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要你每天都要吃一顆芭樂、一支香蕉;一條巧克力或一罐啤酒等,不間斷地吃,你會同意嗎?你做得到嗎?有沒有人這樣要求過你?
每天都被指定吃某種特定的水果和食物,都已經有點「怪怪的」了,而如果把前面那些芭樂、香蕉、巧克力、啤酒等食物換成精神藥物,可是大家都欣然接受,乖乖地吃,你會不會覺得更怪了?
美國四分之一女性服用精神藥物
這些精神藥物都是「處方藥」,換句話說,病人吃這類的藥都是醫師開立的,是醫師經診斷,建議病人服用的。朱莉•霍蘭德(Julie Holland),一位紐約精神病醫師,最近在紐約時報撰文指出:「今天,美國至少有四分之一的女性都在服用精神藥物,而男性僅有七分之一。女性被診斷患有抑鬱症或焦慮症的可能性幾乎是男性的兩倍。」
她說:「作為一個行醫20年的精神科醫生,我必須告訴你,這簡直是瘋了。(As a psychiatrist practicing for 20 years, I must tell you, this is insane.)」朱莉是一個很受歡迎的作家,她著有《情緒化的賤女人:你吃的藥,你沒睡的覺,你沒做的愛,和真正把你逼瘋的東西》(Moody Bitches: The Truth About the Drugs You’re Taking, the Sleep You’re Missing, the Sex You’re Not Having, and What’s Really Making You Crazy)
臨床醫學大師威廉奧斯勒(William Osier)說:「吃藥的欲望或許是區別人與動物的最大的特徵。」(The...
香港高等法院6月12日開庭審理港府律政司要求禁止傳播反送中歌曲《願榮光歸香港》(Glory to Hong Kong)的禁制令申請。法官在澄清誰是答辯人和公佈禁制令管道問題後,決定延遲到7月21日再行處理。這一禁制令的頒布將進一步挑戰科技公司如何在香港運作,損害香港的言論自由。
主審法官陳嘉信在庭上表示,禁制令申請訴狀的答辯對象是「不具名人士」,要求律政司澄清誰是答辯人,以及禁制令一旦頒布後是否適用於全世界。
律政司的律師稱,不是要禁止全世界人傳播這首歌,而是針對一些目前正在傳播這首歌從事做違法行為的人。法官追問,如果頒發禁制令時,有關人士並無或沒有意圖傳播此歌,但禁令頒布翌日就有意圖傳播,是否違反禁制令、會被控告上法庭,律政司答「會」。律政司隨後同意將禁制令措辭修訂為針對「正在進行或有意圖進行相關行為的人」。
法官還關注公眾如何獲得禁制令的內容。律政司稱,會在政府、警方和律政司網站公佈禁制令內容,也會張貼在警察總部報案室讓公眾閱覽。法官問及為何不登報,認為可在一份中文報章及一份英文報章刊登禁制令,而律政司稱政府會發出新聞公告,屆時傳媒會報導,公眾可從中知道內容。法官表示認可,並要求在新聞公告中加入二維碼,讓公眾可以連結到禁制令文件。
港府6月6日宣布,律政司已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禁止播放或傳播被譽為「香港國歌」的歌曲《願榮光歸香港》。這首在2019年反送中民主抗議活動中誕生並廣為傳唱的抗議歌曲,在去年的幾次國際體育賽事上被當作香港國歌播放。
律政司申請的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禁止四項與該歌曲有關的所謂「非法行為」,要求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在互聯網廣播、表演、發布或展示等有關歌曲,歌曲的曲詞,而歌曲的改編本以及實質上與歌曲相似的歌曲也在被禁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