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
原民會曾智勇主委出席屏東來義白鷺文化健康站揭牌
高婕 -
記者鍾和風/高雄報導
原民會曾智勇Ljaucu‧Zingrur主任委員於(8)日出席屏東縣來義鄉白鷺文健站揭牌典禮儀式,原民會今年共補助屏東縣設置78個文健站,核定總經費2億3,137萬餘元,提供轄內文健站長者多元且在地化的健康促進與照護服務,以維護長者身心健康與生活品質;白鷺文健站的成立,也讓在地原住民族長者能在熟悉環境中安心活動與交流,持續延續並傳承原住民族文化。
原民會為落實賴清德總統原住民族政見-「強化原住民族健康服務」政策,115年全國布建532個文健站,受照顧長者1萬8千多位,提供族人擔任照顧服務員計1,380人,包含屏東縣78站約2,850位長者,接受224位文健站照服員服務,目的就是要滿足原住民族長者照顧需求,提供可近性、連續性及符合文化安全等的照顧服務,促進、維護及恢復長者健康。
曾主委表示,每次看到文健站的長者都很開心,感受到長輩參與文健站活動時的快樂與活力,相信我們的大哥哥大姊姊被照顧的很好,加與其他部會合作的政策,所以我們原住民族的平均餘命從98年(70.08歲)到113年(73.25歲)增加了3.17歲,與全國的差距亦逐漸縮短,表示原住民族整體照顧環境,已邁向原住民族健康法所強調的具有文化安全的健康與照顧。未來原民會將努力落實健康促進、疾病預防及文化復振與傳承的使命,提升原住民族的健康與幸福。
中小學
世代共融千歲團進校園 南服中心攜手警政單位守護少年遠離毒品、詐騙與霸凌
高婕 -
記者鍾和風/高雄報導
面對詐騙與毒品逐步滲透校園,由阿公、阿嬤志工組成的「千歲團」走進校園,以戲劇取代傳統說教,引發學生熱烈回響。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於5月7日前進里港國中辦理拒毒、防詐及反霸凌宣導,吸引逾520名師生參與。本次活動由南服中心整合地方資源,攜手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少年隊、屏東縣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里港分局、洗錢防制辦公室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共同推動,結合警政與校園輔導力量。
執行長許乃文表示,政府非常重視校園安全議題,這些問題可能就發生在你我身邊,青少年更要提高警覺,若遇疑似詐騙情形,應立即向師長反映或撥打165專線。他也提醒,毒品與幫派透過各種方式滲透校園,切勿因一時好奇而接觸毒品。若身邊有人遭受霸凌,應主動關心協助,或撥打1953專線尋求協助。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長甘炎民表示,藉由跨域聯盟合力辦理宣導,展現政府對於校園治安的高度重視,未來也將持續強化與學校的合作,斷絕任何犯罪勢力接近校園的機會,共同營造支持性環境,陪伴青少年穩健成長。本次活動最受矚目的屏東少年隊「千歲團」由高齡志工組成,此次演出全新戲劇主題「撐不住的青少年」,透過生動戲劇讓反毒識詐教育跳脫傳統說教框架,貼近青少年生活經驗,提升學生拒毒與識詐意識,強化避免遭利用從事詐欺犯罪的警覺性。活動也同步倡導友善校園環境,落實通報與輔導機制,建立校園反霸凌意識。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少年隊指出,近年查緝毒品案件時,發現部分學生有藥物濫用情形。為了讓反毒教育向下扎根,警方特別於里港國中辦理宣導,希望藉此提升學生拒毒與識詐能力,避免因缺乏社會經驗而淪為詐欺幫手。活動中亦安排有獎徵答環節,透過互動方式加深學習印象,現場氣氛熱絡。
南服中心表示,透過跨世代合作與多元宣導方式,讓法治教育更貼近學生生活。未來將持續攜手警政和校園單位,將拒毒、識詐、反霸凌扎根校園,營造安全友善的學習環境,守護青少年健康成長。
社會司法
正聲廣播走進紅心字會、廣慈日照中心 以音樂互動促進長者參與
曾 志雄 -
隨著台灣邁入超高齡社會,長者照顧與社會支持系統面臨挑戰,讓熟齡族群持續參與社會、維持自我認同成為重要課題。結合品牌成立76周年,正聲廣播公司舉辦「講人生 唱歲月」公益講唱會系列活動,走出錄音間,深入社區與日照場域,降低長者藝術參與門檻。今年4月至5月間,正聲邀請資深藝人紀露霞、吳靜嫻暨《我為你歌唱》節目團隊、葉蔻、李明德及楊燕妮,前往保安里孔廟劇院、民輝里校園內演藝廳、廈安里里民活動中心及紅心字會、廣慈老人日間照顧中心,透過音樂與生命故事分享,傳遞正能量。
日間照顧中心是現今重要的社區支持據點,協助家庭分擔照顧壓力,讓長者在熟悉環境中獲得專業照護。紅心字會、廣慈老人日間照顧中心提供失智、失能長者日常生活照顧與身心活化活動,促進其功能維持與社會互動。本次以資源共享為理念,邀請與正聲廣播淵源深厚的資深藝人,結合談話與歌唱,為日照服務注入更多元的情感陪伴,擴展照顧服務的內涵。
本系列活動最終場於5月5日在紅心字會、廣慈老人日間照顧中心舉行,當天邀請正聲廣播FM104.1《我為你歌唱》節目班底楊燕妮擔任演出嘉賓。楊燕妮長期投入社區關懷與公益演出,舞台經驗豐富,與長者互動自然親切。當天帶來〈甜蜜蜜〉、〈祝你幸福〉等經典歌曲,熟悉旋律一響起,現場長者隨之拍手、哼唱,氣氛逐漸熱絡。她也走入座位間與長者近距離互動,關心長輩日常生活,鼓勵大家多開口唱歌,現場笑聲與掌聲不斷,展現音樂連結情感的力量。
「講人生・唱歲月」公益講唱會系列活動由正聲廣播主辦,並由財團法人漢儒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華儒青年關懷基金會贊助支持,未來也將持續結合企業資源,深化公益參與。
主編精選
【專欄】把防狼噴霧對向法官 反思司法體系不受控、不受理的體制性霸凌
曾建元 -
文/曾建元(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博士、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客語與客家文化學分學程兼任副教授)
司法救濟走向死局
民國115年3月11日,臺灣高等法院就我於2月2日代理提出的臺灣苗栗地方法院霸凌少年及家事庭前法官周靜妮申訴案發文,答覆以本案已經115年第1次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會議審議,決議不予受理。3月30日,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做成《115年度懲上字第2號》判決,駁回周靜妮就《111年度懲字第1、8、10、14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之上訴,維持一審撤職之決定。
