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國際機場於昨(30)日晚間22時35分,於第一航廈報到大廳發現旅客隨行包冒出火花,旅客即時踩滅火勢。機場公司相關單位迅速啟動應變機制,隔離現場、維持動線順暢並加強排風。
經調查,起火原因為行動電源鋰電池因碰撞導致異常。旅客手部有輕微灼傷,已由航空警察陪同送醫治療。消防單位確認現場安全後完成地面清潔,整體機場營運未受影響。
適逢元旦疏運期間,機場公司提醒旅客搭乘航班前應檢查隨身鋰電池是否有破損、膨脹或異常情形,並妥善收納。
貼心提醒
【電池類攜帶規定】
1.行動電源:須隨身攜帶,禁止託運。(鋰電池容量及相關規範請詳閱民航局官網:https://www.caa.gov.tw/article.aspx?a=1273&lang=1)
2.搭載鋰電池之充電式風扇:須隨身攜帶,禁止託運。
3.鉛酸電池:未符合航空運輸 IATA A67 條款者,全面禁止隨身攜帶或託運上機。
4.在機上一定要依照航空公司規定航程中全程禁止使用行動電源與備用鋰電池,也不能為其充電;所有行動電源和備用電池必須隨身攜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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