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雄5F自拍色情網站涉販賣...

高雄5F自拍色情網站涉販賣兒少性影像 3嫌被起訴沒收157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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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檢署偵辦5F自拍色情網站李姓負責人等3人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案件,經偵查終結,李姓負責人及吳姓、賴姓共犯3人被提起公訴,並具體求處李5年、賴3年徒刑,聲請沒收犯罪所得1571萬元。

本案經檢警執行搜索,至事○得公司辦公室及被告賴○鴻居所查扣現金新臺幣(下同)85萬餘元、虛擬貨幣USDT4萬餘顆及事○得公司帳戶內550萬餘元等,經問後,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被告李〇宏等3人獲准,為防止兒少被害者持續擴大,檢察官要求即時關閉涉
案網站,封網擴大清查。

據起訴書指出,被告李○宏、吳○達、賴○鴻(廣告代理商)等人,被控參與 5F 自拍色情網站(porn5f.com)之營運,由李負責維護5F自拍網站網域、爬蟲程式、排除網站運作問題;吳○達負責蒐羅性影像、更新網站片源、推廣網站,並回覆性影像處理中心之下架請求;賴則負責接洽廣告商、處理廣告收益相關金流。該網站藉由網際網路供人觀覽他人同意拍攝但不同意流出之性影像、未經他人同意而攝錄之性影像及兒童及少年之性影像,以提高網站流量,吸引廣告商投放廣告。網站運營模式包含設有會員制度,付費訂閱即可觀看、收藏熱門外流影片,並收取每月新臺幣129元之會員訂閱費(自113 年8月起停止收費),同時收取廣告收益。

被告等3人均可預見以爬蟲程式自特定網站或Telegram(飛機)群組所取得之性影像,可能包含兒童及少年之性影像,且衛生福利部性影像處理中心、臺中市政府、新北市政府等均曾來函通知 5F 自拍網站應配合將違法性影像移除,然其等竟未設置事前性影像審查、過濾機制,而容任會員上傳或由吳○達自行搜尋、以爬蟲程式方式取得性影像刊登至5F自拍網站供不特定人點擊觀覽。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4 年8月5日為警察查獲止,該網站以此方式營利,收取會員費及廣告收益合計達新臺幣 15,710,322 元。另自性影像處理中心回函顯示,5F自拍網站有高達62件兒少申訴其性影像遭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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