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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檢舉達人」是殖民主義者的「抓耙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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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今年7月中,開始收到騎機車被檢舉達人拍攝的交通違規罰單,到月底共收10張紅單,累計金額9300元。以僅依靠勞保退休金每月一萬元生活的我,可以說大失血。氣憤之餘難免與朋友抱怨檢舉達人可惡!在同一地點就有7張,幾乎每天拍、每天檢舉,為此不得不懷疑「我被跟監了」?朋友不太同理心的溫暖是「想太多了!違規就是違規!」

事實是這樣嗎?或許一樣違規,別人會連續收到10張嗎?無獨有偶,花蓮《聚能戰車》大罷免「戰將」陳財能老師,近日也鋪出開戰車,被花蓮縣政府開出5張共24000元的罰單,他也抱怨是花蓮縣政府打擊他的「奧步」,是過去在民視「新聞評論」的一月所得。

不論是檢舉達人或交通警察,你相信他們會很中立嗎?違規是事實?台灣的道路規劃、交通規則你相信不會入人於罪嗎?一條道路從速限30到40到50,這種道路誰會不違規?機車在同一車道只是左邊到右邊也要開方向燈。為著交通安全多少員警、檢舉達人「多少罪惡假汝之名」大開罰單?甚至,為著地方政府的財政目標,員警業績壓力無不卯足全力猛開,這已是公開的祕密!?

然而筆者本文主旨不在這裡。而是要「控訴檢舉達人」合法嗎?台灣為何需要這種舉世獨一無二惡法?為何給不具公權力、又不具法學素養的人執行國家的意志?這種行為造成普羅大眾彼此之間的不信任感,腐蝕這社會良善關係,對人性的傷害莫此為甚!當政者知道這種有意識的分化的關係嗎?

「檢舉達人」就是台灣俗稱的「報馬仔」,又稱「抓耙仔」,指告密者、通風報信者。大致上是具有反社會的人格特質。這在台灣被殖民社會特別多。因為殖民者善於運用這種人來收集、獲取反抗的情報,並給予豐厚的報酬鼓勵,來達到壓制、分裂族群之間的關係,對鞏固殖民者的政權是非常必要的。「抓耙仔」多了就會淪為不分善惡、夾怨報復,成為同一族群彼此間互相報復的社會結構。

例如台灣閩客關係向來不友善這是歷史事實,其心結就是從清代政府官員長期挑撥、分化的結果,因為造成台灣閩客的分裂,絕對比團結的台灣,更有助於清朝的統治管理。因此中國國民黨到台灣之後一樣延續這一政策概念,依然在族群分化台灣人。

言歸正傳,「檢舉達人」的制度正是沿自於中國國民黨殖民、宰制台灣的概念,從1997年開始實施的。具體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的規定。該條款允許民眾檢舉交通違規行為,並在查證屬實後由相關機關進行舉發。

當時檢舉是有獎金的,導致檢舉案件數量暴增、引發爭議,因為並未有效降低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因此進行了多次修正,從逐步限縮可檢舉的違規項目;到針對部分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不再開放民眾檢舉;再到停止發放獎金等等。

然而,雖然停止發放獎金、限縮可檢舉的違規項目,但因為檢舉制度宛若是吸食大麻一般,檢舉達人依然欲罷不能,比沒有獎金更為猖狂;別人檢舉我,我也開始檢舉別人。目前有人一年之中檢舉件數高達1.5萬件,平均一天至少檢舉41件,數字相當驚人。檢舉達人每天以汽機車上的錄影,晚上回到家就瘋狂剪接舉發,樂此不疲。當然,他們也會自我安慰是為著「交通更好」?看不慣違規來自我滿足虛幻的「正義」感,因此被稱為「正義魔人」!?

正義魔人以檢舉為榮,認為自己是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的正義使者,但卻沒有能力成為交通警察的「執法人員」,唯有以此自high、滿足報復的私慾。當然在社會形成自我分裂的人格而不自知,造成人我之間的戒備與不安,人性的疏離莫此為甚。問題是,台灣一年有檢舉案件幾百萬件,對改善交通根本無濟於事,卻犧牲了「和諧社會」的反教育。

若是說,警力不足是藉口,那些坐在冷氣房盯著檢舉達人檢舉的影片,然後作裁剪、開罰單,還是需要員警編制一組警力去處理。換言之,只不過是以檢舉達人取代員警去現場執行取締的工作而已,借助「正義魔人」檢舉影片已就滿足了他們業績的要求,何樂而不為?偷拍的檢舉總比警員要去要去現場取締容易多了。

只是社會這股怨氣最後會歸到、反噬執政的民進黨。換言之,交通違規的收入歸地方政府荷包滿滿,但怪罪的確是執政的民進黨政府。中國國民黨殖民台灣、分裂台灣的把戲,民進黨需要「檢舉達人」抓耙仔來改善交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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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慶坤
陳慶坤
藝術工作者。 學術專長:藝術理論、彩墨畫創作 學 歷:國立中央大學哲學研究所 博士 著作: 2023 《福爾摩沙風中山水奇緣-台灣繪畫的理念與實踐》 2022 《福爾摩沙陌生文明的近距離接觸》 2019 《思想被宰制的福爾摩沙》 2018 《彩墨畫的理論與創作》 2014 《六朝自然山水觀的環境美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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