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鈺如
近期原住民保留地(原保地)爭議再度引發社會關注。許多討論聚焦於政府長期制度失衡,以及原住民族土地權益保障不足等問題。這些訴求有其歷史背景,也值得社會重視。然而,在目前的公共討論中,卻有另一群長期生活於原鄉的人們,始終缺乏發聲空間——那就是世代居住原鄉、長年務農維生的閩南與客家農民。
如果台灣真要談土地正義,就不能只停留在「政府與原住民族」的二元框架,而必須正視原鄉長期存在的多族群共居現實。台灣東部與山區的開發歷史,本來就是多族群互動的結果。早在清代與日治時期,便已有部分閩南與客家移民進入山區與東部,透過合法租佃、官方開墾、交易與通婚等方式,在當地落地生根。許多家庭數代務農,生活、生計與地方發展早已密不可分。
這段歷史未必沒有衝突,但也絕非完全對立。許多原鄉地區,實際上形成的是長期共居、互動與依存的生活型態。
然而,現行制度下,這群「非原住民、卻已世居原鄉數代」的居民,往往處於尷尬位置。必須承認,原保地制度具有特殊歷史背景,其核心目的在於保障原住民族土地權與生存空間,這樣的制度設計有其必要性與正當性。但另一方面,部分長期耕作原保地的閩客農民,也確實面臨,比如長期使用權缺乏保障、法律定位模糊、投資與經營風險升高、世代耕作成果難以制度承認等問題。對許多家庭而言,土地不只是財產,更是數十年甚至上百年的生活基礎。
值得注意的是,當社會談論「土地正義」時,這群人的處境卻經常被忽略,甚至容易被簡化為「外來者」或「既得利益者」。然而,許多家庭早已在原鄉生活數代,其真實處境遠比標籤更加複雜。因此,問題的核心並不是削弱原住民族權益,而是:台灣是否有能力建立一套更符合歷史現實、也更細緻的制度設計?例如:建立長期居住與耕作事實認定機制
設計有限度且明確的使用權保障、在原民自治與歷史共居間取得平衡、避免因制度模糊持續激化族群對立。
這些問題,也許比單純喊口號更困難,但卻是真正無法迴避的課題。原鄉土地問題,本就牽涉歷史、法律、族群與生存權,無法用簡單的二分法處理。若公共討論只剩下彼此指責,甚至互相否定,最終恐怕只會讓原鄉社會更加撕裂。台灣真正需要的,不是新的對立,而是一套能誠實面對歷史現實、兼顧多方生存權益的制度安排。
唯有如此,「土地正義」才不會成為另一種片面的正義。
【作者簡介】
郭鈺如,台東太麻里在地農業工作者,具資訊管理與服裝設計雙學士背景。長期投入農產行銷、地方觀光與數位應用推廣,並關注原鄉土地議題、多元族群共居與地方發展等公共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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