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週二(1月30日)宣布正式展開為期一個月的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公眾諮詢。特首李家超表示,他希望盡快通過新的國家安全立法,將一直纏繞香港26年的問題劃上句號,以儘早全神貫注拼經濟、發展。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介紹諮詢文件時,特別提及針對香港與台灣團體之間的聯繫,禁止政治性團體與外國或台灣的政治組織聯繫。
商界人士、外交官和學者密切關注事態發展。他們認為,針對間諜活動、國家機密和外國影響力的新法律可能對這個全球金融中心產生深遠影響。
立法諮詢期自1月30日正式展開,至2月28日結束。
李家超在記者會表示,一份諮詢文件將於週二晚些時候發布,政府將向外國領事及商會舉辦多場講解,希望盡快完成立法。「我們不能再等了,」李家超說。
鄧炳強指出,新增內容包括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行為、透過電腦或電子系統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以及境外干預罪,比如干預香港內部選舉和司法審判等。
鄧炳強進一步說,新增條文包括防止透過電腦或電子系統危害國安行為,並會訂立“境外干預罪”,禁止任何人配合境外勢力干預國家或特區事務,以及損害中央或特區與任何外國的關係的行為。另也建議禁止政治性團體與外國或台灣的政治組織聯繫。
相關立法工作也會完善現有的社團條例,以禁止某些社團之間的聯繫,鄧炳強特別提及香港與台灣社團之間的聯繫。
香港《基本法》規定,香港必須自行立法禁止包括叛國、分裂國家等7類危害國安行為。港府曾於2002年啟動立法程序,推出《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但引起2003年七一遊行50萬人上街抗議,迫使時任特首董建華擱置草案,重申沒有立法時間表。
2019年香港爆發「反送中」浪潮後,中國全國人大2020年為香港製訂《港版國安法》,規管了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等危害國家安全罪行。
香港法律學者表示,新立法可能比2020年《港版國安法》或港英時代法律更為強化。
香港大學法學院教授楊艾文(Simon Young)表示:「幾乎可以肯定的是,它會在現有法律模糊的地方劃出紅線,特別是在定義國家機密和間諜活動方面。」該立法預計還將針對煽動叛亂進行更嚴厲的處罰,目前法律可判處兩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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