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偵訊並搜索張顯耀住處 馬:張案談道歉言之過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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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偵辦張顯耀洩密案,今天上午以被告身分傳喚張顯耀說明,下午與張顯耀到他的住處搜索,行動還在進行中。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以偵查不公開為由,不願證實。
\n總統馬英九今天下午與媒體茶敘表示,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案還在調查中,要等真相水落石出才能確定誰犯了什麼罪,這個時候「要誰道歉」是滿奇怪的,言之過早。媒體提問,張顯耀涉嫌洩密案,針對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要求馬總統應公開道歉一事,馬作上述答覆。
\n張顯耀被控洩密案,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處22日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由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舒怡偵辦。檢察官立即對張顯耀實施「境管通知」。張顯耀25日主動到北檢說明案情,庭訊後被檢方限制住居。張顯耀受訪表示,隨時配合傳喚到案,向檢方說明完整的案情以及他所了解的相關事項。
\n北檢過濾相關卷證後,26日深夜以證人身分傳喚陸委會經濟處長李麗珍、企畫處長胡愛玲、法政處長葉寧說明,確認張顯耀疑似外洩資料相關內容,今天展開約談行動。承辦檢察官上午9時以被告身分傳喚張顯耀到北檢第3辦公室偵訊,避免媒體及外界干擾,庭訊歷時5小時結束。檢察官隨後帶著張顯耀前往大直住處等地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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