出結論,形成這樣的思想架構。   簡單來說──當然可能是老生常談,但我們希望裡面有一些新意:三民主義就是民族主義、民權主義,還有民生主義、社會主義。羅馬帝國崩潰,歐洲各國獨立,而有民族主義之發生;各國人民不堪專制的迫害,民權主義之繼起;物質文明進步,民生主義躍躍欲動。歷史發展到孫中山當時的歐洲,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關於民族主義,當時就是德國──普魯士國家崛起的時代,他們透過日耳曼民族主義,統一日耳曼各邦國,然後成為一個新興強權。但是,德國實施的是君主立憲制度,設立選舉產生的帝國議會,而並非傳統中國的封建王朝,等於廣開言路,將國家的決策,從貴族政治開放給整體男性參與,是在馬克思(Karl Marx)所謂的資產階級民主基礎之上建立的新興民族國家。當時英國、德國還流行社會主義的思想,社會主義就是要透過國家的力量來化解階級的不平等,進行社會價值的重分配,照顧社會的弱勢者。 〈民報發刊詞〉提出三民主義 孫中山是在中國革命同盟會成立之後,正式於清光緒31年(1905年)在〈民報發刊詞〉提出三民主義的。他強調,三民主義的革命要畢其功於一役,就是說民族、民權、民生三者不能割裂,要當成一個整體一次面對解決,後來胡漢民詮釋三者具有連環性,不能只要民族,把民權放到後面再做;或等國家進入小康社會後,再解決民生問題。在建國的時候,三個問題要同時思考如何解決,在看待三民主義時,這點非常重要。很多人會錯誤理解,認為應該是民族最重要,然後是民權,接著再民生,因此國家統一最重要,這樣就完蛋了,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最重要,民主政治不重要,變成次要;等到國家強盛了,再來考慮如何開放政權,然後把民生問題放到最後。   對於三民主義的錯誤理解,反映在目前中國大陸的現實,他們談的民族共同體意識,都是民族主義的範疇,至於權力分立、人權保障、普世價值,一切不講。社會主義國家最重要的,不就是社會福利、社會保障嗎?這些都放在整體國家建設排序的最後。民族主義的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成為不實施民主、不實施民生主義甚至遂行極權暴政的藉口,讓民族主義成為禍害整個國家的一個重要原因。   回過來看,孫中山開始談民族主義時,說的是驅逐韃虜,因為清朝實際是一種殖民統治…… 民族主義:民族自決自治 溫大同: 對,因為當時的清朝的旗人,是少數的統治族群,擁有極高的政治上、經濟上的權利,就是特權階級。因此,中國在滿清政府的體制之下,事實上就是一個殖民地;就漢人而言,是被異族奴役的國家。所以,他這時提出驅逐韃虜的民族主義,是要求民族平等,正當性非常足夠。 曾建元: 而且他還有一個特點。孫中山與梁啟超針對民族主義曾經有過辯論,梁啟超批評孫中山是小民族主義,他自己是大民族主義。「中華民族」的概念就是梁啟超提出來的,他曾經受光緒皇帝愛新覺羅.載湉支持,所以他對清朝的君主立憲有一點感情因素作祟,有點依戀,因此梁啟超主張君主立憲,保留清朝皇帝。當然他的想法有一些現實性,也就是透過清朝皇帝的保留,維持和蒙古的君合國特殊關係(清朝皇帝兼任蒙古可汗),以及與西藏的供養關係(西藏圖伯特法王達賴喇嘛是清朝的國師,清朝保護西藏),藉以維持清朝的版圖和帝國的秩序,就是透過讓滿清皇帝成為虛位元首,維持國土現狀,不至於造成分裂。 溫大同:   從某種程度來說,在帝國瓦解之後,帝國下的各殖民地應該會各自尋求獨立。梁啟超就是希望不要這樣,所以才會產生所謂「中華民族」這樣的概念。這個是當時民族主義的一個很大的選擇,或者一個很重要的討論。 曾建元:   我們看到,英國是當時的日不落帝國,世界第一強權。英國在治理不同地方、民族時,採取的是不同的制度。他們以英國國王作為共主,有自治領或是單獨的國家等等,有各自的秩序。大英帝國在1921年起便出現了並存的大英國協(British Commonwealth)概念,到1949年再改為國協(Commonwealth of Nations),把國協翻譯成「英聯邦」,是有誤差的,主權國家的聯合其實應該是邦聯。梁啟超當時建構中華民族這個概念時也不是空想,他有一些現實的考慮。將他的想法與英國拿來比較,可以看到就是當時大英帝國的模式,以下有多個不同民族的政治實體。 孫中山是以漢人的角度來看民族主義。他先不管大清帝國統治秩序下的其他各個民族,但是他主張其他民族也要解放。漢人驅逐韃虜,而蒙古人、西藏人、回(維吾爾)人一樣要擺脫清朝滿洲皇帝的宰制。過去解讀梁啟超和孫中山,一個是大民族主義,另一個是小民族主義。其實民族的自治自決,才是他們共同的核心精神。這是當時談的民族主義。 丘逢甲與孫中山:英雄眼光    關於民權主義,我們知道法國的《人權與公民權宣言》(Dé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Homme et du Citoyen)及三權分立政府體制,直接影響甲午戰爭後的臺灣民主國。臺灣民主國副總統邱逢甲有一個部屬叫謝道隆,在戰敗之際,即主張未來中國富強了,臺灣才有機會光復,「臺雖亡,能強祖國則可復土雪恥」,據此而說服邱逢甲離開臺灣。而中國該如何富強?就是要把臺灣民主國的這套未及實現的建國理想從臺灣帶到中國,所以丘逢甲在中國提倡新學,引進民主思想、人權保障、主權在民、社會契約論、國際法各種觀念,都在丘逢甲辦的學校中傳授。這些思想的激蕩,也衝擊著原本中國三千年的封建王朝架構。傳統思想三綱五常、君為臣綱,或是天地君親師五恩,而主權在民的主張正好與這些說法衝突。孫中山喜歡講「公僕」的概念,這是他的發明,縣長不再是父母官,而是我們的僕人;他顛倒了原來中國人對官員的觀念,在那個時代也是非常石破天驚的想法。   孫中山還看到美國的經驗。興中會談的是合眾政府。美國的合眾政府之下每個州其實都是國家,只是沒有主權,它們把剩餘的主權放在聯邦政府,但是每個州都有自己的憲法。美國的幅員版圖及人口,與中國差距不大,美國透過這種聯邦制度形成龐大架構,而它的地方分權與地方自治,讓人民能夠充分享有自由空間與公共生活。這顯然是說,不見得需要在大帝國的強勢控制之下,才能夠維持一個大國的格局,現在有其他選擇了。   孫中山少年時代投靠大哥孫眉而居住在夏威夷的這幾年,看到美國之所以強大,並不在於它是一個帝國,而是另外一種聯邦制的民主體制,形成了活潑的社會力,而人人都可以在這個架構中充分發揮。孫中山很喜歡講美國,他是用民族的概念來詮釋美國,與梁啟超的想法有一點相近。他說美國是美利堅民族,──現在沒有這種說法了,當時他認為,維持一個國家的重要精神支持力量,就是認同,而這種認同的價值基礎,當時他們看到的可能是歷史的光榮、同樣的民族文化,比較沒有現在講的多元文化觀念。但他們看到,要凝聚一個國家的團結,認同很重要。照孫中山的說法,美國能夠形成美利堅民族,靠的是什麼?