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司法「廢死」是民進黨年底選舉必須面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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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慶坤(國立中央大學哲學博士、台灣國執行長)

10年前,曾獲鐸獎退休女教師在開車前往市場買菜時,遭到嫌犯劉志明隨機搶車,劉嫌用鐵槌重擊女教師頭部,見被害人有甦醒跡象,再持鐵鎚重擊,並性侵被害人,搶走2000元後,將她丟在車上,導致女教師傷重死亡。

此案件發生以來,經過一審、二審、再一審、二審、三審,共五次庭審均判處死刑,然而最高法院5月4日更四審卻將判決改為無期徒刑,這讓被害者的家屬感到無法接受,希望能夠真正討回公道!

檢察總長邢泰釗對於這一判決表示不滿,認為原判決「邏輯矛盾」違背證據法則,且未將劉男強制性交的犯行列入量刑評價,逕認本件非屬「情節最重大之罪」,無期徒刑的判決違背了法律,因此向最高法院提出非常上訴。

然台灣憲法法庭對死刑制度嚴格限縮,往實質「廢死」的方向發展。以劉志明案為例,更四審改判理由中提到的「非預謀」、「無法排除改善可能」可教化等,都是為了規避死刑的判決門檻。

對於許多受害者家屬的聲音都被淹沒在「可教化」的廢死理想;受害者家屬的聲音:「兇手有活下去的機會,那家人被害時,誰給她們機會?」死刑犯有人權,受害者沒人權嗎?這是一個在死刑與無期徒刑爭議中,社會大眾最常提出的沉痛質疑。法律過度保護加害者的人權,卻忽略了受害者被剝奪的最基本人權——生存權。

台灣廢死聯盟多次影響台灣司法的死刑執行,讓刑案受害者家屬飽受失去親人之痛,然而該聯盟言論不但無同理心,企圖干涉台灣司法死刑執行,撕裂台灣社會。尤其憲法法庭2024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大法官已宣布死刑合憲,應讓死刑正常化。

死刑犯不敢執行,「廢死」並沒有換來台灣社會的和諧氣氛,反而助長社會人民之間的仇恨意識,往往以自我意識暴力動用私刑互相砍殺,這種案例有不斷升高的趨勢,撕裂社會的和諧。2025年嫌犯張文在北捷無差別攻擊事件,包含主嫌共計4人死亡11人輕重傷。同年新北市三峽區兇嫌余文正,以汽車衝撞攻擊事件造成5死12傷,肇事駕駛偵查期間被斷線意外死亡!?

由於目前司法趨勢朝向「復歸社會」,強調犯人的更生;然而對於被害家屬的「創傷平復」與「社會公平感」,法律能提供的補償往往顯得蒼白無力,對後續社會創傷平復、公平正義的實現遙遙無期!

截至2026年台灣目前共有36名三審定讞但尚未執行的死刑犯在監等待;或死刑逆轉,或不敢執行「待死」?為著「法律見解」與「國民感情」的巨大斷裂,執政者必須有所抉擇。司法「廢死」,社會安全感卻未能隨之建立,當人民感受不到法律能嚴懲極惡之徒時,社會對司法的信任度便會持續下滑,進而造成對執政者的逃避、怠惰失去信心。

法院不是感化院,司法「廢死」否有「教化可能」,這絕對不是法院的事權、責任。這是民進黨必須面對的公平法理問題,因為事關2026年年底的地方選舉,力挺社會公平正義,才足以贏得人民的認同。

本文僅代表作者立場,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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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慶坤
陳慶坤
藝術工作者。 學術專長:藝術理論、彩墨畫創作 學 歷:國立中央大學哲學研究所 博士 著作: 2023 《福爾摩沙風中山水奇緣-台灣繪畫的理念與實踐》 2022 《福爾摩沙陌生文明的近距離接觸》 2019 《思想被宰制的福爾摩沙》 2018 《彩墨畫的理論與創作》 2014 《六朝自然山水觀的環境美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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