我們霸凌申訴和上訴理由的交集,為苗院時任院長陳雅玲濫權的不當監督對周靜妮造成了霸凌及因此而加重的身心職業傷害,前者涉及人格尊嚴與勞動權問題;後者與健康權關聯。
陳雅玲院長的濫權監督以及臺灣高院和司法院對陳雅玲的支持,於周靜妮整體法官人格的最後圖像,具有直接的破壞作用,因而應當承擔與有過失的責任,乃不可全部歸責於周靜妮,而對她施以最嚴厲的處罰。然而令人萬分遺憾的是,從法官自律、法官評鑑、監察彈劾到懲戒審判,這悠悠漫長的五年歲月中經歷的所有程序,皆未就周靜妮的身心健康與法官人格圖像與工作表現斷崖式下墜間的關係進行醫學上的正式鑑定調查,評鑑委員、法官和監察委員的職權認定取代了醫師關於健康因素與職權行使關聯性的專業判斷,這誠然是證據法則的濫用;更者,苗院陳院長的不當行政管理與監督是自始至終被完全排除在其與有過失責任的調查審理範圍之外,院長正常的監督行為對法官造成的身心壓力自然不能率斷為霸凌,我們亦未如此主張,但高院和懲院卻能如此為《鏡週刊》法記者劉志原譽為司法鐵娘子的陳雅玲迴護,而對我們所指的監督權力的濫用和霸凌處分的問題視而不見、避而不談。本人於去年12月23日早有〈司法鐵娘子的法院霸凌責任就這麼轉嫁了嗎?〉批評懲院一審判決,二審故我,這是選擇性的司法,標準的官官相護。
霸凌是一個新興的法律概念,民國114年7月立法院修正之《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9條始有規定:「職場霸凌,指本機關人員於職務上假借權勢或機會,逾越職務上必要合理範圍,持續以威脅、冒犯、歧視、侮辱、孤立言行或其他方式,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不友善工作環境,致公務人員身心健康遭受危害。但情節重大者,不以持續發生為必要。」本條於115年1月9日施行生效,但臺灣高院則更早已於民國112年3月依修正前《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9條及《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第3條頒布有《臺灣高等法院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處理要點》,在觀念和制度建構上乃優先於立法院、考試院與行政院,114年7月立法院修正《公務人員保障法》,11月高院即依考試院114年6月頒布之《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第39條修正頒布了現行的《臺灣高等法院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該一行政規則於第3點第2項對職場霸凌之定義:「係指在工作場所中發生,藉由權力(利)濫用與不公平處罰所造成之持續性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沈重之身心壓力。」
懲院與高院:霸凌下仍要自律與自我管理
我們向高院申訴的標的主要為苗院前院長陳雅玲110年1月25日至111年1月29日期間以所謂緊急預防危安措施名義針對周靜妮所做至少五波的連續行政處分與相關措施。在上述期間,霸凌法制還未完備,陳雅玲院長或許得因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而可免除責任之追究,但高院和懲院審理周靜妮案件期間,霸凌法制已經建立,周靜妮在被移送懲戒的104年4月至111年3月17日的違失行為,因所受霸凌的不友善工作環境的影響,陷於事實上的特別艱難處境,依一般社會觀念難以期待可以有合乎義務規範之行為,因此期待可能性原則應受到懲院職務法庭的正視而納入懲戒裁處的考慮,而承認其違失行為有阻卻責任之事由,對周靜妮之裁處做出寬恕的減免,此亦為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的援引,而可證之於《行政罰法》第5條規定:「行為後法律或自治條例有變更者,適用裁處時之法律或自治條例。但裁處前之法律或自治條例有利於受處罰者,適用最有利於受處罰者之規定。」以及《法官法》第101條之1第2項規定:「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二十八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繫屬於職務法庭之案件尚未終結者,……其懲戒種類及其他實體規定,依修正施行前之規定。但修正施行後之規定有利於被付懲戒法官、檢察官者,依最有利於被付懲戒法官、檢察官之規定」。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於裁罰處分的延伸適用,即為新舊法競合的從輕從有利原則,而新舊法的競合,並不只限於裁罰處分的種類,也應包括關於其行為可非難性程度的阻卻違法事由的增減。112年3月後新增的司法霸凌法制,係因霸凌為社會各界與司法界所重視而訂定,故而懲院的認事用法,不能迴避或輕忽周靜妮所指控的霸凌問題,而應當要此一基礎上,判斷周靜妮是否還有基於自律義務而承擔「自我管理的完全責任」的社會期待可能性。
預防危安措施形成敵意環境
陳雅玲院長針對周靜妮,自110年1月25日起,即向苗院全院發布緊急預
防危安措施並通報高院和司法院,至111年6月周靜妮辭職,總共至少通報5次。
陳雅玲院長明知周靜妮身心健康不佳,並早有休假之請求,卻未依民國94年即
已頒布之《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第17條第6款規定之精神:「公務人
員遭受心理、精神方面之侵害時,視情況協助轉介專業機構進行諮商輔導或治療
照護」,積極協助進行諮商輔導或治療照護,而毫無輔導作為,如將之調職或給
予留職停薪。如此密集的危安通報,卻將周靜妮及其家屬蒙在鼓裡,造成周靜妮在苗院孤立無援之狀態,形同對周靜妮的霸凌,而且是體制性的集體霸凌。
其霸凌事證如下:(參:臺灣苗栗地方法院預防危害或破壞事件及協助處理陳情
請願事項通報表,苗院政字第1100000011號、第1100000023號、第1100000066
號)
1.110年1月25日,109年度法官職務評定會議後,周靜妮在法官職務宿舍
精神異常情緒失控,夫婿曾建元為避免意外,請求法警協助以及自請救護車在法
院院區內宿舍樓下待命送醫,而後因周靜妮情緒緩和,乃將救護車與警車請回。
當晚本人緊急請求法警通報陳院長,盼她協助家屬安撫周靜妮,法警回報陳院長
下班後不處理公務,未留聯絡電話,本人山窮水盡之際,只能設法找到前苗院院
長時任司法院副院長蔡炯墩,請其以簡訊鼓勵內人。次日1月26日上午,周靜
妮由母親蔡銀妹與夫婿曾建元陪同請見陳院長,為前晚風波致歉。當日陳院長即
命政風室主任林昀靜向高院和司法院為第一次預防危害通報。