他認為是因為:美國是一個民族的熔爐。 溫大同:   對。然而它最重要的價值,是認同憲法的精神,認同自己是自由民主的國家;而更重要的基礎精神,是對民主價值的肯定。 曾建元:   《美國獨立宣言》(United States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說人人受造而平等。 溫大同;   對,無論你是從德國來的,或是從英國來的,已經都不重要。美國的民族主義是認同自己是勇士的國土,對自由是熱愛的,這才是新的民族。 曾建元:   而且我們要知道,當時美國南北戰爭剛結束,黑奴解放。當時所謂的美利堅民族,已不只是白人的。 溫大同;   是的,就是多元的種族。 曾建元;   這就是孫中山看到的。孫中山從原本排滿的漢族中心,到接下來建立民國之後,則就再重新思考民族的構成。民族有些客觀要素,但有一個重要的主觀要素叫民族意識。民族意識在英國或美國,主要是價值;在德國則是日耳曼的認同。要處理中國這麼大的國家,如何重建民族意識、民族精神,的確有可能要思考的問題會比較多。 革命民權的危險性 溫大同:   曾老師剛才談到孫中山的三民主義思想,在革命的實踐中有所修正。關於民權主義方面,在實踐中是不是也有辯證? 曾建元:   他一開始談的就是主權在民。但是聯俄容共之後,談的是革命民權──要革命才有民權,民權不是人一生下來就有的。這個問題值得討論,我們以後可以再談,但這個變化禍害很深。 溫大同;   對,其實某種程度上它是一個退步。 曾建元:   但是我們也不要忘記,革命民權也是一個手段而已,就是要激勵被壓迫者站出來爭取權利。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不要以為天賦人權就是老天爺掉下來給你的。 溫大同:   它在某種程度是要說,反對民主的人,就沒有民主的權利;但是我認為這樣的想法如果上升到更高的憲法原理或基本規範層次,可能就會有危機,會使某一些人因不支持革命而會變成沒有公民權。 曾建元:   這確實有問題。我們看待他當時的這種說法,可以知道他其實是要說明權利需要透過爭取,經過鬥爭而取得。我認為在他的民權主義思想中,這點是值得討論的。 民生主義:社會福利    另外是他的民生主義,他喜歡談「博愛」、傳述〈禮記.禮運大同篇〉,也就是說,他在引進當時西方的社會主義理論時,不會對中國老百姓掉書袋,而是把大家能理解的中國古代思想重新挖出來。例如,革命就是湯武革命,中國古代孟子的「民為貴、君為親」;民生主義就是〈禮運大同篇〉,是老有所終、幼有所長、壯有所用。他就談這些,讓人民能夠很清楚理解建國要追求的理想是什麼。他說這些不是外來,是中國本來就有的。 溫大同:   對,社會福利的想法其實在中國古代〈禮運大同篇〉就有了。 曾建元:   其實那些理想是萬世的,是普世價值,但是實踐的手段隨著時代有所不同。     關於如何進行革命理論的倡議,怎麼與大眾溝通,他非常擅長運用原本中國既有的思想元素,將當時西方的進步觀念輸入中國。我認為這是他在三民主義思想體系的建構上很大的特點。他讓老百姓聽懂。 三民主義的宣傳 溫大同:   孫中山先生是民國14年去世的。民國13年,他到廣州高等師範學校演講三民主義,演講稿由大元帥大本營會計司司長黃昌穀筆記,丘逢甲的學生廣州高等師範學校校長鄒魯校訂,這就是日後我們看到的《三民主義》演講本這本書。這本書對孫中山的三民主義來說,它的意義或價值在什麼地方? 曾建元: 孫中山只活到60歲,我現在也快到這個年紀了,但現在很多長輩看到我的時候,都還叫我年輕人。如果他能夠再活得更久,我相信他的三民主義思想不會只停留在民國13年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的面貌。那個版本可以看到,乃深受蘇俄顧問鮑羅廷(Mikhail Borodin)影響很深,當中有很多是他建國的終極理想,但也有他實踐上的策略。因此,我們在看這些東西時,要有批判的眼光,不是全盤接受。 建國目標:還政於民 孫中山演講三民主義的同時,還提出了《國民政府建國大綱》。《建國大綱》的結尾,談的是要「還政於民」。一切革命或民主轉型期間的非常手段,最終目標是要還政於民,也就是說國民黨這個革命黨現在執政都只是手段,最終我能再壟斷政權,要還政於民,實施憲政,而實施憲政的方式就是由國民大會或國民總投票來選舉總統、產生政府,然後實施地方自治,縣要選縣長、成立縣議會等等。這是一百年前的人,對當時中國的國家建國藍圖,他覺得那時候的中國可以做到。 溫大同: 孫中山先生《國民政府建國大綱》裡面提出建國三程序。首先透過軍政暴力推翻腐敗的政府,然後實施訓政,以一黨專政教化民眾,讓民眾開始學習如何投票、選舉、開會,為了將來憲政的實施,後來中華民國在抗戰結束之後制定了憲法,也進行投票選出國民大會代表和立法委員,然後投票間接選出民選總統和產生政府。可惜在中共的叛變之下,這件事情好像變成一個空中樓閣,一下就被打垮。 但是,非常了不起的是,這件事情到了臺灣,雖然實施了38年的戒嚴,某種程度是將訓政時期實質延續。透過臺灣的民主化,孫中山先生的理想──也就是憲政,透過解除戒嚴,終止動員戡亂,恢復憲法之治而實現。真正的憲政,其實是在臺灣實踐出來的,代表孫中山並沒有說謊,國民黨並沒有說謊。從這個角度來看,還政於民,是三民主義建國的原則性要求,如何都繞不過去的。 曾建元: 很多人討論,三民主義是在現今的中國實現了?還是在臺灣實現了?答案當然是在臺灣。我的印象很深刻,當李登輝當上總統之後,剛開始我們的《三民主義課本》裡,還有一些李登輝講的「中華民族新時代」。後來,李登輝──國民黨的領袖開始從神壇走下來,《三民主義課本》的內容就開始平民化,不再頌揚這些領袖,加上國民黨內爭,很多人質疑李登輝的臺獨思想。其實他推動臺灣民主化改革的方向,就是三民主義的實現。所謂的民主國家,在中國不見得一定要是大一統的國家,讓每個民族通過自決,成立自由民主、社會福利的國家,也都是人類三種理想國家願望的實現。尊重人民的自決,這才是真正三民主義的實現。 溫大同: 非常有意思。曾老師您提出三民主義源起何處,然後在實踐中產生變化,最後在臺灣實現民族平等和民主自由,例如現在臺灣國內基本上沒有什麼特權民族,不管是對於原住民各族群、外來的新住民,我們非常強調平等;然後是民權,我們的總統選舉、國會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及司法獨立架構基本上已經很穩固;民生當然也是,我們的經濟發展與社會福利,基本上都有良好的健全表現。臺灣已經成為全世界肯定的成功民主自由國家。當初蔣介石退守臺灣時,曾經講過要把臺灣建設為三民主義的模範省,某種程度這個理想已經達成。這個理想當然不只是國民黨的成就,當然也是臺灣民眾共同參與的,而臺灣民眾之所以能夠參與,某種程度也受到了美國、日本乃至西方國家、聯合國的成立與理想的互相激蕩。 