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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民進黨亂槍打鳥崩解考試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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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的考試權係由考試院院會訂定政策及監督,院會屬合議制,民進黨為了圓謊,將院會改成目前的四不像制度。

考試院這屆任期剩下一年,考試院院長黃榮村於八月三十一日在院會中表示,過去三年,考試院完成二十四項立法及修法,且退撫新制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上路、推動高普考專業科目減科、增加部分類科口試、將地方特考五等考試併入初等考試、籌辦離島特考等等,展現考試院積極為國選才的熱情,任期只剩下一年,要將規劃中的變革內容,與社會各界充分溝通,為下一屆奠定良好基礎。

不必參加院會,閉著眼睛都很清楚這一屆考試院院會的績效必定比以前高,外行人會覺得這是好事,事實上是慘事。若可以用這種膚淺的比較,就可以說行政院的績效百倍於立法院,事實上其原因是行政院是首長制,院長有裁決權,立法院是合議制,院長與其他立委一樣,只有一票,完全沒有裁決權,議事效率當然遠不如行政院,問題是立法院可以改成首長制嗎?

本土意識強烈的人抵制《中華民國憲法》,因為它屬外來的基本法,且是為中國設計的基本法,不適用於台灣,但不可否認的,它是經過精心設計的產物,而在台灣的修憲及配合的相關法規卻是拼裝車,有太多不適用的裝配。民進黨修改《考試院組織法》就像用小轎車的零件去組裝大客車。

一般民主政府會有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孫中山硬說中國的考試權及監察權獨立於皇權之外,這是他沒有讀通歷史才會這麼說,每一個朝代的皇帝都有他獨特的作風,有些朝代就是太監掌權,孫中山難道也要設計一個「太監權」嗎?

《中華民國憲法》的設計乃遷就孫中山的主張,監察權及考試權獨立。只是立法單位沒有監察權,失去制衡的功能,因而在立法單位增設質詢權,他與內閣制國家的質詢權完全不同,不是代表行政單位對立法單位負責,而是以質詢取代監察來監督行政單位。

《中華民國憲法》對於考試權則經過精心設計,因為認定由人民票選的民意代表對專業的立法能力及監督有所欠缺,所以在考試政策的訂定先由考試院院會形成草案,並由考試院院會監督考試單位,所以考試單位不接受立法單位的質詢,而由考試院院會監督。顯然的,考試院院會已扮演考試政策的訂定及監督考試單位。以前考試委員有十九員,包括各種專長,且是合議制。

本土人士不喜歡《中華民國憲法》,當然主張三權分立,民進黨為鞏固本土票源,也跟著喊三權分立,然而由於公民複決的門檻太高,不可能修憲,民進黨又擔心制憲對選票產生負面效應,完全執政後雖然有能力制憲但不可能制憲。為了要對本土人士交代,以亂槍打鳥的方式修改《考試院組織法》,以表示對考試院開刀,其方式是縮短正副院長及考委的任期,並將十九位考試委員減為七至九位。此舉使考試院失去合議制的功能,主管部會容易主導議案的走向,強勢的院長也很容易變成院會的首長,像行政院長一樣,裁決議案,考試院變成行政院第二部,荒謬!
(作者為中山大學退休教授、台灣安全促進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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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茂雄
陳茂雄
中山大學退休教授/台灣安全促進會會長。
曾任:考試委員、中山大學教授兼總務長、台電公司核能工程師。
學歷:交通大學電子研究所博士。
學術著作、國際期刊四十多篇。
著有:黑卒食過河、俯仰斯土、一個中國 兩個台灣...等10餘本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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