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偵辦台鹽綠能公司疑涉不法案,檢察官於11月1日依刑事訴訟法第76條第2款對被告陳啟昱核發拘票,並交由司法警察執行拘提,惟迄今仍拘提無著,足認被告陳昱逃亡、藏匿,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於今(4)日依刑事訴訟法第84條對陳啟昱發布通緝。台南地檢署呼籲被告陳啟昱能儘速自行到案。
據了解台南地檢署10月22日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某國營事業綠能公司營業處所等32處執行搜索及扣押相關證物;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即國營事業綠能公司陳姓前董事長、蘇姓前總經理、郭姓前副總經理及鴻0公司蘇姓負責人、晁0公司戴姓負責人等5人均涉犯違反證劵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2、3款特別背信罪嫌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南地方法院10月24日凌晨因罪證不足裁定駁回。
據了解,陳啟昱於日前無故不到聲押庭,有傳言指陳仍在國內,沒有偷渡,檢方因此對陳發布通緝。
民眾黨立委張啓楷、黃國昌今年5、6月舉行記者會指控陳啟昱,在台綠大量安插綠營權貴為酬庸,不僅弊案一籮筐導致台綠慘賠,幾乎快全數虧光股本,還打著政府招牌圈地推動綠能光電,但大多數利益都進了綠營權貴的口袋。其中,陳啟昱兒子任職的鴻暉國際,更打著台綠招牌在外收地,收取土地開發費,涉嫌利益輸送。蘇坤煌則隱瞞與下包廠商的借貸關係,指定其為基樁施工廠商。
綜合媒體報導指出,檢調單位調查發現,陳啟昱任內疑似透過種電,與光電業者共謀浮報工程款項,從中獲利上千萬元,安插人馬在下包的光電工程公司,再透過「違約」、「賠償金」等名目,從台綠「左手換右手」搬錢賠給自家廠商,涉犯背信等罪。
台鹽前董事長陳啟昱歷任高雄縣議員、立委、高雄市副市長,2016年6月接任台鹽實業董事長後,由台鹽實業轉投資成立子公司台鹽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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