曾建元: 所以我覺得,從1894年臺灣被割讓、臺灣民主國建立、興中會成立,到兩年後孫中山倫敦蒙難開始深刻思考中國前途問題,然後發展出三民主義思想體系的架構,這個目標及理想,就開始隨著孫中山領導革命而抬頭,接下來國民黨在中國近現代史中居於領導地位,它就變成中國人對於理想國家的終極價值。之後在中華民國,任何執政者無論有什麼樣的作為,都不敢挑戰這個終極價值。因此從這點來看,三民主義可以說是近代中國最重要的思潮,也許一般老百姓講不出其中的前後變化、詭譎或甚至矛盾之處,但它的價值是根深柢固、深植人心的。 誰說了算?孫中山遺教和習近平思想 溫大同: 那個價值是對的。甚至可以說,如果要批評孫中山,也是可以用三民主義的標準和理想去質疑、討論。就像老師所說的,三民主義是孫中山提倡的,但不是專屬於孫中山一個人。 曾建元: 所以比較有趣的地方是,在《中華民國憲法.前言》提到,中華民國國民大會是「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制定《中華民國憲法》,然後建立為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共和國。如果要放大「遺教」這個觀念,不能將它變成孫中山的教條主義,變成訓詁學。   但是我們看對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它也有類似《中華民國憲法.前言》的內容,稱「中國各族人民將繼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指引下,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社會主義道路」,而現在的2018年修憲後的序言,是在加上歷任重要黨國領導人如鄧小平、江澤民、胡錦濤的代表性思想後,再加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指引。馬克思、列寧(Vladimir Lenin)他們都已經過世,而在毛澤東的時代,他的思想就被寫到《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裡,習近平現在也還活著,他的思想也被寫到憲法中。 溫大同:   《中華民國憲法》把孫中山寫進去的時候,他已經不在了。 曾建元:   所以我們才可以很開放地看待、解釋孫中山遺教,不會讓孫中山把持他的思想,或從墳墓裡面爬出來說我要怎樣,而有了辯論空間。但現在中國大陸不是,如果你說習近平思想不是這樣,他會第一個跳出來說我就是這麼說的,或者我不是這麼想,那誰能反駁? 溫大同:   不應該給一個人這麼大的權力。 三民主義的詮釋應放在普世價值體系的脈絡中 曾建元;   所以簡單說,孫中山留下的這個精神遺產,我覺得就是要放在普世價值的譜系當中來理解。他的三大思潮下的理想國家模型,就是民族自決、主權獨立;憲政民主、自由人權;保障民生、社會福利的三民主義共和國。這顯然不只限於中國人,所有國家都應當如此。如此看來,今天中國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應當如此,它不應該自外於人類歷史發展的潮流,而這些概念也不是外來的,它是經過轉化,可以在中國的中華文化中生根,可以發展出一套在地的思想體系。 溫大同:   它本來就是人類共同經驗的累積,經過批判後淬煉出來的非常進步的思想。 (本文由李佳翰文字整理) 民國115年3月14日9時3刻 新北板橋饗樂餐飲Q Berger四維店初校 3月15日9時半新北板橋喬崴萊芬園

〈專文〉中國民主思潮的曙光: 甲午戰爭與臺灣民主國、興中會的誕生

  近現代中國思潮史話(一) 本文為中央廣播電臺溫大同主持《兩岸新聞導報》2026年專題企劃《近現代中國思潮史話》1月3日播出的專訪。 1894年中國與日本之間爆發的大規模海陸聯合戰爭,稱為「甲午戰爭」。中國大敗,以中日《馬關條約》的訂立為終結。 1894年11月24日孫中山於檀香山成立興中會,提出「振興中華」口號和「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合眾政府」政綱。 1895年5月,臺灣制訂《臺灣民主國憲法》,宣佈成立臺灣民主國。 從共產黨講到國民黨 溫大同; 去年一年的時間我們播出了《近代簡明中國民主史話》,介紹了中國共產黨建政前後的民主運動過程。今年要進行的是《近現代中國思潮史話》,這是規劃了一年的節目,為我們主講的是曾建元老師。 中國在滿清末年非常衰微,然後面臨帝國主義時代的來臨。在歷經明、清兩朝長期鎖國之後,東、西方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到了清朝末年,知識分子對滿清政府的不滿越來越強烈,所以導致新的革命思潮的出現。 我們如果要談中國近代新思潮的產生,可以對照當時的日本。日本在黑船事件之後,也出現了國家要有所改變的想法。在福澤諭吉的想法中,日本除了政治體制要改革,思想也要全面更新,甚至要全面歐化,而中國如張之洞等人也提到「中學為體,西學為用」。日本是天皇體系,中國則是滿清皇帝,兩者有很大差別:天皇是萬世一系,終歸是自己人;但中國事實上是異族統治,兩者格局非常不同。   從這樣的時代背景來看,如果要介紹近現代中國思潮史話,您覺得應該從什麼地方展開?這些思想的曙光是從何處開始展現? 曾建元:   去年我們講的,主要是中國共產黨的發展,還有它的理想的失落與背叛,由此來談論它的百年黨史,也觀看近現代的中國史。我們講完共產黨,另一方面也想回過來談在臺灣的中國國民黨,這是我們今年企劃的主要初衷,也就是談論影響近代中國、現代中國、東亞格局及世界格局的國共鬥爭。在談完共產黨理想的失落之後,再回頭來看國民黨,以及之後國民黨建設的臺灣到底發生過什麼事情。   為什麼今年要探討的重點在臺灣呢?去年正好是甲午戰爭後臺灣民主國建國的130周年,我們曾經稍微觸及這些問題,但並沒有太多深入探討。從臺灣的角度來看,因為現在國民黨在臺灣、中華民國在臺灣,而我們中央廣播電臺也在臺灣,從思潮的角度來看臺灣這130年來與中國的關係,其實非常精彩。   臺灣在近代中國的思想或政治經濟文化發展中,可能不是邊陲,而是非常重要的心臟及時代動力的來源。因此我想從一個臺灣人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也希望臺灣在面對現在的世界格局和兩岸關係時,不要妄自菲薄。過去臺灣的歷史經驗,其實是匯聚了中西方、海洋與大陸及歷朝歷代文化的精髓,所有思想的精華都凝聚在我們臺灣人身上,所以我們應該以更大的視野來看待這個世界,甚至改變這個世界,貢獻於這個世界。這個企劃是從此發想而來的,正好現在是甲午戰爭130周年,也是興中會成立130周年。 