陳院長將此事送交法官評鑑,指摘周靜妮「無端呼叫救護車、勤務中心,浪
費緊急救護資源之行為,無論係受評鑑法官授意或放縱其家屬任性而為均屬不當
」(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決議書《110年度評字第3號》),對周靜妮及其家庭面
臨之緊急危難毫無知覺與同理心,令人齒冷心寒,難道救護車要用上才算物盡其
用嗎?所幸法評會未接受陳院長此之指控;
2. 110年2月1日至5日,周靜妮因情緒異常由母親與夫婿陪同或單獨一人
連日求見陳院長,陳院長於2月5日命苗院政風室主任林昀靜做第二度預防危害
通報,當中指摘周靜妮「無視院長有緊急公務或科室主管研議院務,遲遲不願離
去,所言反覆,言詞偏激尖銳,並以其憂鬱症發作會輕生、找立法委員開記者會
等言語要脅恐嚇,嚴重影響院長處理公務」。實則係周靜妮家人擔憂意外,而請
求陳院長協助安撫周靜妮情緒,並非故意要打擾妨害陳院長處理公務。法評會評
鑑決議書《110年度評字第3號》就此駁回陳院長指控,而指周靜妮「病況嚴重,
其言語過於偏激雖有可議之處,然尚難認此部分有何違反《法官倫理規範》之情
事」。由上再次可證陳院長對於周靜妮處境之危急毫不理解與體諒,對於領導情
境之建立全無觀念,不知如何樹立院內同仁對陳院長領導之信任、信心與尊敬;
3. 3月17日,苗院110年度第一次法官自律會議,決議移送評鑑,周靜妮
當日情緒失控,陳院長命政風室主任林昀靜於次日做成第三度預防危害通報,
並與書記官長劉秋雯共同做成指示,在苗院辦理緊急預防危安措施如下:
一、 法警室值班警及政風室人員密切使用監視錄影設備及門禁刷卡紀錄,
留意通報周法官院內動態。
二、 由總務科將院區辦公大樓、少家庭大樓及法官職務宿舍各樓頂出口先
行關鎖,以防意外。
三、由政風室提供少家庭同仁備用防身噴霧並提醒各法官辦公室緊急壓扣
位置。
四、周法官門禁管制卡權限暫予調整,僅保留少家庭辦公區、宿舍區為地下停車場通行權。
五、少家庭同仁、工友於周法官在辦公室時隨時保持警覺,如察覺異狀,立刻通報。
六、緊鄰周法官宿舍之其他法官住戶,如察覺異狀,立刻通報。
上該措施完全對周靜妮保密,卻導致周靜妮自此在院內進出完全受到監控
,進入院區辦公大樓完全受到法警奉陳院長命令實施攔阻,圖書室和休閒運動
設施之使用權利,與本院同仁之互動往來遭到完全斷阻,少家庭大樓員工由法
院發給防身噴霧提防周靜妮,亦造成人人心懷戒懼,避免與周靜妮接觸,以致
周靜妮在未經告知情況下陷入人際完全孤立、冷落與受到歧視、侮辱的狀態,
人身自由受到體制性的嚴重限制,人格尊嚴在人後的議論中更受到踐踏。周靜
妮本即對於人際關係相當敏感,作為一個人,也應當擁有正常的社交活動以維
護身心平衡,苗院之處置,已使苗院全院上下同仁不得不對周靜妮有所戒備或
保持距離,而形成對周靜妮具有敵意性或冒犯性之不友善工作環境,導致周靜
妮的身心健康問題無從在由友善的人際關係所奠立的友善工作環境得到修復改
善的機會。周靜妮心中感到有異,似乎遭到排擠,因而怯於進出法院,工作情
緒低落,法院內人際關係支持系統形同瓦解,工作成就動機喪失,績效表現更
形走樣。司法院與高院容許苗院以此一霸凌措施對待周靜妮,復針對性地加強
對於周靜妮在遭受體制性霸凌情形下的職務監督與管理考核,以行政資源投入
蒐集周靜妮違失情事,自然可以達到迫使周靜妮離開法官職務的目的。
4. 8月19日,苗院110年度第2次法官會議,周靜妮事前自昔日國立政治
大學法律學系同班同學湯國杰法官處聽聞少家庭長李麗萍擬提案將少家庭不適
宜法官強制調離,苗院中又有此一作為係出自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長謝靜慧建
議之耳語。蓋法官適任與否乃法評會等程序有權認定,況周靜妮案件已繫屬法
評會,法官會議僅為行政會議,無權對法官個人做道德審判或職務評等,周靜
妮因而感到針對性極強,不願面對霸凌場面,遂請假未出席,而提出書面之陳
述書說明立場。該會議最終因劉奕榔法官提案,以事實不明,建議俟法評會決
議後再為適當之因應措施而擱置李麗萍提案。周靜妮因不滿陳院長主持會議,
未將其所準備之書類送請會眾閱覽並於會後不退還,心有不平,於8月20日晚
間與湯國杰談話後返研究室情緒再度失控,25日,苗院政風處由主任黃薇如第
四度通報高院政風室;
5.111年1月29日,除夕年假期間,周靜妮遭禁止進入少家庭大樓加班,
理由未說明,我幫忙從宿舍搬運卷證到法院而不得其門而入,再把卷證搬回宿
舍,因數量龐大,只能分批走樓梯搬上3樓,未及搬運者先置於樓梯間,適逢
湯國杰庭長路過,以為是周靜妮棄置,驚駭之餘通知法警迅速取走,我再下樓
時,已不見卷證。周靜妮因之喪失了最後利用假期自行加班追趕案件審理進度
的機會。在年假結束後,終於遭到停職。
苗院政風處依陳院長命令而據法務部廉政署頒佈之《政風機構預防危害或破
壞本機關事件作業要點》呈報高院與司法院而經其雙雙支持之前開5次通報,特別是第3次通報的6項安全措施,高院防護委員會聲稱:「係法院內部發
生危安狀況之必要作為」,復稱:「其通報客體為危安事件而非針對特定個人,此
為機關權限之正常運作」,此實為矯飾之詞,苗院當然不會承認以霸凌之目的而
展開上述安全措施,但因前後5次危安通報的對象都是周靜妮,而且刻意不令身
為當事人的周靜妮及其家屬知悉,當然是針對防範周靜妮一人而來,而縱使下命之始意純係為預防危害,難道高院和司法院都對於霸凌的外溢效果毫無專業評估甚至一無所知嗎?試問,當苗院經高院和司法院同意,向院內同仁通報周靜妮為危險分子,並且命令法警監控與限制其自由進出本院,針對周靜妮而發給法院同仁防狼噴霧與指導各法官關於其個別辦公室內警報器壓扣之使用,最後為禁止周靜妮進入自己的辦公室加班,一副如臨大敵的陣仗,不會使法院同仁對於與周靜妮互動往來有所警戒、顧忌和寧可走避與保持安全距離嗎?周靜妮當時曾數度告訴家人,感到苗院同仁上下不大願與她在公事外互動,走在路上許多人會繞道避開或者不與她照面,我們家人以為是她與人交往期待落差而生的幻覺,只能一昧地安慰和鼓勵她,直到懲戒訴訟閱卷看到苗院通報公文,始知不是幻覺,她在苗院被集體孤立的霸凌敵意環境,不是因為人緣不好,根本原因是院方的措施導致人人明哲保身,無異為體制性之集體霸凌,高院與司法院之行政處置,至為失當,形同助長陳雅玲以苗院院長名義對周靜妮人格權如名譽權、人身自由、工作權、健康權等基本人權之侵陵。
周靜妮果如苗院認定具有危險性而有預防危害通報和措施採行之必要,則如何仍讓周靜妮繼續執行審判業務,而更對其濫權移送懲戒,而全然未給予周靜妮及其家屬以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上之輔導。此一懲戒前後共三次移送法官自律、評鑑而進入懲戒、一次移送司法院人事審議轉送監察院成立彈劾再移送懲戒,最後合併為《111年懲字第1、8、10、14號》一案在懲院職務法庭審理。陳院長動用苗院大量行政資源對周靜妮一人進行懲戒移送調查,導致周靜妮陷入行政追懲之重重網羅,身心俱疲,卻不願運用安全防護輔導措施幫助周靜妮解決職業生涯困境和療治身心健康上之職業傷害,而啟動司法官僚國家機器,形成以法官懲戒為集中表現之對周靜妮之體制性集體霸凌,實乃周靜妮個案問題解決路徑選擇的嚴重錯誤。但我人實在不忍怪罪陳院長,司法體系上上下下,苗院的相關主管,因欠缺對於霸凌和健康管理措施的觀念,是一致支持陳院長的作為的,而認為這是在整飭官箴而沾沾自喜。
