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三雄

洪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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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人,1949年生。 1970年任台大法代會主席,1971年主持《台大法言》,推展台灣第一代學生運動。曾任國票金控董事長。 業餘愛好文物、藝術之研究蒐藏及熱心公益活動,現為紙風車文教基金會、殷海光學術基金會、快樂學習協會董事、雙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專欄】又是場「政治人格崩壞」劇

  文/洪三雄 民進黨創黨黨員、彰化市前市長邱建富,2026年6月9日遞送退黨申請書,並宣布將參選彰化縣長。每逢選舉,類似脫黨參選的戲碼,總會一再重演。 邱建富曾經參加民進黨的彰化縣長初選失利,現在卻不認輸,宣布退出民進黨。雖然參選是每一個人的政治權利,但他既已參加初選,敗選卻又不認帳,這種政治人格當然值得非議。 今年彰化的邱建富與二年前台東劉櫂豪的脫黨參選行徑,在政治脈絡與行為模式上高度相似。兩人都曾是民進黨具代表性的資深政治人物,皆是在黨內初選(或類初選機制)中挫敗或察覺勝算不高後,選擇「不認帳」、並冠冕堂皇退出民進黨,以無黨籍身分參選。 他們的這套政治舉止並非少見,在許多關注政治者的眼中,往往被視為一種「政治誠信的透支」或「政治人格的崩壞」。究竟是否果真如此?值得深思。 邱、劉兩人的政治歷程與退黨參選所引起的爭議,可從以下幾個面向來剖析其相似性與本質: 1. 自願參與初選,卻心懷「雙重標準」 在民主政治的運作中,參加政黨,當然就要服膺黨紀。除非自始表明必定參選縣長的立場而不參加初選,一旦參加初選即代表對該機制的認可。遵守「初選規則、願賭服輸」,正是維持政黨政治穩定運作的基礎,也是個人人品之所繫。 (1) 邱建富身為近40年黨齡的民進黨創黨黨員、代表民進黨當選兩屆彰化市長、兩屆縣黨部主委。他吃盡黨的好處,卻在黨內「類初選」機制(立委陳素月勝出)落敗後,於6月宣布退黨,並以「無黨籍」身分參選彰化縣長。此舉難免被黨內、外批評為「輸不起」與「背骨」。 (2)劉櫂豪曾代表民進黨連任三屆台東縣立委,在2023年的立委黨內初選敗給對手賴坤成後,他不承認初選失利,同樣選擇退出民進黨而以「無黨籍」參選。 過去他贏得立委初選時對民進黨的規則並無異議,其他參加初選者也都認了。但最近一次落敗後,他卻質疑初選機制的瑕疵,進而脫黨競選。立委競選結果,民進黨賴坤成23,420票,劉櫂豪得18,744票,國民黨黃建賓25,778票,劉氏硬是拖垮民進黨在台東縣一席立委席次。當時引發了「背骨參選」與「缺乏民主素養」的非議,自是理所當然。 2. 退黨理由的「自我合理化」 邱、劉兩人在脫黨時,均將個人的政治抉擇,包裝美化成對政黨體制或大環境的不滿,而非自己對初選失敗的「堵爛」,試圖合理化自己「不服輸」而出走的「正當性」: (1)邱建富退黨時痛批「民進黨只剩下派系利益、失去創黨精神」、「當一個政黨開始只剩下派系利益,而忘記人民需求時,就會離人民越來越遠」。他避談自己「願賭不服輸」,也沒有承認他口中黨的缺失,豈不正是在他任內積累而成? (2)劉櫂豪在退黨與後續評估參選時,絕口不提他曾包辦過三屆立委,卻批評藍、綠兩黨政治長期被「家族」壟斷,強調要給選民「第三種選擇」。一個「壟斷」過三屆立委12年的人,卻回頭批判自己的黨「被壟斷」,實在可笑! 他們就差沒有自我標榜:是維護政治清流的殉道者。然而,他們的這些論述在選民與政黨支持者眼中,往往被解讀為「賭壞跤、不認輸」(台語)、「不願接受初選結果」的搪塞(虎爛)之詞」。 3. 對政黨版圖的衝擊與後續影響 這種類似「政治人格崩壞」的言行,對他們個人與整體政黨都會造成深遠影響: (1) 分裂危機:邱、劉兩人作為盤據地方部分實力的政治人物,脫黨參選多少都會瓜分泛綠陣營的票源,當然也都會直接衝擊民進黨在當地的選情布局,甚至可能保送藍營或第三勢力當選。劉櫂豪造成台東縣立委版圖綠地變色的悲劇,正是如此。然而迄今不見他有任何愧色! (2) 個人政治生命的考驗:當政治人物撕毀了政黨體制的契約精神,也不惜挑戰政治誠信時,雖然或能憑藉在地資源勉強維持其殘兵游勇的基本盤,但也同時喪失了政黨政治運作下的誠信、人和基礎。長期來看,往往會面臨政治信用破產、人際關係蒙羞、甚至逐漸被邊緣化的下場。 即便劉櫂豪敗選之後,僥倖獲得小英基金會的政治庇護,甚至還揚言要參選本屆台東縣長,但已無法令人如同往昔正眼相待了。 總結來說,邱建富與劉櫂豪的政治玩法,在核心本質上是一致的,無非就是將個人的政治利益與參選慾望,置於政黨倫理與民主機制之上。他們不是「捨我其誰」的光明磊落,而是非常霸道的「非我莫屬」! 這種有我無他、唯我獨尊、私利為先的政客,「初選時是遊戲規則的創造者或參與者,落敗後卻是規則的破壞者及詛咒者」。 他們兩人在政壇上不分是非的政治操弄,於重視道德與誠信的選民心中,確實會被嚴厲檢視,並被非議為善於上演「政治人格崩壞」的狠角色,差別只是一個活在過去,另一個囂張在現在!

【專欄】「蔣」萬安?還是「章」萬安?

  文/洪三雄 最近「台灣國」理事長陳峻涵表達有意參選2026年台北市長。他的唯一政見就是「要求蔣萬安驗DNA」。 他形容「蔣萬安」的身世爭議,有如當代版「狸貓換太子」。因此要求透過DNA檢測,以釐清是否為「蔣」家後代的真相。 此一主張立刻引起正、反各方的反應和爭論。 如果「章」萬安的父親「章」孝嚴不改姓「蔣」,「章孝嚴」的父親就不是曾任總統的「蔣經國」,當然不會引人關注。他家要姓什麼?找誰當父親?套句俗話:「管他媽媽嫁給誰?」 認祖歸宗雖是人情之常,毋勞外人置喙。不過,如果「章」萬安改姓「蔣」,被認為套取「蔣」家政治紅利、而致有盜名欺世的疑慮時,章萬安的「蔣」、「不蔣」,就值得大家思辨一、二。 一、 「章」孝嚴認祖歸宗的依據,並非DNA 2002年章萬安的父親章孝嚴開始推動「認祖歸宗」。 章孝嚴的身分證,「父」欄原為舅父「章浩若」,「母」欄為舅媽「紀琛」。 他以蔣經國愛將王昇及舅父的一紙「書面」文件,就「證明」蔣經國有「撫養事實」,直接透過「內政部函示」而非「法院認領之訴」,便宜行事處理了「生父認領」的行政手續。2002年12月12日更改身分證父欄為「蔣經國」、母欄為「章亞若」。 2003年章孝嚴才赴美取得「紀琛」的頭髮進行DNA檢測,證明兩人無血緣關係,以此作為「事後」的補強證明。其時已是章孝嚴「母」欄改為「章亞若」之後,此先上車後補票之舉,絕對是特權階級才有的待遇。果真「特權」可以選擇自己的父母? 簡單講,章孝嚴並不是憑DNA變更父母欄,而是靠「行政便宜登記」認領在先,再用NDA來掃除與「紀琛」血緣的爭議在後。不過,這份DNA根本沒有證明:「章孝嚴的母親是章亞若」。 在「行政」流程上,外行人看起來好像「合法」,但在科學證據和法律程序正義上,卻是永遠無法彌補的「黑洞」,也是法學上所謂「脫法行為」的真實樣本。 二、 蔣萬安說:「即使改姓,也沒有依賴蔣家光環」 蔣經國1988年1月13日逝世。當時章孝嚴家並未列於官方家屬名單。他雖未公開主張改姓歸宗,但已暗中透過王昇將軍製造氣氛並尋求認同。 直到2000年,章孝嚴才開始進行一連串披著法律外衣的「特殊行政」手續認祖歸宗,這是一般老百姓望塵莫及的「特權」。 章孝嚴2002年12月12日就透過內政部為他舖陳的特別行政手續,將身份證上的父、母欄更改為「蔣經國」、「章亞若」,但並未同時改姓。 2004年12月,蔣萬良女士辭世。章孝嚴2005年3月2日在大安戶政事務所將姓氏由「章」改為「蔣」。其子「章萬安」也同時改姓「蔣」,「蔣萬安」於焉誔生。 章萬安1978年生。2005年改姓「蔣」的時候,已是27歲的成年人。成年人改姓,必須本人或授權代理人為之。因此,章萬安改姓「蔣」是自願、自為的選擇。 改姓後的「蔣」萬安表示:「改姓並沒有幫上他什麼忙。他的立委身分,是民眾一張一張選票換來的」。他更強調:「即使改姓,也是靠自己努力,而非依賴蔣家光環」。蔣家在國民黨內不可小覷的助力,竟被他吃乾抹淨。 三、 「章孝慈」對於「改姓蔣、認祖歸宗」的不同見解 章孝嚴的孿生弟弟章孝慈於1996年2月24日過世。生前他是東吳大學校長,對於章孝嚴「認祖歸宗」與「改姓」的企圖,存在相當的異見: (一) 章孝慈對政治名位淡泊,與積極從政、追求政治光環的章孝嚴不同。他認為維持「章」姓,是對母親最好的紀念。 (二) 根據1994年周玉蒄的訪談紀錄,章孝慈在了解228事件及蔣家對台灣的歷史影響之後,認為蔣家對台灣有所虧欠。他因而更傾向遠離蔣家的政治光環,甚至主張「蔣家的後代,應淡出政壇」。 (三) 章孝慈在1992年起,即率先在東吳大學舉辦「228追思音樂會」。他甚至表示:「希望推動人權法學教育與對228受難家屬的關懷,來為家族『贖罪』或尋求社會和解。」 (四) 根據1997年9月7日《新新聞》的章孝嚴專訪,他表示和章孝慈曾討論過: 1. 認祖歸宗這件事,並不具備急迫性。 2. 未來辦理『認祖歸宗』(在身分證父母欄更正生父母)仍應維持姓「章」。 3. 孝慈已經過世,「現在我尤其不可能改姓『蔣』」。「孝慈已經過世了,一對孿生兄弟,他躺在地底下叫做章孝慈,我如果改姓『蔣』,這算什麼?」 (五) 不支持兄長章孝嚴單方面改姓「蔣」。直到今天,章孝慈的後代章孝菊,仍遵從其父遺願維持姓「章」,並表示不認為自己是蔣家。 四、 「章孝嚴」雙胞始真的是蔣經國的後代? (一) 蔣經國親自否認章孝嚴雙胞胎是他的骨肉。 蔣經國1954年10月30日日記,記載原文如下: 「王經春為人忠厚,生性樸素,為一最難得之幹部,他在生時曾與章姓女相識,未婚而生孿子。當在桂林生產時,余代為找醫院及醫生,並由余作保人,為念亡友之情,對此二子,余曾負責照顧之。」 蔣經國否認章孝嚴兄弟是他的親骨肉,昭然若揭。 (二) 2012年9月「時報出版」發行黃清龍著《門裡還是門外》一書揭露,章亞若在與蔣經國交往前,曾是黃埔將領郭禮伯的小妾。 2022年「白象文化」發行第二版、郭貽熹著作《我的父親郭禮伯》第64頁,詳細記載1941年7月的一段關鍵對話。當時郭禮伯從重慶回到贛州,章亞若當面告知他自己懷孕了: 郭禮伯:「孩子是誰的?」 章亞若回答:「還有誰的?當然是你的!」 事實上,郭禮伯有「早於蔣經國」和章亞若發展7年的「戀情」。根據時間推算,他認為章亞若應是在1941年5月初他從重慶回來(贛州)的日子懷孕。 郭禮伯乃向章亞若獻策,認為「孩子姓『蔣』比姓『郭』好」,對孩子的幸福與身份更有保障。 根據《我的父親郭禮伯》的描述,章孝嚴雙胞胎的生父,極可能是郭禮伯,而所謂「蔣家後代」的身分,則是一場為了保護孩子未來而精心設計的「政治局」。 五、 結論 也許這是一幕羅生門。但是: (一) 根據上述章孝嚴一家改姓『蔣』的前後史實,至少吾人即可觀察到,同樣『章』家後代,孝嚴與孝慈二家卻有天淵之別的人格特質和政治節操。 (二) 郭禮伯兒子郭貽熹現在台灣。他或許願意與蔣萬安一起檢驗DNA,至少可以協助澄清「郭禮伯是否章孝嚴之父」的疑慮,而且更能避免錯誤的歷史,被政治野心者惡用或掩蓋。

1970年代的烽火杜鵑城—臺大學運的回顧(完結)

