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於 2026 年 2 月 20 日 以 6 比 3 的票數裁定川普對等關稅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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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高法院於 2026 年 2 月 20 日 以 6 比 3 的票數裁定,川普總統引用《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單方面加徵的「對等關稅」與全球關稅因僭越國會權力而違憲無效。這項判決對台灣及美台經貿關係具有重大轉折意義。

  1. 判決結果與美國的應對(B 計劃)
  • 判決核心:最高法院認定關稅權力屬於國會,總統不得在缺乏明確法律授權的情況下無限期、廣泛地徵收關稅。
  • 川普的「B 計劃」:判決後,川普批評該裁定為「國家的恥辱」,並隨即宣布啟動替代方案:
    • 轉換法源:將關稅法源轉向《1962 年貿易擴張法》第 232 條(國家安全)或《1974 年貿易法》第 301 條。
    • 全球基準關稅:雖然 IEEPA 被擋下,但川普表示將立即實施 10% 的全球基準關稅(較原先對某些國家的高稅率有所下修)。
    • 爭取國會授權:尋求在國會通過《對等貿易法案》(Reciprocal Trade Act),以取得永久性的法定加稅權。
  1. 對台灣與美國關稅的實質影響
  • 台灣受惠與挑戰:判決短期內解除了台灣面臨的 20% 以上對等關稅壓力。然而,新宣布的 10% 全球關稅仍將影響台灣的非半導體傳統產業(如紡織、機械、金屬)。
  • 半導體豁免不確定性:此前半導體曾獲得豁免,但隨著關稅法源轉換,豁免待遇是否延續仍具高度不確定性。
  • 關稅退款問題:判決意味著過去一年美國政府徵收的數千億美元稅款可能需退還給進口商,這將對美國財政造成壓力,但也可能緩解通膨壓力。
  1. 專家評論與建議台灣的因應措施

身為台美政治觀察專家,此判決雖為台灣爭取到「喘息空間」,但川普政府強化「對等貿易」的長期意志未變。台灣應採取以下對策:

  • 加速「台美自由貿易協議」(FTA)或相似框架談判
    台灣應爭取比照加、墨等國,透過高層談判小組(如由行政院副院長領軍)爭取「零關稅」待遇,並以「不可替代的供應鏈價值」作為談判籌碼。
  • 落實分散市場與供應鏈重組
    關稅波動已成常態。台灣企業應持續擴大在美國本土或友岸(如墨西哥、東南亞)的產能配置,降低「台灣出口」標籤被課稅的風險。
  • 強化進口平衡機制
    川普極度在意貿易赤字。台灣可策略性增加對美採購(如能源、農產品、軍購),主動減少對美貿易順差,以消弭川普政府針對台灣課徵高額「對等關稅」的藉口。
  • 法律與規費爭取
    政府應協助台灣廠商透過法律途徑,爭取在 IEEPA 違憲期間已繳納關稅的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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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榮祥
陳榮祥
陽明交通大學電子所畢業。 精通 資通訊、電力電子、生醫生技、創投管理。 曾任:台北市電腦公會常務理監事、經濟部科專考評委員、碩英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西田社布袋戲基金會 前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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