苗院大量移送限期就審,是製造新事端、陷人入罪的開始
另一個帶有霸凌效果的行政監督作為,就是苗院陳院長的濫權移送,將周靜妮推入危難情狀,面臨法益衝突的避難抉擇,再指控其以私害公,違反義務而加以移送,懲院二審判決即作如此認定,但這其實是司法官僚刀筆製造的冤案。
這就是110年3月17日陳院長向苗院法官自律委員會一次移送周靜妮22案後再追加為25案的自律案,而僅給一週就審答辯準備期間。這22案時間橫跨5年,法官日理萬機,業務如山,周靜妮要回顧省視25案案情,需要調卷和準備答辯。本人於去年114年6月24日在《銳傳媒》有〈影印照人心──周靜妮懲戒案件中的調卷與印卷問題〉一文提醒此事,無奈言者諄諄,聽者藐藐。本人早就指出,關於就審期間,就一般訴訟經驗,刑事訴訟為5-7天、民事與行政訴訟皆為10天,除非有急迫之情形。但那通常都是單一案件的答辯準備,周靜妮有22-25件。如果照此比例,我們如何想像合理的準備期間該需要幾個10天?而苗院陳院長在周靜妮甚至下跪請求下,仍只同意給予7天就審,這就是人為地讓周靜妮法官陷入一個危難,在任何一案都可能導致她受懲去職的情況下,她行使正當法律程序上的防禦權已經在客觀上遭到準備期間上極大的限制,她要如何準備這繁重的25案的答辯?她從事了以下的應變行為:
1.她於3月19日週五請求配屬真股書記官施盈宇協助調取卷證和影印。施盈宇為此請示書記官長劉秋雯。劉官長答以:「如果手邊事情沒有很忙的話,就幫她印吧。」施書記官幫忙印了一些,下班時間一到就放下離開了。懲院二審判決則認定周靜妮請施書記官幫忙調印卷宗為:「倚仗職務要求所轄書記官為其處理個人事務」。法評會《110年度評字第3號》評鑑決議書則稱周靜妮為「公器私用」。事實是施書記官用的是公餘空檔時間協助周靜妮,她既未耽誤個人工作,更未耽誤個人回家時間;而若周靜妮因公涉訟被認定為私務,那麼她利用院內公有影印機印卷,不也是公器私用?但她要去哪裡找影印機印卷?
2.周靜妮因院內影印機不堪大量工作而故障,無法在院內完成印卷,不得不請我於週末假期自臺北南下苗栗進院協助,懲院判決認定周靜妮容許我將借調卷證攜出法院外影印,乃違反《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法院調卷處理要點》不公開與保密規定,構成涉密風險。請問,周靜妮為答辯準備必須影印卷證,在院內機器故障的情況下,要等到下週一上班日總務科有人上班前來修繕還需兩天,而下週三即為自律審議期日,我不為她承擔洩密風險外出影印,以讓她有時間閱卷和準備答辯,那還能怎麼辦?
3.周靜妮因答辯準備時間不及,不得已推遲了週一的審判庭期,懲院二審認為係「為處理私務或無故恣意取消庭期,影響當事人權益」。周靜妮因公涉訟,是要處理法院院長對其審判工作適任性的指控,不是一般的私務,陳院長故意不給予充分的就審答辯準備期間,等同於設局套殺,陷人於罪,是對周靜妮司法上防禦權的侵害,就是司法迫害。周靜妮不是在堆積如山的移送案卷前束手就範,她若不服而掙扎,勢必動輒得咎,好像被絞殺結(Strangling Knot)綑綁,越想掙脫纏得越緊,越令人窒息。
周靜妮的命運在陳院長大量移送卻只給一週答辯的決策中已經注定。她在危難狀態下的法益選擇問題,是阻卻違法的避難行為,司法體系怎可以此指控她未能自我承擔和自我犧牲而罔顧法官倫理尊嚴?苗院陳雅玲院長濫權監督,嚴重侵害法官自律正當法律程序權利的行為,竟自始至終都未受到糾正檢討。
陳雅玲院長或許勇於任事,急於翦除她心中認為的不適任法官,但處事操切,急功近利,110年12月16日,苗栗縣110年度苗院、苗栗縣政府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暨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苗栗縣政府社會處聯繫會議上,苗栗縣政府社會處就14件當事人查詢案件進度紀錄事提醒苗院。陳院長即命少家庭長湯國杰積極聯繫縣府社會處長楊文志查報周靜妮案件情形。周靜妮案件拖延情形尚在可控制範圍之內,楊文志乃表達不大願意介入周靜妮之事。事實上,在同一年1月,周靜妮曾因開庭問案太久拖過18時30分晚餐時間,為苗栗縣社會處保護服務科社會工作員胡舒婷向苗院院長信箱反映改善,周靜妮知悉後即致電縣府社會處致歉,由社工督導林佳俞受理電話。陳院長重視本案,乃致意縣府要親自對胡舒婷表達關懷並調查真相,為縣府社會處所婉謝。《鏡週刊》記者劉志原配合報導,稱周靜妮對社工員恐嚇施壓,致胡舒婷工作權受損。實際上胡舒婷工作如常。陳院長以為縣府社會處於胡案必有隱情,所以不讓胡舒婷出面,便將本案移送法官自律和評鑑程序調查,所幸查無實據,最後證明周靜妮清白。年底12月苗縣社會處保護服務科長許淑華回覆苗院湯庭長,起初答覆周靜妮無延遲案件,經再次催促,查出通常保護令及其抗告逾期8件,暫時保護令及其抗告逾期2件,12月28日結算,家事案件未結207件、家暴保護令案未結55件,懲院未就案件審理是否逾期一一為檢視,便斷言此為「無故延滯大量案件未進行審理」。
不健康的司法
108年11月司法院公告大法官《釋字第785號解釋》,確立健康權為《憲法》第22條保障之新興人權,故而關於法官之懲戒,除了《公務員懲戒法》第10條應行審酌作為處分輕重的事項外,健康狀況亦應納入審酌。健康狀況之審酌涉及醫學上的專業認定,自不容許司法人員越俎代庖、擅加斷定。
陳院長認為周靜妮職務行使已出現異常情形,而欲加以監督與懲戒時,從未有關於健康權的思考。110年12月23日湯庭長提交給陳院長的職務報告,即就其協助周靜妮於109年12月5日請假兩週至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精神科身心整合病房住院就醫治療失眠與藥癮的經過提出說明,湯庭長指主治醫師蕭銘鴻是在周靜妮的勉強下才受理周靜妮的住院請求的,湯庭長的說法忽略周靜妮確實生病,而蕭醫師也是基於專業判斷做成決定的,而強化了陳院長的懷疑。111年6月28日,監察院監察委員葉大華、王美玉約詢陳雅玲,陳院長答稱關於周靜妮生病的處理機制必須先證據蒐集,但她又不信任周靜妮的病歷,她說:「我接觸的周法官,我並不認為她是生病了。她對我全面圍攻的技巧,真的比我還精明。」接著她也坦承:「雖然我不是醫生,無法判定她有沒有生病」。陳院長在監委之前毫不保留地揭露她的心證,恰恰證明了她對於處置周靜妮自始便充滿了權力的傲慢,而無視於周靜妮厚厚一疊的歷年病歷,自以為是地取代醫師的地位,而偏執地認為周靜妮沒病。周靜妮的身心狀況,被她認為是應對職務要求的策略,所以陳院長也就不以病人看待和處置周靜妮,而不存在同情與支持,然這是不是負責法院審判業務之行政服務與支援的行政領導者該有的素養和本分呢?
