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洪三雄
真正的天堂,你一定可以罵它是地獄。
真正的地獄,你一定只能誇它是天堂。
—泰戈爾 Rabindranath Tagore
僅管有人質疑這句話是不是泰戈爾說的?但這不重要,因為這句話的道理,在當今的社會十分受用。
「中國」國民黨對付民進黨而「以罷制罷」的罷免連署竟然作弊,捨正途而不為,以致罷免17位綠委竟有高達1,784位死人的「幽靈連署」,被發現而遭移送法辦後,主其事者有的羈押禁見、有的交保、有的無保請回。對「中國」國民黨而言,長年以來選舉舞弊乃司空見慣的平常事,誠如其立委賴士葆所言:「偽造文書有這麼嚴重嗎」?
然而,還活在「過去」的朱立倫,主席面子掛不住了。他隨即發動417包圍地檢署、418包圍台北地院,試圖藉群眾壓迫司法,結果依然無法阻擋其台北市黨部主委被羈押禁見的下場。基於「作賊喊捉賊」的病態心理,他再度號召全國黨員同志,以「走路工、便當和點心」動員超過300輛遊覽車接送,莫名其妙高舉「戰獨裁」的旗幟,於426在凱達格蘭大道大會師,試圖為他所謂的「司法迫害」討公道。


但是,大會從頭到尾沒有為「幽靈連署」的違法行為提出辯護,以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也沒有說明究竟法院裁定「羈押禁見」何處違法?對於有何「司法迫害」?也都避而不談。宛如一場沒有候選人的「造勢大會」,更像是朱立倫、蔣萬安、盧秀燕的「主席競技場」。
朱立倫只是一昧表演「訴諸群眾」的老技倆,從未坦承「中國」國民黨在他的「領導」下,已經丟失「中華民國」的國家主體意識、拋棄「反共救國」的黨魂,而墮落到媚共投共的地步。朱主席反而裝神弄鬼、空口指責賴清德「獨裁」,甚至乩童起乩般高呼「罷免賴總統」!除了口沫,別無一物。實在令人啼笑皆非。
其實,套句朱立倫的口吻:「獨裁不獨裁」不是朱立倫說的算。台灣遭受「中國」國民黨「戒嚴」、「獨裁」荼毒了48年。朱立倫如果不知其詳,就連做個台灣人或人的資格都沒有;如果明知卻硬要曲解獨裁以轉移焦點,則罪加一等更不可赦!

一、 台灣的「獨裁」和「獨裁者」
1949到1987前後38年間,就是「中國」國民黨「獨裁者」蔣中正在台灣實施「戒嚴」的時期。
「中國」國民黨實施「戒嚴」,手中握有「戒嚴三寶」: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1948~1991年,實施43年
《動員戡亂時期懲治叛亂條例》1949~1991年,實施42年
《動員戡亂時期整肅匪諜條例》1950~1991年,實施41年
(一) 《臨時條款》凍結了《中華民國憲法》
1. 大陸選出卻逃到台灣的中央民意代表(立法委員、監察委員、國大代表),「無須」改選而成「終身職」。一直到1992年,台灣人才能選出自己的立法委員。
2. 「總統」連任次數無限制。蔣中正連任五次,於第五任內逝世,總共擔任總統27年(1948~1975)。
(二) 《懲治叛亂條例》
1. 涉犯叛亂罪者,不論身分一律交付「軍事審判」
2. 凡被指觸犯刑法100條內亂罪、103條間諜或通諜罪者,一律判處「唯一死刑」。此即民間當時聞風喪膽的《二條一》,也是「傅崐萁」喜歡往自己臉上貼金的虛假「政治追殺」。
(三) 《整肅匪諜條例》
1.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簡稱「警總」)」是此法的專責「執法單位」,取代中華民國「警察」及國家「安全局」。
2. 警總不需經法定正當審判程序,可以隨意逮捕、定罪下獄、没收財產。「白色恐怖」即法源於此條例,讓全台灣長年籠罩在恐怖的陰影中。
3. 警總以軍事保防之名,對台灣人進行思想控制。大興「文字獄」,對異議人士進行約談、逮捕、刑求,更實施「黑名單」禁止海外台灣人回台灣。
4. 情治單位濫用權力,人民的政治活動因而被限制,言論自由失去保障。為求自保而「告密」者時有所聞,乃經常形成冤案,造成台灣人民之間喪失互信的可悲現象。


