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安全,是我非常關心的事。
但更讓人不安的,不只是建築本身的裂縫,
而是當危險已經出現時,我們的制度,卻沒有辦法啟動。
目前的紅黃單制度,是在地震之後的一定期間內才會啟動。
但現實是,很多建築的裂縫,是在地震之後逐漸擴大,
等到真的意識到危險時,卻已經錯過制度的門檻。
危險沒有消失只是制度關上了門
更困難的是,許多老舊公寓沒有管委會,當需要修繕或鑑定時,沒有決策機制,也無法整合。
這些住戶,不是不願意面對問題,
而是根本沒有一條路可以走。
3/30召開記者會,不只是為了這一案發聲,而是希望市府正視這個制度漏洞:
當建築已經出現明顯危險,但不在地震期間政府是否有一套可以主動介入的機制?
因為公共安全,
不能建立在「剛好有沒有發生地震」這件事情上。
4/1安泰街危樓的第二次會勘,
走進地下室的那一刻,其實很難不感到震驚。
整個空間積水深及腳踝,
樑柱龜裂、鋼筋大面積鏽蝕裸露,
甚至連天花板的巨梁,都已經出現結構劣化、隨時可能掉落的狀況。
更讓人擔心的是,
這樣的建築,很多都沒有管理委員會。
地下室該由誰維護?
結構出現問題該由誰負責?
往往沒有答案。
結果就是——問題被看見了,卻沒有人能處理。
在過去清查防災避難場所的過程中,
我其實已經看過不只一次類似的情況。
地下室長期積水、結構損壞、鋼筋鏽蝕,
這不是單一個案,而是老舊建物普遍存在的安全問題。
都市安全,從來不只是建設問題,
也和民防息息相關。
當一個城市的建築本身就存在風險,
甚至有些空間還被當作避難場所使用,
這其實是一個我們不能忽視的警訊。
我認為,市府不能只在災害發生後才介入。
對於這類已經出現明顯危險的建築應該建立「緊急進場鑑定機制」在事故發生之前,就啟動評估與處理
公共安全,不應該建立在運氣之上。
我會持續追蹤這個案件,
也希望這個問題,可以被更多人看見。
本文僅代表作者立場,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Facebook Comments 文章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