臺灣將是中國與世界的中心 溫大同:   這個角度非常有意思,興中會成立在1894年,也就是甲午戰爭那一年,孫中山過去曾經是體制內的改革派,所以上書過李鴻章提出他的一些想法,可以看出他是一個非常熱情的青年。等到了甲午戰爭之後,他對滿清政府異族統治的腐敗感到失望,所以成立興中會,誓言:「驅逐韃虜、恢復中華,建立合眾政府」,甚至不惜要用革命的方式來改變中國。   他的曙光在甲午戰爭,甲午戰爭之後則是《馬關條約》,臺灣因為《馬關條約》成為日本的殖民地。而有趣的是,在1897年12月,也就是臺灣剛成為日本殖民地不久時,孫中山就命令陳少白在臺北成立興中會的分會。所以您將三民主義、臺灣、甲午戰爭,以及臺灣成為日本殖民地等事情統合在一起來談,我覺得是個非常有靈感的觀點。 曾建元;   對,因為我們過去其實沒有臺灣視野。我們身在臺灣讀中國歷史,卻看不到臺灣,這是過去國民黨教育最失敗的地方。而因為歷經了民主化、本土化,讓我們開始反省這段歷史,當然我們也要重新看待過去種種經驗與發展。   我們曾歷經嚴厲批判孫中山、批判三民主義、批判國民黨的時期,然而見山是山、見山不是山,現在到了見山又是山的階段。我們看到共產黨在中國大陸運用三民主義的詞彙,也在臺灣看到很多老人家,竟然把三民主義的理想錯誤地投射在中國共產黨身上,因此我認為這個問題值得我們重新再思考、談論。此外,中共在去年底公布了臺獨水軍,其中一位是我們華人民主書院協會的理事同仁王苡儒,他便公開澄清他不是臺獨,他主張三民主義統一中國,一時臺灣社會──主要是知識界、文化界,網路一片譁然,驚訝這時代還有人在講三民主義,因此我覺得這個問題值得我們現在重新再來探討、思考,立足於臺灣來看待。   現在的臺灣,正好也處在人類文明前進或後退的交界,我們不僅掌握和守護普世價值體系的前線,我們還有發展到2奈米甚至1.4奈米晶片的科學技術,在科技上與其他國家的差距會越拉越大。因此,臺灣在今後的歷史變局中,要從過去的經驗中去反省。臺灣過去在歷史上自然是中國的邊陲,但今後不能再這樣自我看待,因此從這樣的方向規劃,也是打算從臺灣人的角度來看中國與世界。 溫大同: 您剛才談到華人民主書院的成員王苡儒先生,他在YouTube(《油管》)上認真做影片,不斷探討兩岸的思想與制度的差異,而最重要是,他還在提倡以三民主義統一中國。這其實是蔣經國先生主政時的口號,可惜當時臺灣還沒有解除戒嚴。如果臺灣民主化後,這樣的理想還繼續存在,因為臺灣施行的《中華民國憲法》是根據三民主義的理想,因此從《憲法》的規制來講,三民主義統一中國仍然可以說是應有之義,至少在《憲法》條文裡潛在著可能性。這樣的呼喚其實有它的合理性,而且這樣的號召,對於中國大陸的未來其實也具有很強的爆發力。 三民主義需要再詮釋 曾建元:   對,我們也希望能嘗試重新解讀三民主義的內容,不然很多人認為三民主義等於統一中國,而臺灣現在並無意反攻大陸,所以就會寄望乾脆讓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臺灣,好像實行三民主義是很大的錯誤。所以我希望重新解讀三民主義,而且要扣合三民主義在人類思潮中的意義,不要狹義解釋成某個人的主義和思想。過去臺灣有很大的問題就在這個地方,記得以前的《三民主義課本》,就是將孫中山、蔣中正、蔣經國三個人的言論視為聖旨,要求學生背誦。固然孫中山的思想有先驅的地位,然而蔣中正與蔣經國發表的,很多是屬於總統文告,背誦這些政治辭令有什麼意義呢? 溫大同:   孫中山在民國14年就去世了,但三民主義不管在中國大陸也好,在臺灣也好,其實都經過實踐,也經過改變。講一個最簡單的,孫中山的民族主義內涵其實已經變化了,在國民革命第一時期是「驅逐韃虜、恢復中華」,基本上對異族的殖民統治是排拒的;然而等到民國成立之後,他就改談五族共和,提倡中華民族。三民主義標舉的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共和國,是很大的理想,在實踐過程中還是可以修正,使其發生創造性的變化。   您剛才談到,這不只是孫中山一個人的想法,也不只是領袖們的想法。兩位蔣總統的文告,一般來說也不是他們自己寫的,所以基本上會有當時的知識分子的參與其中。 曾建元:   我們要知道,引導人類思想變化的,往往不是來自於總統、皇帝的文告,或是習近平主席治國理政的那些話語。如何能鼓動人心的思潮、打動人心的靈光乍現,反映那個時代人心的趨向的智慧,這些可能都不是高居上位者看得到的,這是在庶民中敲響的春雷。因此在看待中國的思潮時,真的不要把歷任領導者的言論奉為圭臬,要整體來看文化界、知識界如何影響人民對世界的看法,看這些想法是什麼。   孫中山從事國民革命,一開始並不是以國父的姿態出現,他是孫逆、反賊,也就是我們在臺灣的民主化歷史中看到的叛亂犯、黨外人士,或是現在中國大陸的流亡者、異議人士、反革命。孫中山是個革命者,他原來的身分是在這個位置上,所以我們要從革命者和平民的角度,來看待中國近現代思潮的變化。 溫大同:   曾老師提到中國近現代思潮的曙光,是在1894、1895年甲午戰爭及乙未戰爭之間成立的興中會。孫中山先生在 1894 年11月24日,於夏威夷檀香山成立興中會,當時倡議驅逐韃虜、恢復中華,即具有種族革命色彩,創立合眾政府,也就是不要皇帝、要民主憲政。在這個過程中,臺灣因為甲午戰爭的緣故,成立了臺灣民主國,這是一個非常有趣的機遇。   孫中山在興中會成立的第二年,就發起廣州起義,後來又有惠州起義,而且惠州起義其實是有當時臺灣總督兒玉源太郎的資助。因此,孫中山的革命或思潮的產生,與日本或臺灣有非常多的互動。您如何看這個問題? 進步思想等待時機躍出 曾建元:   孫中山組織興中會時,還只是一個年輕人;但同一時間,臺灣全島歷經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許多老百姓和清朝官員逃回中國,留在臺灣的軍民則起身來抵抗日本。孫中山的思想並不是突然蹦出來,而是有其時代的背景與氛圍。我們看同一時期,臺灣建立了主張三權分立的臺灣民主國,有總統、議會,一旦建國成功,還會有獨立的司法體系。這不是中國的固有思想,這是西方的思想。當時邱逢甲、陳季同等臺灣民主國的創立者們,很明白就是從法國《人權和公民權宣言》(Dé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Homme et du Citoyen)及1875年《法國第三共和憲法》引進進步的憲政主義觀念。 他們在臺灣的抗爭,其實也不是孤立的。前面提到張之洞講「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當然在大中國的框架下還是要講體用,不像日本福澤諭吉的全盤西化這麼決絕。但是張之洞等中國的重要大臣,其實也看到了世界的局勢,所以張之洞是臺灣民主國背後非常重要的支持力量,因為民主國大總統唐景崧是他的學生,因此當時中國的外交機關總理各國事務衙門,透過外交系統,對臺灣的獨立運動提供了很多支持。