以上只是簡單陳述台灣在蔣中正「獨裁」下的「三大惡法」。這個獨裁者就是自稱「蔣」家後代蔣萬安的曾祖父。「中國」國民黨在21世紀的今天,以朱立倫為首的「朱立倫們」居然污辱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是「獨裁」,還說要「戰獨裁」。
試問,朱立倫「戰獨裁」是想要戰獨裁者「蔣中正」?還是刻意掀起「蔣」萬安有「獨裁」祖先的底,以作為黨主席之爭的籌碼?
二、 「獨裁者」在台灣製造的「白色恐怖」
從1949年5月20日台灣省宣佈實施「戒嚴」,直到三大惡法中最後一個《整肅匪諜條例》廢止(1991年6月3日),長達42年間。「中國」國民黨高抬「戒嚴三寶」,假藉公權力無所不用其極迫害台灣同胞,以達剷除異己、鞏固「獨裁」政權的目的。那個恐怖、殘忍的統治情境,就是人人聞之喪膽的「白色恐怖」。
此其間,基本人權、民主、自由、法治都被「獨裁者」視若糞土,被濫捕、濫殺、刑求、害命、奪產之事不勝枚舉。
(一) 1998年6月17日「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成立,15年間補償10,067件冤獄,其中死刑809人,包括:
228事件、澎湖713事件、孫立人部屬郭廷亮案、大力水手(柏楊)案、李敖、雷震案、美麗島事件等。但仍約有1,500名受難者未提出申請。
(二) 蔣中正經手876人「死刑判決」
經查「台灣轉型正義資料庫」,「中國」國民黨前總裁蔣中正介入3,195筆政治案件,其中由其經手而「判決」死刑者高達876人。
此資料庫保持的終審判決8,317筆案件中,因蔣中正介入核定而「改判死刑」者高達259人。


(三) 「美麗島事件」(1979年12月10日)之後,又陸續發生:
1. 林宅滅門血案 1980年2月28日,在美麗島事件被告林義雄家中,60歲母親及7歲雙胞胎均被刺殺身亡、9歲長女身受重傷幸未亡故。此案迄今未破。
2. 陳文成命案 1981年7月2日,美國卡內基美隆大學助理教授陳文成返國,被三名「警總」人員帶走。隔日清晨被發現陳屍在台大研究生圖書館旁。誰殺了陳文成?懸案迄今。
3. 劉江南命案 1984年10月15日,國防部「情報局」主導,指使竹聯幫份子在美國加州,槍殺著書批判蔣經國的華裔作家劉宜良(筆名江南),經美國FBI跨境調查才宣告偵破。
三、 現在,台灣沒有「獨裁」,只有自欺欺人的「戰獨裁」
1949~1975年,蔣中正是台灣的「獨裁」總統。此其間蔣經國一直隨侍在側、助紂為虐,並在1978~1988擔任台灣10年的「獨裁」總統,從中壢事件、橋頭事件、美麗島事件,以及上述三大血案,他都無法推卸責任。諸此造孽的「白色恐怖」,才是「獨裁」的真面目。作為「中國」國民黨主席,應該知之甚詳!
426造勢大會上,朱立倫無厘頭地說要「戰獨裁」。在已然自由、民主、法治的中華民國,他口中的「獨裁」究竟何指?吾人實在不得而知。


不過,我想正告朱立倫:
1. 如果台灣有「獨裁」,朱立倫和朱立倫們哪有集會結社的自由?
2. 如果台灣有「獨裁」,朱立倫們就沒有可以胡言亂語「戰獨裁」的機會!
3. 台灣已經沒有「獨裁」的總統,有的只是民眾滿意度9.2%卻高喊「相信習近平(獨裁者)」的前總統。
4. 「中國」國民黨身為百年大黨,沒有足以感動民意的黨魂和論述,只剩下號召死人「幽靈連署」的能耐,顯然黨主席已經德不配位,眾人有目共睹。
5. 已經染紅的「中國」國民黨,朱主席可行的贖罪方式就是辭職以謝國人,讓位真正「反共」的正藍軍和真正「愛台灣」的生力軍接班,重建一個像樣而有力的反對黨。則國民黨幸甚!中華民國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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