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今(22)日舉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少法)修正公聽會,邀集教育、社福及公民團體代表就修法方向提出建言。此次修法內容包括新增「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專章」、強化精神暴力與不當對待認定、擴大兒少工作人員管理,以及建立兒少工作證制度等,盼提升兒少保護與校園安全。不過,多位教育界代表也呼籲,法制設計須兼顧教育現場執行量能,避免讓基層承受過大壓力。
代表台灣教師聯盟出席公聽會的台灣教師聯盟理事長潘威佑表示,教師團體支持兒少保護,也支持強化校園安全,近年社會對兒虐、校園不當事件與兒少心理安全的重視,是民主社會進步的重要象徵,「沒有任何一位真正站在教育現場的老師,會反對保護孩子。」但他強調,好的法條除了立意良善,更必須能真正落實於教育現場。
針對草案新增「精神暴力」與「不當對待」認定,潘威佑指出,若法條定義過於模糊,恐使教育現場出現寒蟬效應。他表示,教師支持禁止情緒羞辱與精神暴力,但老師在制止衝突、維持秩序或要求學生遵守規範時,未來是否可能因主觀感受差異而被認定為不當對待,是目前第一線教師普遍焦慮的問題。他建議,正式法條及後續子法應清楚區分「合理教育指導」與「持續性羞辱、壓迫與傷害」,避免教師因界線不明而全面退縮。
在校園執行量能方面,潘威佑也提出疑慮。他指出,草案新增行政輔導先行制度、偏差行為預防與輔導責任、復學轉銜機制,以及紀錄留存與調查程序等內容,均要求學校與教育主管機關承擔更多責任,但目前基層學校面臨專輔教師不足、心理師量能有限、社工人力吃緊及導師行政負擔過重等問題,若法規加重責任卻未同步補足資源,恐形成「責任下放學校、壓力集中導師」的局面。他呼籲中央同步增列專任心理師、社工師、法務與危機支援系統,以及校安與輔導專業人力。
此外,潘威佑認為,修法強調兒少最佳利益的同時,也應兼顧班級整體受教權與教師專業空間。他指出,部分高風險學生長期影響班級秩序,但教師可處理的空間卻日漸受限,若未來制度只強調避免標籤、避免懲處與保護個案,卻缺乏班級支持與風險管理機制,最終受影響的可能是其他學生的學習品質。他同時對兒少工作證制度可能帶來的行政負擔表達關切,建議採取「風險分級管理」,對高風險職務嚴格管理,但保留偏鄉教育、志工及短期教育合作的合理彈性。潘威佑最後強調,教師並非兒少權益的對立面,而是在制度不足下努力守住孩子安全的第一線,期待此次修法能從「防弊」進一步走向「保護兒少、支持教育、尊重專業、建立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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