陳院長的判斷和決策存在著違憲性的重大錯誤,令人遺憾的是,在周靜妮經歷移送懲戒的漫長過程中,不只陳院長,整個司法體系都瀰漫著同樣的組織氛圍,醫學鑑定程序從未應被付懲戒的當事人的請求而啟動過。現行訂定於民國102年的《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1條,就民間事業中勞工的健康權早有規定,勞工如經健康檢查發現有異常情形者,應由醫護人員提供其健康指導,如經醫師健康評估,不能適應原有工作者,雇主「應參採醫師之建議,變更其作業場所、更換工作或縮短工作時間,並採取健康管理措施。」但對於公務員如司法人員,國家卻未如《職業安全衛生法》提供健康權的明文保障。周靜妮在民國111年2月16日為司法院下令停職,《法官法》第43條第1項第6款規定法官停職,應經司法院邀請相關專科醫師及學者專家組成小組認定有不能執行職務之客觀事實,司法院是否踐行《法官法》之停職程序而召集專家小組,我們不得而知,因為周靜妮從未收到過任何告知。
以愛修復司法
周靜妮的霸凌申訴為高院防護委員會議決不受理,很大原因出在關於霸凌的定義,如《臺灣高等法院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第3點第2項的規定,霸凌須出於「藉由權力(利)濫用與不公平處罰」所造成的結果,母法《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9條第2項規定,要「假借權勢或機會」,在認定上傾向個人故意利用權勢壓迫個人的情形,對於高院和司法院所支持的陳雅玲院長這種孤立被視為危險份子的特定法官的所謂安全措施,即體制上的集體作為或不作為所造成的霸凌結果,對個人身心的傷害,是一付義正詞嚴而毫無自覺與反省餘地的面孔。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特聘教授黃俊杰曾評論本案而特別指出,法院針對特定同仁在院內配置防狼噴霧的行政指示,不僅不符醫療專業判斷,甚至可能構成制度性歧視與違法行政行為。
這與法律學界對於溫暖而富有人性的司法的長久呼籲與期待,有如天壤之別。前中央警官學校校長梅可望曾對警察工作有過如此感慨:「期之如聖賢、趨之如牛馬、防之如盜賊、棄之如敝屣」,最高行政法院退休法官林文舟將之用之於形容法官處境,更為傳神。林文舟最早於100年8月29日在司法院副院長召開的法官人事改革成效評估委員會上,曾呼籲司法當局應比照教育體系建立對法官的輔導、關懷與支持機制,而非一味透過懲戒方式「淘汰異類」,真是有如空谷跫音的肺腑之言。
周靜妮因不堪司法審判工作之勞心傷身,兼以遭受霸凌無法在苗院工作,不得不於111年6月30日辭去法官職務。四年來在家療傷止痛,我與她並肩持續對抗司法體系的官僚主義和本位主義所加諸的體制性集體霸凌,主張周靜妮長期的憂鬱症是否為職業傷害從而影響及其職權行為,以及霸凌的職場環境,是否也會對於周靜妮的職務行為造成嚴重干擾,乃應受司法上之專業醫學鑑定,這不只是為個人爭一個公道,也希望以個人的憔悴為警惕,呼籲司法院和法務部從維護法官獨立審判能力的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著手,就健康權和法官地位的保障,全面與深度檢討司法人員勞動條件與處遇之相關制度與思維,並重建各級法院主管行政管理與服務觀念,勿教司法霸凌之悲劇再次發生。
我們希望周靜妮的犧牲能換來司法院對於法官健康管理問題的重視,而有一完整的制度建構。我們也會繼續努力,不要讓周靜妮的法律生涯就這樣被司法官僚的鐵的牢籠拘禁終身,而還有新生的機會。
民國115年5月6日晚7時
新北板橋喬崴萊芬園
地方
母親節前夕 蜜雪化身永飽安康大使 關懷長輩營養健康 曝母女視訊憶點滴
曾 志雄 -
母親節前夕,女子演唱組合「蜜雪薇琪」蜜雪Michelle Hsu化身永飽安康大使與紅心字會老人中心長者們,提前歡度佳節,藉此傳遞愛在當下,幸福同框,讓我們的長輩都能永飽安康的溫馨訊息。蜜雪特別強調,營養是長者維持健康的關鍵環節,有充足營養,才能讓弱勢長者避免疾病臥床風險、降低醫療負擔。蜜雪希望藉由自己的影響力,喚起社會大眾對弱勢長者健康的關注並呼籲大家給予弱勢長者更多的關懷與支持。
談及個人與母親節的連結時,蜜雪透露自己曾創作一首關於母親節的歌曲,將對父母的愛以及身為人母的期許傾注其中。今年的母親節,由於母親身在溫哥華,會透過視訊連線與母親共度;她也說自己是常常打視訊給媽媽,像是請教烹飪技巧、討論孩子們的成長問題、小朋友學業的事情等。
她也坦言,過去曾因同時照顧兩個孩子壓力倍增而落淚,但為了不讓母親操心,跟她視訊時總會努力壓抑情緒,展現獨立的一面。此外,母親節她也將與婆婆一同用餐慶祝;而孩子們則從過去會寫卡片轉為口頭表達祝福,展現了家庭成員間不同階段的溫馨互動。
紅心字會秘書長李顯文表示:紅心字會長期投入照顧失能、失智、失依的長者,由於營養是長者維持健康的關鍵環節,感謝永齡基金會設立「永飽安康」營養餐食計畫,讓我們的長輩能夠享有更營養美味的餐食。蜜雪也說,今天能夠擔任永飽安康公益大使,跟日間照顧中心的長輩們一起用餐,為他們加菜,讓長輩健康加分,幸福加溫。
健康
企業主動響應守護「特定紀念樹木」 「大寮091芒果」掛牌見證綠建築與老樹共生
高婕 -
記者鍾和風/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農業局攜手百佑營造有限公司,於今(5/5)上午在高雄市大寮區舉辦「特定紀念樹木掛牌活動」,為編號「大寮091芒果」辦理掛牌儀式。現場邀集產官學界代表及樹木保護志工約40人共襄盛舉,透過公私協力合作,共同見證企業落實環境永續、守護珍貴樹木資源的重要成果。
