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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南服中心「勞資精英領航營」 談性平法和性騷擾防治法

  記者高婕/高雄報導 為確保每位勞工都能享有尊嚴、平等和安全的工作環境,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昨(28)日邀請到勞資爭議調解界名師沈以軒律師,以「性別平等工作法與性騷擾防治法之修正解析與因應對策」為題舉辦講座,同時舉例雇主責任、行為人責任及刑事、民事相關裁罰,讓現場近90位企業負責人及主管更加了解《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後新制不同之處。 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許乃文致詞時表示,為了強化雇主的性騷擾防治意識及責任,《性別平等工作法》新制今(113)年3月正式施行,規定30人以上的公私立機構或機關需定期規劃性騷擾防治相關教育訓練,相信今日透過沈以軒律師,從性騷擾定義、工作場所上雇主責任及行為人責任實際案例分析,詳細說明因應對策,讓現場每位參與者對性別友善職場,能有更進一步認識。 沈以軒律師課程中透過實例,分享所謂工作場所性騷擾之定義,並從事前防治及事後補救之具體事項說明雇主責任,以及從各種性騷擾行為態樣說明行為人責任,因為修法後已全面加重對性騷擾之處罰,不僅是對行為人的刑事裁罰、民事賠償,還有對雇主的行政罰鍰及其他處分不利處分。 《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後新制明定,不論被害人是否提出申訴,雇主只要「知悉」性騷擾之情形,就必須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未來利用權勢或最高負責人涉性騷擾案件,被害人除了一般性賠償外,還能請求最高5倍懲罰性賠償規定,希望能讓性騷擾事件獲得有效控制。

性騷擾防治法新制3/8全面上路 強化保障被害人權益

記者邵敏/高雄報導 112年5月底國內掀起#MeToo運動,各界曾遭受性騷擾的受害者紛紛站出來發聲,引發社會廣泛討論。今年3月8日性騷擾防治法全面施行後,有幾項重要變革,除原本一般性騷擾事件類型外,新增權勢性騷擾;另延長申訴期限、簡化申訴程序;嚴懲權勢性騷擾等,加強保障被害人權益。 高雄市政府自112年7月底起簡化性騷擾求助流程及管道,只要撥打高雄市市民專線1999,單一管道提供被害人24小時協助,另於市府官網首設性騷擾防治專區,提供線上求助受理管道,讓性騷擾被害人求助不孤單!今(113)年3月8日新制正式施行,針對不同身分、類型的性騷擾事件,延長申訴期限,一般性騷擾事件申訴期限延長至2年,權勢性騷擾事件延長至3年;另考量未成年被害人遭遇性騷擾事件可能智慮未臻成熟,為周全保護性騷擾事件未成年被害人,特別增訂性騷擾事件發生時被害人如為未成年者,得於成年後3年內提出申訴。此外,為進一步提升民眾求助意願,此次修法簡化申訴流程,並視行為人的身分,明訂申訴受理單位,分別由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縣市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受理。 性騷擾是一種對人身安全的傷害,當事件發生後,嚴重可能影響個人日常生活的進行及就學就業表現,高市社會局感同身受性騷擾被害人的無助與創傷,自96年起全國首創性騷擾被害人個案管理服務,歷經16年來已服務1,760位性騷擾被害人。現委託樹德科技大學辦理提供被害人服務,由專業社工員主動提供關懷及情緒支持,發展自我保護的安全計畫,協助被害人面對性騷擾申訴求助歷程,陪伴走出性騷擾陰霾。另外,為了協助職場性騷擾個案,112年9月社會局及勞工局跨局處合作,將職場性騷擾被害人納入服務對象,保障被害人權益不中斷。 社會局長謝琍琍表示,高雄是個性別友善城市,呼籲民眾當遭受性騷擾時,可依性騷擾事件適用法規,撥打主管機關聯繫專線,一般性騷擾社會局(07-3303353)、職場性騷擾勞工局(07-8128330或07-8124782)、校園性騷擾教育局(07-7995678分機3083)尋求諮詢與協助,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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