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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智光案涉貪北市議員陳重文800萬交保 北檢將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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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偵辦國民黨籍陳重文市議員等人涉犯圖利等罪嫌案件,今年七月偵查終結,包括陳重文及6名業者,分別被依圖利等罪嫌提起公訴。台北地方法院當時裁定陳重文續羈押禁見3個月。陳重文聲請具保停押,台北地方法院周二(1日)裁定以新台幣800萬元交保。對此,北檢表示將提抗告。

台北地院指出,被告陳重文聲請具保停押一事,本院合議庭認定因本件相關證人已經到法院交互詰問完畢,檢察官、被告及辯護人亦表示沒有其他證據聲請調查,故已無勾串其他共犯或證人之虞,認被告陳重文如提出新臺幣800萬元保證金並限制、出海8月,及限制住居,並接受電子監控(應每日向科技監控中心報到),則無羈押之必要。目前被告正在本院候審室等候辦保中。

據了解,台北地檢署獲報指,台灣智慧光網公司承攬台北市警察局CCTV監視錄影系統,陳重文被控多次施壓北市府局處,讓台智光預算過關。台智光拿到標案後,疑發包給陳重文與友人合資的科技公司,陳重文被控涉嫌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台北地檢署今年3月間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執行兩波搜索,約談陳重文等人到案,訊後聲押陳重文,北院於3月21日裁定羈押禁見,5月間裁定延長羈押2月。

據起訴書指,被陳重文利用市議員職權及職務上機會,透過質詢及索質、對行政權之干預及施壓等,將北市光纖BOT案、北市社會局、台智光公司等予以串連,並透由立錡雲端公司之設立,隱身其中且確保自身能從中本案獲取一定利益,且亦確實圖得321萬8,480元之利益,其雖承認部分犯罪,惟對圖利等犯罪事實始終否認,除飾詞矯辯,甚且以「大水庫理論」予以搪塞而避重就輕,犯後態度顯然不佳,故請予以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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