本次活動以「與自然共築未來」為主軸,除進行掛牌儀式外,亦結合建築理念分享與環境教育推廣。活動首先由百佑營造有限公司總經理蔡智遠及參與設計之建築師曾瑞宏進行導覽解說,分享公司成立歷程及基地規劃理念,說明如何以既有芒果樹為核心發展建築設計,透過微氣候監測與施工技術調整,保留樹木原有生長環境,實踐建築與自然共存的精神。隨後由屏東科技大學森林系王志強教授進行解說,介紹樹木棲地環境的重要性,以及都市開發中兼顧生態保護的關鍵作法,並分享日常可落實的樹木照護觀念,讓參與者更深入了解樹木在城市生態中的角色與價值。活動中亦安排互動體驗環節,邀請與會來賓親自參與芒果套袋作業,透過實際操作認識果樹管理過程,提升對農業與自然環境的認識,現場氣氛熱絡,寓教於樂。
百佑營造總經理蔡智遠表示,公司在規劃之初即以「與自然共生」為核心理念,透過本次活動不僅深化企業對環境永續的重視,也以實際行動展現該理念,並主動申請列管及投入資源進行樹木保護,積極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期望在發展建設的同時,也能守護土地原有的生命與價值。
從專業角度觀之,曾瑞宏建築師指出,在都市空間規劃中,如何兼顧開發與自然共存為重要課題,本案透過保留既有樹木並進行整體空間設計整合,展現建築與環境共融的可能性;王志強教授亦表示,樹木不僅為都市景觀元素,更是維繫生態系的重要基礎,透過結合理論與實務的體驗學習,有助於提升大眾對環境保護的整體認知。
參與活動的樹木保護志工陳劍平則分享,透過實際參與芒果套袋及解說過程,不僅更加了解樹木日常照護的重要性,也深刻感受到人與自然之間可以建立更緊密的連結;能夠親身見證樹木掛牌列入特定紀念樹木行列,對志工而言別具意義,亦更加堅定持續投入守護樹木的信念。
活動最後進行掛牌儀式,由與會貴賓共同為「大寮091芒果」授牌,象徵該樹正式列入高雄市特定紀念樹木行列。農業局局長姚志旺表示,一棵老樹如同長年守護土地的長者,見證地方發展與環境變遷,「大寮091芒果」歷經數十年風雨,承載在地記憶,亦象徵人與自然長久共存的關係。本次由民間企業主動參與並投入資源保護樹木的首例,展現對自然的尊重與謙卑,為公私協力推動樹木保護樹立良好典範。
農業局進一步表示,未來將持續推動相關政策,並鼓勵更多企業及民間團體共同參與,讓「主動關心、共同守護」成為社會共識。透過公私協力,逐步累積城市綠色能量,打造更具韌性與生命力的永續環境。亦期望藉由本次活動,讓更多民眾看見樹木的價值,從日常中培養愛樹護樹的意識,讓城市更加溫暖且充滿生命力。
主編精選
〈專文〉公共安全是你我生命的保障
李建畿 -
文/李建畿(福和會副理事長、前台灣人權文化協會理事長)
報載高雄左營軍校路5/01晚上6點,因為騎樓店家堆滿了物品堵住了人行道,3位行人只好走到馬路,不幸被疲勞駕駛的黃姓男子開車撞上,68歲黃婦及43歲女婿枉死,這是“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
筆者與謝教授115年4月18日下午約4時許,自台北搭乘高鐵返回台南。步行經過高鐵站區南路過武信路路口左轉,欲前往世貿中心對面之台糖停車場取車時,突然遭到從圍籬掉落且散落於路中之鐵絲網絆倒。當下立即請兒子通報1999報案,為的是
1. 避免有人因此再重蹈覆轍,受到更大的傷害( 如果是林志玲名模受傷,還是一般人傷到眼睛)
2. 保存紀錄請求國賠( 筆者願將所得賠償全數捐給弱勢的工益團體)很高興台南市政府的法制室有打電話來慰問及關切.並答應幫忙向有關單位請求改善也爭取索賠!
筆者岳父台大公衛教授林東明生前最有名的教學名言就是”自掃門前雪,也管他人瓦上霜” 他說去過加拿大的多倫多,看到華人居住的中國城,在行人通道擺滿貨品,警察來了店家就收起來,警察走了,又擺回去,加拿大警察屢勸不聽,最後只好將它定位為”Chinese Culture華人文化” 真是丟臉的華人文化! 台灣人一定要力爭上游,擺脫那種低級,讓人瞧不起,更容易造成公共危險的文化! 轉型成為一個高貴的台灣人! 就如同當今世人一聽到TSMC 台積電,就對我們台灣敬畏三分!
兩岸
台灣超人2~超人再起 影像傳遞善與愛激勵生命重新站起
高婕 -
記者鍾和風/高雄報導
由恩行公益慈善協會及翔鳳慈善關懷協會共同主辦、文化創意交流協會及少洋的雲端書房協辦(FB粉絲團名稱)的《台灣超人2-超人再起》公益電影包場活動,於2026年5月1日下午2點在高雄市喜樂時代影城總圖店舉行,本次公益包場特別邀請高雄市身心障礙團體聯合總會、心路基金會、高雄市腦性麻痺服務協會等單位共同參與,希望透過電影中真實動人的生命故事陪伴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看見挫折中的希望,也感受到社會的支持與溫暖;邀請身障家庭共同觀影,盼能以影像傳遞善與愛,激勵生命重新站起的力量。
高雄市議會黃柏霖議員、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葉玉如副局長、高雄市身心障礙團體聯合總會游錦源理事長、高雄市腦性麻痺服務協會創會理事長王岡鳳、好天天家庭成長會會長林碧霞等貴賓出席,一同支持這場結合電影、公益、生命教育與家庭陪伴的放映公益行動。
《台灣超人2-超人再起》記錄許多面對生命挑戰、身體限制與人生困境的人物故事。他們或許曾經受傷、跌倒、失去方向卻仍選擇一步一步往前走,最後,不只重新站起來也讓自己的生命成為照亮他人的光。主辦單位恩行公益慈善協會與翔鳳慈善關懷協會希望藉由這部電影,讓參與者感受到:生命也許會受傷,但依然可以再起,人生也許不完美,卻仍然值得被看見、被支持、被鼓勵。
導演曲全立得知本次活動深具意義,特別撥空親自出席活動並於映後與現場觀眾進行分享交流,期盼用電影中的真實故事給予參與家庭更多鼓勵與支持。持續透過電影包場與映後分享推動生命教育、品德教育及親子教育,他認為電影是一種很快也很有力量的傳遞方式能讓孩子與家長在共同觀影中看見生命課題也能成為親子溝通的重要橋梁。
