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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極端天氣災害事件屢創新高,全球已2.5億人因天災流離失所,非氣候危機製造者卻受害最深
根據2024年6月5日歐盟氣候監測服務機構哥白尼(Copernicus)的數據顯示,過去12個月的全球平均氣溫,比1850~1900年工業革命前的平均氣溫高1.63°C,創歷史新高。2025年11月9日聯合國表示,數以百萬計難民正深陷於衝突與極端氣候的惡性循環中,並敦促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COP30締約方會議,為最脆弱的群體提供資金。聯合國難民署(UN High Commissioner for Refugees,UNHCR)在一份報告中表示,過去10年間與天氣相關的災害,已在各國境內造成約2.5億人次的流離失所,相當於每天約有7萬人被迫離開家園。
UNHCR報告指出,全球近1/2流離失所者主要身處緬甸、蘇丹、敘利亞、海地、剛果民主共和國及黎巴嫩等政治脆弱且面臨極端氣候災害的國家,但這些國家對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的「貢獻」微乎其微,卻是受氣候危機衝擊最嚴重的群體之1,反覆流離失所情況變得愈來愈普遍。UNHCR表示,氣候危機是「風險放大器」,會揭露並加劇既有衝突、暴力及被迫流離失所等問題的不平等影響;而洪水、風暴、乾旱與極端高溫等氣候現象,是引發衝突與流離失所問題的主要原因。此外沙漠化、海面上升與生態系遭破壞等遲緩發生的災害,也正威脅糧食與水資源安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United Nations Human Rights Council,UNHRC)呼籲,2025年11月10日起在巴西舉行的COP30,必須重視這群被忽視但快速增長的流離失所人口,且需採取強力措施遏制氣候災難,並協助貧窮國家面對氣候變遷災難。
貳、氣候變遷正導致非洲國家極端天氣事件更加頻繁,洪水與土石流災害更加劇烈,造成人民生命與財產重大損失

近年非洲正遭受嚴重極端氣候衝擊,暖化速度較全球平均快速,同時遭遇旱、澇災難襲擊:南非如尚比亞及辛巴威,面臨40年來最嚴重的乾旱,致使數千萬人面臨飢荒;而東非與西非,則遭遇持續暴雨引發洪水災難;近年聖嬰現象更加劇非洲極端氣候,導致高溫、作物歉收與水資源短缺等,嚴重威脅當地經濟與生存。
2024年自1月起非洲暴雨頻繁導致肯亞、坦尚尼亞及蒲隆地等國出現洪水與土石流嚴重災情,截至4月26日至少有200人死亡、數10萬人流離失所。其中坦尚尼亞自1月起因洪水死亡人數已達155人,20萬人成為受災戶。坦尚尼亞總理馬賈利瓦(Kassim Majaliwa)表示,聖嬰現象帶來的強降雨,伴隨著強風、洪水與土石流,造成人民生命、財產及基礎設施嚴重損失;鄰國蒲隆地也受到暴雨影響,近10萬人被迫流離失所。截至2024年4月29日東非國家僅肯亞累積死亡人數就達169人。
2025年12月17日摩洛哥過去7年飽受乾旱所苦,但近日卻降超級暴雨,導致山洪暴發,幾10輛車被大水沖走,造成逾37人死亡,摩洛哥當局表示,靠近大西洋沿岸的薩菲省,歷經長達7年乾旱,如今1夕暴雨造成這座採礦城鎮罕見嚴重洪災,逾70戶民宅和店鋪被洪水淹沒;非洲東南部包括莫三比克和南非也相繼宣布進入災難狀態。根據紅十字會統計,洪水直接影響超過62萬人,超過72,000戶房屋被淹沒。
2026年1月19日聯合國秘書長副發言人哈克(Farhan Haq)表示,除了莫三比克和南非外,辛巴威、馬拉威、尚比亞、坦尚尼亞、波乍那、賴索乍及史瓦濟蘭等國也遭嚴重洪災,就連位於非洲東南外海的馬達加斯加,都受到這波暴雨波及,顯示災情範圍相當廣泛。根據德國之聲(Deutsche Welle)報導,截至2026年1月19日已逾200人喪生,數10萬人受影響。莫三比克是這次受災最嚴重的國家,截至1月20日當地已逾110人死亡。
