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專文】看四大金剛的賄選案...

【專文】看四大金剛的賄選案

Date:

文/莊勝榮(律師)

台灣已步入民主法治之林,但有些人的腦袋還停留在3、40年前黨國一體的時代。這些人的思想若不隨著時代的巨輪進化,怎麼死的都不知道。11月15日藍白四大金剛馬朱侯柯簽下的兩黨協商共識,就是黨國思想,視法律為無物之產物。以為頭過身就過,管它什麼搓圓仔湯的期約賄選。哪想到天不從人願,不知是柯文哲發現被騙,還是事後知悉有期約賄選疑慮,於是「冰的」踩煞車。整個共識也在23日君悅飯店內的「五漢廢言」劃下句點。

11月15日的兩黨協商共識,最要命的不是民調正負幾趴問題,因為那可以私了。致命的是第六點,在馬前總統見證下,國民黨及民眾黨承諾,必須成立聯合政府,除國防、外交、兩岸由總統決定,其餘部會原則上依各黨派立委席次分配。原先侯柯要選「正」總統,但依該共識民調決定誰正誰副,到此問題不大。但「共識」依立委席次分配部會首長,符合總統選罷法第84條「期約」的規定,分配部會乃具有「對價關係」之利益,此利益比金錢或女色賄賂還大,選罷法當然要規範禁止。何況,這些條文是當年國民黨立委多數舉手通過,1996年第一次民選總統就開始啟用,不是今年才從天上掉下來。

台北地檢署針對台灣國陳竣涵的告發,分為他字案偵辦,符合偵查流程,跟誰執政無關,因為有人告發,如果不分案,豈非變成吃案的弊案?誰承擔得起?國民黨回應暗指蔡政府介入干預,把政黨合作當成「搓圓仔湯」,並說2014年民進黨與柯文哲就台北市長選舉合作。柯文哲回應,2014年與民進黨合作,怎麼沒說違反選罷法?15日的共識是政黨合作,不是「搓圓仔湯」。錯了,2014年那時沒有人被搓掉,也沒有分配首長之對價關係,遑論沒人檢舉。柯在11月20日開南大學演講說15日的共識,有期約賄選疑慮,及權力分贓問題。檢察官要的就是20日柯文哲這句話。就像四個人去搶銀行,一個兇嫌說四個人都有參與,還寫了如何分贓,其他三人如何辯解?檢察官如果把柯以證人身分傳喚,或先傳喚馬朱二人偵辦,避免干擾選舉,被告四大金剛,闖得過這輩子最大的官司劫難嗎?大家就繼續看下去。

本文僅代表作者立場,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分享文章

Facebook Comments 文章留言

特別報導
特別報導
銳傳媒資料中心

專欄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