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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從「金龍」到「土龍」:李登輝與台拓地的歷史遺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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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拓會社不僅是殖民拓墾的工具,其土地處分與政權更替,深深影響著戰後台灣農民的命運。

文/李文焻

台拓地,李故總統登輝非常清楚。

我同事曾以戲謔的語氣說,我先父名叫「李員龍」,是「土龍」;而李登輝總統的父親名叫「李金龍」,是「金龍」。五行之中金木水火土,金為首,土居末,這樣一比較,似乎也隱喻了兩位李姓父親在時代洪流中的階級落差。

這並非無的放矢的玩笑。當我們從歷史的角度審視日治時期的土地制度與戰後的延續關係,會發現這些「龍」之間的差異,恰恰折射出一段台灣土地與政權錯綜複雜的歷史。

台拓會社與殖民資本的南進平台

「台灣拓殖株式會社」(簡稱「台拓」)是日治時期由日本政府主導設立的殖民拓墾機構,其目的是以台灣為前哨,向南洋地區拓殖經濟勢力。根據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於民國87年的資料,台拓會社自身擁有良田15,000餘公頃,稱為「社有地」;另有14,000餘公頃由台灣總督府陸續撥交的公有荒蕪地,雖供其開發,但未轉移所有權,稱為「事業地」。這兩者合稱為「台拓地」。

這些土地絕非荒地,實際上多由台灣農民在極端艱困的環境中長年開墾,灌溉造林,投入心血,卻始終無法擁有完整的產權。

轉型正義缺席:戰後的接收與租約

據我父親李員龍生前的敘述,在日本戰爭末期,除徵召台灣役男外,還要求尚有壯丁的家庭每日挑米送菜,供應日本軍隊炊事之用;即所謂「奉工」。為此,日本官方曾口頭允諾,若戰後情勢許可,農民可將所開墾之「荒蕪地」登記為個人所有。

然而,隨著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戰局急遽崩解,這些轉換為所有權的程序未及完成。國民政府於1949年撤退來台,旋即接收包括台拓地在內的大量殖民資產。這些原本有望實現地主夢的土地,瞬間成為「國有」,而當地的農民則被迫接受「租地造林」制度,在無產權保障下繼續耕作,甚至需繳納租金。

歷史幽默背後的深層結構

「金龍」、「土龍」的戲言,也許是無心的調侃,但也許是歷史結構的縮影。李登輝的家世背景與教育歷程,使他得以站上歷史舞台,成為象徵國族轉型的關鍵人物;而我父親,以及無數像他一樣的基層農民,則在政權轉移與制度未完備中,默默失去了對土地的正當主張與歷史定位。

這不是單一家庭的故事,而是台灣農村社會千千萬萬個農民共同面對的命運。

結語:土地正義仍待補課

民國79年李前總統登輝專案指示原同屬台中縣(現合併台中市)太平示範林場之國有地專案辦理公地放領,直至民國105年3月23日全部辦理完成;而東勢、新社、和平…民國59年辦理公地放領因機關誤編及其它因素未能適時放領的土地;分別於89年再通知列入放領;民國91年陳前總統水扁上台,以天災地震為藉口,關閉公地放領大門,與前者竟然有如此天壤之別的待遇!

在轉型正義不斷被討論的今天,對於殖民遺產的繼承與處置,我們仍需更深層次的檢視。那些曾為台灣土地奮鬥一生的農民,他們的努力與犧牲不該被遺忘。

當我們談論國土財政、談論森林政策與國有地管理時,是否能回頭看見,那些在歷史夾縫中無聲流失的「土龍」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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