我曾經讀到文獻紀載,當時就有人在探討為什麼臺灣突然冒出獨立運動,而且能引用《國際法原理》(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一書,就萬國公法,也就是國際法侃侃而談,討論普法戰爭中的洛林(Lorraine)、阿爾薩斯(Alsace)省,如何透過公民投票、人民自決的方式決定領土歸屬。這些討論現在看來也是非常進步。   也許我們會覺得奇怪,在那個時代裡的那些人,如何去了解這些事物?在臺灣被併入日本時,有一位很重要的美國記者叫達飛聲(James W. Davidson,後來被美國派任為駐臺灣領事)寫了一篇報導,認為當時的臺灣獨立思想起源於北京,是北京的那些朝廷大臣在想這個問題,思考如何為甲午戰爭後割讓臺灣的問題解套。他們曾經有成功的經驗,就是德法俄三國干涉還遼,所以希望通過外交的折衝,幫助臺灣擺脫《馬關條約》的束縛。我們可以看到,其實在清朝末年,已經有很多進步開明的官員及知識分子在思考中國的問題。   然而,皇朝的龐大架構重重地壓在他們身上,身在朝中,如果沒有光緒皇帝及慈禧太后的首肯,很多作為也無法實行。因此,我們說興中會等於國民革命和起義,臺灣民主國是要脫離中國、不要皇帝,臺灣人自己決定自己的前途;同時的中國,甲午戰爭後發生戊戌變法,康有為、梁啟超在變法中最鮮明的主張,就是要設立議院,雖然無法改變中國的皇帝,但是要君主立憲,而君主立憲就是英國和日本的經驗。因此,這個途徑等於是一種改良主義,對中國當時的現況改變最少,但可能有機會讓民間的力量及聲音直接進入國家的決策。所以我認為,當時這些人有這樣的想法,可能現在中國大陸的共產黨官員裡也有,但這樣的聲音我們是聽不到的。 溫大同:   曾老師剛談到甲午戰爭之後帶來的這些變化,包含戊戌變法時,康有為、梁啟超、譚嗣同這些人提出來的君主立憲,事實上就是民主化,而臺灣民主國也是民主化,而孫中山提到的也是要民主化。所以我們可以很清楚看到,西方列強對滿清政府的異族統治敲響了喪鐘,讓當時的中國人共同思考,要解決中國的問題,其實是要進行政治體制的西化。不管是英國的君主立憲,還是美國的合眾國,或者是法國的三權分立,全世界實施的憲政民主制度,中國人都思考過,簡單講就是不要皇帝,或者說必須實施君主立憲,使皇帝成為虛位元首,讓國民自己選出來的議會來主導國政,君權還政於民。從中國的思想來說,是一個很大的改變。這讓我想到清朝末年很特別的公羊學,其實就是託古改制,借用古代的經典來闡述中國古代就有民主制度。 裂解中國,讓民主生根 曾建元:   當時人們的想法是,在面對甲午戰爭後的變局時,雖然光緒皇帝是支持變法的好人,中國的進步知識分子想想還是不要讓這個好人繼續專制獨裁,好人就供著,要成立議院。在康梁變法的主張中,要另外成立新的政府部門去取代原來的六部。六部的概念來自《周禮》,要用三千年前的東西應付當前的時代變局,根本就格格不入,所以需要整體性大幅度的政治改革,取法當時戰勝中國的日本。我記得小學時老師曾經教過我們稗官野史,伊藤博文與嚴復同時在英國皇家海軍學院(Royal Naval College)留學,學習海軍。其實伊藤博文回到日本後嚴復才入學的。伊藤博文在日本受到重用,後來整個甲午戰爭和《馬關條約》,都是伊藤博文在主導,而嚴復就只是寫書。當然他翻譯了很多像是《天演論》(Evolution and Ethics)等書,終究沒有受到朝廷重用,甚至他晚年時對民國失望,思想又回到擁護袁世凱稱帝。雖然當時我年紀小,聽老師講這個故事,也覺得怎麼會差那麼多。這差別在於中國太大,嚴復的思想再怎麼光輝燦爛,在中國也只能照到一個角落;但是日本這個國家,卻足以讓伊藤博文的才華充分發揮。 要讓中國這麼大的國家能夠轉動,一定要加以裂解。那些龐大的架構,會把很多能人志士壓垮在下面。 三大思潮是人類普世價值 溫大同:   我們最後是否還可以談一下興中會? 曾建元:   興中會是夏威夷華僑組成的組織。成立這個社團,是為了支持孫中山革命的理想,要交會費、選舉幹部等等,就像是我們現在看到的政黨、社團的運作,並沒有說孫中山就是唯一的領袖,大家有錢出錢、有力出力。他們提出的觀念和思想,就是我們很熟悉的「驅逐韃虜,恢復中華,建立合眾政府」,寫在興中會的入會誓詞中,你要認同和承諾實現這個理想,就歡迎你加入這個社團。   那為什麼會是在夏威夷?當時夏威夷雖然還沒併入美國,是一個獨立的王國,但是美國的力量已經進去了,因此,它是一個在思想上,相對比中國更加開放的環境。孫中山在那裡讀書,接受西方教育、接觸基督教,不像一般中國境內的同輩青年,還是從傳統的四書五經入手認識這個世界。孫中山一開始是從西方教育和基督教《聖經》認識這個世界,這讓孫中山在那個時代能有獨到的眼光,成為思想或政治行動中的領袖,我認為這些都與他的時代位置有很大的關係。他有能力第一手轉化西方的事物,讓中國人知道。   孫中山最早接觸四書五經是先看英文版的,所以他當時的特殊位置,使得他有能力、有機會看到世界的變化。所謂的三民主義,其實就是19世紀人類的三大思潮,用現代語言來講,就是民族主義(Nationalism)、民主(Democracy)和社會主義(Socialism)。因為孫中山要將之翻譯成中文,需要找一個朗朗上口的說法,所以就把它們翻譯成民族主義、民權主義與民生主義。其實我們要把三民主義的格局放大,它就是人類歷史發展中現代化的三大思潮,是普世價值。孫中山看到這些,然後把它們引介到中國,透過他的詮釋,針對中國本土的需要,經過本土化的轉化,以他本身的詮釋形成了他自己的三民主義思想體系。 其實,人類這三大思潮也可以針對臺灣、越南或是朝鮮、日本。當時各國各民族都在迎接新時代的來臨,每個國家都有自己本土化的需要。因此,三民主義從廣義來說就是三大思潮,每個國家都會有自己的三民主義,中國有中國的三民主義,朝鮮有朝鮮的三民主義,越南有越南的三民主義。若這樣來理解三民主義,就不會將它當成僵化的教條,只有孫中山講的才奉為圭臬。 溫大同: 曾老師剛剛談到興中會之所以會在夏威夷成立,也組織成一個有這麼多人一起擁擁的社團,事實上也代表當時的海外華僑們受到西方思想的影響,開始對普世價值有所響應,而提出新的主張。在近現代中國思潮呈現的第一頁,就是在滿清末年大時代中的共同呼喚:主權、議會與立憲。 (本文由李佳翰文字整理) 民國115年3月6日16時 新北板橋喬崴萊芬園校

【專欄】祝福中國議會