  1970年代的烽火杜鵑城—臺大學運的回顧(完結) 洪三雄 陳玲玉   1972年6月20日,台大舉行57學年次(1968年入學)學生的畢業典禮,洪三雄是畢業生之一,隨即告別《台大法言》。陳玲玉也將升上法律系四年級,即將卸任法代會主席。 雖然驪歌已遠、鳯凰花紅將謝,台大生活管理組卻在8月10日公告:「洪三雄記大過一次;陳玲玉記小過一次」,理由均為「用《台大法言》攻擊學校」。 我倆主持的台大法代會及《台大法言》,以及在杜鵑花城燃起的學運烽火,在懲罰聲中,總算劃下休止符。 一、揮別《台大法言》 1972年6月19日,法三雄擔任《台大法言》社長的最後一期(第23期)出刊,卓垚龍擔任主編。(圖66) 圖66 1972/6/19《台大法言》第23期 法代會贈送每一位畢業同學大理石文鎮一方,上書: 民主科學是復興國家不二法門 願我們實現此一理想  言論自由為促成進步必須手段 望大家莫忘這句名言 當期社論題為〈滌舊染之污、開新生之路〉,勉勵大家共同為「保民主、爭自由、尊人權、養正氣」的理想攜手邁進,並以「我們確信,只要台大不亡,《台大法言》的象徵永遠不滅」作為結語。 二、台大法代會主席改選軼事 新學期伊始,陳玲玉於1972年10月16日發行任內最後一期《台大法言》第24期,社論以〈我們的話〉為題,明言「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領風騷一二年」、「是該交出棒子的時候了」。(圖67) 圖67 1972/10/16《台大法言》第24期 1972年10月底,法代會主席改選,商學系三年級卓垚龍以26票高票當選。他一直在法代會及《台大法言》奉獻心力,為大家有目共睹。但他因擔任《台大法言》主編,與洪三雄、陳玲玉同被校方以「用《台大法言》攻擊學校」而遭記過處分,訓導處乃以此為籍口,不承認他當選法代會主席的資格。 法學院訓導處因而要求法代會再度於11月3日召開學生代表會議,重選法代會主席。但是,在一片不滿聲中,僅有四名班代表出席,其餘皆以「拒絕出席」抵制,會議無法開始。 後來,經過教官們大肆動員催駕,拜託班代表出席,才勉強召開會議進行選舉。結果,法律系三年級的黃正安以「8票」當選61年度法代會主席。11月27日《台大法言》復刊,經濟三瞿宛文擔任社長。 三、俞寬賜班師回朝vs. 馮滬祥「職業學生事件」 1972年10月6日《大學新聞》報導,訓導長俞寛賜結束出國考察歸來「復行視事」。原總教官兼代理訓導長張德溥解任,新任總教官由王承萃接職。 12月4日及11日,《大學論壇》前後舉辦二次「民族主義座談會」,爆發了所謂「職業學生馮滬祥」事件(圖68): 圖68 1972/12/11《大學新聞》第二版記錄〈民族主義座談會〉 《大學論壇》社舉辦第一次「民族主義座談會」,參加人士:陳裕清、韋政通、許信良、王文興、陳鼓應ゝ王曉波。 學生馮滬祥在該座談會中發言,指稱陳鼓應「専門攻撃政府的黑暗面」,並暗示他有「為匪宣傳」之嫌。 陳鼓應老師答以:「大家都知道你是職業學生,有意見向你上級報告就好了。」學生錢永祥也回以:「對於職業學生所講的話,我們不要聽。」 一個座談會中,師生之間的相互口角,閻振興身為台灣最高學府的校長,竟有以下大動作(詳台大哲學系事件調查小組1995.5.28《台大哲學系事件調查報告》,圖69): 圖69 1995/5/28《台大哲學系事件調查報告》 12月11日,訓導處正式行文,要求陳鼓應(老師)就所謂「職業學生」作合理說明。12月12日訓導處去函要求錢永祥解釋:為何呼應陳鼓應所謂「職業學生」。 12月21日訓導處行文文學院哲學系代主任趙天儀,「要求解除陳鼓應之導師職務」,但遭趙天儀拒絕。 1973年1月5日,哲學系代主任趙天儀不滿校方「未經合法程序」,「僅以錢永祥(學生)指責馮滬祥(學生)為職業學生,而加以記大過處分」,行文向訓導處抗議。 1月9日,俞寛賜訓導長為錢永祥記大過一事,重開懲戒委員會。俞寛賜當場表示:「奉上峰的命令,堅持要嚴懲『毀謗』馮滬祥的人」。 2月12日~17日,錢永祥、陳鼓應、王曉波先後遭警備總部「約談」。閻振興告訴趙天儀:「陳鼓應和王曉波被傳訊,是由於『職業學生』問題的處理,使有關方面不滿意所致」。 「職業學生」馮滬祥「政治力量」之大,足以讓訓導長俞寬賜隨之起舞,正是教育界悲慘的真實寫照。爾後的「台大哲學系事件」(1972年12月~1975年6月),如果是一場「血腥山雨」,此時的「職業學生事件」就是早到的「滿樓妖風」(圖70)。 圖70 1979年8月趙天儀編著《台大哲學系事件真相》乙書 四、折戟沉沙—總教官張德溥將軍 1970年1月,張德溥將軍在蔣經國副院長八次徵詢之後,臨危受命就任台大總教官兼副訓導長。 1971年4月,杜鵑花城爆發了保衛釣魚台運動,接着展開了戰後新生代崛起的民主運動,包括爭取言論自由、政治民主,要求學生代表會主席普選、學生參與校務,甚至提出「中央民意代表全面改選」的主張。《台大法言》屢屢突破言論管制,帶動台大輿論風潮,並與校外《大學雜誌》相互呼應,形成革新內政的社會熱浪。 當時國民黨政府採取高壓統治,「白色恐怖」隨時可以發生。以法代會為首的台大學生民主抗爭熱火,卻能燃遍杜鵑花城。當時擔任管理台大學生之責並與學生溝通協調的,就是代理訓導長的總教官張德溥將軍。(圖71) 圖71 2002年洪三雄和陳玲玉於張德溥聖荷西的住所合影 (一) 台大學運民主火苗的守護者 張總教官具有開明的思想與幹練的才能,雖然身處主客觀條件諸多侷限的環境,但他以理解與同情的態度面對學生的不滿,直接或間接回應學生的要求。在情治單位虎視眈眈之下,他甚至阻擋了警總約談、逮捕學生的行動。學運領袖王曉波和洪三雄免於被警總逮捕,都因為有張總教官的暗中保護。 若說1971~1972那兩年台大學生的民主熱潮,是台灣戰後新生代民主運動的火苗,那麼張總教官對此一民主火苗之呵護,可說功不可没。 雖然台大的自由學風因他的護衛而未被摧毀,但他卻因此得罪權傾一時的情治系統,被指責為自由主義派。國民黨中央甚至傳出,「張德溥是抱著汽油桶去救火」的責難。他核准法代會在校總區體育館舉辦「中央民意代表應否全面改選辯論會」,吸引二千多位師生與會。此舉被黨政高層誣指為「將終身職中央民意代表,推到台大體育館接受公審」。 1972年他離開台大回任軍職,以少將佔中將缺,但一直無法升任,以致壯志未酬而提早解甲歸田,移居美國加州聖荷西,2004年8月16日辭世。 王曉波在2004年9月號《亞洲週刊》,以〈台大總教官保護學生力拒特務〉為題撰文悼念。他說:「當年參與台大保釣運動的青年都知道,如果不是張德溥總教官,台灣學術界最大醜聞『台大哲學系事件』就可能提早二年發生!就不可能有以台大為首的島內學生保釣運動了!也不可能有保釣一代的戰後台灣愛國主義的崛起」(圖72)。 圖72 2004/9/5《亞洲週刊》刊登王曉波紀念張德溥專文 當年以極大熱情參與台大保釣運動的哲學系學生錢永祥,也於2004年8月31日在《聯合報》為文回憶張總教官:「他要管住我們,我們則要反抗他的權威。立場是對立的,但是相互對待之道,則似乎不離尊重和寬諒」。「他與我以對立的角色相識,結果卻令我對他維持一份感念與尊敬,直到今天」(圖73)。 圖73 2004/8/31《聯合報》刊登錢永祥紀念張德溥專文 (二) 張德溥將軍留給台大的紀念 1. 為協助平反「台大哲學系事件」而盡了心力 1993年10月23日,陳維昭校長主持的台大校務會議通過成立「台大哲學系事件」調查小組,著手調查曾經解聘13位哲學系老師的「哲學系事件」。 張將軍對於「哲學系事件」要角馮滬祥,有相當的接觸與瞭解。他以口述讓洪三雄錄音、翻譯成文字稿。洪三雄並於11月8日從美國將上述錄音帶及文稿,連同《烽火杜鵑城—七O年代台大學生運動》乙書,寄給調查小組召集人楊維哲教授參考。 此一污辱台大學術獨立的不幸事件,最終獲得平反。在《台大哲學系事件調查報告》及附件中,提及張德溥錄音帶、洪三雄來函,並將《烽火杜鵑城》列為參考資料(圖74)。 圖74-1 洪三雄從美國寄資料給楊維哲教授之信函 圖74-2 洪三雄從美國寄資料給楊維哲教授之郵局收據 2. 回憶錄《折戟沉沙》發表二篇在《傳記文學》(2001.12/2002.1) 張將軍口述、洪三雄錄音並執筆的張將軍回憶錄《折戟沉沙》共有八章,其中二章張將軍擔任台大總教官的回憶節錄,先行發表在《傳記文學》第475、476期(2001.12~2002.1)。從他受蔣經國徵召,意氣風發到台大,以迄含著英雄淚揮別杜鵑花城的點點滴滴,盡在其中。此文不僅為1970年代的台大學運烽火留下見證,更足以讓每一個台大人深自省思,而得以辨忠奸、識真假、明善惡!(圖75) 圖75 2001年12月《傳記文學》第475期及2002年1月《傳記文學》第476期 五、結語—歷史是不會說謊的 自從1945年中國國民黨受託接管台灣,以迄1970年初,台灣可說是在威權統治下的壓抑時期。1970前後幾年的台大學生運動,為25年來籠罩台灣的「白色恐怖」,在杜鵑花城開啟了些微而短暫的門縫。雖然只是微光乍現,但是,言論自由、政治民主、國會全面改選的呼聲,卻從此一直在台灣島內回盪,未曾終止。 1970年至1987年間,「黨外運動」與社會抗爭接續蓬勃發展,陰影瀰漫台灣長達38年的戒嚴終告解嚴。迄至1990年,大規模的學生運動「野百合」,終於促成1992年國會全面改選、1996年總統直選。幾代人無以計數的血汗和淚水,終於讓台灣成為自由、民主的國度。 今天,我們之所以回顧1970年代初期台大學運的歷史,就是希望:在不會說謊的歷史面前,前事不忘、後事之師。謹此與台大師生共勉之。(圖76) 圖76 完整紀述七0年代台大學生運動的《烽火杜鵑城》  

1970年代的烽火杜鵑城 —臺大學運的回顧(六)