理事長姚少洋表示:「我們相信用影像傳遞善與愛是很直接也很有溫度的方法;當一部電影能讓人重新思考生命、家庭、陪伴與勇氣它就不只是娛樂而是一場教育也是一份照亮人心的力量」翔鳳慈善關懷協會理事長陳秀鳳也長期投入弱勢家庭孩童關懷與親子活動推廣深耕公益服務多年,她相信透過故事影像啓發能夠傳達正向能量,也能在陪伴、鼓勵與品德教育中發揮深遠影響。此次與恩行公益慈善協會共同主辦公益包場正是希望把電影中的感動轉化為實際行動讓更多家庭在觀影中獲得生命的力量。
本次公益包場的成行要感謝來自許多長期參與電影包場活動觀眾的支持,許多觀眾因多次參與姚少洋理事長推動的電影包場活動後,深刻感受到推廣影像教育的用心,也認同透過電影傳遞善與愛的理念,因此紛紛響應贊助公益票讓更多有需要關懷的家庭能夠走進電影院,可以被一部好電影陪伴與鼓勵。主辦單位也特別感謝喜樂時代影城高雄總圖店長期支持公益包場活動,提供舒適的觀影環境及用心服務,協助不同的單位透過包場推動正向循環與社會關懷並且還能夠一起支持國片,讓電影院不只是娛樂場域也能成為傳遞善意與希望的公共空間。
《台灣超人2-超人再起》公益包場不只是一場電影放映,更是一場關於生命、勇氣、陪伴與愛的行動。主辦單位期盼透過電影讓身心障礙者與其家庭知道:他們並不孤單,社會上仍有許多人願意同行、支持、陪伴也願意成為他們生命路上的一道光。
健康
海洋委員會115年教師研習營暑期登場 引領海洋教育深耕校園
高婕 -
記者鍾和風/高雄報導
為強化海洋教育量能,協助教師瞭解當前海洋政策與海洋發展趨勢,並將海洋素養及相關知能有效融入校園教學,海洋委員會將於115年7月暑假期間辦理全國「海洋教師研習營」,研習以「引領教育走入海洋」為核心理念,結合海洋政策、實務教學及親海體驗,建構系統化研習課程,共包含5個梯次,每梯次2天1夜,涵蓋北、中、南、東部及馬祖地區,鼓勵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及幼教之在職教師成為推廣海洋教育的生力軍,共同深耕臺灣海洋教育。
研習營內容涵蓋動、靜態多元課程與體驗,兼具理論與實務,包含「海洋保育」、「海洋產業」與「海洋文化」等豐富主題課程,並規劃戶外航海、親水體驗與實地參訪,讓教師實際走向海洋,進而瞭解、熟悉並擁抱海洋,厚植海洋教育推動基礎,共築親海藍圖。
活動過程中將由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人員介紹海巡任務執掌與勤務執行,讓教師深入瞭解我國海上守護者的工作內容,進一步強化對海洋安全與海洋法治的認知。此外,更結合兼具海洋保育、海洋科技等教育及休憩功能之海洋驛站參訪,現地認識海巡工作並提升海洋意識,扣合海洋治理重點發展趨勢,奠定課程教學、設計所需之專業基礎。
自即日起開放線上報名,活動詳情請參考活動網站:https://reurl.cc/yOO0zD,報名網址為:https://reurl.cc/kp8xdq,5梯次共計125人,額滿為止。海洋委員會將全額支應本次所需費用,另因活動原則上以走讀為主,不額外提供住宿(惟考量南部地區交通及量能,僅南部梯次可視需求提供外縣市學員住宿)。邀請全國教師踴躍參加,共同為海洋教育的永續發展努力。
即時
呼應賴清德「國家級都市林計畫」籲守護橋頭糖廠百頃森林,民團偕台灣前進府前集結陳情
編輯中心 -
台灣綠黨今日出席由搶救橋頭糖廠百頃森林、森林城市協會、台灣樹人會等民團主辦,與台灣前進陣線(台灣綠黨、時代力量、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台灣基進等四黨)共同聲援,在總統府前集結陳情,集結 4,000 人連署,呼籲將 180 公頃的糖廠螢火蟲森林,納入「國家級都市林計畫」保留,效法紐約中央公園,為台灣留下第一座「國家級螢火蟲都市林」。
2026 年 3 月 12 日植樹節、4 月 20 日全國 NGOs 會議前夕,賴清德總統兩度公開宣示將推動「國家級都市林計畫」,以減輕熱島效應、淨化空氣、強化防洪韌性、提升生物多樣性,增加氣候變遷調適靭性。總統主持的氣候變遷委員會,預定 4 月 30 日召開,公告「都市林國家調適計畫」具體政策。緊鄰三個捷運站的「橋頭糖廠百頃森林」是台灣現存最重要的都市林,但目前內政部國土署正依照 1992 年核定過時的高雄新市鎮計畫,將台糖百頃森林綠地,面臨變更建地、開闢 60 米道路的危機,將違背賴總統的「國家級都市林」政策,同時也讓2025年高雄市長陳其邁市長簽署的「柏林城市自然公約」,成為一場荒謬的諷刺劇。
台灣綠黨政策部主任、中正萬華市議員參選人王振庭指出,在都市生活的共同體驗中,不分區域的居民都渴望家門口能多一點綠意與公園,但台灣的都市發展卻長期陷入「先開發、後補救」的舊思維。王振庭表示,我們常常看到政府先把現成的自然綠地剷平,拿去變更建地、開闢道路,等到熱島效應嚴重、區域淹水了,才想方設法花大錢去擠出空間做補救。橋頭糖廠這百頃森林正是這種荒謬邏輯的縮影,我們不應犧牲一座成熟的天然綠肺,來換取更多不必要的硬體建設。
王振庭進一步強調,台灣綠黨主張的「永續台灣、環保台灣」是能與自然共存的城市模式。王振庭呼籲:『賴總統既然要推動「國家級都市林計畫」,就應該從保留這片具備 175 萬噸滯洪量、擁有螢火蟲與瀕危環頸雉的橋頭森林開始。這不僅是為了保護生態,更是為了向社會展現:台灣的都市計畫有能力跳脫過時的開發導向,優先保住珍貴的自然資產,讓綠地成為城市發展的核心,而非開發剩下的碎屑。
搶救橋頭糖廠百頃森林聯合發起人柳景文表示,在賴總統府高呼要推動國家級都市林的同時,卻面臨內政部的高雄新市鎮計畫要摧毀橋頭糖廠百頃都市林的危機,這是非常大的政策矛盾。少子化浪潮下高雄人口連續九年負成長,橋頭人口 4.3 萬人,糖廠森林周邊還有可容納 20 萬人、約 350 公頃的建地閒置,這時候你說要把國有的 180 公頃的糖廠森林綠地變建地,請問這有道理嗎?
