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醫師,我支持安樂死立法 但不支持安樂死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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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安樂死立法,但我不支持安樂死公投。

最近看到一支超紅的影片。美國一位小學老師,請學生寫下「怎麼做一個花生醬果醬三明治」,然後她承諾,完全照著學生寫的字面去做,不腦補做法。

學生寫「把果醬塗在麵包上」,沒寫要先拆開包裝,她就把果醬抹在還包著塑膠袋的吐司上;沒寫要用刀子,她就直接用手挖;有人寫「put on the jelly」,她乾脆把果醬抹到自己手臂上。孩子們在旁邊崩潰大喊:「不是這樣啦!」

這個活動從 1990 年代就被拿來教「演算法」和「工作流程」。它要告訴我們一件事:電腦,就是一個永遠不會幫你腦補的笨蛋。你沒寫,它就不做;你寫得模糊,它就用一種最莫名其妙的方式,照著你的模糊去執行。

其實立法也是這樣的。

最近民眾黨提出「安樂死公投」,我立刻想到這個故事。因為「安樂死」這三個字在台灣,就是一份寫得超級模糊的三明治食譜。

當我們說「支持安樂死」,每個人心裡想的,根本不是同一件事。有人想到的是末期癌症病人,有人想到的是漸凍人、植物人、失智症;有人以為是醫師直接打一針,有人以為是病人自己吃藥;有人講的其實是「拔管、停止維生治療」,甚至有人把「安寧緩和療護」、ACP也一起混進來。

身為醫師,我必須說:這些在法律和醫療決策上,是完全不同的東西。

而且台灣走得比很多人以為的更前面。2019 年上路的《病人自主權利法》,是亞洲第一部保障病人自主權的專法。只要你意識清楚時,先和醫療團隊做「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簽好「預立醫療決定」,將來萬一走到末期、不可逆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這些狀況,你就可以合法地選擇不要那些沒有意義的維生治療,自然、有尊嚴地離開。這在法律上叫「善終選擇」,跟安樂死是兩回事。

很多人以為自己在爭取的「安樂死」,其實有很大一部分,病主法已經給你了。問題是,這部法上路這麼多年,簽署率一直不到 1%。連我們已經有的善終工具,大家都還沒搞懂、還沒用起來。

我不是說安樂死不能討論。確實有一群病人,罹患難治的疾病、承受著連現有安寧療護都壓不下來的痛苦,又剛好不在病主法保障的範圍裡。他們的苦,現在的制度真的接不住。傅達仁遠赴瑞士的故事,就是最沉重的提醒。這個議題是真的、很重要,值得整個社會嚴肅面對。

但正因為它這麼重要、這麼複雜,它更不適合用一張「是」或「不是」的公投票來決定。

公投可以回答「你支不支持」,卻回答不了真正的問題:誰可以申請?誰來判定?要幾位醫師?有沒有等待期、有沒有反悔的機會?家屬能不能介入?醫護人員可不可以基於良心拒絕執行?這些,才是一套安樂死制度真正的靈魂。

就算公投過了,這一整套還是得回到立法院,一條一條重新設計。連一些支持安樂死立法的人,都反對用公投來處理,原因就在這裡。

而這,就是我最擔心的浪費。一場全國性公投,中選會估計單獨辦一案就要花大約 9 億元,先前的核三公投更花了 11.4 億。

花掉這麼多公帑還是其次;真正可惜的是,在大家連「安樂死」到底指什麼都還沒有共識的時候,就急著把它丟去投票。

結果很可能是:你手上那張票,投的是你心中的版本,我投的是我心中的版本,根本不是同一件事。投完之後,不會有答案,只會有一個看起來很像共識、其實各說各話的假象,還有更多的混亂。

真正成熟的民主,會先把問題定義清楚,再讓人民做選擇。與其急著辦一場定義不清的公投,我更希望我們先把病主法好好推廣、把安樂死牽涉的每一種制度設計攤開來,讓每一個人都真正搞懂:自己到底在討論什麼。

善終,是每一個人的權利。正因為這條路這麼重要,我們更不該用一句模糊的口號,草草地把它打發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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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欣岱
吳欣岱
吳欣岱,心臟外科醫師、兩個孩子的母親,長期關注台灣醫療體系與公共健康發展。身處第一線臨床,她看見制度如何影響生命,也在育兒過程中,更深刻體會政策對下一代的長遠影響,因而投入公共事務,致力將專業轉化為社會行動的力量。

認同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主張台灣主體性與民主價值,關注國家安全、公共政策與社會公平。她相信,唯有建立在自由與尊嚴之上的制度,才能真正守護人民與孩子的未來。

除醫療工作外,亦透過寫作與社區參與,關注兒少健康、性別平權與公共安全等議題,期盼以理性而堅定的方式,連結專業與公民社會,為台灣打造更安全、有韌性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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