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自由時報9月23日A11「司法話題」報導,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趙期正訊問毒品案被告時,……。讓在場單姓律師深感受辱,請求評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認定趙確實失言,有違失,移送高雄地檢署查處,又增加了一件司法官「亂講話」的受懲案例,司法正義在哪裡?引人深思。
2013年8月出版《蘇建和案21年生死簿》,蘇友辰律師在〈司法改革的漫漫長路〉一文指出,「對比於司法系統內部的遲不認錯,二十一年來對蘇案(按蘇建和案1991年3月24日〜2012年8月31日)的民間救援,更顯得高貴可敬。這本書的寫作,是為了提醒讀者,自由是無價的,蘇案是個基本人權遭受公權力連續侵犯的不幸案例,雖有幸最後獲得平反,但如果司法機關不圖反省與改革,任何人,包括你我他,都仍有可能變成司法判決的受害者。」
2015年5月蘇友辰律師發表〈撥雲見日,正義乍現〉一文指出,一紙刑求下的自白,蘇建和等三個無辜青年要打21年官司才獲得平反;一個稅務員居心叵測的證詞,也讓無辜的納稅人打了18年的官司,太極門刑案雖在民國96年7月13日經三審無罪定讞,但牽連的稅務案件現在還深陷水火之中,不得喘息翻身。
事實上,太極門稅務冤案迄今25年了,目前仍未完全平反,如此讓無辜人民遭受漫長的折磨?探究其原因,法制不良的因素固然不能排除,但追根究底,主要原因在於主管政府官員們欠缺專業良心與道德勇氣。
2015年10月出版《人權讀本:公民與政治權利篇》第183、184頁指出,立法院平時秀場不斷,最後一次院會結束前,卻要挑燈夜戰,大量趕工,草率通過法案,製造一些既無程序正義,更無實質正義的法律,而危害台灣法制。至於長年累月處在非常態法制下的司法,在以司法院為主的行政官僚體系支配下,至今問題重重,亟待改革之處,更是千頭萬緒。司法體制內雖有少數富有改革熱誠的年輕司法官,積極從事司法改革工作,可是在體制重重限制下,往往是事倍功半,而有賴社會各界的助力。
我們發現,小英政府推動司法改革已有多年,目前司法正義仍然未彰,金恒煒先生9月23日發表〈警方─檢方─法院已成為一條惡龍〉一文指出,最近發生在新竹縣竹東分局侮辱公署案件、警方、檢方、法院的舉措,非法濫權侵害人權,警方─檢方─法院已成為一條惡龍,吞噬無權無勢的小民,「是可忍也,孰不可忍」?
不過,如果由另一角度來看,台灣的司法改革要真正成功,很難在我們這一代人手上實現,而可能需要兩三代以上的時間。司法改革「漫長路」,需要全民參與與奉獻心力。如此在司法制度公平執法的保護下,我們後代子孫,才能在自由開放的民主社會中茁壯發展,創造更幸福、美好的明天。
論壇屬作者個人意見,文責歸屬作者,本報提供意見交流平臺,不代表本報立場。
本文僅代表作者立場,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Facebook Comments 文章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