根據2026年1月20日世界銀行報告顯示,1980~2022年間莫三比克遭遇28次颶風、20次洪災及15次乾旱,顯示東南部非洲受極端氣候影響,洪災日益頻繁且嚴重。專家指出,近年導致東非豪雨災害的最大驅動因素之1為印度洋偶極(Indian Ocean Dipole),此乃印度洋東西兩側因海溫差異大所造成的現象,當印度洋偶極與聖嬰現象同時出現時,就會造成如2024年一樣的極端降雨。一般情況下,印度洋赤道的東邊為大氣的上升區,海洋上潮濕的空氣被帶往高層,因而較為潮濕;而西邊靠非洲區則為空氣沈降區,乾燥而不易降雨。
每年3~5月為東非各國雨季,2026年3月6日肯亞因豪雨引發嚴重且廣泛的洪災,肯亞政府指出,截至3月8日首都奈洛比及其他地區因洪水災難確認死亡人數已達42人,尋獲172台被洪水沖走的車輛。2026年3月10日晚間南衣索比亞區域州長科貝德(Tilahun Kebede)臉書表示,「我謹代表自己和區域政府,對加莫區高地因豪雨引發的山崩和洪水造成30人喪生,表達深切哀悼。」多數死亡案例發生在高地地區,其鄰國肯亞也有數10人因此喪生。2026年3月14日近期埃塞俄比亞南部,持續遭遇暴雨引發嚴重山崩,至少80人死亡、多人失蹤,埃塞俄比亞人權委員會指稱,逾3,400人流離失所;鄰國肯亞至少有62人在洪水中喪生。氣候專家研究表示,過去20年間東非地區極端潮濕和乾旱期都有增加趨勢,氣候變遷正在增加東非地區暴雨等極端天氣事件的可能性、持續時間和強度。

參、倫敦政經學院研究顯示氣候訴訟案件急劇增加,並指出碳排放大戶足以造成歐洲熱浪成為事實
全球氣候訴訟起源可追溯至2013年,荷蘭環保組織基金會(Urgenda)對荷蘭政府提起的訴訟,指控荷蘭政府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政策不足,無以改善對人民生存造成的威脅。訴訟終於2019年獲得勝訴,法院裁定政府必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為全球氣候訴訟開啟先例。
近年全球排碳大戶造成氣候變遷加劇,導致上法院打氣候訴訟(climate litigation)案件隨著增加。根據2023年7月27日聯合國環境署(UNEP)發佈《2023全球氣候訴訟報告》資料顯示,氣候變遷訴訟案件從2017年的884件增加到2022年的2,180件。這些案件已在全球65個不同機構提出訴訟,雖大多數在美國境內提出的,但約17%的案件出現在發展中國家,顯示氣候訴訟正在世界各地湧現。UNEP指出氣候訴訟正成為確保氣候行動、實現氣候正義不可或缺的要素。2024年8月12日倫敦政經學院(LSE)報告顯示,2015~2022年間全球已發起逾2,000氣候訴訟案;而有關法律途徑,亦獲得IPCC認同有效影響「氣候治理的效果與野心」。根據LSE 2023年發表論文指出,當企業面臨氣候訴訟或遭遇不利判決時,會使股票市值平均下跌約0.41%。
2025年6月席捲歐洲的一場熱浪,短短10天內導致2,300多人喪生,顯示熱浪平均強度不斷上升,2000~2009年熱浪的均溫增加1.4°C,而從2020~2023年,熱浪均溫更增加達2.2°C。面對越來越嚴峻的氣候風險,氣候法律工作者嘗試以氣候訴訟的方式,要求碳排放大戶負起責任。2025年9月發表於《Nature》期刊的一項研究稱,將全球180家主要排放源以及在2000~2023年間全球發生的213起重大熱浪事件列入分析,研究發現這180家的總排放量有1/2是導致熱浪強度增加的原因。2025年11月在《Nature》期刊發表的研究證實,全球大型化石燃料公司的碳排放,可能與數10起致命熱浪有直接相關,並指前14大化石燃料公司,其中任一家的碳排放量,都足以造成50起原本幾乎不可能發生的熱浪成為事實。
