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世雄/前明道大學校長
長期以來,台灣許多單項體育協會淪為特定政治勢力的「禁臠」與酬庸工具。部分協會理監事長期由國民黨等政客、地方派系及裙帶關係者把持,將本應服務運動員的公共資源,當作個人營私謀利、鞏固權力的工具。
在這種萬年不倒的黑箱結構下,經費核銷不清、選拔黑箱作業、扼殺選手權益的醜聞屢見不鮮。
當選手在國際賽場上孤軍奮戰時,協會在後方不僅未能提供充足的後勤與專業支援,反而往往成為最大的絆腳石。這種本末倒置的陳年積弊,早已踐踏了體育的核心精神。
要徹底剷除體育協會的腐敗毒瘤,必須採取以下強力手段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
一、切斷政治黑手:嚴格限制現任政治人物與地方派系擔任協會高層,徹底落實利益與親等迴避,防止協會家族化與政黨化。
二、財務全面公開:
建立第三方獨立審計機制,所有政府補助、企業贊助與賽事營收必須逐筆公開、透明上網,杜絕任何中飽私囊的空間。
三、改組協會落實選手共治:
開放各協會新會員入會,修法強制提高現役及退役選手在理監事會中半數以上的席次比例,確保運動員在自身專業領域擁有實質的決策權與話語權。
四、建立退場懲罰:
運動部須建立嚴格的評鑑與退場機制,對情節嚴重的黑心協會應立即斷絕補助、撤換高層並移送法辦。
台灣的體育改革不能只停留在修法的口號上。唯有徹底打破封闭的權力結構、讓體育回歸專業與選手,台灣的運動員才能真正擺脫體制枷鎖,在世界舞台上發光發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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