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宋江誠
據國內媒體周五(5日)報導指,台灣漁船「福洋266號」今天凌晨1時許,在彭佳嶼東北方暫定執法線外約1.5海里作業時,遭日本水產廳公務船攔截,船長等2名台籍船員被帶上日本公務船協助調查,另6名印尼籍船員仍在船上。對此,海巡署說明指,案經我國駐日人員查證,「福」船疑似進入日方奄美大島附近海域作業,因違反當地漁業規範,遭日本水產廳公務船取締,全案刻由漁業署與日方聯繫處理中。據外交部表示,經我國駐日館處積極向日方交涉,「福」船已於同(5)日晚間平安獲釋並返航台灣。
外交部表示,據我國駐日人員查報,「福」船共有船員8人,包括2名台籍船員及6名印尼籍船員,該船因在我國暫定執法線外、靠近日本奄美大島西方海域作業,遭日本水產廳公務船以違反當地漁業規範取締。外交部獲報後,立即指示我國駐日本代表處及駐福岡辦事處全力向日本水產廳及外務省進行交涉,要求儘速釋放人船。
本案經協助船主繳納保釋金600萬6000日圓,並由駐福岡辦事處人員代為向日方提出擔保後,「福」船船長及全體船員得以提早獲釋,避免被帶往博多港內。「福」船目前人船均安,現正返航台灣。

據海巡署指,今日清晨6時50分,海巡署第二(北基)巡防區接獲「福」船(2台6印尼)船長友人報案指,今天凌晨日0時許「福」船於彭佳嶼東北方288浬(暫定執法線外1.5浬),遭日本公務船登檢,海巡署立即調派南投艦趕往瞭解。
海巡署進一步表示,依「政府護漁標準作業程序」規定,我國漁民在護漁範圍內作業,遭外國公務船干擾時,政府將派艦護漁,並協助處理;我國漁民在護漁範圍外作業,遭外國公務船取締時,政府將不派艦護漁,惟適時提供必要之外交協助。本案經我國駐日人員查證,「福」船疑似進入日方奄美大島附近海域作業,因違反當地漁業規範,遭日本水產廳公務船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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