  文/曾建元(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博士、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客語與客家文化學分學程兼任副教授、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常務理事) 中國議會建制啟動 公元2026年1月1日,中華民國115年開國紀念日,在中國民主黨和對話中國智庫等團體的倡議下,中國議會(臨時)籌備委員會總召集人王丹發布公告,宣布中國議會(臨時)籌備委員會成立。1月4日,中國議會籌委會在洛杉磯六四紀念館召開第一次會議,通過章程和人事。 這是一個令人又憂又喜的消息。憂的是,又多了一個給中華人民共和國鎮壓中國民主運動的藉口,可想而知,該國的國家機器必然噬血地開始設立專案針對中國議會運轉,無論是批判或分化,總之就是要打擊中國議會的正當性;喜的,則是如果中國議會真的能成為具有正當性和權威性的中國民運議政機構,則有關民主中國在中國大陸重建的問題,將會在策略規劃和制度建構上,形成中國民運的共識,而有助於統一意志和行動,一旦中國大陸政治形勢出現變化,這一個有所思想和工作準備並且擁有國際支持網絡的機構,就可以遷回中國,參與治理甚至接管政權了。 中國議會四大承諾 中國議會籌委會提出中國議會的四大承諾:   一、堅持中國的民主前途必須由全體中國人民共同決定;   二、尊重並捍衛臺灣已經實現的民主制度與政治選擇;   三、反對以民主之名傷害既有民主;   四、反對以國家之名剝奪人民的政治權利。   四大承諾的提出顯然是經過相當的深思熟慮的,深刻地反映了中國國民革命百年來的慘痛經驗:第一點是國民主權原則的彰顯與堅持,揚棄將國民主權委託少數人或特定人行使的民主集中制作法,而這是中國國民黨之於孫中山、中國共產黨之於毛澤東、習近平,曾經有過或者正在發生中的歷史性錯誤;第二點表達了對於中華民國主權和臺灣人民自決權的尊重,臺灣人;第三點則是有關民主防衛機制,攸關民主核心價值的制度規則,不容許以多數決與以破壞,另則是有關民主的概念偷換的提醒,如習近平以全過程人民民主置換了自由意志下形成的多數決;第四則是針對革命民權或革命紀律的反省,政治權利是基本人權,不同於政治團體的會員權利,人民或異議者的政治權利只能基於法律保留原則和比例原則由司法裁判加以限制,不容許當權者以國家名義藉口反革命或叛亂恣意剝奪。 中國議會的設計 中國議會如何組成,是影響其成敗的根本問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壓迫的各民族自由和民主運動群體既有的議會組織中,南蒙古大呼拉爾泰(南蒙古議會)是南蒙古民族自由運動工作者的全球性組織,並不是真正的民選議會組織。中國民運曾在1998年底成立過中國民主運動海外聯席會議,推舉魏京生為主席而連任至今,這是以團體為組成員的設計。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的200名代表,則是由全球27個維吾爾海外組織為選區各自以民主程序經由網路線上平台選出。中國議會組織的思考,即關於議員的選舉,係基於選民的自由投票而由得票多數者當選,而非由個別民運組織內部推選。但由於設計上將不以團體組織為選區,而將以國內省分和流亡國為選區,作業規模將更為龐大。事實上,將是有能力號召登記選民投票者才有機會當選。在此之前,已有香港議會以登記選民網路投票選舉議員的方式成立,議長姜嘉偉將會提供香港經驗,參與中國議會的籌組。王丹曾經舉西藏人民議會為模型,西藏人民議會議員確實是由全球流亡西藏人以實體投票選舉產生者,選民資格之認定依是否持有藏人行政中央發行之流亡藏人自由捐獻手冊(綠皮書)。全球藏人皆認同達賴喇嘛為怙主的流亡西藏,因此西藏人民議會和藏人行政中央皆可宣稱代表西藏。中國議會要得到中國民運群體的認同,在缺乏類似達賴喇嘛的精神領袖的情況下,就只能從廣納民運團體的參與來著手,同時也要設法爭取到美國等民主國家的認可,而這就更要依賴流亡各國的民運團體向所在國進行遊說。 關於議會的組成,籌委會總召集人王丹曾委託秘書長原中國民主黨全國委員會洛杉磯地區負責人耿冠軍先行研議方案,以四個步驟完成建置。 第一步是利用2026年一年的時間徵集不低於一千人不高於一萬人的創始選民,意向選民需經籌委會指定的100名推薦人中的一人推薦,以實名登記與宣誓,完納年費100美元,始成為創始選民。只要創始選民達到一萬人,即提前展開首屆中國議會議員的選舉,否則則是在2027年。如果創始選民不能在2026年達到一千門檻,則中國議會計畫取消; 第二步為選舉第一屆議員,任期3年,根據自願報名產生議員候選人,由創始選民選舉產生100名首屆議會議員。選舉方式為限制連記法,每名選民在候選議員中選擇不超過10名候選人,按得票數高低確定前100名當選者; 第三步為組織兩院制國會。上議院為明星議員院,先行選舉,由專家、學者、名人組成,討論中國民運的全局性問題。再次則成立下議院,下議員由登記選民依其在中國大陸的省籍選出各省下議員。國會成立後則研議和制定憲法;第四部則依據憲法選出行政機構,組成流亡政府。 耿冠軍的方案,在第一屆議會的成立上,係由全體創始選民連記選出100名議員,其間最大的困難是選民遍布全球各洲,連記可達10名,對選民是一大考驗,因為理論上候選人可能總和超過100名,為數眾多。現在已有進一步的修正研議,第一屆議會擬設置兩院,一為大陸院,一為海外院,海外院以各國流亡民運群體為選區,分區選出。目前已有各國選區召集人次第任命,美國是前浙江省温州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律師鍾錦化,加拿大是亞伯達省(Alberta)山景縣(Mountain View County)克雷莫納村(Village of Cremona)前議員石清、澳大利亞為墨翟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前福建省作家協會會員楊純華、法國為戲劇工作者王龍蒙。大陸院的產生方式尚未確定公告。中國議會將採取網路選舉,以香港議會的經驗,網路選舉最大的風險,就是資訊安全,因為必然要面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委託的龍橋(Dragon bridge)之類的網軍集團或中國人民解放軍網絡空間部隊的偵測或破壞,不過香港議會在臺灣專家的技術支援下,大體上解決了這一問題。 臺灣的角色 中國議會的籌設,可以說是中國海外國是會議的成就之一,後者的召開,使中國民運界對中國爆發劇變的形勢形成共識,因而有民主中國制憲研議和流亡政府籌組的展開。我國朝野官民高度期待中國民主化能為臺灣海峽帶來永久的和平,實際上,如何促成友善臺灣的中國大陸民主政府,我國可以在《中華民國憲法》的中國憲政工程規畫和臺灣民主化的議程上,提供中國議會籌委會以臺灣人的歷史經驗和智慧。臺灣雖然暫不列入中國議會的成員,但未來兩岸關係的政治整合,仍宜有臺灣人的聲音加入民主中國制憲的討論,我人則建議中國議會可設立國際顧問,而在當中安排臺灣顧問為中國議會提供建言,也可為臺灣日後的安全做出制度性的保障。 民國115年2月10日下午2時半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

【專欄】司法鐵娘子的法院霸凌責任 就這麼轉嫁了嗎?

