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楊聰榮(澳洲國立大學亞太研究博士,中台灣教授協會理事長、任教於台灣師範大學)
平埔族正名與專法爭議,正成為檢驗台灣族群平等與法治精神的重要事件。來自全台的平埔原住民族團體齊聚立法院,高喊「原住民就是原住民」的訴求,反對行政院與立委鄭天財提出的《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他們批評,這項將平埔族另立專法的構想,不僅將族人排除於《原住民族基本法》體系之外,還可能在法律上矮化為「次等原住民」,延續殖民時期的族群分化框架。
專法看似是一種保障,但在制度設計上卻將平埔族與現行原住民族分開立法,形成「原住民族」與「平埔原住民族群」的法律區隔。這種分類違背族群平等與轉型正義精神,恐導致資源分配與政治代表權的失衡,甚至重演歷史上的排除與歧視。這並非向歷史不正義邁進的一步,而是倒退到分化與不平等的老路。
更令人擔憂的是,行政院版草案設有三年落日條款,要求限期內完成修法或另立新法,否則保障終止。這意味著,一旦立法進程受阻,平埔族將再度陷入沒有制度保障的真空狀態,形同法律上的「次等公民」。對於一個本就歷經長期被剝奪的族群而言,這種不確定性顯然加重了不公義,也削弱了制度保障的穩定性。
事實上,2022年憲法法庭判決(111年憲判字第17號)已明確指出,所有南島語系民族應依意願申請認定為原住民族,並依法取得身分。國際特赦組織與人權團體也呼籲,台灣應依據國際人權公約與判決精神,將所有未正名南島語系民族完整納入現有法律體系,而非另立專法分化族群。這些國內外法律與人權標準,已經清楚地指出方向。
在立法過程中,如果缺乏充分的族人知情、諮商與參與,整個政策將淪為由上而下的政治工程。平埔族團體已多次要求召開更多公聽會,廣納各方意見,以確保決策過程透明與民主。唯有尊重程序正義,才能避免政策成為族群分裂的工具,並在制度層面建立真正的信任基礎。
因此平埔族正名爭議並非單一族群的內部議題,而是檢驗台灣社會是否真正落實公平正義與法治精神的試金石。政府與立法機關必須以開放、包容的態度,與族人共同尋求符合人權與憲政精神的方案。真正的和解,不是透過法律隔離達成,而是透過平等保障與互相承認實現,讓台灣成為真正尊重多元族群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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