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今年二月初的高雄三老婦遭殺害分屍棄屍案,經高雄地檢署偵辦後今(28)日偵結,上午正式以3個殺人罪將張姓凶嫌起訴。檢方經審酌各項量刑證據,認為被害人數、犯罪手段、犯罪情節等已達最嚴重之程度,檢察長同意具體求處死刑。不過,張嫌迄今仍不認罪。
據檢警調查指出,73歲張姓老翁涉嫌殺害71歲林姓婦人,甚至分屍丟棄至運河。警方在張翁屋內疑採集有3名女子血跡,其中1名就是林婦。另外,調出監視器也確認左營區1名失聯的70多歲婦人,以及兇嫌的大嫂,也都曾與他進入住處後就消失,恐怕全遭遇不測。經警方比對,確認第2組血跡為左營婦人,第3組血跡則是張嫌大嫂。

檢警查出,張嫌勒斃被害人再肢解,短暫冰在廚房冰箱後再分批棄屍。張嫌殺害第一名受害人兄嫂張黃姓婦人,該處是登記在張黃姓婦人的兒子名下,張黃多次登門催促張介宗搬走,他因而心生不滿,在去年11月29日中午12時許趁張黃再次入內時,強勒張黃的脖子造成窒息死亡。張嫌作案後將被害人分屍拋屍,當天就在屋內北側房間內,用長12公分的榔頭及刀具把張黃給肢解,再把屍塊暫時冰在廚房的冰箱內,從當晚9時許到隔天凌晨5點53分,騎腳踏車陸續將張黃穿的衣物、提袋,以及頭顱、肢體屍塊丟到前鎮區的5號船渠河道內。

檢警調查指出,第二名被害人張姓婦人在1月17日下午4時許到張介宗家中拜訪,但入內後就被張介宗拿用長短紅色碎布打繩結接成的布條勒斃後,以剪刀、尖嘴鉗,剝除、分割肢解張姓婦人,同樣冰在冰箱內,隔天再分8次用提袋裝屍塊,一樣載到5號船渠河道內拋屍,之後更拿張姓婦人的一卡通敬老卡在1月20日到30日間搭了13次捷運及渡輪。第三名被害人趙林姓婦人,則是利用在左營萬年縣公園活動的機會接近對方,從2月1日開始打電話給趙林姓婦人,又在2日約她碰面,把趙林姓婦人約回家中作客。監視器拍到2日當天下午5時許,張搭趙林的機車到家後,入內後又用碎布條勒死趙林,再拿長近20公分的牛排刀及長23公分的鉗子,分屍趙林婦人,隔天3日一樣載到5號船渠棄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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