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職場本來就是這樣」成為過去式:從心理健康視角解析2026年職場霸凌防治專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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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林政彥

每天早上六、七點,捷運車廂裡擠滿了面無表情的上班族。你觀察到有些人明明還沒走進辦公室,肩膀卻已經不自覺地聳起,呼吸變得淺促。他們不是害怕今天的工作量,而是害怕那種說不清楚的窒息感,早上進辦公室主動打招呼,對方卻視若無睹;重要的工作群組永遠少了自己;花了三天三夜熬夜完成的報告,被主管一句「這根本不是我要的」輕描淡寫地否定,追問哪裡需要修改,得到的卻是「你自己想」的回應。

這些傷害沒有傷口,沒有流血,卻像慢性毒藥一樣一點一滴侵蝕著人們入行時的熱情。長期以來,無數臺灣勞工只能告訴自己「職場本來就是這樣」、「出社會就是要學會忍耐」,然後咬著牙繼續撐著。但從2026年7月1日起,這一切即將改變。臺灣終於給了這些看不見的傷害一個正式的名字「職場霸凌」,也給了所有勞工一套完整的法律保障。

 

看不見的職業病:職場霸凌如何摧毀你的身心健康

作為一名長期關注醫療與勞動權益的作家,我在臨床觀察和研究中發現,職場霸凌對身心健康的傷害,遠比大多數人想像的更為嚴重。它不是「玻璃心」的藉口,而是一種被醫學界廣泛認可的心理社會危害。

根據臺灣最新的統計數據顯示,高達72.8%的上班族曾經遭遇過不同形式的職場霸凌。更令人擔憂的是,其中47.2%的受害者選擇了默默忍受,只有不到兩成的人會向公司正式申訴。這種長期的壓抑和創傷,會在身體和心理上留下難以磨滅的痕跡。

從心理學角度來看,職場霸凌最常見的影響是引發焦慮症和憂鬱症。一項針對臺灣護理人員的研究發現,經歷過職場霸凌的護理人員,罹患憂鬱症的風險是未經歷者的3.2倍。許多受害者會出現持續的情緒低落、自我懷疑、無助感,甚至產生自殺念頭。嚴重的情況下,還會發展成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出現閃回、惡夢、過度警覺等症狀。

除了心理傷害,職場霸凌還會引發一系列生理疾病。長期處於高壓狀態下,人體的腎上腺素和皮質醇水準會持續升高,導致血壓升高、心跳加快,增加罹患高血壓、冠心症等心血管疾病的風險。許多受害者還會出現頭痛、頭暈、腸胃功能紊亂、慢性疲勞、睡眠障礙等症狀。這些身體不適反過來又會加重心理負擔,形成惡性循環。

更可怕的是,職場霸凌的傷害具有累積性和延遲性。很多受害者即使離開了原來的工作環境,創傷反應仍然會持續數年甚至更久。他們會變得對人不信任,害怕建立新的人際關係,在新的工作中也總是處於緊張和防備狀態。

 

終於有法可依:解讀2026年職場霸凌防治專章

過去,臺灣對於職場霸凌的規範散見於各種法規中,缺乏明確的定義和統一的處罰標準。許多受害者投訴無門,企業也往往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對霸凌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直到2024年勞動部一名高階官員長期霸凌下屬,導致對方自殺的事件震驚全臺灣,才終於推動了這部專章的立法進程。

2025年12月1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案,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將於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這是臺灣勞動史上第一次將心理社會危害納入職業安全衛生體系,標誌著臺灣的勞動保護從「只保護身體」進入到「身心並重」的新階段。

新法最核心的貢獻,是明確定義了職場霸凌的7大違規樣態,讓過去那些說不清楚的傷害終於有了清晰的法律邊界:

吹毛求疵、無止境挑剔:對員工的工作進行不合理的、過度的要求和批評。

刻意冷凍、孤立邊緣化:故意不讓員工參與重要會議、不提供必要的工作資訊、集體排擠。

群組或當眾咆哮羞辱:在公開場合或工作群組中對員工進行辱罵、諷刺、貶低。

剽竊成果、否定員工價值:將員工的工作成果據為己有,或者刻意貶低員工的貢獻。

刁難請假、阻礙進修發展:無正當理由拒絕員工的請假申請,或者阻礙員工參加培訓和進修。

故意派過重或毫無意義的工作:給員工分配超出其能力範圍的工作量,或者安排毫無意義的瑣碎工作。

設定不可能完成的目標並從中阻礙:給員工設定根本無法達成的目標,然後藉此懲罰員工。

 

