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國興 (台灣韜略策進學會理事長、前日本東京大學大學院特任客座教授)
台灣娛樂稅的徵收最早源於 1942 年,彼時政府為提倡戰時儉約風氣,以「寓禁於徵」的思維,針對娛樂活動課徵奢侈稅,以推展節約生活和彌補財政不足。
隨著時代背景的變遷,高爾夫球早已被列入亞運、奧運之競賽項目,且台灣屢獲佳績,不僅為國爭光及增添國際能見度,更是政府歷年編列預算推廣的重點發展運動項目。經濟部早於1998年1月修訂公司營業項目標準分類,將高爾夫球場列入體育運動類,目前主管機關為運動部。
高爾夫球場已非娛樂場所,早由經濟部所認定,故而近20多年來,立院財委會朝野立委、高爾夫業者、乃至培植選手與擊球民眾,均大聲疾呼停徵高爾夫球娛樂稅,監察院亦曾於1993年曾針對國人從事高爾夫運動被課徵娛樂稅一事發出糾正函,建議停止課徵娛樂稅。惟財政部卻仍舊未能體察民意,持續以娛樂稅是地方政府重要財源為由,表達現階段仍不宜廢止的立場。
財政部表示,娛樂稅為直轄市及縣(市)稅,用於支應地方建設及公共服務,為鄉鎮市公所之重要收入來源。以2022年為例,娛樂稅全年稅收約16.3 億元,其中高爾夫球場稅收約4.2億元,如被廢除,對當地而言並不公平,地方政府大多反對廢除娛樂稅。
高爾夫球已被經濟部認列為體育運動 不應再課徵娛樂稅
高爾夫球已被經濟部認列為體育運動,早非娛樂稅法所定義的「娛樂活動」,立法院與監察院均曾明確主張應對此一過時的娛樂稅稅制提出檢討,財政部不應再向參與高爾夫運動的民眾課徵娛樂稅。吾人建請 行政院應察納民情,整合運動部、教育部、觀光署立場,明確支持高爾夫排除於娛樂稅課徵範圍,並指示財政部積極籌措地方替代財源,切勿因這項不合時宜的懲罰性娛樂稅,影響國內高爾夫運動的長期發展與校園紮根。
現任高爾夫協會理事長王正松國策顧問以高爾夫運動為一生志業與使命,長年傾力挹注資源,帶領我國高爾夫運動邁向國際賽事爭光,2010年成立裙襬搖搖高爾夫球隊,2013年成立裙襬搖搖高爾夫基金會。
裙襬搖搖LPGA 讓世界看見台灣
2017 年10月19日至22日,王正松理事長耗資逾新台幣2億元,在台灣新北市林口區美麗華高爾夫鄉村俱樂部舉辦的女子職業高爾夫賽事—《裙襬搖搖LPGA》,讓台灣的高球運動與世界接軌,除了讓世界看見台灣,更向世界再次展現台灣球迷的絕佳熱情。
裙襬搖搖高爾夫基金會會長 王政松說:「《裙襬搖搖LPGA》比賽的總花費逾新台幣2億元,但換得在世界178個國家的電視轉播曝光機會,廣告效益超過美金1億元。」
王正松理事長的高爾夫勵志人生,從「逐夢盃」、「高爾夫六年振興計畫」談到「基層扎根531計畫」,培育不少青少年高球好手,提振台灣高爾夫的國家軟實力,曾獲外交部頒發「外交之友貢獻獎」,這是民間體育組織首度獲獎;教育部體育署也頒發「體育推手獎」,是唯一個人得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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