  文/曾建元(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博士、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客語與客家文化學分學程兼任副教授) 懲戒法院職務法庭於民國114年11月24日就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少年家事庭法官周靜妮之《111年度懲字第1號》、《111年度懲字第8號》、《111年度懲字第10號》、《111年度懲字第14號》四大懲戒案合併審理作成判決,對周靜妮撤除法官職務並停止任用三年,判決主文外之附帶懲戒效果,依《法官法》和《律師法》的規定,其將不得轉任律師,已執行業務者也會遭法務部要求停止。 懲戒法院在判決書中,於指摘周靜妮欠缺自省自律精神的同時,也清楚她長期受憂鬱症、失眠症等疾患所苦,而認為其未盡自律及自我管理責任,而不得執此免除其嚴重之違失責任,也認為周靜妮僅坦承部分違失行為之行為後態度,未見反躬自省之心,所以認定周靜妮不適任法官,有予以懲戒、汰除退場之必要。 作為周靜妮的夫婿,看著一個品德操守無可懷疑的優秀女司法官,在司法的巨塔內日漸消沉,形銷骨毀,身心俱疲,實在十分不忍。我四處為她寫作奔走呼籲,正是希望矯正視聽、平衡報導,祈求社會大眾和司法體系給她公平的對待。周靜妮憂鬱、失眠等身心症狀惡化至此,不能不說是長期慢性職業傷害加上近期司法霸凌的結果。司法院長期忽視法官的身心健康問題,才是對自身作為最高司法機關在維護法官工作環境上的有關制度措施建制缺失上的缺乏反躬自省,把周靜妮在一個不友善不健康的工作環境中遭受到霸凌,以致身心難以負荷承擔,終於崩潰失職的過程,歸結為個人的自律與自我管理問題,則完全不談在制度上究竟出了甚麼問題,法院行政系統和司法行政管理者在當中應有的承擔。 針對周靜妮進行地毯式行政調查、移送自律審議、法官評鑑到最後進入法官懲戒程序的,是109年8月26日就任臺灣苗栗地方法院院長的陳雅玲,在司法改革的大旗下戮力從事的偉業。這是她初任地方法院院長,自然希望有一番成就。可惜,在處理周靜妮的懲戒案以期汰除所謂不適任法官的種種形同霸凌的操切作為上,正好也證明了她的不適任。 周靜妮就是在陳雅玲109年到任不久後的年底身心健康情形出現惡化。12月5日她請假在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精神科身心整合病房住院就醫兩週,由蕭銘鴻醫師主治,隔年110年10月2日在苗栗大千醫院割除子宮肌瘤,住院5日。由於苗院法官人力緊張,周靜妮體諒同仁,因而未因生病請假而申請停止分案,其積案之驟增及因無法正常起居被控大量曠職的情形,正是出於辭職前在法院服務的最後這一時期,顯係因法院的不當管理導致其身心狀態惡化而不堪法院繁重勞心之工作負擔之結果。院方之管理存在重大過失,於周靜妮之職務違失乃與有過失,豈可單方推諉歸責於周靜妮而對之處以重懲? 苗院陳院長作為地方法院基層司法行政首長,並未從法官的《憲法》上特殊的終身職工作權以及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85號解釋肯認的新興人權健康權之保障,與如何勉力維持法院正常運作之衡平,對於所屬身心健康異常的法官,進行關懷照顧與輔導,反而以苛刻嚴酷的種種行政措施,為周靜妮樹立起具有高度敵意的高牆,導致其於法院職場招致霸凌之處境。 114年7月立法院修正之《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9條規定:「職場霸凌,指本機關人員於職務上假借權勢或機會,逾越職務上必要合理範圍,持續以威脅、冒犯、歧視、侮辱、孤立言行或其他方式,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不友善工作環境,致公務人員身心健康遭受危害。但情節重大者,不以持續發生為必要。」本條雖於115年1月9日始施行生效,但司法院則更早已於113年12月修正頒布有《司法院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處理作業注意事項》,於第3點第2項亦對職場霸凌有所定義,而規定:「係指在工作場所中發生,藉由權力(利)濫用與不公平處罰所造成之持續性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沈重之身心壓力。」苗院對上訴人周靜妮的霸凌雖發生於111年6月30日周靜妮辭職之前,更早於《司法院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處理作業注意事項》修正公布之前,然亦可知司法院上下對霸凌之職業傷害欠缺認識、陳院長於自身霸凌行為之無知,更可知周靜妮當時所受之艱難處境,殊值理解與同情。 陳院長針對周靜妮,自110年1月25日起,即向苗院全院發布緊急預防危安措施並通報臺灣高等法院和司法院,至111年周靜妮辭職,總共通報達5次之多,如此密集的通報,卻對周靜妮毫無輔導作為,如將之調職或給予留職停薪進行療養。苗院在陳院長任內對周靜妮的霸凌具體作為如下: 一、110年1月25日,上訴人在法官職務宿舍精神異常情緒失控,周靜妮夫婿曾建元為避免意外,請求法警協助以及自請救護車在宿舍樓下待命送醫,陳院長將此事交法官評鑑,指摘周靜妮「無端呼叫救護車、勤務中心,浪費緊急救護資源之行為,無論係受評鑑法官授意或放縱其家屬任性而為均屬不當」(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決議書《110年度評字第3號》),對上訴人及其家庭面臨之緊急危難毫無知覺與同理心,所幸法評會未接受陳院長之指控。