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先進國家都非常重視「誠實」和「廉恥心」的價值,凡事也都非常務實,包括蕭美琴,謝志偉,謝長廷等,若有人稱呼她(他)們大使,她(他)們就應該適時糾正,否則豈不犯了中國人的膨風的惡習?
中國人一向愛往自己臉上貼金,自我抬高身份,打腫臉充胖子的習性,這基本上就有欺詐不實的行為,實不足取。
譬如使用不實,或是錯誤職稱的行為,如果非當事人自稱,而是他人的誤稱?或是有抬舉之虞?當事人若是知道,理當適時予以糾正,否則、若是傳到駐在國相關人士耳中,非但很不得體,還會貽笑國際,甚至可能造成駐在國相關人士無限的困擾,那就太不沉穩,也不夠成熟。
依照國際公共事務禮儀,有正式外交關係的國與國所派任的職稱,才能稱大使,或總領事,抑或領事,這都是屬於正式外交職稱。
譬如1997以前,香港的主權還屬於英國時,所有和英國有正式外交關係的國家,除了在歐洲的英國有正式派任駐英國大使以外,還會在英屬的香港派任總領事一職,綜攬和掌理各國在香港的國際外交、經貿事務。
如同各國和中共有正式外交關係的國家,除了在中國的北京設有大使館以外,也會視業務需要,分別在上海、廣州等經濟比較活躍的其它省市,另外設置總領事館,或領事館,這些都是有正式邦交的名稱。
而沒有正式外交關係的所謂駐外單位,就不能自稱大使館,當然也不會有大使的正式職稱,只能叫做商務代表(Trade Representative),也就是同一個國家絕對不可能會有兩個大使,除非我們的國家叫做台灣(Taiwan。
經常看到有人稱呼駐日代表謝長廷、駐美代表蕭美琴、駐德國代表謝志偉大使,這是很嚴重的錯誤,如果她(他)們真的是「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大使?那麼中國駐日本、駐美國、駐德國又叫什麼呢?
按照國際外交慣例,中國駐日本大使,可以獲准進入日本皇宮晉見日本天皇,謝長廷能嗎?中國駐美國大使可以踏進白宮,蕭美琴能嗎?中國駐德國大使,可以踏進德國總理辦公室,謝志偉能嗎?當然不能。所以、從事國際外交工作人員,必需懂得自我拿捏分際!
縱使遇有不懂、或是特別喜愛恭維的人,如果有人使用不正確的職稱時,當事人理應予適時予以更正,不宜默許,萬一傳到駐在國外交單位,必然造成駐在國的困擾,反而讓人有不成熟的誤解。
另外、我們也經常從新聞媒體看到「中華民國」某某院長、或某某部長到美國訪問,其實都只能到美國在台協會AIT總部作禮貌性拜訪,絕對無法踏進美國白宮、或是美國的任何官方機構,包括「中華民國」派駐美國的代表蕭美琴,若沒有事先獲得核准,絕對無法踏進白宮。
包括美國白宮幾乎每年都會舉辦的祈禱餐會,欲參加者大都是購買餐券,因為美國舉辦這種大型的祈禱餐會,都是委由公關公司代為籌備和舉辦,坐位越是靠近美國總統,或是美國政要坐位的,票價就越貴。
而購買餐券坐位越是靠近美國總統,或是越靠近、甚至和美國政要同桌的人,都必需事先提供個人背景說明,通過安全調查後,才可能獲准,非阿貓、阿狗等閒雜人士,只要有錢就能夠如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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