值得注意的是,新法特別強調,對於情節嚴重的霸凌行為,不需要「連續發生」即可認定。也就是說,即使只是一次嚴重的公開羞辱,也可能構成職場霸凌。這一規定大大降低了受害者的舉證難度,也對那些習慣於「一次性打擊」的霸凌者起到了震懾作用。

 

企業的責任:從「不可以霸凌」到「主動防治」

很多人以為,新法的核心只是「禁止企業霸凌員工」。但事實上,這部專章最大的突破,是將企業的責任從「被動不作惡」提升到了「主動防治」的層面。

根據新法規定,所有企業不論規模大小,都必須履行三項基本義務:第一,建立公開、透明的職場霸凌申訴管道;第二,定期對全體員工實施職場霸凌防治教育訓練;第三,設置獨立、公正的調查機制,對申訴案件進行及時、客觀的調查。這三項義務缺一不可,任何一項沒有做到,都可能面臨高額罰鍰。

最引人注目的是新法的罰則力度,如果企業明知有職場霸凌行為發生卻置之不理,或者沒有建立必要的防治機制,勞動部門可以處以新台幣300萬元以上、450萬元以下的罰鍰。這是臺灣勞動法史上針對單一違法行為設定的最高罰鍰之一,充分顯示了政府打擊職場霸凌的決心。

對於企業來說,這不僅僅是一項法律義務,更是一項重要的管理課題。研究顯示,存在嚴重職場霸凌問題的企業,員工離職率會高出平均水準30%以上,生產力會下降20%左右,同時還會面臨更高的醫療保險成本和法律風險。相反,一個尊重、友善的工作環境,不僅能夠提高員工的工作滿意度和生產力,還能夠吸引和留住優秀的人才。

 

勞工的自保:從「默默忍受」到「勇敢說不」

法律的保護最終需要每個人的主動行使才能發揮作用。距離新法正式施行還有不到兩個月的時間,現在正是每一位勞工朋友做好準備的關鍵時刻。從心理健康和法律保護的角度出發,建議可從以下三點做起:

一、保留所有相關的對話截圖和書面紀錄:職場霸凌的舉證往往比較困難,因為很多行為都是口頭的、非正式的。因此,平時就要養成保留證據的習慣,包括主管的訊息、工作群組的對話、郵件往來、會議記錄等等。這些證據在必要時會成為你最有力的武器。

二、提前瞭解公司內部的申訴管道和流程:新法施行後,所有企業都必須公佈職場霸凌的申訴管道。你可以提前瞭解清楚,申訴應該向哪個部門提出,需要準備哪些材料,調查的流程和時限是怎樣的。這樣一旦遇到問題,就能夠迅速、有效地採取行動。

三、正視自己的身心狀況,不要讓傷害默默累積:很多人總是覺得「忍一忍就過去了」,但事實上,長期的壓抑只會讓傷害越來越深。如果你發現自己出現了持續的情緒低落、失眠、頭痛等症狀,一定要及時尋求專業的心理諮詢和醫療幫助。你的身心健康永遠比一份工作更重要。

 

每個人都值得被尊重的工作環境

2026年7月1日,將會是臺灣勞動史上一個值得紀念的日子。這一天,我們終於告別了「職場本來就是這樣」的時代,迎來了一個更加尊重、更加公平的新時代。

當然,一部法律的施行並不能夠立刻解決所有的問題。改變企業文化需要時間,改變人們的觀念更需要時間。但這部法律的意義,不僅僅在於它能夠懲罰那些霸凌者,更在於它向整個社會傳遞了一個明確的信號:職場霸凌不是正常的,不是應該被忍受的,而是一種違法行為。

每一個走進辦公室的人,都有權利在不受恐懼與羞辱的環境裡工作,每一個人的勞動成果都應該被尊重,每一個人的人格尊嚴都不應該被踐踏。這一天,終於要來了,而我們每一個人,都是這場變革的見證者和參與者。

 

(本文作者:林政彥博士,為中華智能創新永續發展協會常務理事、中華亞健康協會理事,現職:銘傳大學智慧醫療與永續管理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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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政彥
林政彥
林政彥博士,為中華智能創新永續發展協會常務理事、中華亞健康協會理事。

現職:銘傳大學醫療資訊與管理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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