次日上午周靜妮由母親蔡銀妹與夫婿曾建元陪同請見陳院長,當日陳院長即命政風室向臺灣高等法院和司法院為第一次預防危害通報; 二、110年2月1日至5日,周靜妮因情緒異常由母親與夫婿陪同或單獨一人連日求見陳院長,陳院長於2月5日命苗院政風室做第二度預防危害通報,當中指摘上訴人「無視院長有緊急公務或科室主管研議院務,遲遲不願離去,所言反覆,言詞偏激尖銳,並以其憂鬱症發作會輕生、找立法委員開記者會等言語要脅恐嚇,嚴重影響院長處理公務」。實則係周靜妮家人擔憂意外,而請求陳院長協助安撫周靜妮情緒,並非故意打擾陳院長公務。法評會評鑑決議書《110年度評字第3號》就此駁回陳院長指控,指周靜妮「病況嚴重,其言語過於偏激雖有可議之處,然尚難認此部分有何違反法官倫理規範之情事」。由上再次可證陳院長對於周靜妮處境之危急毫不理解與體諒,對於領導情境之建立全無觀念,不知如何樹立院內同仁對院長領導之信任、信心與尊敬; 三、3月17日,苗院110年度第一次法官自律會議,決議移送評鑑,周靜妮當日情緒失控,苗院陳院長命政風室於次日做成第三度預防危害通報,並與書記官長劉秋雯共同做成指示,在苗院辦理緊急預防危安措施如下:一、法警室值班警及政風室人員密切使用監視錄影設備及門禁刷卡紀錄,留意通報周法官院內動態。二、由總務科將院區辦公大樓、少家庭大樓及法官職務宿舍各樓頂出口先行關鎖,以防意外。三、由政風室提供少家庭同仁備用防身噴霧並提醒各法官辦公室緊急壓扣位置。四、周法官門禁管制卡權限暫予調整,僅保留少家庭辦公區、宿舍區為地下停車場通行權。五、少家庭同仁、工友於周法官在辦公室時隨時保持警覺,如察覺異狀,立刻通報。六、緊鄰周法官宿舍之其他法官住戶,如察覺異狀,立刻通報。上該措施完全對周靜妮保密,卻導致周靜妮自此在院內進出完全受到監控,進入院區辦公大樓完全受到法警奉院長命令實施攔阻,圖書室和休閒運動設施之使用權利,與本院同仁之互動往來遭到完全斷阻,少家庭大樓員工由法院發給防身噴霧提防周靜妮,亦造成人人心懷戒懼,避免與周靜妮接觸,以致周靜妮在未經告知情況下陷入人際完全孤立、冷落與受到歧視、侮辱的狀態,人身自由受到體制性的嚴重限制,人格尊嚴在人後的議論中更受到踐踏。周靜妮本即對於人際關係相當敏感,作為一個人,也應當擁有正常的社交活動以維護身心平衡,苗院之處置,已使苗院全院上下同仁不得不對她有所戒備或保持距離,而形成對她具有敵意性或冒犯性之不友善工作環境,導致她的身心健康問題無從在由友善的人際關係所奠立的友善工作環境得到修復改善的機會。周靜妮心中感到有異,似乎遭到排擠,因而怯於進出法院,工作情緒低落,法院內人際關係支持系統形同瓦解,工作成就動機喪失,績效表現更形走樣。司法院容許苗院以此一霸凌措施對待周靜妮,復針對性地加強對於周靜妮在遭受制度性霸凌情形下的職務監督與管理考核,以行政資源投入蒐集周靜妮違失情事,自然可以達到迫使周靜妮離開法官職務的目的。陳院長如此不人道的作為,侮辱法官品位人格,竟為《鏡週刊》司法記者劉志源自始力捧為司法鐵娘子,無異為司法院的唾面自乾; 四、8月19日,苗院110年度第2次法官會議,上訴人事前自昔日國立政治大學同班同學湯國杰法官處聽聞少家庭長李麗萍擬提案將少家庭不適宜法官強制調離,苗院中又有此一作為係出自司法院少家廳長謝靜慧建議之耳語。蓋法官適任與否乃法評會等程序有權認定,況周靜妮案件已繫屬法評會,法官會議僅為行政會議,無權對法官個人做道德審判或職務評等,周靜妮因而感到針對性極強,不願面對霸凌場面,遂請假未出席,而提出書面之陳述書說明立場。該會議最終因劉奕榔法官提案,以事實不明,建議俟法評會決議後再為適當之因應措施而擱置李麗萍案。周靜妮因不滿陳院長主持會議,未將其所準備之書類送請會眾閱覽並於會後不退還,心有不平,於8月20日晚間與湯國杰談話後返研究室情緒再度失控,25日,苗院政風處第四度通報高院政風室。 五、111年1月29日,除夕年假期間,周靜妮遭禁止進入少家庭大樓加班,理由未說明。她喪失了最後利用假期自行加班追趕案件審理進度的機會。在年假結束後,終於遭到免職。 《職業衛生安全法》明訂雇主應對受霸凌者提供受害者心理諮商、醫療、社會福利、法律等協助,司法院作為國家憲政機關,對於受霸凌法官的保護,亦至少應達到《職業衛生安全法》所要求於民間之標準。惟苗院作為一付闕如,反而背道而馳。懲戒法院審查本案,是否也應與時俱進,將《職業衛生安全法》之規定精神用於檢視周靜妮在苗院內所受之待遇,而如何可以片面課求生病的法官完全負起自我管理的責任,而要求其自我犧牲而成全人民對於司法的期待。難道司法行政體系自以為可以就此置身事外,而任由上訴人為千夫所指? 法律不溯及既往,陳雅玲院長的霸凌作為發生在相關法令完備之前,其責任自難追究。但本文的重點乃在於周靜妮還在懲戒案件繫屬當中,她在受到霸凌的情境下,手足無措地遭到史無前例的四波將近30案的違失事項指控和移送,其中又有相當部分是在這一艱難狀態下發生的,比如就審期間僅有7天,調卷印卷和準備答辯時間不及導致的緊急避難行為,如請求書記官和法官助理協助卷、印卷、推遲庭期、攜卷外印涉及洩密等等,都涉及危難狀態下的法益選擇問題,怎可以此指控她未能自我承擔和自我犧牲而罔顧法官倫理尊嚴? 如果司法體系是這樣地苛刻對待法官,人民怎麼期待一個富有人性的司法? 民國114年12月20日6時 新北板橋喬崴萊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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