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檢署偵辦高雄市大樹區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扣押重型曳引砂石車9台、查扣現金1435萬元,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陳正達涉案,檢方聲押陳及另名被告黃文宏。院方開覊押庭,法官認被告陳正達、黃文宏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等案件,橋頭地院訊問被告2人後,認為被告2人均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均裁定羈押2個月,並均禁止接見通信。本案尚未確定,可提起抗告。另為避免影響後續偵查,不便揭露羈押原因。

橋頭地檢署偵辦高雄市大樹區統嶺段603地號山坡地遭不明人士傾倒廢棄物案,9月11日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保七總隊、環境管理署及會同高雄市政府環保局至上開山坡地履勘,發現現場遭不法集團傾倒營建混合物土方面積約0.2公頃,9月18日跨縣市
執行搜索,並查扣重型曳引砂石車9台,拘提傳喚被告楊○安等16名到庭,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楊○安、蘇○助、李○軒等4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橋頭地院裁准被告楊○安、蘇○助、李○軒3人羈押禁見。

檢方在9月29日再執行搜索,並查扣現金新台幣1435萬元,拘提傳喚被告陳正達、黃之宏到庭,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2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橋頭地檢署9月16日由檢察長親自帶領主任檢察官至美濃履勘盜採砂石傾倒廢棄物現場及和山光電案現場,近期偵辦和山光電廠案、大樹區統嶺段案、美濃區案等案件,已共羈押被告10人,扣押重型開挖機具怪手15台、重型曳引砂石車9台,檢察官依組織犯罪條例重罪偵辦,掃蕩廢棄物幕後核心犯罪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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