銳傳媒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侵權檢舉電子表格內容」,提供給法務及資訊工程師進行系統串接.
這份表格是依據
《著作權法》第 90 條之 4 以及《資訊服務提供者限制責任實施辦法》所設計。
為了確保平台符合「避風港原則」的免責要件,這份表單必須包含身分驗證、侵權具體說明及法律聲明。
【侵權檢舉受理系統】規格書
第一部分:檢舉人基本資料(身分識別)
- 申請人姓名/名稱:(必填)
- 身分證明文件:(必填,請上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公司登記證明,以利驗證法律主體)
- 聯絡地址:(必填)
- 電子郵件:(必填,系統自動發送處理進度)
- 聯絡電話:(必填)
- 法定代理人/委任代理人:(若非本人申請,需附具委任書)
第二部分:檢舉內容詳情(證據搜集)
- 侵權內容之 URL 網址:(必填,需能精確定位到爭議頁面)
- 權利種類:
- 著作權(文字、圖片、影音)
- 商標權
- 名譽權/隱私權
- 其他法律權利
- 侵權事實說明:(必填,請簡述對方如何侵權,例如:全文抄襲自本人某部落格文章、未經授權使用照片等)
- 權利證明文件上傳:(必填,例如:原創作品發布紀錄截圖、商標註冊證、法院裁定書等)
第三部分:法律聲明與簽章(免責核心)
此部分必須要求檢舉人勾選,否則平台不予受理。
- 真實性聲明:本人保證本通知書所述內容均為事實,且本人為該權利人或其合法授權之代理人。
- 賠償承諾:本人暸解,若本通知書有任何不實或虛偽陳述,導致平台或被檢舉人受有損害,本人願負法律責任並承擔損害賠償。
- 同意處置:本人同意平台將此通知書(含姓名及內容)轉知被檢舉人,並執行移除或斷開連結之處置。
第四部分:法務與工程師對接建議 (Implementation Guide)
- 後端自動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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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與取下 (Notice & Takedown):系統收到檢舉後,應立即將該 URL 之狀態設為「待處理隱藏」,並自動發送 Email 通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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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申辯權:提供作者 48 小時內回覆「異議通知書 (Counter-Notification)」的連結,若作者提出異議,平台法務再介入判定或維持隱藏。
- 法務備案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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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檢舉紀錄、上傳的文件、處理時間戳記 (Time Stamp) 必須存檔至少 5 年,以備未來法院調查時證明平台已盡「避風港」義務。
- 三振名單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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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同一作者帳號被「檢舉成功」超過 3 次,系統應自動將其列入 “High Risk User”,並限制其發文權限或直接封禁。
這份表格能將「事實判斷」的球丟回檢舉人身上,確保平台在法理上處於「善意第三方」。
本文僅代表作者立場,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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