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五馬分屍」要不要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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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至劭(台聯政策顧問、台灣教授協會會員)

國民黨立委五十二人七月三日竟然把「鞭刑公投」搞到二讀,真是世界奇觀,鞭刑要公投,斬首示眾、五馬分屍要不要也一起公投?

酷刑是古老的刑罰,世界各地都有,中國最多,筆者以前留學英國,就在博物館內看過英國中世界時期許多稀奇古怪酷刑刑具。其中之一印象最深,但只有圖畫沒實物,有一銅製容器,人放在裡面,底下可燒火,底下太燙了,人就會一直跳、一直跳,直到燒死或燻死,容器有孔洞可看到裡面的人。我看著那圖片,容器裡面畫的就是一張西方人面孔,我當時頗為駭異,英國古時候也來這套,不過,牆上說明書有寫英文,其意:「確實有紀錄有這樣的刑具,但沒有證據顯示有人曾經受過其刑。」也就是說,當年刑具只是擺出來嚇嚇人,例如,告誡佃農,你若不按時繳交租稅,就讓你嘗嘗這滋味。英國三百多年前就完全廢除這些酷刑,中國一直到1900年至1911年大清國時期還多起斬首示眾。民國成立後,雖表面沒有肉體酷刑,但私底下酷刑和暗殺非常多。

前陣子國民黨立委洪孟楷領銜提出「特定重大犯罪增設特別刑法制度(鞭刑)」的政策公投案,獲得五十二名立委連署,在立法院正式成案,本因社會質疑而撤案,復又重來。事實上,很多議題不適合公投,這樣子感覺似乎很有正義,其實盲目訴諸公投就是搞民粹,會有很多後遺症。相關國民黨立委純粹就是在搞事,只是在試圖拉高其年底選舉聲勢。

看著政治人物在國會席次過半的情況下,捨棄直接修法的權力,或說不敢直接如此修法,反而訴諸公投來煽動大眾,推行違背國際人權趨勢且邏輯充滿矛盾的古老刑罰,對這種訴諸民粹的作法實在不敢苟同。

該提案對犯罪種類的挑選具有明顯的「階級選擇性」,提案鎖定之一為詐欺卻排除了白領犯罪,立委一堆涉及論文抄襲、貪汙助理費,甚至偽造文書,這些罪都來鞭刑好嗎?傅崐萁過去涉及內線炒股與土地交易的犯行,造成社會很大的不公,要不要也來鞭刑?這種標準不一的篩選,難免讓人質疑是為了特定權貴開脫。共諜危害台灣所有人的生命與財產,是否更應該納入鞭刑範圍?

盲目引進缺乏嚴謹的實證研究支持其能降低犯罪率,推行鞭刑後重大詐騙等犯罪若不減少、反增加,你怎麼說?而且,強行推動將導致台灣國際人權排名大幅倒退,破壞台灣國際上「民主、自由」的良好形象,甚至引發與美國、歐盟等國際盟友間的外交摩擦。專制如中共,其內惡行重大犯罪多如牛毛,他們都還不敢公然實行鞭刑!怕受鞭者報復社會。你看世界上有鞭刑的國家,都是國際形象極爛的國家,如伊朗、沙烏地阿拉伯、奈及利亞、坦尚尼亞、索馬利亞、蘇丹、印尼亞齊省、新加坡、汶萊,這些國家通常基於殖民時期遺留的法律體系或伊斯蘭教法來執行鞭刑,台灣要加入其行列嗎?

再者,台灣的司法有一定程度的腐敗,冤獄非常多,鞭錯了人怎麼辦?判錯、亂判的法官要不要受鞭刑?

台灣人對新加坡的鞭刑一知半解,絕不可貿然效法。再者,台灣是特權較會橫行的地方,公務員不如新加坡廉潔,社會不如其有公理,中國古時候就有「刑不上大夫」之說,台灣如果真的搞鞭刑,最後就是「鞭刑不上有錢有勢者」,可能反而天下大亂,增加社會的對立與仇視。鞭刑一旦實行,台灣人民國際詐騙更無法引渡台灣,更會引渡中國,引起國格受辱以及更多可預見、不可預見的問題與困難。

請記住,前例斑斑,台灣國際詐騙犯並不是送中國就沒事,這些詐騙犯台灣都有親人,而且幾乎都是年輕人,關個三、五年,台灣父母就會從台灣跟他們保釋回來。接著,你在中國監獄吃的每一粒米、喝的每一杯水都要你付費,換句話說,台灣這邊一定要付一大筆錢,孩子、親人才能弄回來,台灣的資金損失更多。中國共產黨又不是傻瓜,監獄會讓你白吃白住?他們槍斃自己中國人,家屬要領回屍體,都還要先付清那幾顆子彈費呢!

我們應該做的是健全法治教育、追求法治精神,建構系統性的社會安全網、守望相助等等,並落實司法改革,而非回歸原始的肉體摧殘。呼籲立法院應回歸專業法理討論,莫讓治安議題淪為政黨的政治秀場,搞這些極其不當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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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至劭
王至劭
台中人,畢業於高雄師大物理系,英國約克大學量子力學碩士,彰化師大物理博士候選人。 曾任教於高中、大學,後從事建築事業,業餘並在補習班兼課,物理、數學、英文、史地都教,是有名的多方面專長老師。 還專長於美術,多次參加個展、聯展,並於台中縣美展、全國美展獲得名次。熱愛寫作,對於環保、文化、歷史、教育、國防戰備各方面,多所建言和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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