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檢署偵辦頂新劣油案,今(30)日上午10時舉行記者會。檢方速偵速結,今天將前頂新製油董事長魏應充在內9名被告起訴。其中魏應充遭求刑30年。
\n全案遭檢方列為被告者包括魏應充、蔡俊勇、常梅峰、楊振益、曾啟明、陳茂嘉、江淑端、林士安以及陳玉惠。魏應充已於10月17日遭收押禁見。
\n彰化地檢署偵辦頂新劣油案,今天將前頂新製油董事長魏應充在內的多名被告起訴。其中檢方將魏應充依違反食安法及詐欺罪起訴,具體求刑30年。
\n至於同案被告前頂新製油公司總經理常梅峰則遭求刑25年,頂新製油代理董事長陳茂嘉以及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各遭求刑18年。
\n彰化地檢署偵辦頂新劣油案,查出頂新製油公司疑從越南進口飼料油,然後再製成食用油出售。檢方先前搜索頂新屏東製油廠,魏應充與前頂新製油總經理常梅峰、頂新製油品管組組長蔡俊勇、幫頂新訂貨的貿易公司負責人楊振益等人均遭收押。
\n彰化檢方今天偵結起訴後,魏應充等人將移審彰化地方法院,法院將再開移審庭決定是否接續羈押。
\n頂新旗下的正義劣油風波延燒,包括彰化、台南、高雄、嘉義4個地檢署都在偵辦。
\n台北地檢署本月21日起訴魏應充,源起去年大統長基銅葉綠素黑心油事件爆發時,魏應充被控為求降低成本,連續7年向大統長基購入品質差的混油,包裝成進口油品模樣,透過他擔任董事長的味全公司販售,獲利近8億元,被依3個詐欺取財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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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彰化地檢署對頂新董事長魏應充求刑30年,頂新表示,尊重檢方必要的司法程序,也期盼法院秉持勿枉勿縱精神,盡速審理本案釐清事實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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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頂新表示,頂新製油相關人員全力配合司法審理過程,若有任何人員如涉有不法情事,絕不包庇,交由司法秉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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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對於油品事件造成社會疑慮與大眾不安,頂新製油再次表達鄭重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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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頂新製油案今天偵結起訴,檢方認為前頂新製油董事長魏應充人將飼料油製造成食用油,犯罪所得高達新台幣4億多元,求處30年徒刑。
\n檢方指出,魏應充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刑法詐欺取財、加重詐欺取財、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製造販賣妨害衛生飲食物品等罪,犯罪所得高達新台幣4億4162萬8199元。
\n根據彰化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魏應充、前頂新製油總經理常梅峰、代理董事長陳茂嘉、屏東廠廠長曾啟明、品管組組長蔡俊勇以及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等人,涉嫌自民國101年1月起,將飼料用油製作成食用油,販賣給下游廠商。
\n檢方指出,魏應充等人行為應從詐欺罪、加重詐欺罪以及販賣攙偽食品罪處斷,總計60次詐欺罪、79次加重詐欺罪、3次販賣攙偽食品罪,分論併罰。
\n檢方起訴書說明,被告等人明知製售油品悠關國人飲食安全,且大統案及塑化劑案殷鑑不遠,卻為圖謀私利,罔顧社會大眾健康以及企業社會責任,因此對被告魏應充求處有期徒刑30年,常梅峰有期徒刑25年,陳茂嘉及楊振益18年,曾啟明及蔡俊勇則求處適當刑度,犯罪所得4億4000多萬元也請法院宣告沒收。
\n檢方指出,頂新製油公司負責人魏應充另涉逃漏稅及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紀錄1案,認為魏應充涉嫌自民國95年1月1起至101年12月止,故意就頂新公司部分銷售金額漏開發票,漏開金額達到新台幣7億3000多萬元,涉犯違反稅捐稽徵法及商業會計法,也同時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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