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目擊-9》被上鍊的公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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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黃丙喜

辦了!交差了事的辦了,好似公務員有了作為,卻等於無作為,甚而不辨還好,免得損害政府的形象。

拉上鐵鍊,幹嘛?哦,右邊樹下掛了一個「告示牌」,乖乖!走近一看,不得了,公有地嘿!

非法占用、占耕、占葬或傾倒廢棄物等,啊!會依《刑法第20條》被處五年以下徒刑、拘役或被罰五百元以下罰金!

拉上鐵鍊,好嚴厲,警告人民不得越紅線一步;然而,黃色格線區初算約有七、八坪大。如果開放讓民間承租,足可停兩部汽車,替政府每月多賺至少六千元,又有人可好好替公家免錢看地、保持環境整潔,一舉數得,只要官員們換個腦袋即可。

政府啊!官員不要很會開罰單,興利卻不想,無半步!管公有地的官員們,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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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丙喜
黃丙喜
閒雲野鶴,心中多了豁達,眼角增了寬厚,用半生產官學和海内外經歷,隨寫感觸,望您莞爾一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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