肆、瑞士銀髮族婦女氣候保護協會向瑞士聯邦提出法律訴訟,捍衛人民應享充份氣候保障的權利獲得勝訴,為氣候訴訟提供案例依據
2016年11月瑞士「銀髮族」年長婦女氣候保護協會(Klima Seniorinnen),針對有關氣候和緩解措施方面的不足,向瑞士聯邦環境、交通、能源與通訊部 (DETEC) 及其他機關提出法律訴訟案件,不久即遭DETEC駁回,於是轉向聯邦行政法院上訴,2018年12月上訴復遭駁回,理由其實有反駁餘地:氣候變化影響人人均等,所以年長女士不獲提案的權利。年長婦女氣候保護協會再轉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要求提案保障年長婦女的基本權利。2022年4月歐洲人權法院宣佈大法庭(Grand Chamber)受理案件,意味多位法官同意訴訟關乎《歐洲人權公約》的重大爭議,並將召開公聽會。
2024年4月9日歐洲人權法院頒下歷史性裁決,裁定瑞士「銀髮族」婦女於氣候訴訟勝訴:她們控告瑞士政府未採取足夠措施應對全球暖化,令其在極端熱浪下面臨與日俱增的死亡風險屬侵犯人權!裁決不只是首次有國際法院明確捍衛人民應享充份氣候保障的權利,亦為氣候訴訟提供案例依據,促使歐洲多國以至全球各地政府審視減碳政策是否符合《巴黎協定》,因而惠及無分年齡所有人。
伍、美國青年提告蒙大拿州政府化石燃料政策,限制評估氣候變遷影響,違反憲法保障清潔健康環境權獲勝訴,
由21位年齡僅8~18歲之美國未成年人與2非營利組織(Earth Guardians & Future Generations),共同於2015年8月12日向奧勒岡地區法院對美國政府提起訴訟,主張其持續惡化氣候變遷之行為,已侵害其憲法上之生存權、自由權及財產權及違反平等保護條款等,原告主張美國相關產業大規模排放二氧化碳,造成全球氣候重大改變並對現在與未來世代之生命、自由及財產等造成威脅,美國政府已知超過50年之事實,然而政府不僅未逐步改善碳汙染之政策,反而透過允許、授權及金錢補貼石化燃料等方式,蓄意允許大氣中的二氧化碳達到前所未有之高濃度危險,因而危害原告等憲法上之生存、自由與財產權,因而訴請法院命令並監督政府制定可行的國家救濟計畫,逐步淘汰石化燃料穩定氣候。
2015年11月17日美國聯邦政府以原告請求不在法院之管轄權與能力範圍內,請求美國奧勒岡地區法院駁回原告之請求。2016年11月10日奧勒岡地區法院認原告係請求法院判定被告是否有侵害原告之憲法上權利,屬於司法機關之職權範圍並未涉及政治問題原則,並表示原告當事人適格、確定原告已充分提出正當程序之主張、並充分陳述公共信託主張。2017年3月7日被告請求法院中止訴訟、中間上訴,於2017年6月8日遭奧勒岡地區法院拒絕。2018年10月19日,最高法院首席法官John Roberts准許暫時中止本案訴訟,惟最終於2023年8月14日蒙大拿州聯邦地區法院判定,蒙大拿州的石化產業開發許可方式,沒有將氣候變遷等環境議題納入許可與否的審核項目,違反州憲法對「乾淨且健康」環境的保障,認定州政府因化石燃料政策,限制評估氣候變遷影響,違反憲法保障「清潔健康環境權」,判定美國蒙大拿州法院青年原告勝訴,本案成為美國首起憲法層級告贏州政府的氣候訴訟。
2024年12月18日蒙大拿州最高法院以6比1的投票結果,裁定青年氣候訴訟中,維持地方法院原判認定該州憲法所保障的「乾淨且健康的環境」權利包含「穩定的氣候系統」,並指責州政府限制評估化石燃料項目氣候影響的法律違憲。2024年12月底最高法院肯定蒙大拿憲法中明文規定應保障人民享有「乾淨且健康的環境」的權利,包含享有「維持足以人類生命及自由穩定的氣候系統」的權利,原審法官裁定年輕人勝訴,清晰確立「乾淨且健康的環境」,係憲法賦予基本權利。
