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調查局協同國安團隊偵辦「中華民國台灣軍政府」陸軍退役中將高安國、發言人侯紹康等涉嫌國家安全法,台灣高檢署起訴高安國、侯紹康、劉逸蓁等6名被告,其中高安國求處10年以上重刑。
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於109年間獲報「中華民國臺灣軍政府」總召陸軍退役中將高安國、發言人侯紹康、高之同居人劉逸蓁等人謀議為中共在臺發展組織;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於111年間亦接獲官兵主動檢舉反映上情。案經本局與政治作戰局合作調查,於蒐證完備後報請臺灣高等檢察署及臺北地方檢察署共同指揮偵辦,專案小組由調查局主責,與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憲兵指揮部、軍事安全總隊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共同偵辦。114年1月20日臺灣高等檢察署以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起訴高、侯、劉、張、陳、邱等6名被告。
案經深入清查,統派團體「中華民國臺灣軍政府」總召高安國、發言人侯紹康、高同居人劉逸蓁等人,於108年間假借各式交流為名往來兩岸,嗣遭中共情報工作人員吸收,在臺物色、發展現、退役軍人,並接受資金挹注,策劃成立武裝內應組織及工作據點。高○、劉○將昔日軍中同僚、部屬納入顛覆政府「○計畫」成員,密謀於中共攻臺時成為即用之內應力量;侯○後續吸收國人張○、陳○、邱○等接觸、發展現役軍人,刺探、收集軍中機敏資料及觀蒐我軍事要塞戰略部署資訊,另於去年9月間召集組織成員,使用無人機模擬跟監軍方機動雷達車等作戰演練,並將成果向中共回報,渠等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之意圖,昭然若揭。檢方於去年11月21日指揮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陸續發動2波偵辦,搜索26處所,約談6人,查證28人。高、侯等6名犯罪嫌疑人經臺灣高等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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