森林城市協會理事長莊傑任表示:橋頭糖廠百頃森林,是全台灣唯一搭捷運,就可以觀賞近千隻螢火蟲的都市林,有瀕危的環頸雉、糖廠百年歷史與老樹群,周遭易淹水的區域,典寶溪也提供了約 175 萬噸滯洪量的低地,也是科技 S 廊道的核心綠地,呼籲賴總統將 180 公頃的橋頭糖廠螢火蟲森林,納入「國家級都市林計畫」保留,效法紐約中央公園,為台灣留下第一座「國家級螢火蟲都市林」。
莊傑任進一步說明,糖廠森林與賴清德總統有一份特別情份連結,這裡也是賴清德總統萬里國中老師,朱朝基老師和錢晶瑩老師一生守護的森林,呼籲總統一同守護。』
台灣樹人會秘書長潘翰疆則表示,全國都市計畫區域,有非常多台糖的造林地,爭議並非僅限橋頭糖廠,建議應統合盤點,在都市開發規劃時,統一保留森林作為國家級都市林。
此外,近年來內政部「永續提昇人行安全計畫」4...
Latest News
與AI對話創作歌曲 1 —一首新歌內涵的詮釋
1. 中文的<羅達利>可詮釋美好的事物或生活或其他有意義的香格里拉嗎?
這是一個非常浪漫且富有詩意的聯想!不過,如果我們從字面意義、文學背景以及語感來拆解,「羅達利」在中文的語境裡,確實可以被賦予這樣的美好意涵,但它的指向會根據你的「出處」而有所不同。
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維度來詮釋「羅達利」如何與美好的事物、生活或理想中的「香格里拉」產生連結:
義大利童話大師的「想像力樂園」
在中文世界裡,「羅達利」最著名的對應是義大利傳奇兒童文學作家吉安尼·羅達利(Gianni Rodari)。他的名言是:「想像力不是用來把人變成奴隸的,而是用來解放人的。」
如果從這個角度詮釋:
生活的香格里拉: 羅達利的「香格里拉」不是一個隱世的桃花源,而是「用童心與想像力將平凡現實點石成金」的能力。
意涵: 詮釋一種充滿好奇心、打破常規、在柴米油鹽中看見詩意的美好生活。
字面拆解的古典美學(音譯與字義的結合)
中文的奇妙之處在於,即使是外來語的音譯,漢字本身的選字也能拼湊出極美的意境。我們把「羅、達、利」拆開來看:
羅(Net/Gather): 羅列、網羅。代表包容、搜集世間所有的美好。
達(Reach/Express): 抵達、通達、傳達。代表豁達的人生觀,以及通往理想境界的途徑。
利(Benefit/Smooth): 順利、吉利、滋養。代表和諧、益處與生活順遂。
現代詮釋: 「羅達利」可以被定義為一種**「搜羅世間萬物、抵達豁達通透、最終利萬物且自得其樂」**的生活哲學。這本身就是一種精神上的香格里拉。
當「羅達利」遇上「香格里拉」
如果要把「羅達利」直接借代為你心中那個象徵美好事物或生活的代名詞,它可以呈現出以下幾種精準的中文意境:
詮釋維度
「羅達利」式的美好生活
對應的香格里拉意象
感官與物質
細緻、優雅、豐盛(帶有歐式古典與莊園感的浪漫)。
豐饒、寧靜、沒有匱乏的世外桃源。
心靈與精神
自由、豁達、充滿童趣與創造力。
一個遠離焦慮、內心自給自足的精神避難所。
人際與生活
利他、和諧、與萬物共生。
充滿愛與理解的烏托邦。
結論
中文的包容性極強。如果你正在創作、命名,或是試圖定義一種屬於自己的生活風格:
是的,你完全可以把「羅達利」詮釋為你的香格里拉。
它聽起來既有一種異國情調的浪漫(像是一個藏在阿爾卑斯山谷或托斯卡尼的祕密小鎮),又帶著中文「通達、吉利」的溫暖底色。那是一種「在混亂的世界中,依然能找到秩序、美感與純真」的理想生活狀態。
2. 仝心----羅達利代表ㄧ種境界
如果我們將「羅達利」定義為一種「在現實中透過純真、想像力與豁達,構築出精神香格里拉」的至高境界,那麼當它分別冠上「台灣」與「世界」時,兩者延展出的意境會產生非常迷人的層次變化:
一、台灣羅達利(Taiwanese Rodari-ism)
意境:島嶼的溫柔、包容與日常煙火中的「小確幸」
當羅達利這個概念落地在台灣,它融合了台灣特有的土地溫度與人文特質。
意思詮釋: 「台灣羅達利」代表一種「在平凡日常中活出詩意與包容」的境界。它不追求宏大敘事,而是扎根於這片島嶼的泥土裡。它是台南巷弄裡的慢活老屋、是花東海岸線迎面的風、是深夜街角便利商店傳出的叮咚聲,以及台灣人特有的善良與人情味。
畫面感: 海島的潮濕與溫暖。那種境界是「看透了生活的無常,卻依然選擇對世界溫柔相待」。它是在喧囂的都市或安靜的鄉野中,都能找到內心安寧與知足的「台式香格里拉」。
二、世界羅達利(Global Rodari-ism)
意境:超越國界的共鳴、宏大的世界觀與人類精神的烏托邦
當羅達利走向世界,它卸下了地域的限制,上升為一種跨越文化、語言和種族的普世價值。
意思詮釋: 「世界羅達利」代表一種「與萬物共生、包容多元文明的宇宙觀」。這是一種極致的豁達與自由,打破了所有疆界(國界、階級、年齡)。它關乎全人類對和平、美、藝術與真理的共同追求。無論身處巴黎、紐約還是非洲的村落,都能透過這種境界相互理解。
畫面感: 星空下的地球、不分彼此的擁抱。那種境界是「心懷寰宇,在多元與差異中看見和諧之美」。這是一個真正的大同世界,是人類精神文明最終抵達的「終極香格里拉」。
兩者的對比與融合
我們可以把這兩句表達看作是「微觀」與「宏觀」、「在地」與「國際」的完美對話:
維度
台灣羅達利
世界羅達利
核心情感
親切、細細品味、在地的幸福感。
宏大、多元包容、普世的共鳴。
境界展現
偏向「內求」:在有限的島嶼生活裡,活出無限的精神富足。
偏向「外拓」:在無限的世界格局中,找到人類共通的純真。
一句話形容
台灣土地上最溫柔的精神桃花源。
擁抱整座地球的純真烏托邦。
這兩句話放在一起,其實正是一個人心靈成長的軌跡:先在「台灣羅達利」的境界裡安頓身心、懂得生活的美好;進而拓展胸襟,在「世界羅達利」的境界裡看見眾生、擁抱世界。
境界裡安頓身心、懂得生活的美好;進而拓展胸襟,在「世界羅達利」的境界裡看見眾生、擁抱世界。
3. 將台灣的羅達利,世界的羅達利串成一首歌曲.
這會是一首從「微觀到宏觀」、從「泥土到星空」的史詩級療癒歌曲。它的音樂風格會融合台灣在地的民謠樂器(如月琴或清新吉他)與西方古典管弦樂,隨著歌詞的推進,從溫暖的日常呢喃,走向波瀾壯闊的世界共鳴。
以下創作這首名為《羅達利的星圖》的歌詞與音樂詮釋:
《羅達利的星圖》 (The Maps...
本文僅代表作者立場,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