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豪

李家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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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豪(Harold Lee),擁有美國工業安全技師(CSP)、美國工業衛生技師(CIH)和專案管理專業人士(PMP)的資格。作為台灣首位同時擁有CSP和CIH資格的環安衛從業人員,擁有近20年的實務經驗。曾任職於國際大型工程顧問公司、美國製造業巨擘、德國化學公司、荷蘭(前英商)化工巨頭以及以安全文化著稱的百年美商,擔任環安衛主管。平時關注勞工職業安全衛生和永續環境等議題。

【專欄】華航起落架維修事故啟示:強化安全標準與文化

中華航空今日(2024/2/21)上午發生了一起令人震驚的工安意外。根據新聞報導,一名男性維修員在執行飛機起落架移除時,意外遭到起落架夾住,送醫後宣告不治。這起事件不僅引起民航局的關注,也讓包括主管職業安全衛生的勞動機關赴現場進行調查。 事故發生在21日上午,當時一名維修員正在進行飛機起落架的拆卸作業。然而,不幸的是,他遭到起落架夾住,導致嚴重受傷,送醫後不治。桃園市政府勞工檢查處和民航局隨後證實了這一事件,並表示將展開調查釐清事故原因。 從報導中,大概可以推測在進行維護維修的過程中,人員可能忽略了飛機起落架等部件存在的「位能」,未進行能量釋放、斷能、上鎖以及標示等步驟,造成在溝通協調和施作時不慎啟動,導致人員受傷甚至死亡的職災案例。 過去筆者也曾經經歷過類似的職業災害,曾經有遇過一名領班帶領團隊在施作過程中,嘗試將帶有彈簧的管線支撐架進行拆卸。在拆卸的過程中,可能忽略了彈簧存在的「彈簧位能」,彈簧的位能快速釋放,導致數十公斤的支撐架部件砸到施作者的頭部,產生嚴重後果。 與華航今天的案例類似的是,人員安全意識可能不足,或者是並未建立相關的標準作業程序,導致危險。對於航空業維修來說,相信後者的機率微乎其微。畢竟,航空業維修維護方面已有相當久的經驗累積,而員工應當亦具備相當足夠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並且擁有高度警覺可能存在的危險。然而,如果員工對於安全標準程序和操作方法缺乏正確的認識和執行,就容易導致意外的發生。這不單就僅是施作人員的安全,這也關係著所營運的客機,是否維護維修是確實被執行。作為高度仰賴機械完整性和乘客安全的航空業,華航應重視此次工安意外,除了加強人員安全意識的訓練和教育外,對於整體作業程序的執行和落實,應特別注意。 飛航安全除了仰賴機師的經驗判斷、後勤維護,還需要注意緊急應變等各方面,才能夠確保各環節都能夠維持在最佳的狀況,保障乘客的安全。目前就筆者的經驗,在民航局和桃園市勞動檢查所的介入下,可能導致該維修工程部分停工,進而導致整架飛機的維修時間拉長,導致重大財務損失,對於企業的營運以及士氣必定遭受影響。管理階層的承諾和投入,還有適當地監督和有效地執行,讓消費者能夠信任,才是維持航空業持續競爭力的關鍵。希望類似事件能夠作為警惕與借鏡。

煙火爆竹條例,是否已形同虛設? (下)

如果說大型噴射客機所產生的瞬間噪音大約100-120分貝,發生在初二三峽的這一家人,因為到老街前的長福橋散步,遭受附近施放煙火的民眾炸傷,進而導致她左耳濺血、耳膜破裂的情形。以一名作為安全從業人員的觀點,還是要呼籲主管機關應加強管理煙火爆竹的販賣以及施放等行為,不可以因為過年民俗節慶等就鄉愿。 以施放煙火爆竹為例,如果近距離的施放,瞬間有可能產生120-140分貝的音壓,這個音壓甚至有可能造成永久性的聽力受損,除此之外,在沒有管制施放時間、地點以及嚴格執法的狀況下,煙火的施放極有可能造成公共財物損失,甚至造成人員傷亡,尤其是在工業區、加油站等公共危險物品存放的區域。 常常看到宮廟、節慶、開業等為了慶祝或是增加人氣而施放煙火爆竹,但是仍必須要考慮公眾的安全性;而坊間施放的煙火也必須落實危險性分級,確保民眾所施放的煙火是安全的。不要等到事故發生後再以公共危險罪送辦或是兩手一攤,找不到施放的者或販賣者。

煙火爆竹條例,是否已形同虛設?(上)

最近苗栗頭份市的地標,上公園的聖誕樹,因為婦女及其兒女在節慶時放煙火不慎,而在短短兩分鐘之內燒成了骨架。雖然只造成財物損失,但全案仍運用「公共危險罪」之嫌疑來追究責任。這起事件引發了對台灣煙火爆竹條例執行效益的質疑。 這讓我想起一件我非常深刻的經歷:某年過年,當時我正在巡邏,發現溶劑儲槽區附近散落著一些可能從其他地方飛來的沖天炮的殘骸。到現在我們仍無法確定由誰放的沖天炮。但很幸運的是,這些煙火沒有對我公司所儲存的大量低閃火點溶劑造成危害。 老實說,就煙火和公共危險物品的管制而言,我認為在台灣,消防隊作為執法部門一直以來都存在著力有未殆之處,平時消防員都忙於處理火災和急救勤務,市民對於消防以及自身安全意識不足,進而導致預防災害方面相對較薄弱。此外,法規制定方面也相對寬鬆。對於煙花爆竹的購買、放置以及相關罰則管理方面,只排除相關原物料的製造和輸出,而將執法權限賦予地方政府進一步加劇了管理方面的亂象。 以桃園市作為例子,雖然已經有地方自治條例禁止在工業區、林班地、學校、醫院等地施放煙火,但實際上很難約束每一位市民的行為,且民眾很難識別禁放區域。另一方面,煙花爆竹在攤位、夜市、雜貨店等地方應有盡有,購買煙花爆竹非常容易,也加劇了管理的困難程度。大部分民眾對煙花爆竹的認識或許僅限於過年時期,忽略了其危險性,尤其在人口稠密地區的市區和工業區更需要引起重視。連年的煙花爆竹災害表明,現在是時候重新檢視對煙花爆竹的處理,思考有關消防安全、災害預防的應對策略。

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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