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倪安(台聯黨主席)
近來,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高調提出修憲、主張廢除監察院,並成立修憲委員會。這一連串動作,看似是在推動憲政改革,實則只是典型的「政治操作」,是為了轉移社會大眾對藍白亂政的批判,以及基層罷免聲浪的不斷升高。他們打著改革的旗號,卻行掩護政治危機之實。筆者認為,那樣的改革是政治操作,是在打假球。
監察權回歸國會不是新議題。台聯黨長期都主張廢除考試院與監察院,那是基於合理的憲政原則方向。但改革必須建立在誠信與可行性的基礎上。目前的立法院總席次只有113席,每日面對龐大的中央政府預算審查、法案處理、民間陳情與選民服務,立委及助理的人力早已不堪負荷。若要再把監察院的職責,包括彈劾、糾正、調查與公務員財產申報審查,全部交給立法院處理,以現有的席次與人力配置怎麼做得來?選區服務品質又要如何保障?
此外,2005年民進黨和國民黨連手修憲後的國會選制,是嚴重票票不等值。73席區域立委與及34席政黨票,比例不對等,選票不等值,使得大黨在國會中持續壟斷資源。倘若未來立法院獲得監察權,卻未調整選制與結構,就可能出現大黨濫用彈劾權來對付在國會中沒席次的小黨或無黨籍地方民意首長的政治現象。譬如說,針對無黨籍或小黨的鄉鎮市層級的首長進行彈劾。這不僅無助於提升問政品質,還會破壞地方自治的多元性與監督機制的公正性。因此,如果要談廢除監察院,應當一併將國會席次的增加,並把選制的調整列入考量。
廢除監察院,若是走上「修憲」這一途徑,要碰到的是修憲門檻的問題,但台灣有著可說是全世界最高的修憲門檻。根據現行憲法,修憲案必須立法委員四分之三出席、四分之三同意,通過後還需全國公民投票,並且有過半選民同意才能生效。在這樣高不可攀的制度下,民進黨與時代力量在過去即曾共同推動廢除考監兩院,但因為國、眾兩黨作梗而未成。只有較無爭議的「18歲公民權」修憲案進入複決,但還是因為未通過半數選民的同意票數而修憲失敗。因此,在現行憲法體制下,可說根本不可能修憲成功。
平心而論。就藍白兩黨在去年推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而被認定為違憲的結果來看,國民黨黨內之所以出現廢除監察院的聲音,可能是想將包括國會調查權、聽政權在內的權責,移至立法院。放諸世界憲政的運作,這未嘗不是回歸三權分立的常態化做法。但就算如此,藍白兩黨在這波政治操作中,幾乎避談監察院的後續職權歸屬問題。既說要廢院,卻不提由立法院承接後,可能衍生行政量能的問題。從過去幾屆國會都喊過廢監察院,但最後都不了了之,可窺一二。
社會上確實已逐漸形成廢除監察院的共識,但改革需要具可行的規劃。就修憲門檻來說,這方案就是不可行的。台聯黨的立場非常清楚:要廢考監兩院,不是靠修憲,而是應該靠「制憲」。只有將「制憲權」納入《公民投票法》,讓人民決定是否重新制定一部符合當代民主價值與制度需求的憲法,徹底拋棄五權憲法中不合時宜的設計。如此,才是真正的體制改革,否則都會敗在修憲門檻,這樣的修憲只是打假球,做樣子給人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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