然而,美國川普政府環保署2026年2月12日宣布正式完成撤銷2009年溫室氣體「危害認定」(Endangerment Finding),即溫室氣體排放危害公眾健康和福祉。根據川普在2025年1月20日簽署的行政令,美國環保署2025年3月啟動重新考慮2009年認定的程序,並在2025年7月底正式提出撤銷認定提案,川普政府這一行動廣泛遭受批評,前總統歐巴馬表示,這將更加削弱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使美國「更不安全、更不健康」,而化石燃料行業可以獲利更多。美國肺髒協會主席兼首席執行官哈羅德威默說:「對科學和健康來說這是黑暗的一天。」
陸、國際法院發布「諮詢意見」,明確裁定化石燃料的生產和消費可能構成可歸因於該國的國際不法行為
南太平洋小島等開發中小島國家,長年飽受氣候變遷所苦,2022年9月28日美國拜登政府在華府舉辦為期2天首屆太平洋島國峰會,除基里巴斯外所有島國領袖都出席這次會議,峰會主題包括氣候變化、海上安全和經濟發展等。2022年11月第27屆聯合國氣候變遷峰會(COP27),繼斐濟遷村行動站出來高喊氣候賠償後,2023年3月29日在島國萬那杜與南太平洋地區法學生組成的遊說團體(PISFCC)主導提案與推動下,聯合國大會以高達150票通過決議,要求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對「究竟國家對氣候變遷負擔哪些責任」提出法律諮詢意見(Advisory Opinion),獲得超過130國的支持,聯合國大會一致通過決議要求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ICJ)就各國在國際法下對抗氣候變遷及緩解氣候災害,應負的法律義務提供「諮詢意見」。2024年12月2~13日,來自98國、12個國際組織的律師團及部長們,在荷蘭海牙的和平宮(Peace Palace)為氣候變遷展開聽證會,由一群來自斐濟的法律系學生發起,並由萬那杜領導小島嶼開發中國家參與激辯。2025年7月23日ICJ發布「諮詢意見」,15位法官一致裁定化石燃料的生產和消費可能構成可歸因於該國家的國際不法行為,明確指出各國可能因其溫室氣體排放而承擔法律責任。

如今幾乎未有排碳國家,卻最易受極端天氣影響危害最深的南美洲許多國家,自2025年11月開始又進入雨季引發水災,尤其秘魯跟厄瓜多,自2026年1月以來秘魯死亡人數持續上升,全國62%地區進入緊急狀態,暴雨引發洪水和土石流,造成嚴重破壞,不少地區的道路無法通行,車輛被洪水淹沒,連續幾日的惡劣天氣影響數萬人,並導致逾17人喪生。
結語
隨著全球沸騰與氣候變遷極端氣候災害逾趨嚴重,非危機製造者卻受害最深,國際法院諮詢意見表示,各國可能因其溫室氣體排放而承擔法律責任;倫敦政經學院指出,全球已發起逾2,000氣候訴訟案,當企業面臨氣候訴訟或遭遇不利判決時,會使股票市值平均下跌約0.41%。
美國蒙大拿州法院認定該州憲法所保障的「乾淨且健康的環境」權利包含「穩定的氣候系統」,指責州政府限制評估化石燃料氣候影響的法律違憲判決或許在告訴我們,環評是討論氣候風險是否被重視,而台灣「個案環評」中是否都有充分審查氣候變遷相關的風險,應該需要特別予以注重。2024年我國多個民間團體提出全國首件氣候憲法訴訟,認為我國《氣候變遷因應法》未能保護人民基本權利,恐侵害人民生存權、居住權與健康權等疑慮。
作者張泉湧/文化大學氣象學士、碩士,日本東京大學理學博士,歷任飛航服務總台主任氣象員、民航局組長及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國立師範大學、私立文化大學及實踐大學等多所大學兼任副教授,著有《圖解大氣科學》第四版、《全球沸騰危機與轉機》專欄、《圖解全球暖化之危機與轉機》及《全球氣候變遷─危機與轉機》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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