  1970年代的烽火杜鵑城 —臺大學運的回顧(六) 洪三雄 陳玲玉 十二、《臺大法言》—學生輿論的火花 洪三雄擔任法代會主席之後,《臺大法言》自1971年6月5日第8期起,一改過去專為「聯絡感情」而發行,開始以闡揚真理、討論政事、揭發事實、報導學校行政及反映同學意見為主要內容。 1971年7月21日「臺大法言社」成立後,第9期起(圖53-1、圖53-2),更具體關注民主、自由、人權及法治的時代議題。 圖53-1 《臺大法言》第九期頭版 圖53-2 臺大法言社幹部 (一) 政治理念的傳播 配合法代會舉辦「言論自由在臺大」及「民主生活在臺大」座談會、「中央民意代表應否全面改選辯論會」、「一個小市民的心聲演講會」一連串的活動,《臺大法言》在相關活動報導、理論宣揚及批判各方面,都竭盡所能、善盡言責。 相繼以社論《全面改選中央民意代表》及《重申全面改選中央民意代表》,為臺大首開碰觸禁忌的政治主張(圖54-1、圖54-2)。洪三雄同時在《大學新聞》60 年 12 月 6 日第 357 期,及《大學雜誌》1972 年元月份第 49 期,具名發表〈支持全面改選中央民意代表之我見〉。 圖54-1 1971/11/15《臺大法言》第14期社論 圖54-2 1971/12/13《臺大法言》第16期社論 許信良在2025年11月出版的《天命/ 臺灣民主運動者許信良的一生見證》書中說:「『言論自由在臺大』及『中央民意代表應否全面改選』這兩場臺大學生活動的影響,透過《大學雜誌》對發言記錄的逐字報導,不僅外溢到整個臺灣社會的知識和社會菁英,更遠渡重洋傳遍海外的中華民國留學生」。 先後以兩篇社論《我們的命運》和《再談「我們的命運」》,主張臺灣的前途應由台灣全體人民決定。強調:「任何臺灣未來的命運,均不得違反臺灣同胞的自由意志」(圖55-1、圖55-2)。此乃繼1964年彭明敏等人提出《臺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五年後,首次出現的呼應。 圖55-1 1972/3/6《臺大法言》第17期社論 圖55-2 1972/3/20《臺大法言》第18期社論 直到1970年代,為「反攻大陸」、「解救同胞」而「動員戡亂」、「戒嚴」已長達20多年。政府不應再存幻想,而應務實地革新政治、勵行民主法治。「建國優先於反攻」,乃成為隱藏於民心的思潮。面對憲政脫軌,民主、自由與法治淪為空談,《臺大法言》的專欄乃因而接續推出洪三雄撰寫的〈政治革新的精義〉、〈建國優先論〉與〈民主至上說〉。 (二) 校內、外社團及民主人士的互動 1. 串聯臺大學生社團 《大學新聞》、《大學論壇》、《臺大青年》、《代聯會訊》、《醫訊》、《文訊》等刊物,當時都與《臺大法言》相互聲援、彼此支持。在國民黨主政下的臺大校園輿論,唯有《畢聯會訊》獨唱「効忠領袖」、擁護政府的老調! 2. 與《大學雜誌》結盟,並向知名社會人士請益: 臺大法代會舉辦各項政治性議題的活動時,《大學雜誌》的張俊宏、許信良、陳鼓應、張紹文、包奕洪、孟祥柯等精英經常出席參與。而且,《大學雜誌》都將全程錄音稿,以文字在當期的雜誌上發表;也一再配合法代會提出的議題,刊登相關評論文章,形成校內外一股輿論洪流。 學界的胡佛、李聲庭、韋政通、陳少廷、陳鼓應、楊國樞和政界的陶百川、康寧祥、郭雨新、許信良、張俊宏等諸位長輩,都藉由《臺大法言》和我們保持良好的互動。 倍感欣慰的是,《臺大法言》曾經被《聯合報》譽為「臺大刊物中最具影響力」。時任《聯合報》總主筆楊選堂(筆名楊子),致函洪三雄寫道: 「書生報國是你們和我的共同意向,我擁有比你們更有力的大眾傳播工具,但是我走的路比你們迂迴。我希望這是手段的差別,而無異於目標與方向」。 (三) 《臺大法言》遭遇的波折 1. 開天窗 1971年9月20日《臺大法言》第10期,因校方不同意刊登一篇旅美校友胡卜凱的文章〈知識份子的責任〉,我們就在第三版「開天窗」,並標明「本文奉『上級』命令禁刊」,以示對「輿論中間剝削階級」的抗議。 2. 一期二個版本 1971年10月4日《臺大法言》第11期,第4版洪三雄撰寫題為〈便民接見,施惠乎〉乙文,批評政府行政的施惠心態。當期出版後,校方因該文到法代會辦公室強行查禁,要求拆版重印,重印費用由學校支付。這一期《臺大法言》因此有二個版本。 3. 處分「《臺大法言》停刊一個月」、陳玲玉、洪三雄各「申誡」一次(圖56) 圖56 處分公告 1972年4月28日,法學院訓導分處轉「訓導長通知」:《臺大法言》自5月1日起至5月21日止,應予以「停刊一個月」。緣以訓導處不滿《臺大法言》第19期報導「學生意見不被重視,活動計劃時遭刪除」、第20期報導「訓導人員猛踢皮球,高談革新欲語還休」。 訓導處見笑轉生氣之餘,《臺大法言》被處停刊二期。同時,發行人及社長亦被申誡處分。 4. 「懲處公告」風波 通常學校的獎懲公布,都是以簡單的油印紙張,貼在學校公告欄而已。但是,原訂1972年5月1日出刊的《大學新聞》第367期,當編輯部同學在印刷廠排版時,突然接到訓導處的緊急通知,要求改版,以排入〈訓導處對《臺大法言》處理之公告〉,說明訓導處為何懲處《臺大法言》負責人。(圖57) 圖57 1972/5/1《大學新聞》第367期 此乃臺大空前絕後之舉。《大學新聞》的同學深感不平之餘,在付印前趁機打印一份,立即送到陳玲玉家。 我倆乃聯袂前往溫州街韓忠謨院長的宿舍,報告上情,並請求韓院長知會訓導長:在下一期《大學新聞》,以同一版面、同樣篇幅刊登《臺大法言》的澄清啟事。 韓院長聽完輕輕地說:「我也當過訓導長,也懲處過學生。事情不是這樣處理的」。 他在我倆面前,打了一通電話給時任訓導長張德溥,訓導長因而同意撤回所謂的〈訓導處對《臺大法言》處理之公告〉。 猶記當晚告辭時,韓院長送我倆到門口,他以慈祥的江蘇口音說:「你們的記過,是榮耀」、「這是一個苦難的時代,凡事不必過分計較」。 5. 訓導處的「致歉通知」 訓導處聽從訓導長「撤回公告」之指示,隨即通知《大學新聞》撤回「處理公告」。但報紙改版重印,需要耽誤二天的時間,來不及按時分發給全校同學。大新社因而堅持校方道歉,訓導處課外活動組不得已發出一份「特此致歉通知」給大新社。 當5月1日(星期一)全校班代表按時到達大新社欲領取《大學新聞》時,赫然發現大新社門口貼出的公告:「本期大新因訓導處要求延至星期三出刊,請各位同學諒察」,並附上訓導處「特此致歉通知」乙文。(圖58) 圖58 大學新聞社公告與訓導處致歉函 6. 訓導處介入《大學新聞》社長改選,引發論戰 1972年6月5日《臺大法言》第22期第1版,以〈採信不實之文書,課外指導組失當/大新社員提出抗議〉為題,指出課外指導組藉口收到同學的「抗議文書」,率爾阻止大新社召開社員大會,意圖改變「楊庸一當選社長」的改選結果。但經查核「抗議文書」中之簽名,確有僞造者,可見課外指導組未察實情,顯有過失,《臺大法言》因而據以作出相關報導。 未料課外指導組欲作強辯,於同年6月12日在《大學新聞》刊登聲明,指稱《臺大法言》報導不實云云,《臺大法言》立即於6月19日《大學新聞》以同版面刊登啟事,駁斥課外指導組「有不當之處,卻自認其無不當,此乃最大不當」。雙方隔空交火,成為臺大奇事!(圖59) 圖59 課外指導組與臺大法言社聲明 「抗議書」確實有嚴重瑕疵,校方卻仍拒不承認大新社已完成的社長改選。大新社只好重新社員登記,再行改選社長,結果楊庸一衆望所歸仍然當選《大學新聞》社社長,課外指導組只好噤聲! (四) 《臺大法言》的臨別受勳/對洪三雄及陳玲玉記過 1971年6月19日,《臺大法言》發行該學年最後一期。韓忠謨院長應法代會主席陳玲玉之請,特地以毛筆書寫:「學然後知不足,教然後知困,知不足然後能自反,知困然後能自強」,送給應屆畢業生留念。(圖60) 圖60 韓忠謨院長題字留念 暑假期間,訓導處羅織「『臺大法言』復刊後違犯校規及不當言論」,由臺大文評會提案,以「公然侮辱學校」擬對發行人陳玲玉及社長洪三雄各記過乙次; 另以「所有稿件均未送審」、「公然詆訾中國固有道德之『忠』及『絕對擁護政府』、詆毀學校」等由,擬對發行人陳玲玉、社長洪三雄各記大過乙次,主編卓垚龍記過一次」。(圖61) 圖61 違紀懲處摘要 臺大懲戒委員會第156次會議並未通知當事人出席答辯,在被處分人缺席下的審議結果為: 「洪三雄記大過乙次,陳玲玉、卓垚龍各記小過乙次」 儘管洪三雄已經於1971年6月下旬畢業,仍收到訓導處生活管理組8月10日寄出給家長的「獎懲記錄表」一份,以「用《臺大法言》攻擊學校」為由,記大過一次。陳玲玉的家長也接到相同理由的(記錄表),記(小)過一次。 校方並於8月18日(暑假期間)悄悄地在佈告欄貼出〈臺大訓導處之處分公告〉,對《臺大法言》一年來的艱辛與努力作出最後贈勳: 臺大訓導處之處分公告 一、查本校學生刊物文稿評閱委員會以六月十九日出版之「臺大法言」廿三期所有應送評閱之稿件全部未遵照規定送校評閱並刊登不當之文詞,送請給予該社負責人洪三雄等三名各記大過處分一案,經提學生懲戒委員會第156次會議決議:「依據本校文稿評閱辦法第六條曁第八條之規定『臺大法言』發行人陳玲玉(法三)主編卓垚龍(商學二)等二名各予記過一次之處分,社長洪三雄(法四)予以記大過一次之處分」 二、特此公告 61年8月18日 (五)  韓院長對陳玲玉「記功」以彌平「記過」的厚愛 1973年6月6日,陳玲玉大四畢業典禮的幾天前,臺大公佈欄突然張貼「62年6月6日校訓字第3940號」公告,內容為:「陳玲玉年來促進師生感情、倡導學生優良風氣方面頗為努力,記功一次」。 顯然韓院長對學生愛護之深切、用心之良苦,令人衷心感念。 (六)  國大代表朱文伯、大法官林紀東對《台大法言》的鼓勵(圖62)   圖62 1974/1/20與1975/1/20《宇宙》月刊 1974年1月20日出版的《宇宙》月刊,登載時任國大代表朱文伯(1904~1985)題為〈值得贊揚的《臺大法言》〉乙文,或可作為《臺大法言》的旁觀者評論。其全文大意略為: 《臺大法言》能言、敢言、語之有物、深感欣悅。後生可畏,焉知來者之不如今也? 說老實話是愛國知識份子應守的「格」;不說老實話就是「失格」。不能曲意迎合別人的「格」而喪失自己的「格」…。現在看到《臺大法言》有說老實話的文字,志同道合,特別感到高興。 行政法老師林紀東大法官,也特別手書慰勉信: 「青年此時此地愛國憂時之言論,進步改革之要求,應屬人同此心,更為青年心理之當然表現,方鼓勵輔導之不暇」。 (七) 《知識人的出路》為《臺大法言》留存歷史(圖63) 圖63 《知識人的出路》 1973年,洪三雄畢業後在當「大頭兵」之際,利用空檔將1970~1972年間《臺大法言》發表過較具代表性的文章集結成冊,於1973年5月18日委請彰化的新生出版社出版。書名為《知識人的出路》。老戰友哲學系的才子孫慶餘為本書設計封面。 此書固然是為《臺大法言》留存歷史,更在紀念一起費過心思、勞過體力、無私奉獻、受過壓抑甚至懲戒的朋友們。 《大學雜誌》社長陳少廷為本書作序,寫道(圖64): 圖64 《大學雜誌》社長陳少廷 《臺大法言》是臺大輿論的重鎮,他們以「保民主、爭自由、尊人權、養正氣」的立場,「對學校開刀,向社會道軍」。不但在臺大造成有史以來空前的高潮,也廣泛地受到社會各界的重視,因而也對社會及政治發生了影響力」 《臺大法言》就是這一代大學生覺醒的標誌。……他們走出知識的大門,走向廣大的社會,把他們純真的知識化成道德的力量,來點燃「社會的良心」,照亮「社會的公意」。他們是真理的使徒,勇敢地背起了「知識人的十字架」。 《臺大法言》的格言是: 「民主科學是復興國家不二法門 願我們實現此一理想言論自由為促成進步必須手段 望大家莫忘這句名言」 這本書是這副對聯的見證,也是邁向此一理想的里程碑。 監察委員陶百川(1903~2002),1977年因監察權不彰而主動辭去職務。他在收到《知識人的出路》乙書之後,致函洪三雄,表示殊感盛意:「大作素所『愛讀』,現得窺其全貎矣!」 此書出版後不到二個月,1973年7月18日就遭到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62.7.12莊激字第5004號函」查禁。其主旨略為:「查該書核已違反『台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依規定予以查禁」。(圖65) 圖65 警總與彰化縣政府查禁公文 彰化縣政府也據以發出「查禁處分書」(62.7.19彰府袐件字第63943號),要求出版社於文到一週內「自動將現有書以及各地托售者收回,列冊併送本府查辦」。 按,《知識人的出路》中的文章,全部都在《臺大法言》公開發表過,卻遭受到「查禁」處分,對於標榜自由、民主、法治的國家,誠屬一大諷刺! 國民黨《時事周報》1973年8月3日出版第26卷第6期,公布「查禁書刊一批」,有中英文本《教父》、《中國哲學史》、《隋唐史》、《史記研究論文集》及《知識人的出路》。一個星期就有五本書被「查禁」。臺灣1970年代的言論、出版自由遭受浮濫鉗制,由此可見一斑。《知識人的出路》一書除為紀念《臺大法言》之外,也為這段歷史做了活生生的見證。

1970年代的烽火杜鵑城—臺大學運的回顧(五)

