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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安7月起抽查遊客手機 深圳上海提前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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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安全部公布執法程序規定,執法人員將被賦予檢查電子裝置權力。到訪中國的遊客可能會被當地執法人員檢查手機或電腦等設備。深圳、上海海關已開始抽查入境旅客的手機或筆記本電腦。

學者指檢查個人手機屬隨意侵犯隱私權,完全違法。如果涉及國家安全的刑事案件,又有搜查證,則至少在形式上是合法。但行政執法竟然可以檢查別人手機,行為非常惡劣。

中國國家安全部4月26日公布兩項執法程序規定,其中提到當地執法人員將被賦予檢查電子裝置的權力。到訪中國的遊客可能會被當地執法人員檢查手機或電腦設備。深圳、上海海關已開始抽查入境旅客的手機或筆記本電腦。

國安部公布的《國家安全機關安全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國家安全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中提到,當地「執法人員」將被配備「檢查電子設備」的權力。上述《規定》將於7月1日實施。

從深圳回到香港的一位女士告訴自由亞洲電台,上周末她在福田口岸見到身後一名女子被海關人員截查手機。她說:「在深圳過海關的時候,看到身旁兩個海關女工作人員在檢查一個女遊客的手機,把她的手機打開,看完還說,你不止一個手機,你有沒有其它手機,把其它手機拿出來看一下。」

該名女士說,上述情況最近在南京和杭州機場遇到兩次:「他就看你手機裡面有什麼內容,有什麼照片,照片內容。那一天我就把手機清理了一下,刪除敏感性很高的內容。」

根據中國《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執法程序規定》第四十條規定,國家安全機關得到設區的市級以上國家安全機關負責人批准及檢查通知書後,便能依法檢查有關個人及組織的電子裝置、設施及相關應用程式、工具。在緊急情況下,執法人員只需經設區的市級以上國家安全機關負責人批准,出示人民警察證或者偵察證則可直接當場檢查。

學者陸沉淵指出,新的維護國家安全法規,容易讓民眾產生恐懼感:「我覺得他們的目的是要塑造一種人人自危的境況。讓每一個人進行嚴格的自我審查,比如說不要和境外的人聯繫,Signal、電報等,恐怕都是他們要重點審查的內容。這完全與《憲法》賦予公民言論自由的權利相違背。」

陸沉淵說,特別是安全行政執法的程序規定竟然還可以檢查手機和通訊工具:「不顧及個人隱私權,這完全是違法的。如果是涉及國家安全的刑事案件,如果有搜查證,至少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你行政執法竟然可以查閱別人手機,這個行為非常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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