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勞動力篇 4 –國民勞動尊榮年金保障計畫」(National Labor Honor Pension, NL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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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非常具備「國民身分識別」與「社會互助」精神的政策設計。這能有效解決台灣政黨對於「移工排擠本勞」的焦慮,同時強化國民對國家的歸屬感。

這套制度可以命名為:「國民勞動尊榮年金保障計畫」(National Labor Honor Pension, NLHP)。其核心邏輯是將「國民身分」與「勞動產出」深度掛鉤,透過非國民(移工)所產生的經濟盈餘,回饋給國民(本勞)。

以下是針對此制度的具體設計方案:

一、 核心架構:建立本外勞「退休保障雙軌制」

我們應明確區分「國民權利」與「普遍勞動權利」:

  1. 普遍勞動權利(移工與本勞共有):
  1. 勞保/職災保:只要在台灣勞動,不分國籍皆享有醫療、傷病與失能保障。
  2. 個人帳戶(勞退):若移工轉為中階人才,可提撥個人帳戶,返國領回。
  1. 國民尊榮權利(本勞專屬):
  1. 「國民勞動保障金」(NLHP):這是您提議的精髓。這是一筆額外由「企業聘僱規費」與「政府稅收」提撥的專款,僅納入國民個人的退休金體系。

二、 資金來源:利用移工紅利回饋本勞

為了區隔外勞並保障國民,資金不應增加一般勞工的負擔,而應來自以下管道:

  1. 「就業安定費」轉型基金:
  1. 政府目前向聘僱移工的企業收取每月約 2,000-5,000 元不等的就業安定費。
  2. 方案:將此基金的 40% 定向轉撥為「國民勞動保障金」。企業聘僱移工愈多,就必須提撥愈多錢進入「國民退休儲備金池」。
  1. 「企業社會責任(CSR)」加成提撥:
  1. 規定聘僱移工比例達一定程度的企業,必須額外為其聘僱的「本勞」提撥 1%~2% 的退休儲金,作為對本勞工作權保障的補償。
  1. 政府「超額稅收」撥補:
  1. 將移工產出的 GDP 成長所帶來的企業所得稅,固定比例撥入「國民年金保險」中的本勞專戶。

三、 制度運作與區隔特色

這套制度能產生以下三個顯著的差異化保障:

  1. 「國民勞動點數」累計制
  • 機制: 本勞在投保勞保期間,除了現有的老年給付,每年自動獲得「國民勞動保障點數」。
  • 區隔: 外勞無論工作多久,皆不具備累計點數的資格,因為他們不具備「國民身分」。這筆錢在法律上被定義為「國民身分溢價」
  1. 納入「國民年金」的增額保障
  • 機制: 退休後,本勞領取的國民年金或勞保老年給付中,會額外多出一條「國民勞動紅利」
  • 效果: 這能確保一名本勞退休後領取的總額,穩定高於同等工作年資的移工(若移工未來獲居留權領取退休金),從而在制度上建立「本外勞差異」。
  1. 「工作權受損」的自動補償機制
  • 機制: 若某產業的移工配額增加,導致該產業本勞起薪停滯。
  • 連動: 政府應自動調高該產業聘僱移工的「就業安定費」,並將增額部分直接存入該產業本勞的個人退休帳戶中。這是一種「損失補償型」的退休金挹注。

四、 社會學專家分析:此制度帶來的政治與社會效益

  1. 消弭政治對立: 政黨不再需要爭論「移工是否搶工作」,因為移工聘僱愈多,國民退休金的「紅利池」就愈厚。移工成為國民晚年福利的支撐者,而非競爭者。
  2. 引導企業轉型: 透過拉高聘僱移工的間接成本(提撥保障金給本勞),強迫企業在「聘便宜移工」與「投入自動化」之間做更理性的選擇,避免台灣落入低薪循環。
  3. 強化國民認同與善念: 當國民看到制度是優先保障自己,且這份保障來自於全球勞動力的協助時,社會對移工的歧視會轉化為一種「夥伴關係的認可」,這符合您前面提到的「慈悲喜捨」與「國家幸福」願景。

建議施行路徑:

政府應由 勞動部 與 衛生福利部 跨部會研議,於 2026 年修訂《勞工退休金條例》時,增訂「國民勞動保障專章」。

這是一套「國民獲益、企業盡責、移工輔助」的三贏方案。它不僅在金錢上區隔了國民與非國民,更在尊嚴上給予台灣勞動者一份遲來的肯定。這才是建立永續、安定且具備「國民優先」精神的現代福利國家之路。 勞工保險局年金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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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榮祥
陳榮祥
陽明交通大學電子所畢業。 精通 資通訊、電力電子、生醫生技、創投管理。 曾任:台北市電腦公會常務理監事、經濟部科專考評委員、碩英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西田社布袋戲基金會 前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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