  1970年代的烽火杜鵑城—臺大學運的回顧(五) 洪三雄 陳玲玉 十一、「一個小市民的心聲」演講會 1970年代之初,相繼發生釣魚臺事件、退出聯合國、尼克森訪問中國及「上海公報」等衝擊,在在激盪著國人思變圖存之心。 大學校園内的學生活動和輿論,一再突破禁忌,聲討校務、批判時局、鼓吹民主。校外《大學雜誌》則同情、支持開放「學生運動」。 1972年春,終於引發國民黨利用機關報《中央日報》,六天連載長達二萬字鉅作〈一個小市民的心聲〉(圖42),對臺大學運發動惨烈的圍剿、打壓,形同公然的意識形態鬥爭。 圖42:1972/4/4《中央日報》開始刊載〈一個小市民的心聲〉 (一) 緣起 1972年1月20日《大學雜誌》,刊登了陳鼓應教授題為〈開放學生運動〉的文章。 此文是陳鼓應出席臺大法代會主辦「民主生活在臺大」座談會的發言紀錄。他建議臺大在校園内開闢「民主廣場」,並且强調「學生運動」是一種「自覺運動」、「革新運動」,也是一種「愛國運動」。 同一期的《大學雜誌》,以全頁公布其社務委員及編輯委員的陣容,囊括了各界的知識分子。在學運中舉足輕重的臺大學生錢永祥、王杏慶、洪三雄、陳玲玉、王復蘇都榜上有名,象徵著不同世代知識青年結盟同行的起步。 當期《大學雜誌》更以「中央民意代表的改選問題」為專題,除了全文照錄《臺大法言》所載陳少廷、周道濟在「全面改選中央民意代表」辯論會的紀錄之外,更刊登洪三雄所撰〈支持全面改選中央民意代表之我見〉、陳少廷的〈再論中央民意代表的改選問題〉和〈我對地方選舉延期的看法》等論述。 以臺大為首的大學校園裏,青年學生從意識的覺醒,一躍而成政治民主的催生者。而《大學雜誌》更在言論上推波助瀾(圖43)。 圖43:1972/1/20《大學雜誌》第49期刊登〈開放學生運動〉 曾經在中國慘敗於群眾運動的國民黨,對於此種鼓動風潮、激發群眾意識的呼聲,當然相當不悦甚至極度不安。 (二) 《中央日報》蓄意散播《一個小市民的心聲》 1972年4月4日至9日,國民黨黨報《中央日報》副刊前後六天,連載了筆名「孤影」所著、長達二萬餘字的〈一個小市民的心聲〉,企圖利用輿論來洗腦大眾、降溫學生運動。 〈一個小市民的心聲〉乙文開宗明義表示,係針對陳鼓應在《大學雜誌》主張開放學生運動而來。其立論基礎略為: 1. 質疑大學生有獨立思考及獨立判斷的能力。 2. 小市民所求,不過安全的生活、溫暖的家;沒事在咖啡館坐坐,上歌廳聽歌,很滿足政府能讓我平穩地維持這個卑微的生存。 3. 小市民願毫無保留支持政府和執政黨。反對一切足以導致社會變動的主張,害怕現有的一切都會失去。 4. 求生活重於爭權利,有限度的自由,比完全喪失自由要好。 此文正中國民黨下懷,馬上被編印成單行本(圖44),分發到全國各級機關、學校,甚至學生還被指定閱讀、寫心得報告。聽說此書銷售量高達百萬冊。這種幾近「強迫推銷」、對內統戰的醜聞,經香港《新聞天地》第166期予以揭發抨擊。 圖44:被編印成單行本的《一個小市民的心聲》 (三) 陳鼓應及社會的反擊 1. 1972年4月21日晚,臺大《大學論壇》在林一教室,邀請陳鼓應演講「從存在主義談起」。 陳抨擊孤影誤導讀者,以為「學生運動」就是罷課、遊行的恐怖行為。其實他主張的開放學生運動,是叫學生做明辨大是大非之事。「民主廣場」則是提供學生發言機會。 圖45:1972/5月《大學雜誌》第53期 2. 《大學雜誌》1972年第53期(圖45)刊登陳鼓應〈再論學生運動〉一文,從四個不同角度,不苟同孤影的觀點: 其一,學生運動的意義,在於將學生寶貴的活動力,轉換為社會活力。 其二,在國內外危急震憾的時刻,如不魄力改革,恐怕連生存的機會都喪失。 其三,理想主義不僅對社會無害,更是走向社會的重要指針。 其四,學生運動並不可怕,國家有問題不解決才可怕。 3. 當《一個小市民的心聲》泛瀾全台之際,討論和批判的小冊子也紛紛問世,有鄭祝生的《風聲雨聲》、侯立朝的《一個知識份子的真言》、簡孝賢的《另一個小市民的良心話》、丁載臣的《也是小市民的心聲》。陳鼓應同時也將《再論學生運動》付梓成冊。(圖45-1) 圖45-1:《再論學生運動》付梓成冊 (四) 臺大校園輿論的回饋 1.  《大學新聞》1972/4/14第366期,社論、「每週評論」及天一方〈讀《一個小市民的心聲》兼談社會上的反映〉,都是針對〈一個小市民的心聲〉的回擊。 2. 《臺大法言》接棒論戰 圖46:1972/5/1《臺大法言》第21期第二版 1972/5/1《臺大法言》第21期(圖46),以第二版全版對〈小市民〉展開論戰: 圖47:林紀東教授 (1) 林紀東教授(圖47)身兼大法官,親自署名發表文章,對〈一個小市民的心聲〉大加撻伐: 其一,青年此時此刻愛國憂時之言論、進步改革之要求,應屬人同此心,更為青年心理之當然表現。為國家前途著想,方鼓勵輔導之不暇。 故凡顧慮太多,因噎廢食,乃至危言聳聽,謂所有青年之言論與行動,均可能為暴行之前奏者,均予所反對,且感其心未免太忍。 其二,阻遏大學生愛國言論與合法行動,又復出以輕佻乃至跡近侮辱之口氣,均為予所反對。望青年同學立大志、愛國家、勤學問、慎言行,勿為此類淺薄、短視、現實、似是而非之議論所惑。 其三、予年垂老,雜亂餘生,本不想與人爭論,但眼看國家環境艱難若此,苟安、偏安、反進步、不察當前國際局勢黯淡之議論,竟然風行一時,情緒頗感憤激。自己過去做過大學生,現在猶在教大學生,對於該書有關大學生之議論,尤感不平。所可恃者,自覺理直口壯,自反而缩,不求富貴利達,無慾則剛。生平喜歡站在亮處說話,發表時請用本人姓名,並願負一切責任。 (2) 《大學論壇》社長洪清森以〈鄉愿的意識型態〉為文,明指:「整篇『心聲』幾乎無法認同所有改革這社會的動機和方式,卻暗喜於『能維持』一個卑微的生存」。 (3) 同一期《臺大法言》,黃慶園(數學四)、林伯峯(司法一)、陳居然(法學二)、吳永乾(司法一)、彭懷恩(法學一)等人發抒其個別對「小市民心聲」的意見,表達了他們不屑小市民的謬論。 圖46-1:訓導處的停刊處分 這一期《臺大法言》遭訓導處「停刊」處分(圖46-1)。但為聲討小市民,《大學雜誌》立即於五月號轉載林紀東的全文。《大學新聞》更是見義勇為,將洪清森的〈評鄉愿的意識形態〉一文、黃慶園等五人抨擊小市民的〈心聲的迴響〉,於5月8日第368期近乎第二版全版,予以全文轉載(圖47-1)。 圖47-1:1972/5/8《大學新聞》第368期 3. 5月1日的《大學新聞》,再度以社論提出〈對學生運動的幾個看法〉: 「我們所不願見的,是要求安定又再次被利用為阻礙進步或者拖延改革的藉口。」 4. 5月13日《文訊》第4期,刊載杜念中的評論〈也談「一個小市民的心聲」〉,稱其為「集荒謬大成的想法」。 5月15日《臺大醫訊》高不董撰文〈從「一個小市民的心聲」談起」〉,強調開放社會正在萌芽,不忍見到任何企圖阻撓的言論或行動。 5. 趙少康主持的《畢聯會訊》4月24日第8期社論,則認為: 「對於這位小市民心聲的呼喊,我們深深覺得有警惕的必要。」 6. 「馮滬祥」盛讚「小市民」: 在1972年底的臺大「民族主義座談會」中,被陳鼓應、錢永祥指為「職業學生」的馮滬祥(哲學研究所學生),也在次年初出版的《青年與國難》小册子中,盛讚〈一個小市民的心聲〉: 「文筆之細膩與說理之深邃,實屬上乘之選。但小市民居然被扣上『苟安』與『怕事』、『妨礙進步』的大帽子。」 (五) 「一個小市民的心聲」演講會(圖48) 圖48:1972/5/2《對「一個小市民的心聲」的看法》演講會海報 ⬛ 時間:1972年5月2日下午7時 ⬛ 地點:臺大法學院第16教室 ⬛ 演講者:黃默教授、王文興教授、王曉波講師(圖49) 圖49:由左至右:黃默、王文興、王曉波(1972/5/2) ⬛ 主持人:臺大法學院學生代表會主席陳玲玉(圖49-1) 圖49-1:法代會主席陳玲玉主持演講會(1972/5/2) 當晚七時,演講會在法學院只能容納160人的十六教室舉行。人潮壅塞,連窗戶、門口都擠滿了聽眾。最後只得請校工拉延長線及擴音喇叭到教室外的寬廣草地上,好讓擠不進教室的同學們聆聽(圖50)。 圖50:室內爆滿 V.S. 擠不進會場在門口爭睹的同學 發言紀要: 1. 黃默: 我們談獨立判斷、獨立思考,是指稱大家關心國事,為國家貢獻一己的意見,間接或直接參與決定。用最淺近的例子來說⋯⋯大家不一定是鞋匠,但都知道鞋子合穿不合穿。我們說民主政治是民意政治,也就是這個說法。 一年來,我們舉國上下要求改革,政府也發奮圖强。不過,出現了〈一個小市民的心聲〉變樂觀為悲觀,變自信為懷疑,這豈不是對内助長消極苟且的態度,對外影響國際視聽和海外僑胞、知識分子的向心力? 2. 王文興: 小市民的意思,顯然是把「温和的學生運動」看成是「學生暴動」。這種觀念的錯誤,都是怕變,擔心一點小改變了以後,下面會怎麽辦? 我們就簡單地把這種哲學叫做「A就是Z的哲學」: 小市民說:「如果真在這重大考驗關頭,開放學生運動,進而導致社會不安,就會人心徨亂,造成國內外投資停滯。然後就會影響經濟不能繼續成長、發生嚴重社會問題。這樣一路發展下,最後形成内部一團混亂,我們最怕的命運就要無可避免了。」 我列出幾方面證明學生運動不是學生暴動: 第一,每一個國家的學生運動的背景都不一樣。 第二,我們的學生活動頂多從A到B或C,會不會繼續發展下去呢?……大學生都有自知之明,知道學生活動只能做到怎樣安全的地步,而有了一個自律。 第三,學生活動只要問題一解決,就可以消失。問題的解決在於執政的當局。 第四,這種行為都有其時間性。譬如說,釣魚臺的事件,現在如果再有人出來說幾句話,也沒有人會響應。 3. 王曉波: 孫中山先生是一個「理想主義」者……。今天,我們退居臺灣一隅,而立「反攻大陸」的國策,也是一種政治上的「理想主義」。二十年來的臺灣建設,有人在其中得到特別的好處,他們就不要「理想主義」了。 我們必須以三民主義的實踐來求改革,才是我們的生存之道。而「小市民」卻說:「外有强敵而從事大規模的改革,是很容易形成社會失去平衡,而給敵人以可乘之機。」 證之於歷史,「小市民」說的卻是道道地地的假話。歷史證明、改革不會亡國,只有腐敗才會喪邦。 4. 馮滬祥的插曲: (1) 當晚被「小市民」攻擊的陳鼓應也在場聆聽。有位同學建議主席邀請陳先生講幾句話。主席因此請陳鼓應上臺講三分鐘。(圖51) 圖51:演講中的陳鼓應老師(1972/5/2) 陳鼓應引用宋朝林洪的(西湖)詩,替小市民的心態作了註解:「山外青山樓外樓,西湖歌舞幾時休?煖風薰得遊人醉,直把杭州當汴州。」 他深怕華僑、留學生看了《小市民》,會引起誤解與反感。因為《中央日報》代表「黨」「國」中央,竟然大事推廣苟安、偏安思想,是不是在為「反攻大陸」的政策預留退步? (2) 主席陳玲玉緊接著朗讀大法官林紀東所撰對於〈小市民〉的感想(圖47)。 圖47:林紀東教授 (3) 當主席正要結束演講會之際,一位名叫「馮滬祥」的臺大哲學研究所學生卻站到臺上,強求發言。 他說:陳鼓應可以上臺講話,他也可以。主席迫於形勢,只好也給他三分鐘。 馮滬祥批評王曉波,斷章取義國父遺教來批判小市民。他認為:「今天的座談會,大家和小市民都是半斤八兩,五十步笑一百步。」 聽眾的情緒因之有些騒動,幸好主席斷然宣布演講會結束。一個研究生竟然無禮、强行登臺,為小市民幫腔,並指摘反對小市民心聲的人。這位「學生」何以「有恃無恐」?令人懷疑是否「負有職業性的任務」? (六) 從「孤影」到「敏洪奎」 1972年「孤影」在中央日報發表〈一個小市民的心聲〉,反對學生運動、言論及學術自由,反對自由派知識份子,鼓吹應給予政府更大的權力,以保障小市民「吃一碗太平飯」。 國民黨將之輯結成書、大肆宣傳以統戰國人。知識界多認為這是為醞釀爾後「臺大哲學系事件」,而提前形塑的氛圍。 「孤影」本名「敏洪奎」(1937~2023),新疆人。 2004年,臺灣總統大選前夕,敏洪奎批評國民黨經過這些年都沒進步,乃撰寫《我為什麼選擇支持阿扁連任》成冊,呼籲外省選民放棄敵視心態,理性面對「本土化」的大潮流,試著去接納自由、民主價值觀的擁護者,普世民主陣營的堅守者。 圖52:敏洪奎(孤影)及其著作《不做異鄉人》(2006出版) 2006年,敏洪奎出版《不做異鄉人》(圖52),明白強調三方面主張,號召「國民黨應即迷途知返」: 1. 族群關係 愛臺灣,外省人就「不宜身心分裂」。一位移民既然來到新家鄉定居,「在法在理都該重建『家鄉認同』,以使心靈有所從屬,不宜一味抱持『大中國情結』戀戀原鄉。以『異鄉人』自居而自我折磨。」 2. 國內政治 國民黨2000年失掉政權,和平完成政黨輪替,本是一種光榮。但不此之思,反而從此懷恨於心,無事不杯葛、以國是洩私慾。國民黨若想改革,這才是一大重心。 國民黨的「疏美親中」傾向,不僅自絕於總理、總裁,更自絕於臺灣人民。面對中共橫霸的《反分裂法》,泛藍陣營應表現出應有的氣魄,和廣大臺灣人民一起反抗、反制強權。 3. 兩岸關係 國民黨若是「畏共如虎」,一味逢迎投合,只有招致中國人民看不起和反感。反之,若能扣緊自由、民主、人權,替中國人民說出他們想說卻不敢說的話,自能佔據道德高地、易守為攻。 臺灣能保持具有反制、反擊能量武備,才是維護自身安全、台海和平的有力保證。藍營人士夸夸其談「反軍購」,是典型民粹。 歷史是一面鏡子,孤影34年(1972《一個小市民的心聲》到2006《不做異鄉人》)的心路歷程,正好映證從擁護獨裁專制走上讚揚自由民主的「昨非今是」。 洪三雄小檔案 1949年生,臺灣彰化人。 1970年任臺大「法代會」主席,1971年主持《臺大法言》,推展臺灣第一代學生運動,在戒嚴體制下追求自由、民主、法治,著有《烽火杜鵑城──七O年代臺大學生運動》一書。 長年從事金融專業,曾任台南區中小企銀(現京城銀行)駐會常董暨國票金控、國際票券、國票證券三家公司董事長。現已退休。 業餘愛好文物、藝術之研究蒐藏,曾任寒舍董事長(1986-1989)、清翫雅集理事長(2009-2010)、中華文物學會理事長(2007-2010)。編著有《唐卡之美》、《藏佛之美》、《竹刻之美》、《雕漆之美》等書。 始終熱心公益,曾多年擔任陳文成文教基金會、殷海光學術基金會董事。現為紙風車文教基金會、快樂學習協會、普門仁愛之家、臺灣亞太發展基金會董事暨雙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陳玲玉小檔案 1951年生,1969年上臺大法律系。1971年任臺大法代會主席,為「爭自由、保民主、尊人權」舉辦三個座談會,及「中央民意代表應否全面改選」辯論會,突破現狀、衝撞體制、開創未來。其間曾遭申誡及記過,但深受韓忠謨院長及張德溥訓導長愛護。1979年取得臺大法律碩士。 2003年《天下雜誌》評為「臺灣最有影響力的20位女企業家之一」。2005年臺大出版《臺大群芳》列為12位臺大傑出女校友之一。她著有5本法律書、5本家書。 2019年國家人權博物館出版《尋找一株未命名的玫瑰──記憶、白色恐佈與酷刑》乙書,將「洪三雄和陳玲玉所引導的1970年代臺大學生運動」,列為歷史記憶之一。 1974年起執業律師,迄今50年。目前擔任Baker & McKenzie(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的榮譽首席顧問。基於「對人有幫助,自己活著才有意義」,她樂於公益服務。  

