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至劭(台灣教授協會會員、台聯政策顧問)
近來某些主張常以「歷史早曾記載」或「祖先曾到過」作為某地屬於中國的理由,進而提出「神聖不可分割」的領土論述,然而若將這類思維推至極端,我們會發現其荒謬性不亞於一場笑話。
試想根據人類學家研究,日本人的祖先中有一部分確實是兩、三萬年來從台灣出發,沿黑潮北上進入琉球與本州地區,那麼,是否可因此主張日本是台灣的?又因中國古代文獻如《三國志·吳志·孫權傳》提及過「夷洲」,這到底是台灣或琉球群島根本也不知道,無清楚記述,便說台灣自古就是中國的。如果再往前推,中國人本來也是約十萬年前從東非出發的「智人」後代,因此從東非到中東到印度北部再到東南亞全部都是中國人的,不然怎麼走過來?

笑話如果再講下去,中國人數千年前就嫦娥奔月了,月球當然是中國的固有領土,后羿射下了九個太陽,第十個太陽(現在的太陽)也是因為他憐憫,所以沒有射下來,因此太陽也是中國人獨有的?
我們是否該用史前遷徙路線、模糊文獻記載、甚至某次航行的發現作為現代領土主權的基礎?
在現代國際體系中,領土的歸屬並非由誰的祖先來決定,而是由國際法規範、政治現實、人民自決與有效統治等因素共同形塑。歷史固然值得記憶與研究,但不應成為無限上綱的主權依據,若國與國間皆以「祖先走過」甚至「祖先有看過」來主張領土,世界勢必陷入無止盡的衝突與紛爭。
此外,「神聖不可分割」這樣的語言,雖在政治宣傳中具鼓舞作用,卻常被用來壓制不同聲音,否定當地人民的選擇權與生活經驗。領土之所以「神聖」,應建立在人民的尊嚴與自由上,而非僅僅因為歷史曾發生某種事件。筆者無意否定歷史的重要性,但主張:「歷史不等於土地契約,更不應成為今日壓制他者、忽視人民自決權的工具。」
成立一個國家的目的,就是要使大家有更好的生活,無須有人去當砲灰、去成為「冰雕連」,國家如果不能使我們的生活更好,要國家幹什麼?當然,如果必要,我也願意去保衛國家,就像,我的妻兒若受侵犯,我也會挺身捍衛他們一樣。
或許,我們更應從歷史中學會謙遜與對話,而非壟斷與擴張。若真有什麼應該「不可分割」,那應是對人類共同未來的尊重與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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