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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這絕對不是好主意 好好鱟刣甲屎那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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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健正

輝達(NVIDIA)進駐北士科T17、T18的案子,眼看卻卡關。據悉,新光人壽若以「新新併」為由,主張變更T17、T18的地上權主體,台北市政府將不予同意,甚至可能強制解約。

新光人壽表示,若市府強迫解約,將尋求法律救濟。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也說,若雙方最終解約,市府將要求收回地上權;倘若新壽不願配合,市府也將提告。

然而,值得深思的是,北士科的地上權合約並非新光人壽與市府間唯一的契約。新壽與政府部門、民間企業之間尚有無數其他商業合作。若市府以此案為例行前例,那麼其他與新光人壽合作的單位,是否也能「比照辦理」?這將造成極大的制度風險與市場不安。

地上權制度的設計本意,在於活化公有土地、引入民間資金,共創城市與產業發展的契機。若政府因政治壓力或外部輿論而動搖契約基礎,不僅破壞了誠信,也會讓市場對公部門的穩定性產生疑慮。這樣的後果,將遠超過一宗開發案的得失。

倘若市府以「新新併」為理由,與新光人壽解除北士科地上權契約,這恐怕是最不明智、也最難以令人信服的決定。原本一件有助產業升級與城市發展的好事,為何會演變成如此僵局?

看起來就像台語所說的「好好鱟刣甲屎那流」,一件事情明明有條理可循,做事卻不得要領,最後弄得一團糟,這正是行政系統缺乏統籌與智慧時的典型寫照,大家的出發點或許良善,卻因程序錯亂,讓原本可以創造雙贏的局面變成兩敗俱傷。

儒家文化有言:「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許多台灣人至今仍深信這樣的倫理準則,也影響了社會的整體觀感。

若市府果真如此行事,輿論勢必質疑,輝達是否橫刀奪愛、與市府聯手欺負新光人壽?這樣一來,輝達愛這一塊地,豈不是「取之不以其道」,而陷於不義之地,如此的合作關係,又如何能讓人心安理得?

話說回來,新光人壽取得地上權在先,輝達選址在後,市政府當然可以嘗試居中協調、兼顧雙方利益。若情況過於複雜,協調有困難,市府就應該當機立斷,替輝達另覓適當基地。

比起在媒體上放話,或者以法律訴訟和對抗解決問題,維護制度的信任與市場的信心才是市府最大的責任。這一個案子的成敗,攸關著政府治理的格局與城市誠信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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