1970年代的烽火杜鵑城──臺大學運的回顧(四)

  1970年代的烽火杜鵑城──臺大學運的回顧(四) 洪三雄 陳玲玉 十、「中央民意代表應否全面改選」辯論會(圖31) 圖31:1971年12月7日「中央民意代表應否全面改選」辯論會全景(臺大校總區體育館)。 ◆ 時間:1971年12月7日下午7:00至9:45 ◆ 地點:臺大校總區體育館 ◆ 辯論者:陳少廷社長(正方)、周道濟教授(反方) ◆ 主辦單位:臺大法學院學生代表會 ◆ 主持人:臺大法代會主席陳玲玉 (一)時代背景 1971政府宣佈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消息傳來,舉國沸騰。在世變日亟、國事蜩螗之秋,內政興革之議四起。 政府無法「反攻大陸」,以致中央民意代表自1947年起,長達24年未曾改選而一再延任,社會大眾乃有「萬年國會」及「老賊」之譏稱,也衍生了「中央民意代表全面改選」的高昂呼聲。 面對政治革新的訴求,執政的中國國民黨於1971年10月28日中央全會,妥協於既有政治勢力,最後作出「只充實中央民意機構」、「不全面改選」的決定。 當時,在報章雜誌陸續提出六個國會改革方案者,就是時任文化學院政治系教授周道濟。主張「全面改選」以徹底革新者,則以《大學雜誌》社長陳少廷為代表。 (二)校內外對於「萬年國會」的批判與呼籲 1. 校外的主張 (1)《大學雜誌》1971年10月號(圖32): 圖32:1971年10月號《大學雜誌》。 由陳少廷、張俊宏、許信良、陳鼓應、楊國樞、孫震等15人聯名發表〈國事諍言〉:「二十幾年來,我們始終在維持著一個龐大、衰老而且與廣泛大衆完全脫節,卻以民意為名的特權團體。雖它在表面上維持了形式上的「法統」,也完全無法代表現在43歲以下的青年一代。」 陳少廷〈中央民意代表的改選問題〉:「現有中央民意代表業已失去『代表性』,因長久沒有改選,成了變相的『終身職』。為了擴大民主基礎、永保政治活力,中央民意代表全面改選勢在必行。」 (2)香港《新聞天地》社長卜少夫於1971年11月6日撰文〈迎接新的挑戰〉:「我們願請全體中央民意代表本諸天良,懍於大勢,自動聲明,中止他們的職務。讓我們海内外同胞重新選舉『真正能代表』、『現在能代表』我們的代表,以充實加強政府的力量。」 2. 臺大校園的輿論 (1)《臺大法言》首開風氣之先 1971年11月15日第14期社論,以〈全面改選中央民意代表〉為題,針對國民黨神化中央民意代表為「法統」的真面目,第一個站出來揭開他們禁忌的面紗。(參閱《臺大校友雙月刊》第158期P.37~38)。 (2)1971年11月29日《大學新聞》第356期,馬英九撰文〈從法律觀點看中央民意代表的新陳代謝問題〉,卻不知其結論為何:「增補選」、「改選」孰劣?很值得我們研究。 (3)趙少康也在同期《大學新聞》發表〈以非學法者觀點,談「中央民意代表改選」問題〉,針對「全面改選」提出四點質疑與抨擊。 (4)時任立委的黃信介,於1971年12月30日《代聯會訊》創刊號接受訪問。他認為,「全面改選」是促使大批新血注入立法院的好方法,但困難重重。 (5)《大學新聞》1971年12月6日第357期,刊出洪三雄具名的文章〈支持全面改選中央民意代表之我見〉。這是臺大師生中,第一位以個人名義挺身而出,具體且明確提出「全面改選」的主張者。(圖33)該文強調:「全面改選中央民意代表」問題的本質,乃是「為與不為而已」的政治問題。 圖33:1971年12月6日《大學新聞》第357期。 (三)辯論會的幕前幕後 1. 辯論會前雙方的主張 周道濟提出六種方法:1-4項前提均是「維持中央民代現狀」,另由議會、國代、立委、監委,與人民選舉混搭而成。5-6項則均由總統「提名」候選人,再分別由現任立委、監委、國代、或由渠等組成選舉團選舉之。 陳少廷批判周道濟的方案:首先,中央民意代表是代表「民意」,因此要直接產自民間。周先生把憲法賦予人民的神聖權利,交給現任的中央民代,來代替人民選舉國會議員,絕對講不通。其次,由總統「提名」,再由現(舊)任中央民代來選舉新的民意代表,整個國會議員全部是「官派」,就不是民意代表了。 2. 辯論會籌備經過 曾獲得「臺大新生盃辯論賽冠軍」的法代會主席陳玲玉,在促成周、陳兩位同意「辯論」之後,立即向臺大法學院訓導分處提出申請,並要求辯論地點在校總區體育館。課外指導組的回應是:「怎麼又要在校總區(體育館)辦活動?該組作不了主」,申請公文乃直送校總區。 雖然代理訓導長張德溥最初一再不准,但是陳玲玉「屢敗屢戰」。出乎意料的是,在一次特別召見中,張代訓導長竟面告陳玲玉,准予舉辦辯論會,但有兩個條件: 第一,辯論會原擬以「全面改選中央民意代表」為題,應加上「應否」兩字,改為「中央民意代表『應否』全面改選」,而且全部文宣都要強調並放大「應否」兩個字。 第二,必須讓主張「維護法統」的周道濟最後結辯。 3. 辯論會的宣傳 首先,法代會再度推出「百張大海報」的攻勢,仍然由商學系二年級的周大中執筆,貼滿校總區及法、醫學院。(圖34) 圖34:商學系周大中製作海報。 陳玲玉首創將十餘個海報板連結在一起使用,貼上「大字報」般的巨大宣傳海報,橫置在校總區大門口進口處。社會大眾只要行經該處,即可一目瞭然。 陳玲玉也拜託林學仁(政治二)父親的南洋產業公司提供藥廠廣告,法代會即以該廣告經費印製1萬份辯論會的「宣傳單」,廣發於臺大各學院。(圖35) 圖35:1萬份辯論會宣傳單。 4. 辯論會紀實 1971年12月7日下午七時,雖然雨勢不小,「中央民意代表『應否』全面改選」辯論會,仍準時在臺大校總區體育館舉行。風雨阻不斷二千多位關心國事的人潮。體育館内爆滿的聽眾和如雷的掌聲,恰與場外的凄風苦雨形成極端的對比。《大學雜誌》描述:「這是二十多年來從没有過的盛況」。 主席致詞之後,先後由周道濟、陳少廷分別作30分鐘主辯。接著有三個回合的交叉辯論,每一回合20分鐘,正、反兩方各發言10分鐘。略作休息後,先由陳少廷結辯(圖36),最後由周道濟結辯。 圖36:陳少廷(右一站立者)。 辯論會歷經2小時45分鐘,過程高潮迭起,熱烈激昂。9點45分,在主席陳玲玉宣布下,中華民國第一次公開為「法統(中央民意代表)」而展開的辯論會,終於落幕。 辯論會的全程內容,請參閱《烽火杜鵑城──70年代臺大學生運動》(洪三雄著,自立晚報文化出版社1993.9出版) 5. 辯論會前陳玲玉主席的話(圖37) 圖37:辯論會主持人陳玲玉(中間站立者)。 (1)兩位先生都是臺大校友、哥倫比亞大學研究員、也都對中央民意代表改選問題富有興趣。他們均有姻親(周先生之岳丈,陳先生之親家)為中央民意代表,但他倆都不維護民意代表的既得利益。 (2)對同學愛護的心情一致: 周道濟先生說:「我不是和陳少廷先生這個人辯論的,而是藉著和陳先生討論中央民意代表問題,使同學們有所認識。」 和陳少廷先生討論發言之先後次序時,他一再強調:「那沒有關係,我們的目的不在勝或負,只是讓同學們認識中央民意代表問題。」 (3)都有民主風度: 法國哲人伏爾泰說:「你所說的話,我一句也不贊成。但我以生命保證:你有說話的權利。」雖然,兩位先生對中央民意代表的論點有所不同,但都表現出最好的民主風度,保證對方有說話的權利。同時,我相信他倆是用生命保證! (4)我們同樣尊敬他們,因為他們毫不忌諱地提出中央民意代表改選問題,都是具有道德勇氣的知識分子。兩位先生都願意在公開的論壇上,面對著千餘人,辯護他們自己的主張,所以他倆均勇於對言論負責。 (四)辯論會後餘波蕩漾 1. 校園內共鳴四起 圖38:1971年12月13日《臺大法言》第16期〈重申全面改選中央民意代表〉。 (1)《臺大法言》1971年12月13日,第16期社論〈重申全面改選中央民意代表〉:(圖38):「若謂中華「法統」繫乎此批人身上,吾人要問:是否這批年近70的民意代表死亡後,中華民國的「法統」也就隨之斷絕?然問題終必解決,又豈是拖延所可了得?」 (2)支持「全面改選」的青年心聲 同一期《臺大法言》,採訪了三位臺大學生(代聯會主席王復蘇、《臺大青年》總編輯鄭泰安、《臺大法言》總編輯許志仁)、一位政大研究生陳陽得,他們都支持「全面改選中央民意代表」。 (3)《大學新聞》讚佩辯論會成功 《大學新聞》於同年12月13日第358期「每週短評」表示:「從未有過任何國家的中央民意代表,被如此熱烈與激動的爭議過。對主辦單位成功地辦此辯論會表示讚佩。」 《大學新聞》的總主筆楊庸一(醫科五),也以〈對當局和輿論界的強烈建議〉一文,公開表達支持「全面改選」的論點。 2. 校園外各抒己見 這次辯論會引起媒體相當重視。各報記者多人蒞場採訪,中國電視公司也派員全程錄影實況。翌日,除了《大眾日報》第一版作了名片大小的小幅報導之外,所有媒體均被噤聲。 (1)汪大華抨擊陳少廷 1971年12月13日,《戰鬥週刊》登載了當時任教於政工幹校的汪大華社長所撰〈評周道濟、陳少廷辯論會〉一文。 汪大華以「周道濟理勝於情、陳少廷情勝於理」為子題,讚揚周道濟「自始至終保持翩翩風度,冷靜地和對方討論問題。是說理不是罵街。」卻指責陳少廷「似乎是把這個辯論會,誤認為『政治運動場所』,因此,他所表現出來的予人以『搞政治運動』的感受。」 汪大華還如此教訓學生:「青年的豐富熱情,也正容易被別人『激動』,而失去控制,形成氾濫,如此,對事非徒無益,抑且有害!」 這篇文章發表後不到三個月,汪大華從「政工幹校」躍進到「臺灣大學」,取代了李東白擔任臺大訓導處課外指導組主任。 (2)臺灣基督教長老教會總會,於1971年12月16日召開常置委員會,議決通過〈對國是的建議聲明〉,主張:中央民意代表全面改選,以及徹底革新内政,以維護我國在國際間的聲譽與地位。 (3)來自全美各地,以及法國、巴西和加拿大等地的留學生代表568人,於1971年12月25日至28日,在美國首都華盛頓,舉行「全美中國反共愛國會議」。發表〈團結反共力量,加強政治改革〉宣言,呼籲:「第一屆中央民意代表停止職權」。 (4)《新聞天地》1972年1月1日的社論〈開創新機自知恥始〉,呼籲為政者「知恥」:「大家不僅諱言在聯合國的失敗,而且不肯承認這是恥辱。由於這個「無恥」觀念,於是又有不少人對革新政治提出異議。 譬如說,有人明知中央民意代表失去時效,並且顯然毛病百出,但仍然昧著良心,硬説增加或補充議席將會破壊『法統』。」 (5)《大學雜誌》1972年1月號,轉載臺大法代會主辦「中央民意代表應否全面改選」辯論會全部錄音紀錄,以及洪三雄的〈支持全面改選中央民意代表之我見〉及陳少廷的〈再論中央民意代表的改選問題〉。(圖39) 圖39:1972年《大學雜誌》元月號刊載辯論會紀錄全文。 (6)吳豐山於1972年2月24日《自立晚報》登刊〈病態組織與人事革新〉乙文,他如此寫道:「辯論時,以陳先生笨拙的口才和不周全的内容,竟能獲得不斷滿堂喝采;反之,周先生理論實際兩相配合,卻落得冷冷清清。 由於人心對人事阻塞、壯志不遂、心懷不滿,我們可以說陳先生之獲得喝采,良有以也;而周先生之落落寡合,豈偶然哉!」 (五)「萬年國會」何去何從? 1. 「全面改選中央民意代表」的呼喚落空 1972年3月17日下午,「第一屆」國民大會第5次會議,終於「歡聲雷動」通過《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第六項條文。其回應「全面改選」呼聲的結果是「三代同堂」的新國會: (1)「萬年國會」的終身職中央民代繼續留任到「光復大陸」。 (2)授權總統「遴選」的中央民意代表,名正言順登上政壇。 (3)自由地區增額選出區區幾位中央民意代表,必須每屆定期改選。 2. 從維護「代表法統」的萬年國會到「全面改選」 1947、1948年中國大陸選出中央民意代表。這一批人於1949年撤退到臺灣,被國民黨尊為「法統」,而成為在臺灣的「終身職」民代。 1971年呼籲「全面改選」,以革新政治的民間輿論四起。 1972年修訂《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民間對於《全面改選》的期待落空。 1990年3月野百合學運,提出四大訴求:「解散國民大會」、「召開國是會議」、「廢除臨時條款」、「提出民主改革時間表」。(圖40-41) 圖40:1990年3月「野百合學運」,在中正紀念堂另一方的聲援群眾。 圖41:1990年3月「野百合學運」四大訴求。 1991年5月1日,李登輝總統宣告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並公佈《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讓中央民意代表完全由臺澎金馬選民選舉產生。 1991年12月31日,「第一屆」已擔任長達43年9個月的565位國大代表,及任期也超過43年的立委和監委,在「老賊」的叫罵聲中,全數「優待退休」。 1992年12月19日,「第二屆」立法委員選舉,自此中華民國國會完全由臺灣人民選舉而出。相距於1971年12月7日由臺大法代會主辦的「中央民意代表應否全面改選辯論會」,曠日廢時已逾21年之久。 3. 感慨話當年 從1947到1992,中華民國在臺灣的「民主」走了45年,才有了真正代表民意的「中央民意代表」。撫今思昔,當年矢志維護「法統」、反對「全面改選」、阻碍政治革新的人士,爾今安在哉?(待續。下期起網頁版限定) 洪三雄小檔案   1949年生,臺灣彰化人。 1970年任臺大「法代會」主席,1971年主持《臺大法言》,推展臺灣第一代學生運動,在戒嚴體制下追求自由、民主、法治,著有《烽火杜鵑城──七O年代臺大學生運動》一書。 長年從事金融專業,曾任台南區中小企銀(現京城銀行)駐會常董暨國票金控、國際票券、國票證券三家公司董事長。現已退休。 業餘愛好文物、藝術之研究蒐藏,曾任寒舍董事長(1986-1989)、清翫雅集理事長(2009-2010)、中華文物學會理事長(2007-2010)。編著有《唐卡之美》、《藏佛之美》、《竹刻之美》、《雕漆之美》等書。 始終熱心公益,曾多年擔任陳文成文教基金會、殷海光學術基金會董事。現為紙風車文教基金會、快樂學習協會、普門仁愛之家、臺灣亞太發展基金會董事暨雙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陳玲玉小檔案 1951年生,1969年上臺大法律系。1971年任臺大法代會主席,為「爭自由、保民主、尊人權」舉辦三個座談會,及「中央民意代表應否全面改選」辯論會,突破現狀、衝撞體制、開創未來。其間曾遭申誡及記過,但深受韓忠謨院長及張德溥訓導長愛護。1979年取得臺大法律碩士。 2003年《天下雜誌》評為「臺灣最有影響力的20位女企業家之一」。2005年臺大出版《臺大群芳》列為12位臺大傑出女校友之一。她著有5本法律書、5本家書。 2019年國家人權博物館出版《尋找一株未命名的玫瑰──記憶、白色恐佈與酷刑》乙書,將「洪三雄和陳玲玉所引導的1970年代臺大學生運動」,列為歷史記憶之一。 1974年起執業律師,迄今50年。目前擔任Baker & McKenzie(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的榮譽首席顧問。基於「對人有幫助,自己活著才有意義」,她樂於公益服務。

