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裁政權會殺人。
前幾天,監察院公布了一份重新調查鄭南榕案的報告。距離他自焚,已經過了 37 年。
報告的結論很清楚:當年國家對鄭南榕的拘提,同時犯下了「司法不法」和「行政不法」。
從用涉嫌偽造的拘提報告書把他羈押、判刑,到最後動員大批警力攻堅、手段違反比例原則,目的都是為了鞏固中國國民黨的威權統治。報告甚至認定,對於他的死,當年的當局「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
37 年後,民主體制能為他做的,也只剩下這一份還他清白的報告。
監察院也約詢了兩位當年的關鍵人物到院說明。其中一位,是當年帶隊執行拘提的刑事組長、現在的新北市長侯友宜。他沒有出席。
鄭南榕,1947 年出生,父親是戰後來台的福州人,母親則是基隆出生的台灣人。一個外省第二代,成為戰後台灣最堅定的台獨與言論自由鬥士。他創辦《自由時代》週刊,公開主張「爭取 100% 的言論自由」,用一張又一張的雜誌執照,去對抗中國國民黨的查禁。1988 年,他刊出《台灣共和國新憲法草案》全文,隨即被以「涉嫌叛亂」傳訊。他拒絕出庭,自囚在雜誌社整整 71 天,留下那句話:「國民黨抓不到我的人,只能抓到我的屍體。」1989 年 4 月 7 日,警方攻堅,他在總編輯室裡引火自焚,得年 41 歲。他的告別式上,詹益樺也跟著自焚,倒在總統府前。
最近,我看到網路在傳一種說法:鄭南榕其實是被民進黨打的,有人還指名,動手的是蘇貞昌。想用這件事,證明今天高喊他名字的綠營,才是最虛偽的一群。
這裡面,有一部分是真的,也有很大一部分被動了手腳。
真的部分是:鄭南榕生前,跟當時的黨外和民進黨主流,路線衝突很深。因為他要的台獨,比當時絕大多數人都更前面、更不肯妥協。1987 年民進黨的全國黨員代表大會上,他為了發送台獨文宣,跟人爆發了嚴重的肢體衝突,甚至上前甩了對方一巴掌,自己也被打到頭破血流。他的火爆,是出了名的。
但被動了手腳的,是那個「動手的人」到底是誰。有記載、可考證的版本裡,那天質疑他、跟他互毆的,是黨內的統派立委朱高正。
朱高正後來被民進黨開除,一路走向新黨、走向親中,甚至公開說過「只有中國,才能讓台灣飛黃騰達」。當年擋在鄭南榕台獨前面的,正是那條後來通往今天藍白的路。
至於現在被瘋傳的「蘇貞昌」版本,我查不到可靠的一手依據。
把當事人從一個後來親中的統派,悄悄換成今天還站在第一線的綠營大咖,這個張冠李戴,就是把一道統獨的裂痕,硬拗成藍綠的對立,好拿來打今天的執政黨。
除了澄清網路謠言,我更想說的是:轉型正義,本來就不是一場非黑即白的審判。
它比的不是哪個陣營比較乾淨。真正的轉型正義,是願意讓史料說話,願意面對關於自己人的、那些不那麼好看的部分。
鄭南榕當年跟自己陣營的衝突、他火爆剛烈的那一面,我們都不必迴避,也接得住。
真正接不住的是誰?是那位當年帶隊、被監察院請去說明的侯友宜,選擇了不出現。
這就是差別所在。一個成熟的民主社會,願意連自己人都放上檯面檢視;真正該負責的、冷血的加害者,卻連面對真相的勇氣都沒有。
所以,請不要把鄭南榕變成任何人手裡的武器。他是一個為了 100% 的言論自由、為了台灣的獨立,願意用生命去傳達訊息的人。
把他的名字掛在嘴上,不算真正紀念他。真正紀念他,是有勇氣去面對所有的真相,包括那些讓我們自己難堪的。也是有勇氣,去堅持他到死都沒有退讓的那件事。
其實,我對鄭南榕印象最深的,是他寫信給女兒時,那種溫暖又熱烈的模樣。比起他調度有方、躲過中國國民黨警察的意氣風發,也比起他自焚前的決絕,這個畫面,反而更常浮現在我心裡。一個那麼愛家庭、對生活那麼有熱情的人,最後卻選擇用最激烈的方式,去撞當年那道牆。
我常常想,我們今天生活的社會,早就和鄭南榕的年代天差地遠了。我們正站在他當年拿命換來的言論自由上,可以自由地說話、自由地主張任何理念。那為什麼,享受著這一切的我們,反而不敢像他當年那樣,清楚地把那句話說出口?
獨裁政權殺得了鄭南榕,卻殺不掉他想說的那句話。
我主張,台灣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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