【專欄】柯文哲口袋裡永遠的「兩套說辭」

  文/洪三雄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被指控涉嫌在擔任台北市長期間: 一、於京華城容積率獎勵案中,圖利威京集團不法利益12億。 二、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未入政治獻金專戶;藉由「木可公司」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侵占政治獻金6234萬元。 三、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元支付競辦員工薪資。 台北地檢署在柯文哲起訴書中,檢附了四大罪名的下列證據: 一、 違背職務收賄(京華城案) 1. 金流證明:認定犯罪金流達9,371萬元的帳戶記錄。 2. 對價關係:沈慶京與應曉薇的對話記錄、市府會議記錄、朱亞虎坦承行賄證詞。 二、 圖利罪(京華城案) 1. 公文簽辦、下達指示、親自簽核等證據。 2. 官員及都委提醒「違法疑慮」的證言及會議文件。 三、 公益侵占及背信罪 1. 木可公司與柯文哲帳戶間之異常金流、未如實申報的數千萬政治獻金明細。 2. 在查扣手機與電腦「復原」的對話記錄中,涉及指示銷毀木可公司內部帳目等。 3. 毀滅證據之事跡 柯文哲曾撕毀的便條紙,內容指示共犯出境及銷毀帳目。 2025年12月26日台北地檢署認定: 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圖利、收賄罪,及刑法侵占、背信等四罪,乃以「圖利、貪污、侵占、背信」起訴,求刑28.5年。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之後,訂於今(2026)年3月26日宣判。判決結果目前尚無法得知,但我預測自稱「智商157」的柯文哲,不管有罪、無罪,口袋裡早已備有「二套說辭」,他都可以左右逢源、侃侃而談。 一、 法院如果宣判柯文哲「無罪」 柯文哲會這麼說: 感謝司法還我公道和清白!雖然這是遲來的正義。 1. 「政治不難,找回良心而已」,是我一向的信念。 這個判決顯示,台灣的「司法獨立」還值得信賴,也就是我常說的,「司法應該回歸專業」。 2. 我本來以為這個案子,會一直被當成「政治案件」打。結果畢竟有些法官還有良心,作出「出乎意外」的判決。這是台灣民主、法治的勝利和驕傲。 3. 台灣的司法,總算不是民進黨的,更不是賴清德一人可以一手遮天。我的判決正可以證明,不義的政黨和不正的領導人,在台灣公正的司法面前,是抬不起頭的。 4. 我無罪,證明「司法迫害」還是有行不通的時候。 「政治抹黑」終究經不起司法檢驗,更彰顯台灣是個正常的國家,不容獨裁者以司法作為工具迫害政敵。 5. 「我最不愛錢!」現在法院證明:我沒有貪污、沒有收賄,我是個「出污泥而不染」堂堂正正的中國人。 人民會看清楚,誰在做事,誰在抹黑? 6. 我最討厭貪污的人。我常說:「從事政治沒什麼,不貪污就好了」。現在我的清白,總算可以告慰家父在天之靈。 7. 我一向堅持,「政治要公開透明!政治獻金要乾淨!」 我的做人和做事的理念,過去如此,未來也一樣。   二、 法院如果宣判柯文哲「有罪」 柯文哲會這麼說: 我說的沒錯。這就是典型的「政治追殺」、「司法迫害」! 1. 我一個人面對「國家機器」,是何等脆弱啊! 這個判決昧於事實,顯示台灣「司法已死」,更暴露台灣政治的黑暗面。大家要一起來聲討「判決不公」,讓我們用選票來抗議「司法迫害」。 2. 我早就預料,這會是一場「政治判決」,果然執政黨利用司法當工具來打擊政敵。檢察官「東遮西掩編故事」、「羅織構陷、入人於罪」,法院居然相信不疑,可見政治凌駕法律。 這個判決是台灣民主、法治的恥辱和悲哀。 3. 果真台灣的司法是民進黨的,是賴清德操控的。我強烈質疑,賴清德的政治黑手介入司法,追殺一身清白的政敵。「叫賴清德出來講」! 4....

【專欄】從「經濟自由度」看台灣與中國 —中國人鄭麗文不會告訴你的事

  文/洪三雄 美國智庫傳統基金會(Heritage Foundation)於本(2026)年3月10日發布全球《2026經濟自由度指數》(2026 Index of Economic Freedom)。 在184個經濟體中,臺灣今年平均總分79.8分,排名全球第5名、亞洲地區第2名。整體而言,我國經濟自由度僅次於新加坡(1)、瑞士(2)、愛爾蘭(3)、澳洲(4);領先韓國(19)、美國(22)、英國(29)及日本(30)。 這份報告指出,在全球成長最快的大型已開發經濟體中,美國是過去一年經濟自由度「提升幅度最大」的國家,得分為72.8分,較去年上升2.6分,排名第22名。 觀諸臺灣今年在12項評比指標中,有6項指標列為「自由」(100-80分)等級。內容依序為: 「司法效能」(94.3分)、「健全財政」(92.9分)、「政府支出」(90分)、「貿易自由」(86分)、「財產權」(83.4分)及「貨幣自由」(80.3分);其中「財產權」、「廉能政府」、「健全財政」及「貨幣自由」指標得分均較去年進步。 反觀中國,在全球184經濟體中,名次排名154(48.5分)。 一、「經濟自由指數」的意義 這個指數不是在比「經濟規模」,而是看「市場是否自由運作」,其內容主要分成4大類、12項評比指標: (一) 法治(Rule of Law):1.財產權保障、2. 政府廉潔、3. 司法獨立 指標重心是:人民財產會不會被隨意干預? (二) 政府規模(Government Size):1. 政府支出、2. 稅負、3. 財政健康 核心問題在於:政府有沒有過度干預經濟? (三) 監管效率(Regulatory Efficiency):1. 經商自由、2. 勞動自由、3. 貨幣穩定 問題重點是:開公司、做生意難不難? (四) 市場開放(Open Markets):1.貿易自由、2.投資自由、3. 金融自由 指標焦點在:外資能不能自由進出、資金能否流動? 根據上述評分總分,進而將全球經濟體劃分為5個等級: 1....

1970年代的烽火杜鵑城──臺大學運的回顧(三)

  1970年代的烽火杜鵑城──臺大學運的回顧(三) 洪三雄、陳玲玉  九、退出聯合國的激盪 1971年10月25日下午(台北時間26日上午),聯合國大會就「中國代表權」問題提出表決前,周書楷外長代表我國宣佈「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圖17)。 這是令人心痛的國恥。消息傳到國內,「反攻大陸、解救同胞」的夢想一下破滅了!儘管執政當局發動「莊敬自強」、「處變不驚」的旗海布滿城鄉(圖18),但臺灣究竟該如何自處?頓時成為眾所關切的問題。 圖17:中華民國駐聯合國首席代表周書楷於1971年宣告退出聯合國,步下講台的歷史鏡頭。 圖18:退出聯合國之後,遍布城鄉的「莊敬自強」、「處變不驚」旗海。 (一)15書生感言〈這是覺醒的時候了!〉 以王杏慶為首的15位知識青年(包括王復蘇、洪三雄、錢永祥、王曉波、邱立本、林小鵬、盧正邦),在1971年11月出版的《大學雜誌》發表了〈這是覺醒的時候了〉一文。略謂:   「以我們的知識和判斷,雖然預料了今天被排除於聯合國之外的下場,然遽聞此消息仍忍不住心中的悲痛和憤慨。我們有責任竭盡心智、犠牲生命、捍衛國家保全百姓。」   「我們堅決誓與一千四百萬同胞共存亡,同生死。我們主張政府應以鐵腕手段,制止資金外逃,嚴懲貪污官史。」 (二)《臺大法言》的社論與專訪 1.社論〈退出聯大的反響〉一文指出: 是該覺醒的時候了!同學們!不要再貼標語、喊口號,於事毫無補益。不要再奢談和平與道義,唯有以強大的軍經力量為後盾者,才配談那高調。 今後,當密切注意國際局勢莫測之變化,當了解內政之革新與處變之法。唯有正確的了解,而後能有健全的對策(圖19)。 圖19:《臺大法言》社論〈退出聯大的反響〉 2.法律系教授林紀東(大法官)接受訪問慨然而言:   國難當頭,我們再也不能一味因循舊日的老路子。我們應當求新、求變、求進步。尤其是青年們,應該加強對國際局勢的認識。能認識環境,方能掌握自己的方向,而不蒙昧於外面的報導。   對我們政府而言,這也是個刺激,正足以加強改革,所謂『敵國外患』之時期也。國家內部若能因此勵精圖治,一致為國事奮鬥,則聯合國問題帶來內政的興革,對國家而言,也未始非福。 (三)《臺大法言》的主張 一個好端端的國家,居然被包辦了一切政權的國民黨,搞到連聯合國的會籍都保不住。痛心疾首之餘,不禁暗自思量,到底老大不堪的國民黨政府出了什麼毛病?為了救亡圖存,應該在政治上如何開創新機? 1.為「全面改選中央民意代表」發聲 1971年11月15日,第十四期《臺大法言》社論開風氣之先,以〈全面改選中央民意代表〉為題,義無反願地公然主張「全面」改選中央民意代表(國民大會代表、立法委員、監察委員)。此文沉重指出:   我們只想道破一個根本觀念,此時此地高談政治革新,是極其不該忘卻時、空的背景。大家要坦然承認我們當前是在「大陸未能光復」的時間,侷處「自由地區」的土地上,作神州之夢,行整精之實。   憲法這部大典係行建國之用,而非應反攻之需。建國者根本也。欲行反攻必先建國,此乃本末之序,否則,奢談反攻而輕慢建國,失其本末勢將成為歷史笑柄。   當政者應該拿出大刀闊斧的精神,即時召開國大臨時會,根本重訂《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在光復大陸之前,先在自由地區實踐主義理想、完成制憲目的而作一切銳意變革,毋庸老守不化之窠臼,方才不致憲法精神在政治招牌的掩飾下淪喪殆盡(圖20)。 圖20:《臺大法言》社論〈全面改選中央民意代表〉 2.掃除貪墨奸商,懲治資金外逃 1971年11月1日《臺大法言》第十三期第二版,〈我們的話語〉指出:   歷史告訴我們,每逢國家艱險之時,即投機分子、貪官奸商苟偷猖獗之時。奸商本一己利益,此時恐皆汲汲於携資金以外逃,而少數的貪官墨吏更將乘勢大肆活動。我們奉勸政府拿出鐵腕政策,懲戒這一切殘害百姓之大不義。 同年11月29日的《臺大法言》,更以〈從速懲制資金外逃〉的社論,引述美國《新聞週刊Newsweek》及香港《自由報》關於臺灣資金外移的報導。明白指責這種現象是出自「特權階級之妙手生花」,要求當政者「以鐵腕作風將資本家的特權階級意識一掃而盡。制止資金外流,尤其那批躲在背後舞權弄勢的貪官污吏,更應『出清存貨』無可逭貸。」 該社論最後沉重呼籲:「我們要政府對全體人民負責!」(圖21) 圖21:《臺大法言》社論〈從速懲制資金外逃〉 (四)王杏慶拒絕留學,根留臺灣 王杏慶,臺大森林研究所應屆畢業生。他慨然在1971年11月宣布放棄美國密西根大學獎學金,矢志留在風雨飄搖的臺灣,與一千五百萬臺灣人民共榮辱、同存亡。 當時,他給指導教授史衛茲勒博士的信裏,這樣寫道:   我的國家或將面臨一項鉅大的變革—政治上、軍事上或經濟上的。在這岌岌可危的時候,我自認無法擺脫對我的家庭、我的國家及人民的責任。 他接受《臺大法言》的訪問時,毫不避諱地指出:「知識分子更應該在變動的時代裏走在眾人的前端。基於這個觀點,『書生論政』是應當而合法的。」 此一駭世驚俗之舉,不僅僅打破1960年代以來臺大傳統格局的悲劇―「來、來、來、來臺大;去、去、去、去美國」。更身先士卒,樹立了勇於獻身母社會的榜樣。「因為這是我們生長的地方啊!」 王杏慶,就是後來相當有名的政論家「南方朔」。(圖22) 圖22:《臺大法言》報導〈王杏慶婉謝密大獎學金〉 (五)「民主生活在臺大」座談會 國民黨在1970年代自詡是「自由民主」的「中華民國」,但「自由」與「民主」正是國疲時弊的兩個癥結。 沒有經歷過1960-1970年代的臺灣人民,絕對無法體會黨國一家、黨政軍不分、極權與恐怖統治的真面目。 1950年代高呼民主、法治的《自由中國》,終因雷震入獄而消音;1960年代為自由思想啟蒙的《文星》,也因李敖的坐牢而匿跡。自由、民主和法治在臺灣,宛如風中殘燭。 所幸,1960年代末期以降,釣魚臺事件的刺激和退出聯合國的震撼,重新喚醒了國人的省思。校園外《大學雜誌》的領軍,蔚成一片革新的怒潮;校園內,《臺大法言》的激烈言論和法代會的連串政治性活動,更掀起了沉淪已久的民主憲政的波濤(圖23)。 圖23:椰林大道上的「民主生活在臺大」海報工程勇士們。左起:葉民強、陳玲玉、李宗黎、陳士魁、洪偉堂。 「民主生活在臺大」座談會,是繼「言論自由在臺大」座談會之後,為追求落實「民主」的理念而召開。這個座談會的舉辦初衷,本來就不是只在談臺大的民主,也不僅在倡導民主的臺大,而更是要求「民主的臺灣」。 一百張巨型的海報宣傳攻勢,貼滿校總區椰林大道兩側的大王椰及臺大6個學院,民主的呼聲再度席捲了杜鵑花城。 圖24:「民主生活在臺大」座談會現場(站立者為馬鶴凌) 圖25:陳玲玉主持「民主生活在臺大」座談會 ■時間:1971年11月25日下午7時 ■地點:臺大法學院圖書館3樓 ■主講師長:陳鼓應、林正弘(哲學系講師)、黃默(政治系客座副教授)、胡佛(政治系教授)、洪成完(數學系講師)、張德溥(代理訓導長)、馬鶴凌(國民黨知識青年黨部書記長) ■與會同學:四百餘人,擠爆法學院圖書館3樓(圖24&圖25) ■發言概要: ˙胡佛: 民主生活的基本要件是「參與」。沒有參與,就談不上民主;沒有民主,哪來現代化的政治?我們如要追求現代化的生活,維持個人的尊嚴與價值,以及實現公開的社會,便要爭取民主,注重參與。 中國傳統文化要求每個人在「同」上求和諧,因此不能容忍「不同」意見的存在。我國政治的傳統,求同、求無變動,使人的才識無從發揮、受到限制,社會也就不能大進步。 ˙黃默: 好些年來,知識青年們對政治冷漠,是大家公認的。 其原因略為:中國幾千年來強調權威的政治傳統,並影響於教育制度,使知識分子對權威產生依賴。又這些年來,政府對學校教育、對大學生活動,採取「輔導」的政策,不希望年輕人多參與政治,這自然使同學表現出比較冷漠、消極的態度。 ˙洪成完: 參與社會政治活動,不外問政或從政,或兩者兼有,但有很多有形的和無形的阻礙。我們要積極爭取言論與思想自由,尤其是學術討論的自由。 二十多年前大陸選出的那批中央民意代表,已經不能代表民意,更不能代表年輕人。我一直鼓勵法學院畢業的同學與朋友積極參與社會工作。但是不要自己腐化,也不要被腐化。 我們需要具有知識思想的勇士,來掃除那些妨礙青年人發展長才能力的種種障礙;我們需要能兼顧社會的學術工作者從事於新思想、新知識的傳播與創建。 ˙林正弘: 臺大固然有相當程度的自由,而民主卻未必。我提出幾項學生的確可以參與的事情來:像校方課程的安排,學生從無置喙的餘地;學校購買圖書,學生也從不知買了多少?是否合用?或者被少數教授借去裝飾書架。 臺大的規模那麼大、年代那麼久,一定有部分死角存在,即使一位有魄力的校長,也不一定能夠徹底剷除!校方不妨靠著學生輿論的力量來協助解決。 日本首相岸信介說過:「臺灣人有被統治慾。」希望大家好好地想想。 ˙陳鼓應: 1.大眾冷漠的原因有三: (1)無形的壓力感造成了過度的敏感。 (2)青年人沒有參與的機會,自然冷漠。 (3)一尊思想的影響。(圖26) 2.開放學生運動 一提起學生運動,有些人就提心吊膽,聯想到共產黨,他們認為:(1)大陸以前的學潮便是共產黨操縱的。這種說法顯然和歷史事實有出入。(2)有些人深怕學生運動被匪諜滲透利用,這種說法也不能成立。 學生運動並不可怕。我所謂的學生運動乃是一種自覺運動,由本身的自覺,進而喚醒別人的自覺;它乃是一種革新運動,由知識作指導與理想來推動,以促進社會走向革新開創的路子;同時它也是一種愛國運動,當國家遭受欺壓時,以正義和熱血喚醒國民共同抵禦外侮。   孫中山先生說過:「輿論大放異彩,學潮瀰漫全國,人皆激發天良,誓死為愛國之思想,倘能繼長增高,其將來收效之偉大且久遠者,可無疑也。」可見孫中山對學生運動不但支持、鼓勵、還希望「繼長增高」。 圖26:陳鼓應於「民主生活在臺大」座談會   馬鶴凌:  敵人善於利用青年。它可以利用你對國家的忠貞,對父母的孝敬,對朋友的信義。所以,我要強調,今天青年愛國,首須具備各種對匪鬥爭的知識、技能。 我希望青年朋友到漁港、農村、山地、礦場、鹽區去訪問貧苦的民眾,了解民間疾苦、貧苦的真相。同時去了解國家政治、經濟等建設的實際情形。有這些了解之後,說話、行動才有權威性。 我們談立身行道,要以歷史的眼光和世界的眼光來看自己。臺大人就是今日青年中最少數的傑出的一群。負起少數人的領導責任,此刻正是時候!(圖27)(馬鶴凌係馬英九之父,順此一記。)   至於座談會中訓導長張德溥的發言紀錄,因為送去給他定稿之後,一直未見擲下,只好空白(圖28)。   圖27:馬鶴凌與陳玲玉於「民主生活在臺大」座談會 圖28:張德溥訓導長於「民主生活在臺大」座談會   另有大一學生代表會主席林正義的發言,也併錄於此。按,林正義後來改名林正誼,也就是當今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名的經濟專家林毅夫。1972年大一新生成功嶺寒訓期間,他向參謀總長賴名湯請纓報國、投筆從戎。1979年擔任金門馬山連連長時,出乎意料叛國泅泳廈門投奔中共。(圖29&圖30) ˙林正義(農工一): 臺大人對政治的冷漠,對國是的不關心,是今日的政治、教育、社會等各種因素造成的。我建議: 第一,言論必須自由,必須有保障。否則,誰還敢去關心政治和國事? 第二,當政者必須給我們發言的地方和機會,並採取我們具體可行的建議。若要政治熱情導入正當的途徑,政府有責任對我們提出的意見,可行者採納;不可行者說明原因,不可不聞、不問、不答。 第三,社會上對學生好壞的看法必須改變。一些好動,好對國家、政治發表意見的學生,卻被認為是危險分子。在這種成績單、操行單、資料卡隨著人跑的制度下,我們為了將來的前途,除了乖乖做個循規蹈矩的好學生外,還有何辦法? (待續) 圖29:《大學新聞》報導〈林正義投筆從戎、報效國家〉 圖30:《大學新聞》報導校長閻振興歡送林正義入陸軍官校,成為44期學生。   洪三雄小檔案 1949年生,臺灣彰化人。 1970年任臺大「法代會」主席,1971年主持《臺大法言》,推展臺灣第一代學生運動,在戒嚴體制下追求自由、民主、法治,著有《烽火杜鵑城──七O年代臺大學生運動》一書。 長年從事金融專業,曾任台南區中小企銀(現京城銀行)駐會常董暨國票金控、國際票券、國票證券三家公司董事長。現已退休。 業餘愛好文物、藝術之研究蒐藏,曾任寒舍董事長(1986-1989)、清翫雅集理事長(2009-2010)、中華文物學會理事長(2007-2010)。編著有《唐卡之美》、《藏佛之美》、《竹刻之美》、《雕漆之美》等書。 始終熱心公益,曾多年擔任陳文成文教基金會、殷海光學術基金會董事。現為紙風車文教基金會、快樂學習協會、普門仁愛之家、臺灣亞太發展基金會董事暨雙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陳玲玉小檔案 1951年生,1969年上臺大法律系。1971年任臺大法代會主席,為「爭自由、保民主、尊人權」舉辦三個座談會,及「中央民意代表應否全面改選」辯論會,突破現狀、衝撞體制、開創未來。其間曾遭申誡及記過,但深受韓忠謨院長及張德溥訓導長愛護。1979年取得臺大法律碩士。 2003年《天下雜誌》評為「臺灣最有影響力的20位女企業家之一」。2005年臺大出版《臺大群芳》列為12位臺大傑出女校友之一。她著有5本法律書、5本家書。 2019年國家人權博物館出版《尋找一株未命名的玫瑰──記憶、白色恐佈與酷刑》乙書,將「洪三雄和陳玲玉所引導的1970年代臺大學生運動」,列為歷史記憶之一。 1974年起執業律師,迄今50年。目前擔任Baker & McKenzie(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的榮譽首席顧問。基於「對人有幫助,自己活著才有意義」,她樂於公益服務。 始終熱心公益,曾多年擔任陳文成文教基金會、殷海光學術基金會董事。現為紙風車文教基金會、快樂學習協會、普門仁愛之家、臺灣亞太發展基金會董事暨雙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陳玲玉小檔案 1951年生,1969年上臺大法律系。1971年任臺大法代會主席,為「爭自由、保民主、尊人權」舉辦三個座談會,及「中央民意代表應否全面改選」辯論會,突破現狀、衝撞體制、開創未來。其間曾遭申誡及記過,但深受韓忠謨院長及張德溥訓導長愛護。1979年取得臺大法律碩士。 2003年《天下雜誌》評為「臺灣最有影響力的20位女企業家之一」。2005年臺大出版《臺大群芳》列為12位臺大傑出女校友之一。她著有5本法律書、5本家書。 2019年國家人權博物館出版《尋找一株未命名的玫瑰──記憶、白色恐佈與酷刑》乙書,將「洪三雄和陳玲玉所引導的1970年代臺大學生運動」,列為歷史記憶之一。 1974年起執業律師,迄今50年。目前擔任Baker & McKenzie(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的榮譽首席顧問。基於「對人有幫助,自己活著才有意義」,她樂於公益服務。

1970年代的烽火杜鵑城──臺大學運的回顧(二)

  1970年代的烽火杜鵑城──臺大學運的回顧(二) 洪三雄、陳玲玉    四、「臺大法學院學生代表會」主席改選 1971年9月,暑假過後又迎來新的學期。學生社團間最熱門的話題,莫過於「代聯會」及「法代會」主席的改選。 (一)法代會主席改選 同年9月21日下午1點,法學院29位班代表大會於法學院會議室舉行,作成下列重要決議: 1.修改法代會章程第6條「組織」:增設「臺大法言社」,負責《臺大法言》之出版與發行。 2.邀請代聯會三位主席候選人王復蘇、謝復生、傅崐成到場,首開臺大代聯會主席候選人發表政見之先例。 3.改選60學年度法代會主席,由法律系三年級陳玲玉(原任59學年度法代會秘書長)以全數29票當選,前後任主席並同時辦理交接(圖8)。 圖8:59/60年度法代會主席交接。 (左起:洪三雄、訓導分處劉純白主任、陳玲玉)   (二)代聯會主席改選 同月30日下午7時38分,在校總區體育館舉行全校班代表大會。出席班代表197人,被視為「在野」勢力的醫二王復蘇獲得150票,當選60學年度臺大學生代表聯合會主席。政治系謝復生、法律系傅崐成雙雙飲恨。 競選期間,王復蘇把《臺大法言》所提「對學校開刀、向社會進軍」的口號,製作成宣傳海報,遍布杜鵑花城。在「人心思變」的臺大,蔚成風潮。 他更提出革命性的政見: 1.代聯會主席由臺大全體學生普選(也就是改「代聯會」為「學聯會」),由學生「直接選舉」主席,而非由班代表「間接選舉」。可惜迄今(2025)仍未實現此一理想。 2.學生(代表)有權參加校務會議。   (三)「臺大法言社」成立波折 1971年9月21日法學院學生代表會的決議,實現了「民主傳承」的各項事先規劃,包括:陳玲玉當選法代會主席、法代會將全力投入政治議題的活動;成立「臺大法言社」並由洪三雄擔任社長,以擔負起學生輿論的先鋒角色。 法學院訓導分處洞悉我們計劃利用《臺大法言》,以擴大學生運動影響力的企圖,因此對於法代會決議「成立『臺大法言社』」,在其內部行政簽呈中批示:「不予同意」。但該公文送到院長室後,卻被韓忠謨院長打回票。 訓導分處探知韓院長支持學生活動之心意,左堯安上校(訓導分處主任教官)只好另行簽呈並在其上加註:「在不影響同學課業,及不增加預算支出原則下,似擬同意」。 韓院長最後在簽呈上批示:「請(校總區)訓導處核備 忠謨11.11(圖9)」,「臺大法言社」的成立於焉定案。 圖9:韓忠謨院長批示核准「臺大法言社」成立。   五、60學年度「法代會」暨《臺大法言》 陳玲玉接掌法代會後,立即重組團隊,葉民強擔任秘書長,副秘書長分別為陳忠誼、李宗黎。 更重要的是,從法代會學術股分立出來的「臺大法言社」,獨立展開編輯、出版及發行《臺大法言》的任務。法代會主席陳玲玉是當然發行人,社長及總編輯分別由洪三雄(法律四)、許志仁(法律四)擔任,業務則由郭文豔(國貿三)負責。1971年10月4日《臺大法言》第11期出刊,在新組成的團隊努力下,初試啼聲(圖10)。 1.《臺大法言》的收支從此必須自力救濟 法代會及臺大法言社的同學們,乃開始竭盡各種關係,廣拉廣告以應支出。 2.第四版一篇題為〈便民接見 施惠乎?〉的短文 批評政府高談「便民」、「接見」,在民主社會乃是一種「反僕為主」、「恩惠主義」的怪現象。 雖然訓導分處對此文大有意見,《臺大法言》則不以為然,照常排版付印。不料校方竟到歸綏街的永茂印刷廠,突擊檢查並沒收尚未印上《臺大法言》紅色刊名的全部報紙。校方表示:如果我們同意撤下上述短文,校方將負擔費用重印。因此,本期(第11期)就有第二個版本。(圖11,請與圖10比對) 為了避免爾後校方到印刷廠查封之事重演,臺大法言社便另在長春路附近巷弄裡,秘密找到一家不知名的小印刷廠。之後,我們認為可能引起校方爭議的《臺大法言》文稿,就同時在兩家印刷廠排版、印刷,以突破校方監控。 圖10:60年度臺大法代會組織及「臺大法言社」組織。 圖11:《臺大法言》第11期有兩個版本,與圖9比較。   3.臺大史上第一份《快報》 根據陳玲玉規劃的「60學年度第1學期法代會工作計劃表」(圖12),1971年10月15日安排在法學院圖書館三樓舉辦「言論自由在臺大」座談會。 《臺大法言》在極其機密、迅速的運作下,由陳玲玉、洪三雄、錢永祥、盧正邦四人,利用週日下午在陳玲玉家餐桌上,完成《快報—我們要說話的權利》的撰稿與版面設計。 我們把這份《快報》定位為「言論自由在臺大」座談會的「宣傳單」,所以主張文稿不必事先送審。10月13日一早,剛從印刷廠「出爐」的熱騰騰1萬份《快報》,立刻被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由10位法代會幹部發送到法學院、醫學院及校總區的各個班級(圖13)。 圖12:陳玲玉規劃的「60學年度第一學期法代會工作計劃表」。 圖13:臺大史上第一份《快報》。   13日早上,洪三雄領隊在校總區分發《快報》的時候,恰好椰林大道上停置好幾輛遊覽車,都懸掛著「歡迎僑胞回國慶祝國慶」的紅布條。洪三雄當下決定,把《快報》送進每一部僑胞專車內,讓僑胞們一睹臺灣的言論自由真象。 當晚,僑委會在僑光堂舉行雙十國慶晚會,有僑胞拿著《快報》詢問官員:「政府在幹什麼?為何學生沒有言論自由?」讓官方顏面盡失,更引起了情治高層的不悅。 第二天,張德溥訓導長很快找到洪三雄和陳玲玉,當面痛斥:「你們怎麼可以陽奉陰違?我連『言論自由在臺大』座談會都同意你們召開了,你們怎麼可以私自出《快報》宣傳?」 年輕氣盛的我們,完全無視張訓導長的暴跳如雷,還因偷渡成功而沾沾自喜。殊不知「警備總部」派員持拘票找到張訓導長,以「匪諜嫌疑」的理由要逮捕洪三雄,但被他拒絕。詳情容後在〈臺大師生情〉章節中細述之。   六、「言論自由在臺大」座談會 ■時間:1971年10月15日下午七時 ■地點:臺大法學院圖書館三樓 ■主講師長:金祖年院長(工學院)、楊國樞教授(心理系)、蘇俊雄教授(法律系)、陳鼓應副教授(哲學系)、王文興教授(外文系)、王曉波講師(哲學系)、張德溥訓導長 ■主持:陳玲玉(圖14) 主席陳玲玉開場致詞:在臺大,言論絕非不自由,否則今天的座談會不可能召開。但是,在臺大,有關言論自由的制度也絕非健全,否則,今天的座談會就沒有召開的必要。 法代會原本邀請座談的師長,只有楊國樞、陳鼓應、王文興和王曉波。張訓導長核准舉辦座談會的條件是:必須另邀請金祖年(工學院院長)及蘇俊雄(法律系教授);而且,所有師、生發言之後,應由張訓導長上台總結。 當晚逾四百餘人出席,擠爆圖書館三樓。師生發言的詳細紀錄,全文均登載於《臺大法言》第12期、第14期。詳請請參閱洪三雄著《烽火杜鵑城—七0年代臺大學生運動》第110頁至127頁,自立晚報文化出版部出版。   主席結語:這次座談會的召開,只是臺大有關言論自由問題的聖火點燃,希望今後有更多社團,繼續為拱衛這把聖火而奮鬥。 圖14:「言論自由在臺大」座談會出席盛況,陳玲玉主持。   七、「言論自由在臺大」的意義 保釣運動激揚了知識青年的國家意識,是不容置疑的。1971至1972的臺大學生運動,給七0年代的封閉社會展露出自由的希望曙光,更啟發並孕育了知識青年(也就是後來在九0年代及其後活躍於臺灣各界的菁英分子)的政治良知和道德勇氣,臺灣追求民主的熱情從此生生不息。 臺大校園外,適逢《大學雜誌》出刊不久。知識分子群起提出「集體式」的政治革新訴求,在與聞國是的坎坷路上,大放異彩。這種表現,和五0年代的《自由中國》、六0年代的《文星》,以單打獨鬥的方式與國民黨專制政權對抗,截然不同。 (一)校園內,「臺大法代會」和《臺大法言》無疑就是承襲了保釣激發的道德勇氣和社會正義,兀自點燃自由、民主的香火,轉而成為大學青年問政的先鋒。 (二)「言論自由在臺大」座談會,的確是臺灣長年在政治凝肅氣氛、百姓含怒噤言底下,撥雲見日的首次公開論壇。陳鼓應副教授在其師殷海光被封口軟禁之後,能夠上台一吐為快,尤其雀躍不已。時任政治系的客座副教授黃默,在其所著《Intellectual Ferment For Political Roforms In Taiwan. 1971-1973》一書中,也有相同看法。他不避諱地指出:「可以想像得到的是,學校行政和安全單位,都為此而緊張不安。」 (三)表面上,這個座談會只是臺大校內因為不滿審稿問題而引起,但是,它觸及了政權陰影的核心—專制體制下的思想與言論自由的箝制。此乃爾後臺灣「民主化」首須革除的障礙。1993年出版的《烽火杜鵑城》一書,就已樂觀斷言:「這個座談會在爾後漫長的臺灣民主化過程中,必然具有承先啟後的重大意義」(圖15)。 圖15:洪三雄著《烽火杜鵑城》一書,完整記述七0年代的臺大學生運動史實。   八、「言論自由在臺大」的迴響 (一)校內 1.1971年11月2日臺大創訂「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刊物文稿評閱委員會組織辦法」。 2.1971年12月29日臺大創訂「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出版刊物文稿評閱辦法」。草案由《臺大青年》社長陳穗生、《大學論壇》社長錢永祥、《大學新聞》社長文榮光及《臺大法言》社長洪三雄共同草擬。 臺大學生刊物的「審稿問題」,從此總算開始有了聊勝於無的遊戲規則。一向只聽從訓導人員(或教官)恣意裁決的情況,勉強有了表面上的救濟管道。儘管學生們並不滿意,但在當時國民黨「一言堂」的統治之下,已是往前邁進了一步。   (二)校外的社會迴響 《自立晚報》披露訊息 「言論自由在臺大」座談會後一個月,標榜「無黨無派」的《自立晚報》在11月15日的〈新聞眼〉中,披露了「言論自由在臺大」的相關訊息。大學校園裡的活動,可以躍上臺灣的報紙,在當時相當罕見。 《大學雜誌》轉載座談會紀錄 1971年11月及12月《大學雜誌》,分兩次轉載了《臺大法言》刊登的「言論自由在臺大」座談會完整紀錄(圖16)。 《大學雜誌》對當時的知識分子,具有相當的影響力。透過《臺法法言》的文字宣戰和法代會的付諸行動,為當時處在「前進」與「保守」交戰中的《大學雜誌》,增加勇往直前的推動力。    圖16:《大學雜誌》第47 、48期,分兩次轉載「言論自由在臺大」座談會的完整紀錄。   3.《天聲雜誌》隔海呼應,更擴大了民主通路 《天聲雜誌》是設址在日本大阪府的一本中文雜誌。該刊1971年12月1日以〈言論自由在臺灣〉為題,轉載了「言論自由在臺大」座談會的實況。編者更於文前寫下按語: 「台北將愈來愈走向更廣大的民主道路,更光明的自由前途,因為它必將清楚,唯有以自由民主才 能使全國上下奮發自強」。 4.《綜合月刊》鼓勵爭取言論自由 《綜合月刊》是60年代在臺灣極受尊重的新聞月刊。該月刊1972年元月份,社長張任飛的專論〈我們需要自由而負責的言論〉指出: 「國立臺灣大學是臺灣的最高學府。 不久前,該校的學生開了一個「言論自由在臺大」座談會,有教授六人和學生四百多人參加,座談 會中的言談都錄了音,都在學生辦的雙週刊《法言》上登出來。   主席陳玲玉說:『臺大是有言論自由的,否則這個座談會就開不成。臺大的言論自由是有問題的, 否則今天也就不用開這個座談會了。』 這些話說得很感動人,言論自由是要人們去爭取的。   洪三雄小檔案 1949年生,臺灣彰化人。 1970年任臺大「法代會」主席,1971年主持《臺大法言》,推展臺灣第一代學生運動,在戒嚴體制下追求自由、民主、法治,著有《烽火杜鵑城──七O年代臺大學生運動》一書。 長年從事金融專業,曾任台南區中小企銀(現京城銀行)駐會常董暨國票金控、國際票券、國票證券三家公司董事長。現已退休。 業餘愛好文物、藝術之研究蒐藏,曾任寒舍董事長(1986-1989)、清翫雅集理事長(2009-2010)、中華文物學會理事長(2007-2010)。編著有《唐卡之美》、《藏佛之美》、《竹刻之美》、《雕漆之美》等書。 始終熱心公益,曾多年擔任陳文成文教基金會、殷海光學術基金會董事。現為紙風車文教基金會、快樂學習協會、普門仁愛之家、臺灣亞太發展基金會董事暨雙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陳玲玉小檔案 1951年生,1969年上臺大法律系。1971年任臺大法代會主席,為「爭自由、保民主、尊人權」舉辦三個座談會,及「中央民意代表應否全面改選」辯論會,突破現狀、衝撞體制、開創未來。其間曾遭申誡及記過,但深受韓忠謨院長及張德溥訓導長愛護。1979年取得臺大法律碩士。 2003年《天下雜誌》評為「臺灣最有影響力的20位女企業家之一」。2005年臺大出版《臺大群芳》列為12位臺大傑出女校友之一。她著有5本法律書、5本家書。 2019年國家人權博物館出版《尋找一株未命名的玫瑰──記憶、白色恐佈與酷刑》乙書,將「洪三雄和陳玲玉所引導的1970年代臺大學生運動」,列為歷史記憶之一。 1974年起執業律師,迄今50年。目前擔任Baker & McKenzie(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的榮譽首席顧問。基於「對人有幫助,自己活著才有意義」,她樂於公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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